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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归何处-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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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他并不是个愿意轻易表露出自己内心情感的男人,我与他在一起的日子里,他主动吐露爱意的时刻,几乎屈指可数。哪怕我们沉浸在激情之中神智昏乱的时刻,他都不曾象今天这样直白的说过他想我。
我靠在他怀里,手指轻轻地拨弄着他的领带子,脸上还带着红晕,一语不发,就这么与他一起静静的享受这样难得的下午时光。过了一会儿,他扶正了我,将我肩上的长发剥到耳后,轻抚着,淡淡说道:
“晚上还有个宴会,招待这次来开会的员工。你,要不要一起去?这次会议中天上下的大小高管都来了,你随便挑,我想,要满足你结婚生子的愿望应该很容易。”
我听他这么一说,几乎忍俊不禁,失笑当场:
“这是多久之前的陈年旧账了?你怎么还耿耿于怀啊!喂,到底是不是大卫偷偷告诉你的?他也太不够意思了,怎么说我和他也是那么好的朋友哎!”
“哼,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他撇着嘴看我,神情是对我的极度不满。我在心里大笑,怎么看都觉得这个男人实在太可爱了,好久以前的醋劲憋到现在都还没散啊!我强忍着想要大笑的念头,歪着头看他,一本正经的摇头道:
“今天告诉你真心话好了,其实,那样宴会我才不要去,那些人再好,又哪里比得上梁之文那么完美?我要挑么当然选梁之文啦,人家是北大的高材生,又是方圆的财务官,高薪厚职,人长得不但英俊潇洒,就连性格脾气也很好,说话还很风趣,嫁人不嫁这样的,难道还有其他的好选择么?”
哈哈哈,我的话没说完时,某人的脸色就开始不好看起来,等我全部说完,他的脸黑得都快赶上包大人了!这个男人的性子啊,真是又有趣又可爱。天生反骨,执拗的吓人,就是喜欢说些反话,做些故意反着来的事情,还时不时的喜欢试探我,无非就是要听我说些让他高兴的话,可偏我也是个“不坏好意”的“妖女”,越是见他这样醋缸满怀,我越是想要气他、逗他,瞧,这不,当下就把他气得够呛。
我见他满脸不悦的转身要走,连忙一把扯住了他的胳膊,凑了上去,笑着问道:
“哎,话还没说完呢,就要走啦?”
“不然呢?待在这里看你为别的男人一脸陶醉啊!”
嘿嘿,好有趣,他果真又喝醋了!刚才还跟我耳鬓厮磨呢,这会儿,瞧,晴转阴了,变脸的速度真是让我叹为观止,真是翻书都没他快呢!我大笑,伸手揽着他的脖子,刮了刮他的鼻子,就像叶管家爱对我做的那个亲昵动作一样,吃吃直笑:
“何绍群,你怎么还是和小时候一样,总做这样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傻事!既然你不喜欢我提到他,那你自己为什么还总是抓着心里那点不痛快不放,还总拿我的玩笑话挤兑我?我这叫‘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你若以后再说,我就直接跑去找梁之文,不信的话,你可以试试,反正他也给了我联系方式,找他,哼哼,一个电话的小事情!”
他瞪我,可我却一点也不怕。也许是见我笑嘻嘻的,没有一点心虚的模样,又或者我的威胁让他有所顾忌,所以,他终于松缓了脸上的表情,捏了捏我的脸颊,很不是滋味的道:
“我该想个办法,趁早让你收心,免得给我到处惹火头回来!”
我哈哈大笑,心情大好。见他要出门去,我在他背后道:
“哎,晚上的宴会我真的不去了,我要见个女朋友。好多年没见了,她也刚回国,听说我回来了,要请我吃饭呢!”
他停了脚步,回头看我,眼睛里有狐疑之色:
“你在国内还有要好的女朋友么?”
这下换我瞪他,我很是不满的双手叉腰,大声的冲着他道:
“何绍群!你还好意思说!还不都是你害的!就这个是我硕果仅存的‘战果’了,你可不许再给我搅黄了!”
这个事情说起来还真是得拜何绍群所赐,我从小到大,身边的异性朋友许许多,可偏就不招同胞待见,因为,我被她们都假想成了“情敌”。
从何绍群上了学开始,他就一直出现在我的周围。当然,那时我和他是敌对势力,他的出现是为和我吵架、找我麻烦,外带让我在心仪的男生面前出糗的。
本来,我和女同胞们应该完全是没有任何利益冲突的,但是,可能是他从小就长了一张容易被女人喜欢上的漂亮面孔,所以,每每事情发展到后来,我的女同学们都成了他的“粉丝”,和他站在了一条战线上,与他同声同气,反和我“势不两立”起来。
这种情况从我的小学时代开始,毫不例外的延续到了大学时代,基本上我的女性好朋友比凤毛麟角还凤毛麟角,她们大部分人要么和我性格不合,要么觉得与我相处有压力,要么就是站在何绍群那边以他的“粉丝”为荣,搞得我在少女时代的青春萌动期时,连个说悄悄话的好朋友都没有,害得我只能和那些男孩子们混在一起。
这不,学了一身的男儿本色,粗旷的要命,粗心的吓人,把本该有的女孩子心性几乎都被磨得差不多了,撒娇发嗲这样的事情基本上还是在被何绍群给“开了苞”之后才开始一点点的有了原始积累,但毕竟时隔八年,多年没练,还是处于相当初级的阶段,有时难得拿出来耍耍,就连何绍群都会一脸鄙夷,言辞刻薄的要我不要对他撒娇发嗲,因为他会觉得很冷。
幸亏后来大四的时候,借着去美国游学的机会,认识了比我大几岁的富家女舒苏。人家是绝对优雅的知性美女,见多识广,身边还有个超帅的混血男友当护花使者,自然不象我那些同学那样,看见一个拽了吧唧的何绍群就花痴的不认同胞了,因此,她才成为了我三十六年不短的人生中,最能说得上知心话的闺蜜。
见我柳眉倒竖,对着他愤怒的指控,何绍群恐怕也是想起了我们俩小时候的事情,倒是心情大好的低声笑了起来,可一转脸,他顿了顿,又一脸高深、满口醋意的问道:
“她约你干什么?该不是又想给你介绍男朋友吧!”
我一听,脑海里立刻跳出了好多年前往事的画面,不禁一楞,旋即很感慨的大笑起来。难为这个男人还记得那件事情,他不提,我倒还真忘记了呢!
当年,何绍群和我开始有些不清不楚的暧昧事情出来之后,我一直处于惶惶然的混沌与迷茫阶段,不敢告诉给任何人知道,只是自己一个人放在心里胡思乱想,不知道自己究竟该如何面对这件在很多人眼睛里,绝对属于“乱伦”的事情。

时我的精神很不好,做什么事情都恍恍惚惚、没精打采的,结果被舒苏看到了。她那时没发觉我和何绍群的暧昧关系,一直觉得我的身边缺少个合适的男朋友,见我那时候成天情绪低落,就更觉得我需要一个护花使者贴身照顾,于是非常自告奋勇的让她的混血男朋友,也就是她后来的老公给我找合适的对象。
现在回想起来,她老公给我介绍的那个男孩的确也是一个相当优质的上进青年。家境富裕、品学兼优、相貌出众,和舒苏的老公是同学,都在麻省理工大学念博士。最关键的,还是一个华裔,身上不会有我最受不了的老外的狐臭味和那浑身上下都有的毛茸茸还没进化好的浓密体毛!
这件事情我当然不可能让何绍群知道,本来也不想去,可架不住毫不知情的舒苏热情的劝说,最终也不愿意拂了好朋友的一番心意,本打算就去见见,做个好朋友也是不错的。可哪里知道,这件事情不知道怎么就被何绍群知道了,他像是被气疯了似的,没有一点礼貌的当着那个男孩的面,连个解释都没有,直接就把我从咖啡馆里给拖走了。
最后,当年那个青涩又年轻,血气方刚又完全不肯听我任何解释的何绍群,被怒火和妒火冲昏了头脑,飚着车,将我“绑架”去了他的家,把我给“吃”了个干干净净,半点残渣都不剩。这才有了后来我不顾浑身酸痛,连夜逃回家拿了护照“出逃”国外整整八年的后续之事。
如今往事已矣,我和何绍群也算是有了“柳暗花明又一村”的结局,按说那些事情早就该释怀了。我这个当事人现在回想起来只觉得好笑,可难为某个男人还很“小气”的记着仇呢!
我看着何绍群,笑着摇头道:
“陈年旧事你还耿耿于怀干什么,有你这样好的男人在我身边做护花使者,我哪里还需要她给我介绍啊!除非你不介意我这朵小红杏出墙去看看外面的风景。”
“借你几个胆子看你倒是敢!”
何绍群瞪我一眼,见我笑得欢实,便也不再理会我的胡言乱语,开门出办公室前,他回头看了我一眼,正色道:
“散会后,让老左送你去,就是晚上多喝了几杯,也不用担心怎么回家。”
说完,他头也不回的走了。我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门缝里,心头不禁暖暖的,这个男人啊,太了解我了,即便爱喝陈年旧醋,但他做的每个决定也都是为我着想的。
呵呵,何绍群,谢谢你!





、第 43 章

第一眼见到舒苏时,我有些认不出来,因为她变了许多。当然我指的是外貌。八年前,我“逃离”国内时,她还是一个窈窕淑女,还没嫁人,腰身纤细的让我妒忌。这次重逢,终于轮到她对我艳羡不已了,因为已经是两个孩子母亲的她,珠圆玉润,丰肌玉骨,活像杨玉环再世,再没有办法回复到年轻时的魔鬼身材了。
老朋友重逢,自然是有着说不尽的话题。从当年往事聊到事业、孩子、丈夫、家庭,再扯到我的终身大事上来,舒苏的话匣子打开之后,简直停不下来,好象半点都找不到那个优雅知性美女的影子,浑身上下多了不少师奶味。原来,她变得不只是身材,连性格都变了不少。
我咯咯乱笑的拿这个嘲笑她,口口声声的学着香港人的称呼叫她“师奶”,她一点也不介意,反而摇头晃脑的应承着,和我一起大笑不止。
这就是朋友,真正的朋友,即使我身在海外,也常常要怀念,难以割舍的情感之一,也是我从小到大就渴望拥有的闺蜜之情。
这八年时间里,她在澳洲,我在欧洲。她一心一意的相夫教子,过着优渥的中产阶级生活;我一心一意的躲避着家里的恩怨情仇,过着隐居般的世外生活。彼此多年不曾有过联系,可是,即使我们之间隔了那么多年没见,可只要一开口,一搭话,那种知心又熟悉的感觉立刻又找了回来。无所顾忌的胡乱说话,开着对方无伤大雅的玩笑,拿着对方的缺点互相取笑,但半点都不会担心对方会生气,这样的感觉,真好。
兴之所至,难得如此高兴,平时甚少喝酒的我,也忍不住叫了瓶红酒,和舒苏两个,你一杯我一杯的浅斟低酌起来。喝得有些酒酣耳热时,舒苏笑嘻嘻的眯着漂亮的大眼睛,神秘兮兮的凑到我耳边,压低了声音问我:
“望晴,你和他发展的怎么样了?”
我的酒量向来很好,这还得感谢当年那些和我一起胡混的好哥们的提携。年轻时故意当“败家女”的时候,我抽烟喝酒都是一起来的,最夸张的时候,烟一天一包,酒千杯不醉。
但后来何绍群进入了我的“荒唐”生活,他非常看不惯女人抽烟喝酒,所以,开始约束我在烟酒上的量。渐渐的,受他影响,我逐渐的戒了这些对身体极不好,对女人的皮肤更是大敌的东西,尤其是“出逃”国外之后,随着年龄的增长,更是懂得修身养性,保护皮肤,延缓最令女人害怕的衰老,所以基本不沾烟酒。
直到去年回国,为了中天在事业上的拓展,时不时要参加一些应酬、宴会的时候,才会破例喝点酒,但烟是绝对不沾的。因此,酒精在我身体里很难发挥多大的作用,不会让我的头脑发昏,神志昏乱,顶多是起到一些煽风点火的作用,无非是将我潜藏在身体里那些平时不敢“作恶多端”的恶劣因子勾出来,然后推波助澜一些罢了。
我看着舒苏一个劲的傻笑,睁大了眼睛,装傻,还反问她:
“他?谁?我和谁发展什么?”
舒苏眨眨眼,灿烂的笑着,伸手捏了捏我有些发红的脸颊,笑骂道:
“你个臭丫头,在我面前还装什么傻?你当我不知道你和他的事情么?早八百年就知道了!”
我不信,她一定是在诈我。我和何绍群的事情,八年前,离开中国的时候,我没跟她说过,八年后的今天,她又从何得知?总不可能是何绍群自己告诉她的,我才不会上当。
见我摇头,她带着几分轻浅的醉意,用那双肥嘟嘟的小胖手指着我的鼻子,一个劲的数落着我道:
“你这丫头,也太不够意思了。咱们俩这么好的姐妹,都到现在了,还想把我蒙在鼓里么?那年你突然落跑,有个人为了找你,跟疯了似的,到处寻找你的下落,见着个熟人抓着就问,那架势,看着就象要把上海的地皮给翻过来了呢。
最后他找到我这儿,见我也不知道你去了哪儿,脸色刷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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