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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离开的999天-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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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关于那些,易笙看得并不兴奋,但是非常认真。他认真时的样子帅气逼人,害一直努力无视他的我,总管不住自己心的,动不动就走了神。
打开半天却还是白板一片的屏幕上,常常倒影着我不自觉的微笑,亦是那样愉悦。
我自欺欺人地偷望他如飞的手指、炯炯有神的眸子及俊帅非凡的侧脸,心里有些酸酸的,想着看过这样的他的女同事,有多少人还能好好地守住自己的心。
他不是我的,迟早要离开。我一遍遍地这样告诉自己,又一遍遍地默默反驳——至少现在,他是我的,我一个人的。
放眼望去,我不算太小的房子里,我不算宽广的生活空间,到处都留有易笙的气息和痕迹。他就像块揭不去的膏药,走到哪儿粘到哪儿,抬头低头转头,怎么都能看到他,贴身得我快找不到喘息的空间和时间。
每天二十四小时,除了洗澡上厕所,我们几乎没有分开过:
早上,我们一起起床,一起赖床,抢着同一条被子。最后,总是易笙被我踢下去做早饭;
中午,我们一起偷懒不做午饭,简简单单用营养又方便的三明治打发,往往还各自抱着各自的电脑,很没出息地一边挖着地雷,还被轰得稀里哗啦,惨不忍睹;
晚上,我们一起用很多便宜又好吃的食材做丰盛无比的晚餐,吃得肚子往外凸,才一脸满足的手牵着手出门散步,时不时还来一下追狗的乐趣,看着狗狗们冲我们愤怒狂哮又无可奈何的模样,一起笑到不行;
我们还会一起逛超市,比较货架上的各种美味,彼此鄙视对方的眼光和品味,再不停鼓吹自己喜欢的产品,认真的程度几乎让守在一边的推销员开始担心自己会不会下岗……
不过短短数日,我们已做尽了所有傻瓜情侣做过的傻事儿,和所有的热恋中的情侣一样,开心胡闹地度过每一天。
我们甚至幼稚到用剪刀石头布来决定家务的归属,虽然运气差人一等的我,总是输给上帝偏爱的他,但我也有秘诀和强项——耍赖。
每当轮到我最不想的家务,我便又是横眉又是竖眼的,努嘴努到整张脸都扭曲,硬要他慢出输给我。
每当那个时候,对我不要脸不要形象的无耻行径完全看不下去的易笙,便只能在我可媲美樱木花道的杀人目光中,苦着脸配合着假装输给我,然后认命地去拨弄他也不那么擅长的洗衣机。
每天晚上十点,易笙会非常有大男人气势地强行将我架离电脑,连拖带拽,绝不准我赖在书房里浪费时间,让我改头换面从此当个早睡早起的好宝宝。
可最后的最后,却常常会自己管不住自己的,跟我一起抱着手提窝在被窝里,看让人不敢自己上厕所的恐怖片,一起被吓得脸色发青。
我们相互依偎,手□缠,度过每一个夜晚,在彼此的温度中,渐渐找到了幸福的味道。
尽管我常常会在半夜莫名惊醒,然后当我惊慌的扭头后看到了他平和的睡颜时,竟又觉得无比安心。我总是紧紧抱着他,即便手被压麻了还能笑得一脸傻气,一脸满足。
我从来不知道,自己竟可以蠢得这样无药可救。
只要一想起这些不符合年龄的幼稚行为,我就忍不住地想要捂脸呻吟。然而最让我觉得丢脸和难以启齿的是——我居然会在心里暗自为自己能这样的蠢而欢天喜地……
啊,啊,我怎么会变成这样?!

人生就像一辆循环列车

易笙陪在身边时度过的日子,我就像只一无事处的猪,整日里懒洋洋的,吃了睡,睡了吃,除了上网查查就职信息,没事投投简历,偶尔出门面个试,什么都没做。
真正的一无所成。
尽管,目前的我是真的很想要一份工作,未必需要能让欣慰一笑的高工资,但至少能让人看到一个可以期待的未来。
女孩子终究要过的稳定些,过去我不曾那么想过,不喜欢那些一眼就能看到三十年后的人生。
人生只有一次,过一天少一天。
我能做的仅仅只是让这辈子变得精彩和富足。但这些年,该去的地方、该看的风景,我已一一走过。
现在,我想要一个“家”,一个在很多年前我就失去的温暖的归处。可以的话,我想找一个独生子女,这样就可以要两个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
我可以陪男孩打游戏,陪女孩玩过家家,看他们笑,看他们闹。
等他们再长大一点,如果他们也喜欢,我会教他们画画,然后每天都很努力地把他们打扮成小帅哥和小美女。
我们可以像现在的我一样,没心没肺什么都不用考虑的快乐生活,一起吃饭,一起玩耍,一起糟蹋时间。
我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他们幸福,不让他们走我走过的路……
不过,这个社会很现实,婚姻更是现实得不能再现实,我若想要得到一些什么,就必须要舍弃同样珍贵的一些东西。譬如,理想。
毕竟,作为一枚迈进剩女阶段的大龄女青年,我的资本早已不雄厚,再没办法这样随心所欲地过下去了。
可即便如此,也不是那么容易。
我投出的简历大多虽然都有给还明确的回复,我也参加了许许多多的面试和考核,但往往排上很久的队伍,等上很长的时间,结果却是大海沉石,有去无回。
易笙一直不依不饶地非要跟着,不管要花多久时间,他都一定抱着工作用的超薄笔记本,等在附近的咖啡厅,还时不时地往我面试的大楼观望,因此总能在第一时间发现我。
他这样的体贴,我自然是欢喜的。可看他面对我越来越沉的脸色时,依然不去的淡淡笑容,仿佛早就算到了这样的结果,我又忍不住冒了火。
原本满腹不顺心的委屈,竟在他云淡风轻的表情中,愣是翻了倍。相信若不是大庭广众,众目睽睽,我早就失了形象地提脚踹人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自喻不错的脾气在这家伙面前,总是消失得很彻底,一次又一次地成就了火龙果的名号。
可易笙一点儿也不在意我的愤怒,还一把搂过我的肩,自然地忽略我掐他腰肉的指,温柔将落到脸颊旁的发放回到我的耳后。
他低头附到我耳边轻语:“别急,你的话,一定不会有问题。我们去超市买点儿好吃的提提精神,晚上我帮你好好参谋参谋,当初我也失败了好多回,让我这个兜揽了无数成功妈妈的人帮你看看,保证下一次一定是你挑工作,不是人挑你。”
坠落的声音虽然很轻,却是铿锵有力,充满了安抚的力量。
我不自觉地一抬眼睑,正好对上了他潇洒飞扬的笑容,莫名的,竟真的安了心。
我想,易笙是明白我的。比起得不到工作而言,真正受了伤的其实是我的自尊。
过去那几天,我固执地不肯让他插手,不准他提任何意见,以为有这样的资历,找个千把块钱的工作,绝不会有什么问题。自信过了头,却落得如此结果,在面子上过不去。
我一直希望在易笙面前的自己,能是出色而优秀的。为此,我从小就一直非常、非常的努力,甚至竭尽全力地去做一些自己并不擅长的事。
但一次一次,我展现给他的,却总是自己最为落魄的一面。我真的丢脸,不想面对,想要逃跑。
易笙明明知道,知道所有的这些,却没有点破。
他乖乖地闭上了一向无比毒辣犀利的嘴,体贴地牵着我的手,惬意地踱步在夕阳中。
有种难以言喻的温暖,缓缓地流向四肢百骸,挥不去的甜了心。
低下头,我看着彼此交融的影子,偷偷藏去了如何也无法忍住的勾唇动作。
刚刚才蔓延了全身的失落、沮丧和丢脸,竟在这短暂的瞬间,便褪得找不到痕迹。
原来,他已是这样安心的存在。

晚饭一如既往,简单而丰盛。
在秋老虎还舍不得离去的日子里,我们打开了空调,吃着热辣辣红艳艳的火锅和韩国炒年糕。
进餐过程中,我们虽然灌下了一罐又一罐冰啤酒,却还是辣得眼泪直流。偏生有种说不出的爽快,怎么也挺不住口。
我辣得舌头都麻了,吃着、吃着,频率高了反而没感觉了,可以心平气和地吞下平日里根本无法往嘴里塞的辣椒。
易笙明显比我还要怕辣,一顿饭吃得他眼睛都快要睁不开了。虽然没有狼狈地流下眼泪,但汗水倒是湿了一大片,灌下的开水更是足够他狂奔上一整晚的厕所。
看着实在受不了辣,狂奔去厨房添饭的易笙,我笑得坏心,复又自得其乐地咀嚼起所剩不多的残余菜渣。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长个子的高中时期饿多了,留下了什么后遗症,导致养成了我绝对不会浪费食物的好习惯。不管吃得多撑,我也一定要收光桌上的剩菜残渣。
若余量较大,就算再懒的动,我也会把它们好好的包起来存放。因此,我在国外的日子过得并不奢侈,也有了些闲钱去购置奢侈品。
瞄了眼久未打开的贮藏室,那里有我不自觉逛进名牌店时,不自觉为易笙买的各种礼物,盖在层层冬装下面,始终没有机会送出去。
在离开易笙的那999天里,我常常在旅行时买绘有各地风情的明信片邮寄给他。尽管总只有寥寥数语,不着重点,甚至没有署名。但那些贵重的东西,由于我对自己的人品毫无自信,所以总是打包带着到处跑。
那几件礼物价值不菲,远超过我一柜子衣服和包包的价格。如果不能送出去,真的非常浪费。然而今时今日,在这样不清不白又没有未来的境况下,要送出这些东西,又谈何容易呢?
这些日子,因为没有可以期待的未来,我才能如此惬意并且毫不愧疚地享受着他给予的温柔,任性恣意,耍泼耍幼稚。
我从未想过,当一个人无所谓失去的时候,竟可以变得这样的无耻!然而,也因为这样,我想待到结束的时候,即便早有了十足的心理准备,我还是会忍不住惆怅。
不求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说到底,不过是升华了的阿Q精神。不是不想拥有,不是真的舍得,只是没有办法。
不想让他在自己手里生生被抢走,所以干脆的自己先放开手,多么的自私!可惟有那样,我才能保存仅有的尊严,以及不会回头的前进之路——因为,选择了放开的我,没有资格后悔。
我都已经想得那么好了,但当我不经意的望着他纤细优雅的身影时,心里还是会无法抑制地酸楚,酸楚得恨不得能忘记所有得到过的甜蜜。
当易笙再次消失的时候,看着他留下的这些痕迹,我又会如何?
答案其实很简单,只是我不想面对。
终究,我还是懦弱。

人生就像一辆循环列车

秦云来电的时候,我正看着易笙穿梭在厨房的身影发呆,至于究竟在想什么,我根本记不住。或许,也不重要。
我移不开视线,只因他不经意间侧首时露出的暖暖的微笑,那样英俊那样美好,一下就烧烫了我的心。
心里莫名产生一种恐慌,我几乎是抢一样地接起了手机:“喂!”
“……郝郝,你接了。”电话那头的秦云似乎愣了一下,随即是放松的长叹,及近乎自嘲的低笑,磁性成熟的嗓音透过话筒,拉回了我恍惚的神志,“你还以为你会拒接我的电话。”
“拒接?为什么?我怎么可能拒接你的电话!”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居然忍不住地刻意加大了嗓门。
“因为你一直没回邮件,我以为上一次……惹你生气了。”秦云说到这儿时,显得有些小心翼翼,轻声轻气,还带着一丝丝浅浅的讨好。
我不是听不出来,却无法全心关注,只因咫尺距离外,是易笙面无表情的脸,及渐渐暗下的眸光:“不是……我没看邮箱的习惯,所以不知道你写了邮件给我。抱歉……”
渐渐的,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只觉得嘴巴上上下下开合着,声音木然地传进耳朵里,却没有激起任何凡响。
我只是那样呆呆地看着那头的易笙。而他,也就那样一声不吭地,笔挺挺地站在三米开外,冰冷的表情明明那样无情,却又好像已写尽了鲜血淋漓的受伤。
心中瞬息爆裂出的疼痛,迅速蔓延在四肢百骸间。
那一刹那,我的鼻子酸得发了痛,无限用力才没有甩出渐渐松开的手机。
我知道,自己不可以。
此时此刻,在这样的心情下,我必须要逃。
而手机的那一段,或许,会是我的出口。
我知道自己太自私,但我没有办法。
我必须要静一静,冷却下被他烫热的脑。不然,我怕自己会一败涂地。
可或许,我早就输得没了自己。
因为当我挂掉电话时,手竟有止不住的颤意。
尽管如此,即便如此,我还是听到了自己倔强的声音,回荡在寂静的空间里:“我要出去。”
易笙什么也没有说,好久以后,才在我的注视下,决绝地转身离开。

我一个人呆在那儿很久,最后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回的房间,又是如何换上的衣服又换了什么样的衣服,只记得离开卧室的时候,客厅黑漆漆的,毫无人气。
心里一片冰冷,这就是我要的结果么?说实话,我自己也弄不清楚。或许,这是对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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