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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彼得我要杀了你-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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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八章:因为……因为喜欢!
“很棒呢,小雅,总算没有让我白费那么多时间和精力来帮你补习,还大老远的跑来为你加油。”林羽依在比赛一结束,就窜到了后台,以躲记者为由和小雅聊天。
“是啊,你林大小姐给我这份恩情,我不好好还怎么行。”小雅也笑了,真的拉的很顺呢,一下子就找到练习的感觉了呢。
“我觉得我好像有一点拉出你弹琴时的感觉了,羽依告诉我那到底是什么好不好,马上就是决赛了,我想到达你那种境界。”小雅拉着羽依的手左右摇晃,撒娇道。
“其实,那种境界每个人都可以做到,可是有的人却追求了一生都没发现。那就是信心和喜欢弹琴的那份心。”
小雅再次回顾小时候,因为变聪明了。所以Boss压迫着学习钢琴、找最高境界的时候。
#场景回放#
“我说,是我技术太烂,还是你是故意的?小提琴的最高境界还没悟出来么?!”Boss拿着鸡毛掸子一边打着手,一边问道。
“当然是你技术太烂啊。”林羽依不屑的回答道。
“你还敢顶嘴?!!!”
“拜托你,记记清楚!是谁只给我两个选择的?我又没有故意这么做,当然是你技术太烂,我要投诉你们售后服务太不负责,说是聪明的大脑么,我怎么到现在还悟不出来?”
“那是你根本就没用心。”Boss在心里叹气道,诶,明明自己长生不老,再这样下去,大概心里上会变成更年期男子,连脸上都会有好几道皱纹呢。
“哦,到点了,终于熬到了,学习结束,我去看《网球王子》了,晚安。”羽依看上去开开心心的到圣彼得住宿楼,打开电脑,开始看《网王》的全国大赛。
但是怎么也看不进,因为说悟不出来一点也没事是骗人的,她其实很在意的,就连最后龙马和幸村的比赛都没有看进。
PS:小残我超喜欢《网王》的,最爱的就是龙马了!~~~其实第一本想写的书就是《网王》同人穿越:《变身教练来ai你》。里面包含了我所有的梦想。但是写起来却发现这是对原著的一种亵渎,加了一个女主角,龙马的性格就要变,唉难办的。所以我毅然决然的放弃写下去。啊!跑题了,呵呵,咱这就爬走。
突然龙马的身影映入羽依的眼中,那种漫无目的、眼神空洞的寻找这球,即使这样也不放弃。
为什么打网球?
因为……因为喜欢!
龙马终于想透了南次郎出的考题,进入了最终形态。
正文 第六十九章:喜欢弹琴的那份心?
因为……因为喜欢!
龙马终于想透了南次郎出的考题,进入了最终形态。
他成功了。
幸村亦输了。
“喜欢…………?”羽依看着电脑喃喃自语道。
喜欢啊,自己最先并不是喜欢才练习钢琴和小提琴的。钢琴是因为Boss是最容易使女人优雅起来的武器,小提琴则是因为小雅也喜欢。
如此一来自己有资格拿起乐器弹奏曲子么?
难道她就这么输了?还要受Boss的帮助?自己又要当掉什么?!
不,不能这样,一遇到问题就想典当,那么最后自己将一无所有了。
但是如果假定自己是喜欢的呢?别的不行,演技是自己最拿手的,现在的我就像是拿到了剧本,女主人公是一位极爱小提琴和钢琴的乐手,自己要演绎出那种喜欢。
林羽依脸上的表情瞬间明朗了,问题解决了,可以去看Boss出糗咯!!!
这就是14岁羽依学习乐器时的场景,直到现在她仍旧是如此弹奏的。
“喜欢弹琴的那份心?”小雅不可置信的看着羽依,这么简单么?不,说简单是简单,但是很少有人能做到,随着技术越来越娴熟,很少有人能再回顾自己最初弹奏乐器是出于喜欢这种心情。
“是啊,你为什么拉小提琴?一切都要回归本元么?”羽依感慨道。
“你想想吧,我也是看了《网球王子》的全国大赛才知道的。14岁的时候。”
“诶?羽依,14岁,不是你出国的时间么?那个时候你根本就不喜欢弹琴啊,《网球王子》那个时候就有全国大赛了么?”小雅奇怪了,难道自己记错了?
“啊,可能是我记错了吧。”羽依暗道不好,那会儿是自己缠着Boss非要提前看的,也不知Boss是怎么做到的,反正自己就是看到了。
“那明天开始一定要好好的教我哦,从明天看是我们比赛的人,会集体放假知道决赛那天。”
“好。”小雅回自己的教室,而林羽依和辰凌则是回家。
“啊,真好,小雅的比赛很顺利,还有……谢谢你辰凌,谢谢你送我回来。”林羽依因为小雅比赛顺利,愉悦的心情直到回到家仍未散去。
因为自己的帮忙,小雅才能赢得比赛,这个理由大概能让她兴奋的睡不着觉吧。
虽然羽依表面上波澜不惊,但是怎么可能逃得过辰凌的眼睛。
“你自己的比赛到是很不顺利啊~~~”
正文 第七十章:意外的巧遇?
林羽依丢给辰凌一个你再说一句试试看的眼神。
“我的比赛没事,反正你会处理的吧。我回去了,再见。”
真的很开心呢,连我的自控力都下降了呢,林羽依你到底是怎样的奇女子啊!
为什么别人赢得比赛,比你自己赢还要开心?小雅对你而言就真的这么重要么?辰凌在心中默念道。
林羽依就在开门的那一霎那好像想起来什么,转身对辰凌说道:“啊,对了,辰凌今天我们两个都输了,后续的影响,怎么转弊为利不用我来教吧。明天把整理好的各公司季度报表带到学校。”
斯特为商业学院没有别的好,就是鼓励学生能自主创业,这点林羽依很是喜欢。
林羽依说完一个转身,打算进家门。
“咚!”
“啊!”我的鼻子!!!林羽依在心中大喊道。
这个可是Boss弄过的额,不知道他整容的工具是什么,万一这和一般的隆鼻没什么两样,自己不就糟了!
想到这,林羽依也不先顾鼻子了,转而用怨恨的眼神,朝那个罪魁祸首瞪过去。
辰云叶!!
他来这里干嘛?
林羽依和辰凌两个人心中同时升起了这个疑问。
辰凌感到被一种强烈的不安汗害怕的情绪包围着,他不知道为什么,就算是和辰云叶在商场上发生碰撞,他也可以很有自信的不会害怕的面对、较量。但他现在为什么会有这种情绪呢?
按理来说,这种情绪只有在关于林羽依的事情时才会产生的,毕竟只有林羽依,自己是无法掌握的,她的睿智,有时连自己都不得不佩服。
有许多人都质疑,为什么当初只有他们两个人所创建的集团,经过5年到现在可以有这么好的成绩?自己只想说:有林羽依在,他也无语了。
现在辰凌只能好奇,自己为什么在看到辰云叶——辰凌枫的父亲、自己的叔叔,会有这样一种不祥的预感?
“哦,羽依、小凌,你们这么快就回来了?”辰云叶止不住的一脸笑意,身为商场上老手的他,拥有这样的表情,带给辰凌和林羽依的感觉只有危险!
林羽依很快就意识到有古怪!!!下口可是毫不留情的。
“早?!Uncle辰,你可真会开玩笑,不早了,我们是开完庆祝会才回来的。不过还真是回来的早不如回来的巧,刚刚好看见辰氏集团的董事长一脸笑意和无奈,从我家走出来,可请问一下这是为什么么?”林羽依就像还是律师维护自己的当事人去攻击对方的口气,对方还是常被的辰云叶!
正文 第七十一章:后生可畏啊!
出言挑衅,林羽依深知自己的父亲,从未给过辰云叶好脸色看,而小的时候就觉得辰云叶和自己的母亲之间透着某种古怪的联系。
那么他们之间的答案可谓是呼之欲出。
在这样的情况下,处于对集团利益的考量,辰凌本应该是出言制止的,但是他什么也没说,正是因为他也想知道为什么,所以他在一旁冷眼旁观。
(残:呼呼~~~~~这心思动的,这样的人好危险的说。)
“哈哈哈哈,后生可畏啊!不错,不错,真不错!呵呵,有趣。羽依啊,你比你爸有挑战性多了(羽依:“可是你还是输了,不然怎么会有我的。”)”辰云叶先是一惊,林羽依这么小就能看透我?!我明明掩藏的很好,她怎么知道我脸上写着无奈?但是对羽依的出言不逊,辰云叶不但没有表现出很生气,反而笑意更浓了。呵呵,有趣,有一个这样的媳妇,以后的日子大概不会无聊了吧。
辰凌,一直看着羽依和辰云叶之间的互动。
不安定额情绪更甚了。羽依的这种口气都没能引起辰云叶的不满?!是自己看人的水平下降?还是辰云叶他掩藏的太好?要么就是有奇迹的出现。
想到这,辰凌有些担心得看向羽依,眼里流露出的神情,背对着它的羽依自然是不会看见,但是辰云叶这样的商场老手不会漏看掉。
这种眼神,我太熟悉了,就像是我以前看着王娜一样。辰凌?难道你……辰云叶看了看辰凌有看了看羽依,收顿时敛住自己的情绪。看来得快点啊……
“我先走了,至于到底是什么事情,你们很快就会知道了。”
“Uncle辰(叔叔),你慢走。”林羽依和辰凌很有默契的说道。
就在辰云叶还未走远的时候,林羽依又开口道:
“Uncle辰我想问一下,以后我们会有合作的机会么?”
“呵,会有的。”听了羽依这句话后,辰云叶脸上是止不住的大笑,自己的眼光就是好,挑的儿媳妇这么聪明。
“羽依怎么了么?”辰凌看着听到辰云叶的回答后一直挑着秀眉的羽依,忍不住担心道。
“你自己想想啊,我们两家根本在所涉及的领域就不同。”林羽依用不耐烦的口吻回应辰凌,“我先回家了,你也早点睡。”
这很明显啊,LDY和辰氏,虽然两家集团所涉及的领域之广大到难以令人想象。他们的版图何其之多?但是终究还是不会有交集。但是为什么辰云叶一个久经商场的老人,会烦这么低级的错误?!答案是NO!那么就是有合作的可能,用正常人的逻辑思维,是绝对不会有合作机会的,那么剩下来的也只有投资了,做不是自己集团所承包的项目那到是有可能。不过,合作这个词对于像他们这样实力派的企业是陌生的,能使之产生可能性的——那种方法……
正文 第七十二章:嫁给我吧
希望不是我想的那样。林羽依在心中分析道。
林羽依转身回到家,挑眉变成了皱眉。因为家里没有一点线索可寻,完美的就像辰云叶未曾来过一样,但是林羽依很清楚事实并非如此。
自己的父亲依旧出差未归,羽依也不会在乎这些,因为她早从自己的内心里把亲情当了,否定了。
迷茫的星空下,与那点点繁星相互辉映的是辰凌枫这个迷路的心。空旷的草地上,小草虽然不美丽,去出奇的可爱,有种清新的气息,让人不由得主动靠近,就像是现在靠在辰凌枫身上小雅,有什么能比两个赢的了各自比赛的情侣能一起庆祝,还要更高新的呢?
小雅眼里满是幸福,虽然辰凌枫没有像羽依那样的赶到自己比赛的会场,但是他是赢家,应该有他要做的事,也有他不能抽身的理由,对就是这样!
“我今天紧张死了,比赛时要不是有我最好的最好的朋友相助,我一定没有这么好的成绩。你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却不在我的身边是不是该罚?!”小雅好奇的说道,如果能敲到他一笔就好了,像他们这样的商人大概都是铁公鸡吧。呵呵。
“好啊,罚什么?不过你那位朋友没你确定她是真心的么?不是贪图你的什么吧?那种人随便给个几百万打发打发咯。”辰凌枫敷衍的说道。至于惩罚么,他是知道的小雅从来都不会舍得他不好,所以这个惩罚应该会甜蜜吧。
“是啊,要罚你一辈子都呆在我的身边。”小雅甜蜜的说道。
“好吧,我就勉为其难的让你现在嫁给我吧。”辰凌枫用敷衍的说道,他对小雅是真心的,也许是曾经,但是交往了那么多的女友,可谓是培养出了思维定势又或是说本能?!
“才不要!”小雅坚决否决,坚定又调皮的口气,不由得让辰凌枫皱眉,立刻清醒过啦,把视线放在小雅的身上。
“怎么了?辰凌枫问道,满眼的不可置信。
“连求婚戒指都没有,你好意思么?”小雅本就只想逗一下辰凌枫的,哪知道他只是微微一笑,然后朝着他的车子走去,到副驾驶座前的工具箱中取出一个锦盒。
然后缓缓的向小雅走去,此刻小雅早已惊呆了。
辰凌枫微笑的打开锦盒,小雅感到此刻天上的星星不再闪耀,钻石的光芒照耀每一个角落。
一颗钻戒早已准备好。
“嫁给我吧。”辰凌枫煽情的说道,小雅只拼命的点头,激动的难以言喻。
“枫~~~~~”小雅双手握拾,一脸小狗样,“嗯!”
正文 第七十三章:我就算给你钱了你也没命花
辰凌枫随之也是会心一笑,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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