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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原--乱世英杰传-第1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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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帐中仍没有传出刘元晋的回应,三木道:“有人来了!”两人朝东北方向望去,只见飞溅的积雪尘土下,一队骑士正飞奔而来,约有三十人之众,却非匈奴人。
这是三木离开陇右草原后首次见到草原骑兵,与秦军骑兵不同的是,草原骑兵声势更甚、更有狼群一样的野性,虽然装备阵法不如秦军,却更适合在恶劣的环境下奔袭作战。虽只三十骑,却给人滔滔大潮般卷来,予人惊心动魄之感。三木低声道:“他们是什么人?”
“是拓拔族的人。”这是勃寒今天第二次皱起眉头,只见那些拓拔族骑士一齐拉缰勒定战马,马儿们立刻停止扑腾,十骑一组排成三列动作整齐漂亮。骑阵中一员少年将领策马而出,在离两拨人二十步开外勒定,马鞭子一指三木,用鲜卑话道:“兀你那南边的汉人蛮子,也来我鲜卑人的地方?”话音落,身后便爆发出一阵哄笑。
勃寒不做声,在北方,各部族唯一不敢招惹的,就是眼前这批拓拔族人。鲜卑部族众多,可到如今,段氏、宇文氏、慕容氏、乞伏氏先后臣服于秦国,只有聚居阴山脚下的拓拔氏,不仅没有在混乱的北方政权更迭中被征服,还让代国存在了七十年!这些由鲜卑、东胡、匈奴混血繁衍下来的拓拔族人就像草原上的狼群,驾着神骏的阴山战马,驰骋在广漠的塞北。他们从不屈从于汉赵燕秦各国,相比汉化了的氐、鲜卑、匈奴、羌等部族,拓拔鲜卑是游牧气息最浓、最血性膘悍的一支。
三木没有被他们的气势吓倒,扛着竹枪踏上一步,迎上少年将领轻蔑的目光,一声长笑,凛然道:“我听说拓拔族以好客闻名,今日一见,不过如此,你唤我汉人蛮子,便是对客人不敬,待我游历大草原时,就会告诉我的朋友,千万不要搭理拓拔族的人!”
那少年勃然色变,勃寒却是暗暗叫好:在北方,不管是哪个部族,看重的只有两样——武力与信誉。迫退大力士白熊、直面来势汹汹的拓拔骑队,三木毫不胆怯,在武力和气势上不落下风;又针锋相对的反唇相讥,一句话切中对方要害,若是忍气吞声含混而过,只会让别人更加看不起。
以正统草原主人的姿态出现在其它各族面前的拓拔族人,又怎受得了这等侮辱,那少年将领双目精光闪闪,再一次打量二人,把目光射向勃寒,喝问:“你就是白马部勃寒?”
勃寒昂首以对,倔强的嘴唇微微一分,还以凌厉的目光,冷冷道:“拓拔野,你侮辱我的朋友,白马集不欢迎你,请不要再和我说话!”
拓拔野显然没想到两人敢这么跟自己说话,身后的拓拔族骑士早已刀微出鞘准备动手。
三木见状,笑道:“这里是白马集,拓拔小兄弟若是有胆,就请放马动手。”
拓拔野牙关紧锁,恨不得一刀剁翻这嬉皮笑脸之人;可他说得没错,任何人想要在白马集动手,都得掂量掂量先,毕竟能在白马集立足的,都非寻常之人。由于代国东面尽数被秦国占领,所以拓拔族不得不通过白马集向河西购买交换族中所需物品,因此和匈奴人刘元晋有所往来。若刘元晋被勃寒给挑了,那么眼下走黑市的货物就必须用更高的价格在市面上购买;可拓拔族和刘元晋只是利益关系,没必要为了一个奸商跟勃寒翻脸。
想到这儿,拓拔野一抱拳,道:“白马勃寒果然名不虚传,咱们后会有期!”说罢,起了个口哨,带着三十骑掉转马头轰然远去。
三木耸耸肩,用汉话低声道:“没想到你的名号在这儿还挺响的,能把拓拔骑兵吓退了。”
勃寒摇头道:“拓拔野不是怕我,而是不愿为了一个奸商让拓拔族惹人注意。拓拔族骑兵绝对是草原上最强悍的劲旅,即便是当年慕容垂的燕国锐骑,在他们面前也讨不到便宜。”
拓拔族骑兵刚去,一个低沉的声音从大帐传来:“原来是勃寒酋首来此,另一位,当是名震南方的国侠三木吧?二位既然来了,还请进帐一叙,喝碗马奶子说事。”
勃寒三木相视一眼,均有身入陷阱之感。勃寒没有见过刘元晋,但帐中之人竟对三木的身份都如此清楚,可见是有所准备,并不害怕两人前来寻事。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勃寒凛然朝主帐走去。三木跟在他身后,留意着四下动静,长枪蓄势待发。
“呼哧!”大帐被猛地掀开,一道人影突然出现在两人眼中,暴喝:“我来会会你们!”
两人定睛望去:此人瘦长脸、细眉眼、壮硕身段、一身棕色长袍,双臂张开宛若大鹏飞翼,五指成爪,整个人处处透出极不谐调的搭配,以极快的速度撞向两人。两人不约而同的感到,他就是刘元晋,盛名之下,果不虚传。
“刘元晋你欠钱不还,还敢在此撒野,想坏规矩不成?”三木一声大喝,长枪在手,双足分开腰腹下沉做刺马状,明晃晃的枪尖正指向刘元晋心口。
刘元晋喝道:“有多大本事收多大钱,看招!”话音落,双足一点,整个人忽然平地掠起,朝二人凌空扑来。壮硕的身躯加上张开的双臂以及超快的速度,使他好似一头从天而降的猛禽,一击必杀落入攻击范围内的猎物。
三木运起玄海真气,竹枪“霍!”的绷直,好似一条昂首出洞的灵蛇,遥遥指向半空中凶狠的敌人。刘元晋的勃然出手让一班匈奴武士信心暴涨,白熊挥舞起缺了根刺的狼牙棒,带起一阵劲风,狂吼着扫向勃寒。
勃寒岂是易与之辈,与三木的借力打力不同,他没有一丝闪避,后背长刀霍然在手,迎着狼牙棒的来路就是简简单单的一刀劈去。这一刀看似笨拙,实则凝聚了勃寒的全部劲气,他心知方才被三木以巧劲化去雷霆一击的白熊必定不服;自己身为白马部酋首,只有在硬打硬上挫败这些匈奴人,才能树立起强大的威信。
“当!”刀棒交击,整个空间炸裂了一般让人窒息,随着一声巨响,白熊硕大的身躯如断了线的风筝般抛飞开去,重重跌落在地,口角溢血,手中的狼牙棒被砸飞,炮弹般直轰向后面的大帐。勃寒连退数步,虎口渗出星点雪丝,嗓子眼一甜,以刀拄地,勉强站定。
枪势已满!所有的真气都凝聚在经过双手的紫色枪身上,发出“兹兹”的声响。从半空中刘元晋的角度看去,那一点遥指自己的枪尖仿佛在瞬间生出数百种细微的变化,每一处变化,都封死了自己一个攻击的选择。刘元晋没想到三木的枪法会如此出神入化,一时间,盈满的心念出现了一丝破隙。三木晓得,进招的时候到了!
“铮!”竹枪竟发出如弹拨琵琶一样的弦响,枪身微曲,瞬间爆发!枪尖好似离弦之箭,用肉眼难以名状的速度激射向仍在飞扑过来的刘元晋。整枝枪的轨迹是那么的优雅爽冽而不可捉摸,所有匈奴武士一齐高叫——站在他们的角度,恰如刘元晋主动撞向枪尖!
勃寒出刀了!他的刀,是在保卫马群与狼群搏斗中磨砺出来的凶器。刀身呈暗红色,几缕赤色斑纹血槽般嵌在刀面上,那是千锤百炼的象征,也是刀下亡魂的印记。刀名血饮,舞起阵阵腥风,向朝二人扑来的匈奴武士扫去。
“砰!”刘元晋的双掌轰上枪尖,两只袖子顿时鼓胀起来,只听“喀喇啦!”几下衣物撕裂声,贯注枪上的真气终于突破刘元晋的掌风,将他的衣袖震得粉碎。刘元晋一不做二不休,双掌合击,将枪尖裹在掌中,铁掌翻转,想要把竹枪拧折。
“你想的美!”三木掌中使劲,逆着铁掌翻转的方向让枪身旋转起来。飞旋的枪身上散发出丝丝真气,针扎般刺在刘元晋掌心;后者闷哼一声,不得不松开双掌往下沉身。
“送你下去!”三木见状,将势就势,看准对方双掌间的缝隙,一枪砸下,狠狠抽在刘元晋肩头。刘元晋如遭雷击,整个人被强大的枪势压向地面,双足“轰”落在雪地上,深陷下去;谁知枪势越来越强,又硬又重的枪身泰山般压得他“扑通!”跪倒在地。
血饮刀下,断肢横飞,雪白的人、赤色的刀,所过之处,寸草不生!
白熊被劈飞、刘元晋被压制、众武士死伤大半,三木与勃寒完全掌握了主动;可他们没想到的是,大帐中还有一人,他没有出手,是要在决斗前好好观察两人的身法招式。
当最后一名匈奴武士被血饮刀劈去半个脑袋,大帐外的战斗便结束了。三木用枪身死死压住刘元晋,使之不能动弹。勃寒用中指在盈满鲜血的斑纹上一寽,将手指放入口中,吮吸干净,走到刘元晋跟前,冷冷道:“刘大掌柜,你欠我的半年租金,是交,还是不交?你若还不肯照章办事,叫我如何在白马集立足?还有,帐子里的那位,是何方贵客啊?”
刘元晋牙关紧咬,全身不住颤动,竟是一句话都不肯说。
勃寒提刀向大帐走了几步,回头喝道,“刘元晋,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
话音未落,只听“轰!”一声巨响,整个大帐被震上半空,一条黑色人影掠出帐外,静静的落在两人跟前。此人身材不高,身着一席黑熊皮袍子,头顶一领黑狐狸皮帽子,足蹬一双黑犀牛皮战靴,还留着两撇大胡子。虽然整张脸都被遮掩着,可那股油然而生的凛然不可侵犯的气度与自信,只一眼,就让三木和勃寒便料定他便是那种强悍坚韧、胸怀谋略且胆色过人的真正高手。
血饮刀、紫竹枪,黑袍客凛然无惧,沉声道:“放了他。”
紫竹枪微微颤动,似灵蛇吐信,警惕的指向危险的敌人。勃寒也是见过世面的人,岂会就此让刘元晋走脱,飞起一脚,正中刘元晋太阳穴,将他踢倒,这才道:“不碍事了。”
黑袍客显然动怒,双袖缓缓鼓起,从身后摘下一把四尺长、一寸宽的扁平器物,遥指二人。勃寒倒吸一口凉气,终于知道了他是谁……

 

第 三 章 白马神枪

 
天空飘起雪来,雪花纷纷扬扬落在黑袍客鼓起的袍子上,立刻融化不见。按照约定,仍是三木应战、勃寒掠阵。多年直觉告诉三木,如果让对方蓄势到盈满,自己就将陷入十分被动的境地。黑袍客手上那把刀不刀、鞭不鞭的兵器,更令人生出诡异莫测之感。
“呼!”白光一闪,三木抢先进手!长枪自平地直直弹起,划出一道紫芒,夹带着强烈的螺旋劲气,朝黑袍客激射而去。枪无成法、因时而变,这是三木对敌的宗旨。
黑袍客心下一凛:除了慕容垂的“北霸枪”和已故北地枪王勃邺,他想不出在北方还有谁能使出如此凛冽的枪势。可眼前的年轻人却让他半点不敢托大,手一紧,一道灼热的真气便注入手中“玄铁尺”上,原本寒彻的玄铁尺顿时变得滚烫。
玄铁尺取材自深藏于千里外捕鱼儿海(今贝加尔湖)中的天外玄铁。这种来自天外的陨铁质地异常坚硬,很难被溶解铸造,永嘉之乱时,大批中原百姓流亡塞外,其中就有擅长采矿锻造的出色铁匠。在听说有鲜卑人从白皮肤的北地人手中购得如此一件神物后,铁匠们便云集到塞北最大的城市、拓拔代国首都盛乐,协力锻造这块天外玄铁。
八个月后,玄铁出炉,可摆在众人面前的,却是一件四尺长、三寸宽,刀不刀、鞭不鞭的奇怪器物。说是兵器,它没有锋刃,偏偏异常沉重。无奈下,那位鲜卑商人只好把玄铁尺收藏起来带回部落,作为礼物献给酋首做寿礼。
三十斤重的玄铁尺在黑袍客手中轻若无物,玄光出、重影现,尺喙迎前、尺尾平展,黑袍客整个人宛若大鸟一般,平地一点,翻空、倒转、闪避、横掠、落地,一气呵成,稳稳跃开在数丈之外。面对三木试探性的攻击,他选择闪躲,他习惯后发制人。
“枪者噬魂——”黑袍客聚气凝神,口中吐出四个字,玄铁尺紧守身前。
“呼!”长枪撤去,三木挺起身子,嘴角挂着飒然的微笑,道:“好眼力。”
黑袍客玄铁尺一横,重归冷漠,问道:“北地枪王勃邺是你什么人?”
“是我师父。”在这点上,三木不想隐瞒,坦然相告。
黑袍客微微一怔,他只知道勃寒是勃邺的儿子,却从没听说过他还有个徒弟,更没想到这个年轻弟子的枪法已经到了这等境界,如果他回来是为了和勃邺联手重振白马部,那么这件事的复杂超度就会远远超出白马集本身。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面对横生枝节的局面,黑袍客仍然十分冷静,稳稳的收住门户,不给对手有机可乘。
“我一直在想——江湖是什么?”三木抬头望天,飞雪茫茫。
黑袍客不答,在他看来,三木是在故弄玄虚。那些南方来的汉族武士,总爱在对决时说些莫名其妙的完全不着边际的话,以示什么名士气度大家风采。
勃寒为之一震——江湖是什么?随之而来的是一阵沉寂。
良久,黑袍客才道:“江湖,便是你手中之枪。”
“枪?”三木瞅了眼形影不离的竹枪,摇头苦笑,“枪者为钢,伤者累累——你我,便是江湖!”说罢,眼中寒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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