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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五大公知-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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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儒道墨法。
3。1儒道是一路,所重都首在人格之陶冶。
所谓儒家是贵族观点,道家是个人观点。实则是一而二,二而一的问题。贵族乃可从容言个性,而平民个性(主体意识)既立,则精神上已为贵族矣。
可见败家归败家,终究还是一家人。不比孽徒,是抱定弑师之心了。
3。2墨法是一路,所重都首在权力之把持。
墨是平民观点,法是君主观点,看似天差地远,实则殊途同归。今天的老百姓骂官僚腐败时,往往又难掩艳羡之情,亦是此理。
墨、法皆反对个体人格,文化精神。墨以固陋,不知人格独立之价值;法以刻深,深知人格独立之害于专制。
墨、法皆讲集权,细微处如利用特务,鼓励告密亦同。商鞅变法之后,墨家巨子亦跑到秦国去;《备城门》诸篇以下(尤其是《号令》一篇),和秦法亦若合符节。
墨、法皆重经济,唯理论上墨以养民生,法以奉君欲。以上观点放之今日,殊途同归,亦是自然之理。
人格随时进退,故儒道相反而大可兼容;权力不容分享,故墨法相似而终不两立。
若承认汉以后是阳儒阴法,则墨家绝迹,也就不难理解了。
(全文完)
//。。 。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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