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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天子-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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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楚王万岁!”陈玄礼、薛直、张小飞他们爆发出一片大笑声,个个开心不已,比起大过年还要开心。
尤其是张小飞,笑得特别欢畅,跟打雷似的。
李隆基这一手不是狠,是非常狠!
他是兑现了自己的诺言,饶了这些突厥一命,可砍掉一条腿,一条手臂,突厥还能活多久呢?这是折磨,比起直接杀掉可怕多了。
不过,对于可恨的突厥来说,就是要如此!
众将打从心里赞成这事。
李隆基这一命令被忠实的执行了,唐军骑着骏马,挥着横刀冲来,手起如落,一条条臂膀,一条条腿掉在地上。
然后,地上多了数千缺胳膊少腿的突厥在爬行,一条条血路朝黑沙城的方向蜿蜒。
“爬吧!爬吧!尽情的爬吧!”
“爬回黑沙城,告诉默啜洗干净脖子等着,英明而伟大的楚王来了!”
唐军看着在地上爬动的突厥,个个欢喜难言,扯起嗓子,为李隆基大唱特唱赞歌。
“楚王,我们应当赶去丰州,解丰州之围。”张说顾不得喜悦,提醒李隆基道:“救兵如救火呀。”
“救丰州是必须的,只是不能这样去救。”李隆基点点头道:“我要给拓西来个中央开花。”
“中央开花?”陈玄礼大为惊疑,道:“中央开花就是从突厥的中央打出来,这不可能呀。我们只要一到,突厥就会发现呀。”
中央开花就是从突厥的内部打出来,唐军打着旗帜而来,突厥远远就看见了,肯定不会让唐军得逞。
“是呀。”众人有些迷糊。
李隆基没有回答,而是跳下马背,捡起突厥的盔甲朝身上穿。
“妙!妙!妙!”张说双眼放光,大声赞叹,跳下马背,开始换衣衫。
“绝妙!”陈玄礼、薛直他们明白过来,大是欢喜,快速换上突厥的衣衫。

第二十六章 中央开花(上)
第二十六章中央开花(上)
都明白李隆基要做什么了,他要装扮成突厥人,尽可能接近突厥,然后暴起发难,打突厥一个措手不及。
打败默棘连后,这里有很多突厥盔甲、旗帜,要装成突厥,一点也不难,李隆基的想法很可能会实现。
真要实现的话,好处是不需要说的。
“突厥中央花儿朵朵开!朵朵开!”张小飞扯起嗓子大嗥,雄伟的身材还不断扭动,活脱一跳舞的大猩猩,让人倒胃口。
然而,陈玄礼他们却是扯起嗓子应和:“朵朵开!朵朵开!”
不要说陈玄礼他们了,就是张说和高力士这两个初上战场的人也不例外,眼睛放光,扯起嗓子大吼,满脸的喜色,仿佛大过年似的。
只要不是傻子,都能明白这样做的好处,谁能不喜?
就这样,三千唐军全部换上突厥的盔甲,打起默棘连的旗帜,直奔丰州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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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州位于黄河南岸,面对阴山,大体位置相当于秦汉时的“九原”,那里一直是抗击北方游牧民族的最前沿,年年月月都会遭到游牧民族的进攻。
突厥反叛以后,一直想要拿下河套之地,却是因为丰州的存在,使得突厥不能稳稳占有河套之地,是以,重点攻击丰州就成了突厥的首要任务。
河套之地在阴山之南,气候温暖,植被生长时间长,而且又土肥水美,是天然的牧场,象匈奴、鲜卑都曾想要拥要此地,突厥就更不用说了。
李靖夜袭阴山,灭了**后,唐太宗就下旨要突厥迁居河套之地,这令突厥感恩戴德。后来,唐太宗意识到这一举动埋下的巨大隐患,就下旨要突厥回归故地,离开河套之地,这引起了突厥的不满。只是因为唐太宗很牛叉,突厥惹不起,只得忍着。
到了突厥反叛之后,重归河套之地,就是突厥的第一战略目标。
要想实现这一战略目标,首先就得拿下丰州。
秦汉之时,为了控制河套之地,都曾在此地筑城。蒙恬大破匈奴后,就率军在河套筑城,一是用来镇守河套之地,二是可以做为战略基地,在这里贮存大量的军用物资,可以在河套之地牧养战马,只要时机成熟,就可以大举进攻,攻入漠北。只可惜,秦朝很快就亡了,这座城最后荒废了。
到了汉朝,卫青拿下河套之地后,汉武帝命苏建率兵在河套筑城,命名“朔方”。朔方城的修筑,在汉匈战争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可以说具有里程碑似的意义。因为汉朝把朔方打造成了战略基地,在河套之地牧养了大量的战马,在朔方贮存了海量的军需物资,这为“漠北决战”打下了最为坚实的基础。
要是没有朔方城,就不会有“单于夜遁逃”和“封狼居胥”这样的壮歌了。
由此可见,此城的重要性。
正是因为认识到此城的重要性,唐朝一直在经营丰州,把丰州打造成了战略基地,不仅在这里贮存了大量的军用物资,还大量迁移百姓定居于丰州。
是以,丰州虽是边城,却是不小,占地十几里,无异于一座雄城。而且,城里的常住人口不下十万之众,一是驻守丰州的军队,二是前来边关的商人,三是被移居到丰州的百姓。
在边城中,常住人口不下十万的,非常少见。
也正是因为丰州具有这样的实力,这才能抵抗突厥的连番进攻,虽是数次差点破城,却最终屹立不倒。
丰州的城墙很高,高达数丈,城墙上有着不计其数的刀箭划痕,看上去伤痕累累。而且,城墙呈褐色,那是鲜血凝固后的色彩。
此时的丰州,正在经历一场血战。
“杀!杀!杀!”
一队队突厥兵士冒着如同雨点一般射来的箭矢,爬云梯,全力攻城。
“杀光可恶可恨的唐人!”
“为颉利可汗报仇!”
突厥一边爬着云梯,一边吼得山响,个个眼里射出仇恨的光芒。
颉利可汗,是突厥的亡国可汗,在李靖夜袭阴山一战中,被唐朝活捉了。唐朝并没有杀他,而是封了一个官给他,还好吃好喝的供着。只是有一样,那就是每当唐朝要举行盛大的宴会时,就要他前来跳舞助兴。
堂堂突厥的可汗,竟然象徘优一样,供人取乐,这是何等的侮辱,比起杀了他还要让他难受,是以,颉利可汗没过多久,就忧郁而死。
这事儿传开,突厥人无不是引以为耻,无不愿为颉利可汗报仇。
“杀!杀!杀!”
“杀光突厥狗!”
守城的唐军针锋相对,爆发出惊天的吼声,手中的弯刀狠劈、弓箭狠射,爬云梯的突厥纷纷坠落,死伤惨重,又多了不少尸体。
这轮血战,历时一个时辰,终于结束。
突厥的进攻虽然凶猛,却是没能撼动丰州,不过是多些伤亡罢了。
自从突厥进攻以来,丰州天天都要经历血战,突厥遗尸无数,放眼一瞧,只见城下到处都是尸体,厚厚一层。而且,地面已是一片血红色的泥泞,这是为突厥的鲜血染红。
城头上,唐军眼睛血红,很是疲惫,呼呼直喘粗气,都快倒下了。
“将军来了!将军来了!”突然间,一阵欢呼声响起,疲累不堪的唐军将士如同打了鸡血似的,忽然生出一股力气,昂头挺胸,站得笔直,如同标枪似的。
一个须发花白,年岁不小的将军身着盔甲,大步而来。
他,就是丰州的守将,唐休璟。唐休璟是一员老将,能征善战,他镇守丰州以来,经历过的大战血战不知道有多少,这让将士们对他万分钦佩。
当然,最让将士们钦佩的是,在武则天想要放弃丰州之时,唐休璟极力反对,这才保住了丰州。要是没有唐休璟的坚持,丰州已经落入突厥之手了。
唐休璟走起路来,蹬蹬作响,很有威势,只是他的眼睛通红一片,布满血丝,满脸的疲惫之色,整个人很是憔悴。
丰州是突厥最想拿下的城池,这次南犯,更是派了三万军队前来进攻,而且是几度增兵,到如今,突厥投入到丰州的兵力已经高达五万了。这些天,突厥对丰州的进攻就没有停止过,作为丰州的守将,唐休璟的压力特别大,要不憔悴都不成。
唐休璟脸上泛着笑容,想要说几句鼓励的话,然而,他的瞳孔猛的一缩,成针状,打量着城外。
只见一队突厥军队大张旗鼓,快速开来。
“突厥又增兵了。”将士们的眼睛瞪得滚圆,人人脸色凝重。
突厥已经增兵数次了,而他们盼望的援军不见影儿,将士们只觉心头沉重。
“这是默棘连的旗号!默棘连是骨咄禄之子,他的部下全是精锐。”
丰州的唐军对突厥的情况相当的熟悉,认出了默棘连的旗号,深知这些增援的突厥军队是精锐中的精锐,不好对付。
“弟兄们:不管来的是默棘连,还是默啜,我们都无惧!我们誓与丰州共存亡!”唐休璟眼中尽是坚毅,右臂一举,大声吼道。
“誓与丰州共存亡!”将士们攘臂高呼,爆发出惊天的吼声。

第二十六章 中央开花(中)
第二十六章中央开花(中)
李隆基率军疾进,在离丰州十里处,就能闻到血腥味儿。
“丰州之战太过惨烈。”李隆基一吸溜鼻子,眉头一挑,赞道:“唐休璟能坚持这么久,实在难得!难得!”
“没错。”张说他们大声附和,一脸的钦佩。
血腥气弥漫到十里之外,可想而知丰州之战是何等的惨烈了。无论如何赞誉唐休璟都不为过了。
“楚王,若是有机会的话,先拿下拓西。”陈玄礼异常兴奋,眼中精光闪闪。
拓西是默啜的儿子,更是这次进攻丰州的突厥统帅,若是能拿下他的话,好处太大了,陈玄礼兴奋得满面红光,几乎是唱出来的,道:“只要拿下拓西,一切都好说!”
真要拿下拓西,就可以让突厥军队群龙无首,这便于唐军进攻,一定会让突厥伤亡惨重。
“没错。”众人齐声附和。
“我也是这么想的。”李隆基兴奋的挥了挥拳头,道:“只要有机会,就一定拿下拓西。”
拿下拓西的好处多得不可想象,只是他有很多精锐护卫,能不能拿下,还真不好说,这事儿只能见机行事了。
很快的,李隆基他们来到了丰州城下,只见突厥正在歇息。
“援军来了!”
“我们的援军来了!”
“这下好了,丰州一定会被攻破!我们就可以报仇了!”
突厥一见李隆基他们到来,无不是大喜,扯起嗓子尖叫起来。
突厥进攻丰州,连番血战,就是不能攻下丰州,他们自然是要把希望寄托在援军身上。
“这是默棘连王子的旗号,是王子来了!”
“王子来了,唐人在劫难逃!哈哈!”
突厥人看清了旗号大为欢喜,放声狂笑。
默棘连虽然没有登上可汗之位,他毕竟是骨咄禄之子,在突厥的影响不小,这些突厥兵士自然是认得他的旗号。
而且,他们都知道,默棘连麾下很是了得,是突厥的精锐,只要默棘连一到,丰州还不被攻下?
“走,迎接王子去!”骨咄禄虽然死了,然而,他的影响还在,突厥兵士对默棘连很是敬爱,欢呼着,准备迎接默棘连。
于是乎,突厥兵士自发的排成两列,目光灼灼,打量着开来的突厥军队。
“王子好英俊啊。”
“那还说,要不然咋会是王子?”
突厥把骑着照夜狮王而来的李隆基一瞧,惊呼声响成一片,为李隆基的帅气所倾倒。
“王子二十多的人了,咋还稚气未脱呢?”
“是呀。可我没见过王子,不知王子竟是一张娃娃脸。”
紧接着,突厥兵士就是一阵惊疑,把李隆基上上下下一阵打量,眼珠子差点掉下来了。
李隆基虽然身材高大,却是稚气未脱,这是改变不了的。
“不好。”张说把突厥的话语听在耳里,心头一跳,忙靠近李隆基,低声提醒道:“楚王,有破绽。”
“知道。”李隆基点点头,道:“我这张脸是没法改的,有破绽就有破绽吧。至少,我们已经成功的进入了突厥的营地,最低目标已经达成。至于能不能干掉拓西,就要看运气了。”
李隆基这话也有道理,李隆基就这年岁,总不能等他长大了再来打突厥吧?
而且,李隆基神姿伟岸,就算他装扮成普通兵士,也会引人注意。
人太帅了,太过瞩目了,也是没办法的事儿。
“也对。”张说点点头,道:“即使换个人装成默棘连,拓西也会识破。”
拓西和默棘连是堂兄弟,肯定认得默棘连,换谁装扮都没用。若是让默棘连本人来装扮的话,天知道默棘连会不会反水,李隆基可不想冒这风险。
陈玄礼他们也是担心,见李隆基镇定自若,略感放心。
“快,去禀报王子。”有反应快的突厥兵士忙去向拓西报信。
“准备。”李隆基一打手势,轻声冲身边的人道。
只要拓西出现,就可以发难了。
将士们知道机会就要到了,无不是瞪圆眼睛,死盯着前方,盼望拓西快点出现。
拓西身材高大,足有一米八几的个头,身胚宽大,正在帐幕里吃午餐。面前摆着一只烤羊,他手拿精致的金刀正在割食羊肉,吃一块羊肉,喝一口马奶子,很是惬意。
“禀王子,默棘连王子来援,已到营地。”侍卫进来禀报。
“默棘连?”拓西脸上掠过一抹不快,眼中厉芒一闪,冷声道:“他眼下才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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