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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归何处-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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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成了我闲暇时光里的全部重心,是我的精神寄托所在。我不知道原来好动的自己也可以如此沉静的在电脑前端坐上一下午而丝毫不觉时光的流逝;我不知道原来念书不好的我也可以写出让大家喜闻乐见的文字与故事;我更不知道原来一无是处的我也会有发光发热的灿烂时刻。
在网络上写作的事情,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何绍群在内。即便是我的闺蜜舒苏,我也没有说。我很害羞,生怕自己青涩的文字在舒苏这位北大文学硕士面前贻笑大方。我也很固执,只想一个人好好的写下真正属于我与何绍群的故事。
我在何绍群的面前从不提起自己在写故事的事情,我只是在他在家的时候,尽心尽力做好一个妻子的角色。何绍群重回公司上班后,日益忙碌,尽管有着我曾经为他铺好的前路,打下的一些坚实基础,但庞大的中天集团像座大山一样压在他的身上,近万名员工的生计需要靠他还有他的“御用”团队来维系,担子之重,可想而知。
他的行程表上总是密密麻麻的排满了各种会议与出差安排,东南西北的满世界飞,常常一个月的时间里,真正呆在家里的日子不过才短短一个星期,其余的三个星期,几乎都是在外面度过的。即使是在家的时候,他回来的时间也总是在深夜。每每看着他疲累的身影出现在夜色中,我总是忍不住要心疼。
为此,只要是他在家的难得时光,我会倾尽全力的亲自照顾他的起居、饮食。我不会浪费半点与他在一起的时间,我心疼这个为我创造了舒适安逸生活,使我有时间、有机会得以安静而馨宁的坐在家中静静写作机会的男人。所以,他在我身边的时候,我要用自己全部的爱倾注在他身上,我要让他知道,我爱着他,关心着他,爱护着他,怜惜着他。
何绍群也许觉得他因为工作太忙碌而冷落了我,内心深感不安。所以,只要他有点滴空余时间,哪怕是会议的间歇,他都会挤出一点点的时间来给我打电话,听一听我的声音。哪怕周遭的环境很吵,我听着他在电话那头,在乱哄哄的杂音里嘶声力竭的叫着我的名字,大声的告诉我他尽量会早点赶回来的话时,我的心无法遏制的颤抖着,被他的这份体贴而感动。
如果我没有找到自己的追求,我没有在网络上连载我的故事,那么我可能真的会有闺怨,我会因为他忙于工作无暇陪我而感到不快。但是,现在,我的心态却很好,从不焦躁,也不埋怨,而是心安于室,埋头于我的故事连载之中。
就连舒苏有时与我见面时也忍不住被我表现出来的沉静与淡定所惊诧,她从没见过我有如此安静到淡然的时刻。因为在她的印象中,我是活跃的,热情的,稍稍有些不安定的。我想,改变我风格的大概就是写作吧。
有时候,何绍群难得在家,可以陪我过一个完整的周末,高兴之余,我总忍不住要想起那些在网络上为我的故事留言的那些朋友们。想着想着,就会兴起,磨磨蹭蹭的挨到何绍群的身边,拐弯抹角的追问起一些当年的往事,以便能一点点的写进我的故事里。
他若兴致好,或是问题并不怎么关系到他的面子问题,他倒还会一问一答的回答我几个问题。可若是我提的问题事关某人的面子与尊严,他绝对不会从嘴里漏一丝口风出来,假如被我缠得受不了了,索性就一把抱了我回房间,以某种被他乐此不疲的床上运动来彻底的堵上我的嘴。
我虽为了写这篇故事而付出了不小的牺牲,但是,我却陆陆续续的从何绍群的口中挖出了不少当年的“秘辛”,两相比较,可谓物有所值。
“妞妞的妈”留言说,贺少君(故事里男主角的名字,是不是听起来与何绍群的名字很谐音啊,这可是我花了一番心思想出来的名字,感觉还是很有古典味道的吧)为什么要把那辆宾利给卖了啊?是不是与邹婉清(故事里女主角的名字,也是我名字的谐音,听起来好文艺啊,很有女人味呢)的离开有关呢?
嗯,不错,这个问题提得好,简直说到我心坎上去了。因为我的心里也曾经有过这个疑问,只是后来发生的事情太多,完全被遗忘了。如今有网友提问,那么我总是要向当事人发问一下,看看他本人作何解释。
我绕了半天圈子将这个问题提出来的时候,那时他正坐在沙发上喝茶看书。听完我的问题,他瞟了我一眼,低头又看书,慢斯条理的回答我说,我的车是买给你的,你都不在国内了,它也没有了用武之地,我还留着它干什么?平白的招我心里难受,趁早卖了眼不见为净。
我很惊讶,压根不知道当时他在车展上一掷千金买下那辆宾利,居然是为了我?我一直以为他那是为了和一个嚣张的二世祖斗气,这才砸了重金做了回土老冒,当场买下了现场的展览车。这难道不是一个重要的秘辛么?
于是我不懈的追问下去,他斜着眼睛又瞟我一眼,很是不屑的回答说,还不是你自己当时说宾利很漂亮,很喜欢么!我看那个二世祖就是听了这句话才把脑筋动到你的头上,为在你面前搏你欢心,这才一定要买下那辆宾利吸引你的注意。笑话,我何绍群的女人岂是他那样的草包可以觊觎的?他要买,我就偏不让他买成。你的身边坐着的人,只能是我!
哈,“妞妞的妈”的猜测果然是正确的,群众的眼睛当真雪亮!
“天青色”留言说,一个男人真的可以八年禁欲么?通常这么条件优秀的男人,会有数不清的女人奋不顾身的扑上来的,哪里可能做得到坐怀不乱?除非他那里有问题,不举的毛病八年后才治好。
哈哈,这个问题提得真好!一针见血啊!搞笑啊!我当时心里大笑着将这个问题问出口时,某人正在书房里背对着我找资料。乍然听我这样说,立刻横眉怒目的转过身来瞪着我,像是恨不得一口吃了我似的愤怒。事关男人的尊严,而且还是很重要的尊严问题,他当下立刻用事实说了话。当他在床上把我折腾的死去活来的时候,他才阴恻恻的在我耳边威胁着说,以后再敢说我有问题,看我怎么收拾你!
好吧,这个问题还是暂时忽略吧,我已经为此而壮烈“牺牲”了一回,再追问下去,恐怕他真要下黑手收拾我了,为保小命,还是保持缄默的好。“天青色”,你的问题我回答不了了,就当他真有这样隐忍的本事吧。
“肥肥的维尼熊”留言说,谁说女人的第一次就一定要哭?太矫情了吧。我就没有哭,作者肯定没有多少实战经验,所以才会被那些港台的言情小说给误导了。
嘿嘿,这个话题是不是有些那个那个什么了?虽然我不确定当时自己究竟有没有哭,但是我可以确定一点的是,“肥肥的维尼熊”把作者想的太纯情了。她一定不知道,写故事的作者,已经是个“身经百战”的床上老手啦,实战经验不能说是丰富,但也能算是很有资格说话的过来人。
我拿着这个问题去问何绍群,他作为当时的“运动”参与者,应该也有很充分的发言权。我问他的时候,他正在喝我为他煲得去火汤。听我这么一问,他喝在口里的汤要吞没吞下去,一下子呛在了喉咙里,咳得他满脸通红。等他好容易缓过劲来,他瞪我,没好气的回答我说,你是想谋杀亲夫的话,也不用让我活活被汤给呛死这么难看的死法吧!你当然不记得自己究竟有没有哭,因为你那天的眼泪就没停过,害我紧张的要死,也,心疼的要死!
啊?是真的么?我就这么没用啊,从头哭到尾?我看着他咳嗽咳得发红的面容,不知道为什么,忽然觉得他的双颊上隐约出现的是因为羞涩而浮起的暗红。他是在脸红么?为他的第一次?还是为他在对我进行着表白?
我想,我应该不是为第一次的痛而哭吧,虽然那种被破身的感觉真的很痛,但估计我当时的心已经无暇在意那个,而是很纠结,很矛盾,流的眼泪应该是为自己和他如此纠缠难清的命运而哭的吧。所以,我这样的回答,算不算是回答了“肥肥的维尼熊”呢?
“没有翅膀的天使”留言说,天底下哪有这样不知好歹的女人?性格这么不讨喜,怎么会有男人喜欢呢?像贺少君这样的优质男人,只有在小说故事里才会有吧。作者一定是在臆想,把所有好男人的优点都归到一个男人的身上了。这样深情不移的男人谁要是碰上,还不比中了亿万大奖更幸运么?
嗯,嗯,这个观点我是一百个赞成,一千个赞成!我绝对举双手双脚赞成她的话。我就是那个超级幸运儿,我的确是比中了亿万大奖还要幸运,开心。因为真实生活里确实有这样一个超级好男人爱着我这个不知好歹的女人。我是不讨人喜欢,但是我确实极幸福的!因为,所有好男人优点集于一身的优质男人,深情不移的爱着的人,是我。
我拿着这个读者的问题去问何绍群的时候,他正在花园里看着那些长在树下的小小花朵想着心事。他听
我说完,只是淡然的耸肩笑笑,将我拉到他的身边,十指紧扣,然后示意我与他一起看那些小小的花朵,悠然说,各花入各眼,就是这么不起眼的小花也会有惜花之人,更何况是一个长得不算难看的女人了。也许我上辈子欠了你太多吧,这辈子才要来还的。
真要命,我听着他从口中说出这样的话时,鼻子酸得想要哭啊!“没有翅膀的天使”,我能理解你的不解,也能明白你的心情。其实,我又何尝不是呢?像我这么个性格不讨喜的“坏”女人,平白的得了一个这么好的男人,真是上天恩赐给我的,一个可遇而不可求的“奇迹”啊!
诸如此类的问题,网友们提的有很多,还算是比较正常的,还有些更刁钻古怪,言辞犀利,内容露骨的,我也借着机会拐弯抹角的拿去问何绍群。问得多了,他就被我问得烦了,也问得起了疑。终于有一次,当我替一个八卦网友在问他当初看那些裸体女人时到底有没有起冲动这个问题的时候,他忍无可忍的抗议了起来,像个严肃的长辈,面色凝重的看着我说,你最近到底是怎么了?哪里来那么多古里古怪的问题?怎么尽翻老账!你是要打算找我算账么?
看着他被我的问题弄得心浮气躁,我不免觉得心中好笑。可我却不能回答他的问题,只是对着他神秘的笑,妩媚的笑,得意的笑。因为他哪里知道,他的每一次回答,都等于是在帮助我完成故事大纲的写作,帮助我回忆曾经被我遗忘在记忆角落里的往事,帮助我把这篇被万众期待的故事努力的写下去。
我灿烂的对着他笑,心里在默默的说,何绍群,谢谢你这样爱我。没有你的爱,就没有我笔下的这个故事。
我只想通过这个故事告诉所有人,愿得一心人,白头不分离。





、第 76 章

在我房间的玻璃橱窗里,摆满了我在世界各地旅行时,带回来的当地旅游纪念品。荷兰的彩色木屐、意大利的幻彩面具、奥地利的莫扎特玩偶、德国的新天鹅堡模型、美国的迪斯尼玩具、日本的和服娃娃、比利时的小于连肖像、法国的埃菲尔铁塔……许许多多,几乎摆满了一面墙。这些小玩意虽小,价值也不算高,大多都是当地人手工制作出来的纪念品,但却着实可爱,总是能让我在看到它们的时候,回忆起自己在当地游玩时的所见所闻。
说起来,我最喜欢的纪念品是一套来自俄罗斯的套娃。它做的很精美,上面绘制的图案栩栩如生,一个长着金色头发的美丽的“喀秋莎”,有着长长的睫毛,绯红的脸蛋,身上还穿着漂亮的俄罗斯民族服装,五颜六色的颜料将这个不过手掌高的套娃,装扮的格外鲜亮。
它一组共有八个,从大到小,最小的那个套娃,比小拇指的指甲盖还要小,但从这样小的一个小套娃身上,还能看到它依稀可辨的眉眼。
我以前一个人在欧洲,总爱没事的时候,就拿出这组套娃来,把它们放在桌子上,一个个的铺开,从最大的,到最小的,像排列队一样让它们展现在我面前。我看着它们,看着它们绘着金色颜料的头发与蓝色的眼睛,就会觉得,它们好像是活的,是我无言的朋友,在默默的陪伴着我,让我不会觉得孤单寂寞。
后来,这组套娃和我所有的旅游纪念品同样被我从欧洲带回了国内,静静的存放在我房间的大玻璃橱柜上,没有事情的时候,或者我写故事写得有些疲累的时候,我就喜欢摆弄这组套娃,看着它们,就觉得是我最好的老朋友在陪着我一样,尽管无声,却一如既往的默默支持。
只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摆弄着这组套娃,心里就会生出一些感触来。我觉得,这组套娃,就好像是我们活着的每一个人。每个人其实都有很多面,很多层,层层刻意建立起来的外壳包裹着我们每个人的最真实的内心世界。套娃里,那个最小的,最不起眼的小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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