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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归何处-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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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你第一次正式亲我的那个地方么?陪我去坐坐好不好?”
他嘴角勾起笑意,揽着我的腰,陪我慢慢的朝着那个地方寻了过去,一边很仔细的替我扣好了大衣的扣子。尽管许多年过去了,但这条街道的模样基本维持着当年我离开时的样子。
凭着脑海中留下的深刻记忆,很快我们就找到了那个地方。不过,当年我们亲吻的地方,灌木丛已不复存在,而是变成了花坛,花坛前还安装了供行人休息的长椅。他伸手将长椅上的落叶拂走,拉着我一起坐下。
就这样在一个寒冬的夜晚,在幽深的梧桐树街上,昏黄的灯光洒在地面上,偶尔还有晚归的行人匆匆走过,出租车的车灯时不时的从街角处扫过来,然后汽车引擎的声音逐渐远去,街上又恢复了冬日的宁静。
我紧紧的贴在他的身边,靠在他的肩上,看着眼前的景色,不禁有些恍惚起来,这里,到底是三四十时年代的老上海,还是二十一世纪的新上海?为什么给人的感觉,会这样的久远而悠长,这里的气氛为什么还是象是静止在那一刻一样,如此令人神往。这里的一切,不是同样曾经出现在我午夜梦回的时候么?原来,我离开的日子里,一刻都没有将这里遗忘。
何绍群安静的坐着,并不说话,似乎也不愿意惊扰了这样一个恍如旧时的怀旧气氛。我抬头看着他那样安静的侧面,忍不住伸出有些冰凉的手,顺着他的额头开始,轻轻的划着,一路向下,鼻骨中央有着微微凸起的挺直的鼻子、深深的人中线、薄薄的嘴唇,再到他有些翘的下巴,那上面还有先前被我咬出的清浅的牙印。
我像是被人施了魔法一样,痴痴的看着他如此完美的侧面线条,心中一动,便是伸出一只胳膊,揽住了他的肩头,将自己的双唇贴到了他抿着的唇上,婉转亲吻。
他起先并没有动,只是由着我在他的唇上或舔或吮,或咬噬或勾,挑。直到我有些不耐的在他怀里轻轻的扭了扭身体,鼻子里发出娇滴滴的轻吟声,他这才一下子抱住了我的身体,热烈的与我接,吻,很快的抢回了主导权。我被他吻得浑身发热,全身酥软,只觉得自己的脸烫得大概能煮熟鸡蛋。
缠,绵的一吻结束,我无力的瘫软在他怀里,低着头平息身体里的那股燥意与冲动。过了好半天,我才抬头看他,他漆黑的眼睛正一眨不眨的看着我,表情显得那样满足与快乐。他的手轻划过我发烫的脸颊,在我耳边带着笑意的低声道:
“怎么样?时隔多年,在同一个地方重温旧梦,比起当年的那个吻,这个吻的感觉如何?”
我眨着眼睛看他,看到他眼睛里有着戏谑的笑意,知道他是故意逗我。见他心情不错,我也忍不住心头恶作剧之心又起,要知道,我和他是吵架斗嘴过了三十年,即便我们两情相悦,可骨子里那早已习惯互相抬杠的性子一时半刻要改掉,怕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他爱逗我,我爱闹他,也许这后半辈子,我们两个就要在这样的气氛度过,日子应该过得不会太枯燥吧。
我不回答他的话,而是勾着他的脖子笑问道:
“绍群,我是你的初恋吧?你的初吻和初。夜都是给了我,对吧?”
我突然顾左右而言他,而且还说到这些很私密的问题上,他抬着下巴,挑高了右边眉毛,高深莫测的看着我,好半天都不说话,显然对我提到的这个话题有些不予置评。我缠着他,腻着他,求着他,在他怀里磨蹭了半天,他才很不高兴的硬是挤了一句话出来:
“明知故问的问题,非要听我亲口说出来,好让你得意一下,是么?”
我笑得眉开眼笑,挤在他的胸前,抓着他的西装前襟,得意的摇头晃脑道:
“看在你这么爽快又老实的回答我问题的份上,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哦,是我从来都没跟你说过的真心话。绍群,其实,你不是我的初恋,我的初吻也不是给了你,而是另有其人哎!”
我的演技向来很不错,一本正经起来,连何绍群都不是我的对手。不是我吹牛,若我有心要在演艺圈发展,各种演技大奖一定都有我的份。
可能是我演的太象,足以以假乱真,所以我的话音刚落,我就看到他的脸色陡然一变,僵硬而阴沉,原本只是搭着我腰上的那只手,猛地加重了力量,将我一下子拉向了他的身体,望向我的眼神里有着惊怒和质疑。
我在心里闷笑的都要内伤了,可还是一本正经的凑到他面前,翘着兰花小指说给他听:
“我的初恋对象呢,其实真的不是你,而是我上幼儿园时的同班同学大毛,他可以为了我,从其他小朋友那里抢糖果给我吃,还可以为了我,和别的班级欺负我的臭男生打架。他对我最好了,我到现在都忘记不了他,我记得那时我还告诉自己,将来长大了,就要和大毛结婚,因为他对我最好,和他在一起,一定很幸福。
所以,我的初恋对象真的不是你!”
我正经八百的把这些话说完,眨着眼睛望向他,就见他抿着唇,表情古怪的看着我,似笑非笑的神色,像是在忍着什么情绪,原先我腰上的力量一下子松了下来,他一定猜到了,我是在故意耍他。他低下头,俯过身子,捏着我的下巴轻啄了一口我的唇,淡然的说道:
“女人,耍我很开心是不是?小心乐极生悲。要是你告诉我,你的初吻就是给了那叫大毛的小子,今天晚上我会让你知道什么叫‘三从四德’、‘从一而终’!”
哈哈哈,大男人吃醋了哎!我倒在他的怀里爆笑,清脆的笑声飘扬在安静的街道上,显得格外惊省,甚至还惊到了一只过路的猫咪,人家小猫咪跐溜一下的躲进了草丛里,没了影子。
我笑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这个男人怎么会这么可爱,这么有趣呢?明明心里酸得要死,明明知道我是在故意逗他,他还偏要装着一本正经的淡定模样,好像自己一点都不在意,可说出来的话却又摆明了他在吃醋,严正警告我不许说出那些他不爱听的话!他这么一个聪明人,怎么会做出如此自相矛盾的事情来啊!笑死我了!原来,以前听人说,恋爱中的男女智商都可能为零的说法,果然不错啊!
我仰头靠在他的肩膀上,抓着他的手轻轻交握在一起,看着满天模糊的星光,笑道:
“傻瓜,我的初吻当然是一出生就被我老爸给亲走了啊,你难道还要吃我老爸的醋么?哈哈哈……笨蛋阿群,我开你玩笑的嘛,你这都要较真啊,真的好笨哎!”
他眉间的阴霾在听见我的回答后立时一扫而光,他抓着我的手,用力一带,我顿时倾倒在他的臂弯里,他面带笑意的俯□体,寻到了我的唇,轻轻一啄,随即将我整个人都抱进了他的胸膛,低笑着道: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看我回家之后怎么收拾你!”






、第 47 章

我又在发呆了,我知道我又在看着何绍群发呆了。我已经不知道这是这些日子以来第几次莫名其妙的看着他发呆,脑海里胡思乱想着许多的东西。就这么看着他,眼光追随着他的动作,思索着,回忆着,越看越觉得自己的目光离不开他,越看越觉得他和我印象中的何绍群越来越不一样,越看越觉得自己大概是重新陷入了一种被我淡忘多年的,名叫“热恋”的感觉中。
我的少女时代,怎么说呢,应该是拜当时被我“恨”之入骨的“坏蛋”何绍群所赐,基本上没有亲身体尝过一般女孩子都会有的中学时暗恋、高中时初恋、大学时热恋的传统心路历程。
因为每次我稍微对哪个男孩子表现出一点兴趣,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的多提到几次那些男孩子的名字,很快,我的恋爱美梦就会被“该死”的何绍群给破坏了。
他不遗余力的破坏我在那些男孩子心中的形象,也不知道背地里究竟背着我做了多少毁我名誉的事情,害得那些被我“钦点”过的男孩子只要一看到我,都会忙不迭的绕路走,好象我是什么杀人不眨眼的恶魔。
他就象把大剪刀一样,毫不手软的将可能出现在我身边的花花草草,哪怕是狗尾巴草,也全部剪个精光,害我根本不可能有机会和身边的任何一个男孩子来上一段缠绵悱恻,难忘终生的纯纯爱恋。
本来我就不够聪明,神经又粗,对男女之间的事情后知后觉的厉害,直到上了高中,我还都没看过一本言情小说,连琼瑶奶奶、席绢MM是谁都不知道,总是被同班的女同学们笑话。后来何绍群又来了这么一招“辣手催草”,没有合适的好男人来启迪我的人生爱情课,所以,我的爱情智商开发的就更晚了。
我的生活里一直都有何绍群的存在,他为我布下的阴影牢牢的掌控着我,左右着我,在我考上大学离家住校之前,我的身边除了大卫,基本上没有出现过其他男同学。
原本我以为,离开了家,脱离了那个小恶魔何绍群的“监控”,上了大学的我,就可以无拘无束的自由生活,可以尽情交朋友,找个喜欢的人恋爱,谈上一段大学时代的纯美爱情。可是,奇怪的是,大学四年,我还是过得和在家时一样,孑然一身,身边连只公苍蝇都没有,更不要说是个公的人了。
每次过情人节,我都只能以万般羡慕的眼神看着宿舍里的同学们一脸羞涩的收到男朋友送来的鲜花与礼物,听着她们语带甜蜜的说着和男朋友之间的情事,那种笑颜如花的美丽,真是一个女孩子生命中最灿烂的时刻啊!
相形之下,我的遭遇就实在太悲凉了,身边连个体贴的“护花使者”都没有,参加个舞会都能当一晚上的“壁花小姐”,眼看着那些长的比我丑,身材比我差的姑娘们都有人请去跳舞,纵情歌舞,我当时心里那个“羡慕嫉妒恨”啊,如潮水一样,滔滔不绝的朝心头打去,只差泪洒当场了。
这样的事情在我上大学那几年的时间里层出不穷,使我的自信心一落千丈的跌落到了谷底。以至于到了后来,我甚至绝了在大学里恋爱的念头,对找个男朋友这样的事情当成了“奢望”,从此再没了兴趣去想,将所有的兴趣和精力都转向了学习几国外语上。没想到无心插柳柳成荫,正是那段时间的刻苦研读,倒成就了我后来出国旅行与定居时的语言便利,真是“因祸得福”啊!
什么事情如果都能有时间回头看一看,好好想一想的话,一切因果得失也都有了最清楚不过的解释。现在我再回想起这些事情,根本不用多问当事人,就已经能知道其中的原因。
因为何绍群已经在和我多年来的针锋相对中,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喜欢了我,爱上了我,所以,他不能允许我的身边再出现其他的追求者。他见不得,容不下,又不愿意让我知道他的心思。
所以,他才会用尽了各种办法,即便是自己出国留学的那几年时间里,他依然可以让自己的影响力象一层透明的玻璃罩子一样,包裹在我的生活外,在我根本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隔绝了我与其他男性有过多接触的机会,杜绝了我被其他人追求到手的可能。
就这样,他让我在不知不觉的环境下,习惯了他的存在,甚至因为这种习惯,而逐渐的与他滋生出了一些不一样的感情。最后,当他对我开始若有若无,隐隐约约的表现出一个属于男人对女人的温情与霸道的爱慕时,我一点都不觉得突然,更多的是下意识的接受。但是,在那时,我还是会感到一些无措与惊慌。
我不知道当时究竟是因为我太渴慕能和一个男孩子谈上一场恋爱,以让自己不会在年华老去的时候惋惜没有经历过一次年少轻狂时的纯真爱情;还是因为我的内心中隐隐的也有一种想要挣破世俗枷锁的狂野念头,所以,我会在那种既纠结又期盼的左右摇摆的心态下,悄悄的与何绍群陷入了“地下热恋”中。
这场恋爱起于何时,因何而起,如何确定,我好象一点都想不起来,它的发生那样自然,仿佛信手拈来,随意而起,平常的如同我吃饭喝水一样,不带半分刻意。
我只记得,有一天,老爸和继母都不在,我正在自己房间里看书,他走了进来,坐在我的身边,用他那双黑漆漆的眼睛盯着我看。他的眼神那样热切,充满了渴望,而我的心骤然变得柔软起来,对他嫣然一笑的时候,我们就已经不再是针锋相对、吵吵闹闹的“姐弟”,而是恋人,身份上被赋予了许多特定角色与关系的特殊恋人,不需更多的言语。
尽管我的心意会被时不时冒出来的道德感所左右,我在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与不齿的同时,又会深深地被这种如同偷情一般刺激的热恋所吸引,沉迷。
我享受着一个女孩被一个男孩呵护与关爱的美好感觉,我享受着年轻男女之间这种纯真的爱恋,我享受着当他用双臂拥着我,在我耳边轻笑时的那种亲昵感,我更享受着他象一个大男孩一样爱着我,那时我会感觉自己幸福快乐的象个小小的女孩,我会忘记原来自己比他大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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