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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武士-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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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方郡和东方郡,还有一部分的蛮族残部,这已经足够两位军团长忙上一段时间了。四方军团和第一军团长正忙著整理自己的部队,在京都只有一位近卫军团长。 
  而这位近卫军团长在京都之战的时候,没能保护好圣都,已经失职了,目前是以待罪之身掌管近卫军团,说话自然不是很硬气。可即使是这样,反对最强烈的,正是这位军团长,以及财政大臣利克公爵。 
  如果另外几位军团长也在京都的话,西奥多不认为自己这次出使能够成功。虽然在边境上拥有四十万军队,可他知道自家的事情,同菲格帝国那些久经杀场的精锐之师相比,想凭四十万大军攻入菲格帝国,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这次调兵,一来是用四十万大军来威胁菲格大帝,另一方面也是让这些军老爷们活动一下身体,天朝帝国的军队的确应该有所改变了。 
  一个国家的强大,并不仅仅是在政治上、经济上,军事上同样重要,甚至更加的重要。这次经过菲格帝国的西方郡和中央郡,西奥多看到了战后的惨状。 
  不想让自己的人民有同样的下场,那只有强军一条路。天朝帝国的军队想要强大,一是要从根本上改变人们内心中对军人的看法,另一方面也需要大量的军事人才。 
  西奥多又想起了斯帝亚王子,这位年轻的王子,在多年以前,已经将这些看得一清二楚了,可惜,真的好可惜…… 
  “不用管菲格军人如何骄傲,这次蛮族战争也许来的真是时候呢!他们的军力至少降低到原来的三分之一,没有十年的时间,不可能恢复到原来的样子,我们还有十年的时间可以慢慢改变。”罗纳德元帅轻声说道,这些话既是在安慰西奥多,也是在安慰自己。 
  天朝军队的腐败和软弱,那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十年时间真的够用吗?就像是经济能力一样,无论菲格帝国如何努力,十年之后,他们也不可能达到天朝帝国目前的水平。 
  天朝军队可以依靠的只有两样,一是庞大的数量、充足的后勤,另一个是精良的武器,以及无数不为外人知道的先进武器设备,那是其他国家所没有的。 
  “也许吧!元帅大人,这是和平协议的副本,以及关于赔偿的协议的副本,请您过目。”西奥多说著,从华伦手中接过两份黑皮公文。 
  “不必了,菲格帝国虽然是大陆上的强国之一,相对于我们天朝帝国,他们实在太穷了,他们的东西我们还看不上,真搞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他们赔偿,那没有任何意义,如果真的想为王子殿下报仇,我们应该发动战争。”罗纳德元帅摇了摇头,并没有接公文。 
  “发动战争?您真是这样认为的吗?”西奥多无法相信,这样的话真的是出自以保守著称的元帅大人之口吗? 
  “我指的是,如果真的想报仇的话,难道一个奥斯曼,就足以换取我们那位精明能干的王子吗?我还真的很好奇,这个奥斯曼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在后面的车里,只是受了点伤,如果元帅大人想见见他的话,我会让华伦将他送过去的。至于赔偿的问题,那是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们提出来的,难道您真的不明白吗?”西奥多说道,看来这位元帅真的有些老糊涂了。 
  “哦?说说看为什么要菲格帝国的那些烂东西,我们还需要花钱雇佣大量的人来处理。”罗纳德元帅问道。 
  “拖垮菲格帝国,从经济上拖垮他们。要知道,军队是个很花钱的怪物。”西奥多笑了笑说道,天朝帝国有最好的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这一点,是任何国家也无法相比的。 
  在傍晚的时候,罗纳德元帅如愿的见到了奥斯曼。就像元帅所说的那样,他对于奥斯曼,的确仅仅是好奇,既不会因为他害死了斯帝亚王子而感觉到愤怒,也不会认为他落到天朝帝国手中会很可怜,仅仅只是好奇罢了。 
  看过之后,罗纳德元帅摇了摇头,没有说什么。凭他七十多年的人生经历,他并不认为奥斯曼是一个聪明人,既然不是聪明人,又怎么可能将精明无比的斯帝亚王子害死,甚至还加上十几万大军,那是不可能的事情,看来这次军部不过是找个替死鬼罢了。 
  罗纳德元帅知道,这种作法是很常见的,斯帝亚王子的死,总要有人出来负责任的,而让一名敌国的将领来负责,自然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可为什么他们不能选一个看起来聪明点的呢?真是令人失望。 
  使节团在军营里停留了三天,好好的放松了一下。这两个多月来,他们一直在担惊受怕,不仅仅是那些士兵,也包括西奥多。如今身处在四十万大军之中,他们自然可以安心了,更不必担心奥斯曼会逃走,没人可以在四十万大军中逃生的。 
  奥斯曼的身体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只是剧烈活动的时候,胸口还会有些疼痛。他已经几次成功的将牛筋松脱,至于锁神链,更让他玩得出神入化,解开锁上,只在瞬息之间,相信即使是天朝帝国的王室成员,也不会比自己更了解这东西了。 
  除了这些成果之外,最让奥斯曼满意的,是自己又学到了一些新东西。事实上,那些并不是新东西,至少奥斯曼以前曾经使用过。 
  那种将力量聚集于一点,从身体里爆发出去的能力,现在奥斯曼已经可以运用自如了。现在就算是面对卡尼尔大师,奥斯曼也有足够的自信。 
  如果是那个巨人族的矮子呢?奥斯曼轻轻的摇了摇头,只怕自己的机会还是不会太大,那个家伙的速度实在太快了,眼睛根本无法捕捉到他。 
  经历过数次战火,奥斯曼懂得更多了,个人的实力虽然很重要,可在战场上,最多也只能自保,想要凭一个人的力量战胜成千上万的战士,那是不可能的事情,最后累也会累死的。 
  因此,虽然他现在已经能够解开身上的束缚,但并没有准备逃走,这里是四十万大军的军营,就算骑著马,也需要不短的时间才能通过,更何况现在自己是个囚犯。 
  奥斯曼在等待机会,他并不是那种喜欢按计划行事的人,他不准备等待菲格大帝的救援队。只要离开军营,他有的是机会逃跑。 
  三天后,使节团出发了,向天朝帝国的国都进发,除了原来的两千重骑兵之外,又多出两万天朝士兵。 
  接下来的三天,队伍行军的速度很快,而且不再是在夜间行军。天朝帝国的确是大陆上最为强大的国家,他们的道路既宽又平,道路两边的城镇和村庄连绵不绝。 
  在自己的国土上,又有两万多军队护送,上至西奥多,下至看守的士兵,都松懈了许多。 
  奥斯曼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 
 
 
 
  
 ~第九章~
 
  奥斯曼睁开眼睛的时候,天色正是最黑暗的时候,这个时候,哨兵的警觉性会降到最低。 
  营帐里两名负责看守奥斯曼的士兵,眼睛已经睁不开了,这一个多月的时间,奥斯曼过得很平静,再也没有捣乱过,这也让他们对奥斯曼轻视了许多。 
  奥斯曼的身体轻轻的动了动,奇异的扭动著,紧缚在身上的牛筋一点点的松动了,奥斯曼深吸一口气,身体从牛筋中脱出,而后两手快速的动著,眨眼之间,手中的锁神链被打开,没有发出任何的声音,接著是脚踝处的锁神链,一切都是那样从容。 
  奥斯曼笑了笑,慢步走到两名士兵面前,伸出两手,在他们颈部稍稍用力,传来两声“卡卡”的骨断之声,两个半梦半醒的士兵,永远都不会再醒来了。 
  在帐外还有八名士兵,奥斯曼不想惊动他们,即使在他们的身后,也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将他们全部杀死,如果有人示警,麻烦太大,这里虽然已经不是前线的军营,可还是有两万多的士兵,更何况这里已经是天朝帝国的境内,奥斯曼不得不小心一点。 
  指甲在帐篷上轻轻一划,厚实的牛皮帐篷被划出一道足够一人通过的裂缝。奥斯曼对自己的指甲很满意,虽然同以前在山林时相比,已经弱了很多,但这已经足够用了。 
  侧耳听了听,帐篷的后面也有两名士兵,听他们的呼吸,情况同帐篷里的两人差不多,只要自己小心一点,他们是不会发觉的。 
  奥斯曼悄无声息的从帐篷里钻了出来,外面果然像他想像的那样,两名士兵抱著长枪,头不停的一抬一沉,虽然没有睡死,也相差不远了。 
  两只大手伸出,在士兵的颈后轻轻加力,在他们醒转之前,已经掐碎了他们的颈骨。奥斯曼发现,自己无意间使用的,居然是那些巨人战士最喜欢的手法。 
  奥斯曼摇了摇头,把这种怪异的想法抛开。管它呢!反正只要好用就行了。这样掐碎人的颈骨,才不会发出声音来。 
  看著这些士兵的尸体,奥斯曼苦笑了一声,看来自己的计划应该改变一下了。他原本想利用这些士兵的军服的,可是天朝士兵的身材同他比起来,好像矮了不少,看来这段时间,自己又长高了许多。 
  两万人的军营,听起来同四十万的军营根本没得比,可只有身处其中才会知道,那已经是相当大的一片营地了,无论向哪边走,同样都要经过无数的兵帐。 
  天朝军队的战斗力也许弱些,但他们的营地还是中规中矩,岗哨、游动哨、拒马、壕沟一样不少,想要无声无息的逃出去,还是有些难度的。 
  稍一思考,奥斯曼还是决定找件天朝士兵的衣服穿。一连摸了三个兵帐,奥斯曼如愿的找到了自己可以穿的军服,利落的换上,心中大喜,看来想要逃出去不难了。 
  虽然有军服,可奥斯曼还是不敢大模大样的走出去,一路小心的向外摸去。突然之间,西北方向火光冲天,呼叫之声四起,一阵阵杂乱的脚步声,兵帐里的士兵也从沉睡中醒来。 
  奥斯曼一惊,难道自己这么快就被发现了?看来只好硬闯了,想要走出军营,至少还有两三百米的距离,奥斯曼还没有足够的把握。 
  正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一队天朝哨兵从奥斯曼身边冲过,带队的军官向奥斯曼怒骂道:“看什么看!动作快点,加强警戒,有人偷入营地放火。” 
  奥斯曼一愣,不会吧!难道说,是菲格大帝派来的救援队?他们居然也选择了在今晚行动?如果这样,他们可找不到自己,现在距离自己被关押的营帐,至少有一公里远。 
  又是几队士兵在奥斯曼身边跑过,四周的兵帐里,也钻出许多的士兵。奥斯曼一看不好,这样下去,自己早晚会被发现的。 
  四周看了几眼,闪身进入一间兵帐。这间兵帐要大得多,但从外面,奥斯曼听不到一声呼吸的声音,这里应该是没人的,自己的听力虽然不如黑豹兄弟,但比起普通人来,还是要强上许多的。 
  果然,兵帐里面没有人,放著不少的杂物,还有许多兵器,奥斯曼随手拿过一柄长刀,感觉实在太轻,比起自己的黑豹来,不知要差上多少。 
  一想起那柄黑豹,一股熟悉的气息传来,似乎黑豹就在自己身边,触手可及一般。奥斯曼轻轻的将手伸出,鬼使神差般的抓向虚空,却抓了个满把,充实的感觉传遍全身,手中舒适的抓著一物,同黑豹的刀柄一般无二。 
  “你是什么人?”一个强行压低的声音,以及一团火热向奥斯曼的颈部传来。 
  稍稍回头,余光中,一团碧绿的火点,在自己脖子边上,火团小如灯芯,却热力非凡。同米歇尔在一起的时间不短,奥斯曼自然知道,这是魔法的力量。没想到这里居然有一位魔法师?! 
  右手用力,一柄黑刀从虚空中出现,奥斯曼先是一阵冷笑,魔法的力量虽然强大,但对于自己来说,却是没用的。米歇尔的魔法已经很强了,可她用最强大的魔法,也无法伤到自己的。 
  看到自己抽出的刀,奥斯曼却完全被惊呆了,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这不正是自己的黑豹吗?它怎么会在这里? 
  一愣之间,那团碧火已经飞入自己的脖子里,同普通的火球完全不同,它没有爆开,更没有剧烈燃烧,却一直在向奥斯曼的肉里钻。 
  还好,他的抗魔能力似乎是天生的,那团碧火,钻进身体里后,一会就消失不见了,奥斯曼更觉神清气爽,每次被魔法攻击之后,奥斯曼都会有这样的感觉,魔法越强,这样的感觉也越强。 
  “米歇尔?” 
  “奥斯曼?” 
  两人同时惊呼道,虽然没有看到对方的脸,奥斯曼甚至连对方的身体都没有看到,可他们稍稍接触,已经认出了对方的身分。 
  黑豹自然不会自己跑到天朝帝国来,那团魔法碧火,应该是米歇尔的拿手绝技,仅凭这两样,已经足以让奥斯曼认出对方了。 
  至于认出奥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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