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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鬼豪战录第02卷破碎的正义-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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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正以鬼影谷僵尸王破碎的身份来向她索取迅雷锥。
战争是佣兵的最爱,只有不断的战争他们才有发财的机会。所以正当光荣十字会的大军南下之时,充当佣兵肩客的佣兵头华伦斯坦就开始在豺狼人与精灵族之间穿梭,大发他的战争财。他一面敷衍战事,一面却以战况吃紧为由频频向豺狼人与精灵族要胁。于是豺狼人族长戴的狼牙戒指、狼牙棒头上的迅雷锥以及精灵族的皇室神器“纵天鹞”,一件接着一件落入了华伦斯坦的口袋。
直到负气出谷的艳凋零发现这些战争交易之后,身为肩客的佣兵头就遭殃了。华伦斯坦要如何敲豺狼人的竹杠艳凋零不管,可是他竟敢拿取精灵族的皇室神器“纵天鹞”还敷衍战事,这点艳凋零就无法容忍。
“这笔四百多年前的帐他居然还记得。之前我杀了他,替精灵皇族拿回了纵天鹞,他与精灵族的恩怨算是扯平了。但他害得豺狼人颠沛流离三四百年,这笔帐豺狼人还没跟他算。也许他现在忽然觉得有愧于豺狼人,要帮他们拿回迅雷锥。不过那是他与豺狼人之间的事,跟我艳凋零无关,何况现在迅雷锥也不在我手中。”
“那迅雷锥在哪里?”
“卡林宾。”
“在!”艳凋零身后站出一位精灵暗武士,一样是一身黑色蛇鳞甲。但见与艳凋零不同的是,他腰间系着一条绿色腰带。碎花堡里在清一色蛇鳞甲的护冑中,按照能力的高低依次将腰带分为红、蓝、绿、黑四种颜色。在艳凋零同意之下只有三名精灵可以系上黑色腰带,他们分别是最高阶的灵系法师、幻系法师以及暗武士,其他的人则依等级系上绿色、蓝色和红色的腰带。
卡林宾原本是个精灵战士,为了追求武艺上的突破,十几年前来到碎花堡学习法术,现在已经是艳凋零身边最强悍的绿带暗武士。他手上拿的是艳凋零赏赐给他的长枪,而这把特殊的魔法长枪就是由迅雷锥改造而成的迅雷枪。
“站在下面那个无理的僵尸要你手上的迅雷枪,你说该如何是好?”艳凋零假意问了一下身边的卡林宾。
“那就要看他有没有本事拿得到。”卡林宾右手一抖迅雷枪立即发出“隆隆”的声响,听起来就像是大雨前的闷雷。
“独眼鬼熊,不是我不归还迅雷锥,你也看到,这宝贝不在我手上,但又不能说完全跟我无关。这样子好了,我来做个见证,你若能自卡林宾手中拿走迅雷锥,我绝不阻拦你离开碎花堡。如果你没那个能耐,就只好自己想办法回去向僵尸王报告。”
“老大,听起来蛮公道的。”鲁尔巴躲在独眼背后轻声的说。
“嗯。那就得罪了。”独眼抽出腰际的狼牙棒往地上一挥,见那棒头还离地面一掌的高度,但狼牙棒的劲风硬是将地面扫出一道刻痕。
“好!”鲁尔巴在独眼身后跳了起来,高声叫好。
“哼!”艳凋零双手一摊,也不见她念咒施符,大魔殿前阶梯下的广场立即变了景象。原本的泥土地面现在成了坚硬的石板,四周也竖起了高墙,瞬间出现了一座标准的竞技场。卡林宾正要下场却被艳凋零叫住,见她在卡林宾耳边交代一番之后,才让他进了竞技场。
“鲁尔巴,你们先出去。”
“老大,出不去了,四周都是石墙。”
“那是幻象。”
“老大,不是幻象,是真的石墙,不信你敲敲看。”鲁尔巴趴在地上,拿起剑柄“叩叩叩”地敲出了声响。
“当你相信幻觉,幻觉就会成为实相。没空跟你解释了,你们后退一点。”
卡林宾一进场就将背上的黑色包袱卸下,左手一抖,两具粉红色的骷髅兵即刻在场中立了起来。碎花堡里经过艳凋零处理过的熟骷髅,都会呈现独特的粉红色。这种粉红骷髅兵在灵活度以及魔法抵抗力都优于一般的白骷髅,让对手感到比一般的白骷髅更加难以应付。
“嗄!”这完全不像是独眼见过的骷髅兵,两具粉红骷髅兵手双手持刀,分别攻向独眼两侧。四把钢刀在身边晃动,一开战就让独眼感到有点左支右绌,应接不暇。两具骷髅兵不仅动作灵活,而且招数纯熟,在卡林宾老练的操作之下,左右相应,前后夹击,各操双刀滚身而进。
以独眼的实力,两具骷髅兵自然是伤不了他。但独眼没对过骷髅兵,不知道他们的致命点在哪里,有几棒打入骷髅的胸口,结果发现只是掉下来几片碎骨,丝毫不影响骷髅兵的活动力。这时他才回想起枯叶青所说的话,“只要骷髅的形体崩溃,附在骷髅上的灵就会觉得它已经死了,这时就再也驱不动它了。”
什么是形体崩溃?难道要我碾碎它每一根骨头吗?一个闪神,钢刀立即来到眼前。独眼抡动狼牙棒算准了刀势,由下而上一个挑击,一把钢刀连着骷髅兵的手臂随即飞上了天空,掉落卡林宾的身旁,在石板地上敲出“匡匡当当”的声响。
这时独眼发现,卡林宾自始都未出手,只是站在远处操控着骷髅兵。
“岂有此理!”独眼大棒一扫,摆脱了粉红骷髅兵的纠缠,直攻袖手旁观的卡林宾。没想到卡林宾既不格挡也不反击,竟然抽身后退,跟着调动两具骷髅袭击独眼背部,逼得独眼要回身接战,而卡林宾则再度绕到骷髅兵后面。
“嘿!没看过这么没种的暗武士!”鲁尔巴在一旁看不下去了,居然当着艳凋零的面数落起她心爱的手下。但卡林宾不为所动。因为破碎之手形成的结界已被艳凋零识破,由于对手的实力不明,所以她要卡林宾避免冒险踏入虚弱结界,先用粉红骷髅兵应战刺探敌情。因为用骷髅兵与独眼近身接战,它们可以完全不受黑暗结界和虚弱结界的影响,等到摸清楚独眼的破绽之后,再用迅雷枪解决他。
“匡当!”另一个粉红骷髅兵的手臂也被独眼给卸了下来,场上四把钢刀现在剩下两把。骷髅兵显然不是独眼的对手,但独眼的破绽在哪里?卡林宾到现在也没有看出一个所以然来。而迅雷锥已经发出隆隆的雷声,卡林宾不得不在此时加入战斗,否则再拖下去恐怕连骷髅兵助战的优势都没了。
迅雷锥是个白色的四面锥,本身并无刃面,装置在长棍之上做为长枪的枪尖,看来只有扎刺一路招数。但在卡林宾的手上耍起来,身形步伐动静裕如,守中藏杀变不可测。加入碎花堡之前,卡林宾在精灵战士的队伍中就有“无敌枪”的称号,原本就是个使枪的高手,再配合迅雷锥所产生的法术效应,简直是如虎添翼锐不可当。
卡林宾以三打一将独眼围在核心。独眼并不慌张,从容地拉开架势,狼牙棒使的尽是大开大合的路数,加上虚弱结界笼罩,卡林宾三人变得只能在周围游走,完全无法靠近。但“无敌枪”岂是等闲之辈,忽然间,猛颤一朵枪花,在半空中圈出一道雷电,隆隆激射而来。独眼侧身避过雷击,在背后卖了一个破绽,果然两具断臂粉红骷髅兵立即挥刀砍来。独眼不回挡,挺棒跃步直取卡林宾。“无敌枪”亦不甘示弱,挪身平枪,潜力蓄势。就当棒枪交火的前一刹那,只见独眼人棒随形一个大回旋,将背后跟来的一具骷髅拦腰砸成两截。接着定心持咒,硬是抢过粉红骷髅兵的控制权,让另一具骷髅兵手上的钢刀往卡林宾身上砍去。
无敌枪卡林宾被砍个措手不及。虽然他即刻又夺回了骷髅兵,但不长眼的刀刃已经斩下了他三根手指。迅雷枪才一落地,就被躲在墙边的鲁尔巴一手捞走。
这突来的变化连艳凋零都没料想到。碎花堡里在这刻之前没有一个人相信僵尸会驱使骷髅兵,包括独眼自己在内,他也没把握这一招能得手。但也就是如此的出其不意才有一丝成功的可能,否则以卡林宾驱使骷髅兵的修为,整个碎花堡也找不到几个法师能抢得动他手边的骷髅兵,那更别说是初学驱使骷髅兵的独眼了。
在我拿到迅雷枪之后,艳凋零说:“圣御林·昆的残渣看来比圣御林·昆有趣多了。”我知道她在说我,不过我实在不懂她话里的意思。我很想问她多一些有关圣御林·昆的事,但是这个场合好像不太合适。
最后,艳凋零信守比斗前的承诺,没有为难我们离开碎花堡。看来她是一个爱恨分明,却又不失理性的人。临走前她要我回去转告鬼影谷王,“碎花堡不想介入鬼影谷与光荣十字会间的恩怨,对于不死鬼族进入正义平原这件事,我既不协助,也不阻挠。”我想就碎花堡的立场而言,这算是一个明智的抉择,就怕到时局势的变化由不得她置身事外。
退出碎花堡之后,我将迅雷锥自枪尖上拆卸下来,重新装置在狼牙棒的棒头上。这分开了四百多年的棒尖与棒身终于又结合在一起了。在与卡林宾对阵的时候,见他曾经用迅雷锥射出雷击,我想加上迅雷锥的迅雷狼牙棒战力一定大为提升。于是我们在森林里找到一棵大树作试验。不出所料,迅雷狼牙棒的雷击果然威猛无比,十步之遥的距离瞬间让一棵两人合抱的大树干应声折断。
“老大,这狼牙棒原本可以换到一箱金币,现在变成可以换到五箱。”
“你敢把它拿去换钱,我就先把你像树干一样劈成两段。”
“僵尸老大,那个女吸血鬼说你是圣御林·昆变来的,这是真的吗?”
“怎样?你也认识圣御林·昆吗?”
“这大陆上谁不知道这个人呢?只是我没亲眼见过他,呃,是你吗?”
“我不是圣御林·昆了,我是独眼鬼熊。但我到是对他很有兴趣,他为什么会被人家谋杀?”
“这个我也不清楚。据我所听说的,想要杀他的人真的很多。嗯,不过他要杀的人也不少……”
“谁想要杀他?”
“很多啊,像良心市场里的商人对他的作为都相当不满。商人嘛,你说若是一天到晚打仗的话他们的生意就很难做了呀。”
“圣御林·昆喜欢打仗?”
“嗯……他当然不是这样子说的。你知道的嘛,光荣十字会那批人总是有一大堆理由可以拿来打仗。”
鲁尔巴对圣御林·昆的了解并不太深。身为沙漠盗贼,他见到光荣十字会的人也都是尽量能躲就躲,圣御林·昆长得什么模样他也不清楚。但圣御林·昆在良心市场的风评不佳,这点鲁尔巴是可以确定的。
“所以商人们想要杀掉好战的圣御林·昆?”
“听说是这样子没错。不过你想也知道,商人们怎么打得过光荣十字会那些狂热的虔敬者呢。良心市场里都是一些商人,只有我鲁尔巴身边有几个打手。其他称得上有武力的人就是佣兵头古斯塔,但他跟古尔沙沙是死对头,不可能帮他的。”
在良心市场里有个商人公会叫做良心商会,这是一个由商人所组成的公会。现任会长古尔沙沙,不畏权势公然站出来反对圣御林·昆,因此得到商人们的拥戴而成为良心商会的会长。这个人早就被圣御林·昆视为眼中钉,圣御林·昆要除掉他,他一样也想杀掉圣御林·昆。
但良心市场的另一个族群,佣兵,则不希望和平太早到来。这个世界越混乱,做战争生意的佣兵头古斯塔他们的生意就越兴隆。于是同样在良心市场活动的佣兵们,常常跟其他商人唱反调。不过他们虽然立场各异,却有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赚钱”。
拿到迅雷锥之后,独眼一行三人就往麋鹿之丘的南麓走。典籍上没有记载狼神的血滴埋藏在什么地方,但独眼判断藏宝之处应该就在麋鹿之丘南麓的某一个地点。如果真是这样子,那除了直接前往豺狼人旧聚落所在的“得野坡”之外,好像也没有更佳的选择。
豺狼人在丘陵地中掘穴而居,捕杀麋鹿为食。并不像人类一样有筑城划地的观念,豺狼人的历史中有多次的迁徙,而聚落的迁徙只为了寻找更多的食物以及居住的空间。他们不会为了满足征伐的成就感树立许多似是而非的理由。
豺狼人发迹于麋鹿之丘的南麓。跟后来居住的北麓比起来,丘陵南麓的土壤水源都比较贫瘠,麋鹿的数量也比较少。经过多次的迁徙之后,在呼兀族长时代来到“得野坡”。这里是豺狼人在麋鹿之丘南麓最后的聚落,呼兀族长在晚年带领着豺狼人族离开日渐贫瘠的得野坡,绕过镜子沙漠来到比较水草丰饶的北麓定居,原因当然也是为了寻找更多的麋鹿,繁衍更强大的族裔。而豺狼人的确也在向北迁徙之后才人口才日渐增多,成为一个大族。但以独眼现在对狼神的血滴的认知来看,他认为这次的大迁徙一定有着背后更深一层的意义。
独眼三人一到得野坡就遇上了一大群先前来到麋鹿之丘的豺狼人。他们在独眼杀掉旧族长之后就来到这里,偷偷进入麋鹿之丘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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