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读书室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曹贼-第53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残断的墙垣,似乎告诉人们,这里曾有人居住过,除此之外,就是一堆被丛生杂草湮没的残砖断瓦。这里,曾经是曹朋重生后,最初居住的地方。曹朋在墙垣外勒马,甩蹬离鞍“……,站在一截倒塌的墙垣外面,他向里面眺望,眼中流露出一抹伤感之色。
他还记得,他的卧房在何处,父母的房间在那个位置。还有紧邻大门口的一座铁炉,是当时曹汲用来修复农具的地方。而今,那铁炉已经不见了踪迹,只剩下一堆焦黑的土坷垃。
庞德等人没有跟上来,在距离二十步外下马警戒。
迈步走进院子,曹朋怔怔的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在这一刻,他想起了王猛。
记得第一次见到王猛,是他重生后的第三天。王猛从山里猎来了一只黄羊,兴高采烈的交给母亲,让她给自己烹煮。可是现在,王猛已经故去!王买远在龙耆城,不知何时能够返回。
身后,脚步声响起。
却是黄月英和夏侯真跟上来。
“小时候,我就是在这里长大。”
曹朋回过头,脸上露出一抹笑容,似是与黄月英夏侯真解释,又好像自言自语:“我记得,伙房在那儿……”我当时大病初愈,呆傻傻的坐在门廊上。虎头从这里跑进来,跟我说猛伯给他买了一支猎刀。我记得,他那时候开心的不得了,在我跟前不住的炫耀还被猛伯训斥。
那口猎刀是我生平第一次杀人所用的凶器。”
黄月英和夏侯真,一人握着曹脲的一只手,陪伴在他左右。
邓艾呢则好奇的站在门外,看着这一眼的荒凉,露出疑惑之色。
他没有经历过曹朋邓稷他们最艰苦的那段时光,生下来时,曹朋他们已经在许都站住了脚。
虽然小时候,常听母亲说起当年的艰难,可毕竟没有经历过也说不上有太多感受。
可是,看到这满眼荒凉,邓艾似乎懂了!
他下意识握紧肋下佩剑,小脸上露出了愤怒之色,“这是谁干的?”
这时候,远处突然传来了一阵骚乱。
“什么事?”
曹朋听到了动静,回身蹙眉问道。
却见蔡迪一路小跑过来“老师,有一个人,自称是您的故人,前来求见。”
“故人?”
曹朋一怔,迈步走出了废墟。
却见门外有一个青年身高大约在七尺六寸,也就是,万公分上下,长的颇为魁梧和壮硕。
看年纪,和曹朋差不太多,也就是二十五左右的样子。
古铜色的面膛,显然是就在户外劳作所致。他身穿一件打着补丁的粗布裾衣脚下蹬着一双布靴。见到曹朋,青年咧嘴笑了。他快走两步,拱手道:“阿…………曹太守还记得南邦吗?”
南邦?
曹朋看着青年,隐约有些眼熟。
不过他确定这青年和他,并无太多交往。
就算是有交往,也应该是在曹朋重生之前。至少在曹朋的记忆里,这个青年的印象,非常模糊。
“陈式啊……,还记得吗?”
青年看曹朋露出迷惑之色,忍不住说道:“小时候,你,还有虎头哥,我们三个经常一起玩耍硪”
“啊……”
曹朋手指陈式,“我想起来了!”
不过,他不是想起了陈式和他的关系,而是依稀记得,三国里面,好像是有一个叫陈式的人。只是他不清楚,眼前这陈式,是不是重名。但听他提起了虎头,那想必是关系不太差。
曹朋可是知道,王买的小名,不是谁都能呼唤,除非关系很好。
而且看他之前开口,那个“阿”恐怕是要唤曹朋的小名。
所以可以肯定,这个陈式和他,和王买,关系应该不是太差。曹朋残留下来的记忆,已经很模糊了。很多事情,曹朋早已经忘记。不过陈式却显得非常高兴,连连点头道,“想起来了?呵呵,小时候我们经常一起,在镇外的溪边打渔。你还记得不,那个教咱们识字的方士?还是我先看到的,“……,不过后来我随家父出去讨生活,等我回来的时候,你和虎头都走了。
还真是少时玩伴!
曹朋脸上,露出一抹笑容。
他摆手示意庞德等人放他过来,而后快走两步,与陈式走近。
“若非你提起,我险些忘记了当年故友。”
“是啊,我也没有想到,能与你重逢,我是在你走的第二年回来。一打听才知道,你惹了祸事。当时我本想去找你,可家父病重,我不能离开……一晃,可过去了整整十三年。”
那就走了!
曹朋重生之后,并没有见过陈式。
之所以感到眼熟,恐怕还是原来那个曹朋残留的一些烙印。
“我回来时,你家就变成了这样子。
听人说,是成家的人来缉拿你,没有抓到你们,就把你家还有虎头的家,都给烧了。前两年曾有人想要把这里占下,不过被我阻止了。我就知道,总有一天,你和虎头会回来的“……,对了,虎头现在可好?怎么没有见到他呢?呵呵,那家伙是不是还和以前一样,好勇斗根?”
陈式嘟嘟啦啦,说出了一长串。
但对于曹朋而言,趁着他说的这一番话语,也大致上了解了情况。
曹家的祖屋,是被老成家给烧了。嗯来那时候成尧派人来缉拿曹朋,不想却被曹朋杀了成纪,与王猛一家逃离中阳镇。这成尧一怒之下,命人火烧两家房舍权作是泄私愤……
不过成尧已死!
算算时间,成尧父子也死了快十年之久。
曹朋笑了笑,拍了拍陈式的胳膊“陈式,多谢你了!”
“误,你还是叫我小狼吧。”,陈式很会说话,这一句话就拉近了距离。嗯必小狼是他的小名,也是当年与曹朋他们之间的称呼。
曹朋道:“那就多谢了,小狼。”
“哈哈,我刚才还真有点不敢相信居然真的是你。
你怎么当上太守了?”,“这话,说起来可就长了…………对了,我此次回来,准备重修祖屋。还有猛伯家的房子,一并修缮起来。你帮我问问看,虎头家的宅子,如今被谁占据。我可以出钱再买回来……”,”
“买牟甚!”,陈式道:“虎头的宅子和这边差不多,都荒了,没有人在。
你要是想修缮的话,我一会儿找些人来帮忙。咱中阳镇的好不容易出了你这么一个大官,大家心里都高兴的很呢。你只要发话农耕之前,肯定把老屋修好,比张成家的宅子还大。
对了,虎头哥现在哪儿呢?”
“哦,他在凉州龙耆城,为西部都尉。”
“西部都尉?”,陈式闻听又下了一跳。
他瞪着曹朋,半晌后突然道:“阿福,你不是要告诉我曹叔父如今,就是那凉州刺史?”
“正是!”
陈式闻听呆若木鸡。
中阳山是地处南阳和汝南交汇之处,往来的行商不少,信息也还算是畅通。
陈式听人说过,许都有一个曹三篇,文武双全。在西北打得马腾狼狈而走,堪称当世英豪。
不过,陈式却没有把那曹三篇,和当年一起玩耍的曹阿福联系在一起。
哪怕曹朋以南阳太守的身份出现在中阳镇,他也没有想那么远。当年打铁的曹汲,就是隐墨矩子?他可真的无法相信。直到刚才问起王买,听说王买竟然当上了西部都尉,陈式才大吃一惊。他这才把凉州的曹三篇,还有曹汲,和眼前少时的玩伴联系在一起,却不禁感到了巨大的压力。
曹朋笑了笑,拍了拍陈式的肩膀。
“令明,今日就在中阳镇落脚,你命人在镇外扎下营寨。
立刻派人前往舞阴,告诉贾太中,就说我会在正月初一启程,前往舞阴县。不过这几天,就暂时在中阳镇落脚。若有什么事情,可以派人与我联系……嗯,待我向贾太中告一声罪。”
“喏!”
庞德领命而去,可陈式仍有些发懵。
“小狼……对了,你这表字,谁给你起的?”
“啊,是前些年,我去县城时,请一个算命先生起的名字。他说什么《诗,大雅》里有什么式是南邦,就给我起了南邦的表字。为了这个字,害得我huā了十大钱,那老儿忒黑心了些。”
《诗缝大辘崧高》中,有“王命申伯,式是南邦,的句子。
曹朋笑了笑,心道一声:这算命先生,还真敢起名卓。
“小狼,今晚我就借住你家里,不知是否方便?”
“借住我家?”,陈式闻听,先是愣了一下之后,旋即〖兴〗奋的连连点头,“什么借不借的,阿福你住我家中,乃我之幸也……不过,我家的环境不是太好,只怕会委屈了你和两位夫人,还有你的公子。”,“我的公子?”,曹朋愕然,顺着陈式的目光,就看到身后的邓艾。
“小狼,他不是我儿子,我儿子还在荥阳,和我娘住在一起。
这是我阿姐的儿子,我外甥邓艾……小艾,过来拜见你陈叔父。他可是我少年时的好友。
“侄儿,见过叔父。”
陈式顿时手忙脚乱,连忙搀扶邓艾。
“是楠姐的孩子?都这么大了…………呵呵,小时候楠姐对我,可是好的很呢。”
哪怕陈式算是中阳镇里,见过世面的人物。可是面对曹朋这一行人,还是感到了莫名紧张。
毕竟,甚身份和地位的悬殊,实在是太大了。
他甚至觉得,自己不应该称呼曹朋的乳名,那可是极大的不敬。
只是他又不知道该怎么称呼。称呼,大人”似乎有些疏远了…………可若是称呼名字,却不免有些无礼。陈式心里面纠结万分,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却见曹朋伸手,蓬的抓住他的胳膊。
“走,去你家看看……对了,安闲!
你派人到舞阴县,只管购买酒水食物。再去请舞阴最好的厨子过来,我要在中阳镇摆三天流水席,以感谢乡亲们当年对我一家的照拂。此家母专门吩咐,还请父老乡亲们,莫推辞才是。”,众人闻听,顿时喜出望外……,!~!
第566章 乡党(二)
阴,县廨。/
贾诩正在大厅里,和远道而来的魏延商议事情。
魏延而今出镇叶县,与典满许仪两人三足鼎立,使得刘备兵马无法再有寸进,双方暂时处于相持阶段。听说曹朋出任南阳太守之职,又将郡治设立于舞阴县。于公于私,魏延都要前来拜访。于公,魏延拜中郎将,而曹朋为南阳太守,他隶属于曹朋帐下;于私,当年九女城结下的友谊,而今已近十年。所以,魏延早早便从叶县赶来,想与曹朋,见上一面……
“友学暂留中阳镇?”
贾诩愕然放下手中的一份公文,露出若有所思之色。
“是,曹太守命人前来传信,说是正月初一自中阳镇动身,当天晚上就可以抵达舞阴县。只是……”
“只是什么?”
“曹太守的人,在县城大肆收购粮米酒水,令集市上颇为混乱。
而且,曹太守还让人把城里的厨子都给带去了中阳镇,搞得人心惶惶…………据曹太守的人说,曹太守打算在中阳镇开三天流水席。也不知究竟是什么用意。太中,要不派个人去问问?”
贾诩却突然间,笑了!
“不必,告诉下面,曹太守衣锦还乡,不过是与乡亲同乐,无需担忧。”
“喏!”
待传信人退下之后,贾诩却扭头问道:“我就知道,那小子是最适合南阳太守之职的人选。”魏延闻听愕然,“太中此话怎讲?”
“文长可知,那小子为何要逗留中阳镇?”
“这个……很正常啊。
游子还乡自当庆贺。末将当初出镇湖阳时也曾返乡与乡亲共饮。人道是锦幕还乡,岂不知是?”
贾诩摇头笑道:“若仅如此,却把那曹友学想的简单了。
据我所知他虽累世居住中阳镇,但并非人望出众家族。
之前我还派人打听过,很多人甚至已经忘记了曹氏一家的存在。说实话,他与中阳镇有多么深厚的感情,我却是不太相信。
南阳,自光武皇帝中兴以来,便是乡党最为严重的地方。
曹友学出镇南阳自需入乡随俗。依我看,他在中阳镇,并非是单纯衣锦还乡,只怕还有结乡党以立足心思在里面。如此倒也正合了南阳郡习俗,至少他在舞阴,可以有立足根本。”
乡党,泛指家乡。
古人以五百家为党一万两千五百家为乡,合而称之为乡党。
不过在某些特定的环境下,乡党还有着极为特殊的意义在其中…………南阳郡,是一个乡党之风极盛的地区。每一个地区,都会有乡党存在虽受制于官府,却又隐隐超脱于官府之外。
就比如之前所提到的岑睡和成玛。
岑瞌以功曹身份,而治南阳。成玛虽是朝廷命官,却无法控制南阳,反而要受制于岑瞌。
其中,就有乡党的力量作粜换而言之这乡党颇类似于后世的本土主义。
但凡在南阳立足,若无乡党的支持,就很难成功。曹朋虽是南阳人毕竟久离家乡,在南阳并无根基。所以他要立足南阳郡”就必须有乡党支持。而曹朋的乡党,就在那中阳瓴中阳镇,有人口三千七百余重。
但这只是中阳镇本地的人口统计。事实上,从中阳镇走出,落户于舞阴县城,或者其他地方的中阳镇人,为数不少。这些人加起来,有近六七千人之多,算是舞阴县一个极大的力量。
不过,由于中阳镇一直没有什么杰出的人物出现,所以如此众多的人口,却无法形成一股力量。这也使得中阳镇在舞阴县的地位,始终不高。当年成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2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