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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斛珠夫人-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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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朝回来的路上,濯缨与海市并肩而行。海市特意错开御驾与宫人,兴致勃勃专拣小路向内宫行去,过了宁泰门,向西绕过仁则宫与愈安宫,便是宫内杂用人等聚居之北小苑。

  “接着怎么走呢?”海市含笑转回头来,看着濯缨。

  濯缨面上稍露疑惑,很快便有些窘迫起来。“要回霁风馆,只有掉头折回去。”

  “谁要回霁风馆,我是要当面谢谢那织造坊的柘榴姑娘。”海市眯起秀长眼睛,笑出一排贝齿。

  织造坊内有几处偏院,柘榴住的院子分外易寻,墙内开出满枝榴花,犹如风翻火焰,直欲烧人。趁清早凉爽,柘榴将绣绷子摆到屋外柘榴树荫下,身边小凳上搁了针剪书籍等物,各色丝线分别夹于书页间,埋头刺绣。

  海市蹑手蹑脚凑上前去,见柘榴正绣着一条十二尺长的连珠芙蓉带,用双股捻四色金在纱地上作铺地锦绣,娇妍精细,不由轻叹了一声。

  “姑娘有什么事吗?”柘榴微笑着停下针,抬起眼来,一对明澈的茶色翦水瞳人望着海市。

  海市一时语塞。她还穿着武官朝服,束胸挽发,明白是个少年武将模样,怎么这女子,一眼便看透了她?

  柘榴侧了头,向海市身后轻声招呼道:“方大人,您来了。”

  濯缨应了一声,道:“这便是我妹子,说要来谢你为她做的衣裳。”

  柘榴满面盈着浅笑,说:“小姐能喜欢,柘榴就高兴。”正当是时,清风疾来,满树玛瑙重瓣一时翩落如雨如霰,似要映红了柘榴苍白的面容。书页啪啪翻动,三两绞丝线掀落在地,海市急忙拾起,拍净尘土递回柘榴手上。柘榴摸过书来逐页检视,若有所思,复又将那三两绞丝线捧到海市眼前。

  “小姐,烦你告诉我,哪一绞是拱璧蓝,哪一绞是大洋莲紫?”柘榴一双浅茶瞳人一瞬不瞬,却没有望着海市眼睛,只盯着她的右脸看。

  海市愕然回头看了濯缨一眼,濯缨无言颔首。

  “这是紫,这是蓝……”海市犹疑着,伸出手指来指点。

  柘榴敏捷地将丝线分别夹回书页中去。“那么,最后一绞就是浅玉色了。多谢你,小姐。若不是二位碰巧在此,我自己分辨不出,那可就糟了。”

  海市怔怔地说不出话。

  回霁风馆的路上,海市只是闷头走路,偶尔抬眼看看濯缨。濯缨见她欲言又止模样,不禁苦笑起来:“你不必*心,即便这样,我也觉得十分美满了。”

  “可是,柘榴她的眼睛……”

  濯缨低声答道:“那是……是被药瞎的。”

  海市震惊地睁大了眼。

  濯缨眉目间神色沉重,声音越发低下去。“你可知道前代的盲绣师?”

  帝修年间,涂林郡出了一名技艺绝顶的绣匠。此女原是绣工,二十六岁重病双眼失明。绣工这活儿,本来也做不到老,到三十岁上,个个几乎都成了半瞎,迎风便要流泪。谁想这绣工不甘天命,凭记忆设色,令女儿为她递线,单凭双手指尖抚触,心内百般揣想未瞎时所见风物花草,绣品圆润灵动,巧思迭出,竟胜过普通绣工十倍。后声名大噪,奉召入宫传授技艺,宫中咸称绣师。仪王叛乱中,绣师走避民间。天享五年,帝旭召回绣师,命买民间孤女入宫,随绣师习艺。天享十二年,绣师病死。徒弟们哭瞎双眼者有之,自毁双目者有之,其中大多遣回原籍休养,另有几名极出色的,留在宫中专门侍奉上用精细绣活。柘榴便是其中之一。

  “这……未免太出奇了……”海市喃喃自语。

  “绣师死后,某日晨起,绣师的徒弟们全都瞎了。当时便有人投井自杀,而其余不能盲绣者,确实遣回了原籍——可是,她们本是孤女,回乡命运可想而知。柘榴她……算是好的了。”

  “是谁的主意?不能是——”海市心中惊疑不平,“不能是主事的施叔叔吧!”

  “绣师病死的时候,施叔叔在柔然采买新丝,等他回来的时候,该被遣走的都被遣走了。”濯缨乌黑的眸子里含着一层沉郁金芒:“出事前夜,是金城宫的人来赐了一回杏仁茶,特给绣师的徒儿们的。”

  “金城宫?”海市茫然地停了一停。“是——皇上?”

  濯缨没有答她。回首望去,墙内榴花纷飞如血雨。 
 

 本E书由“轻狂之翼”精心制作
资料收集于网络    版权归作者所有
 



 
 
第五章 华鬓不耐秋
 
  安乐京之夏燠热欲焚,城西昶王府内的水榭凌波厅却是有名的水晶洞府。曲院风荷,十里平湖,凌波厅上水月风华,歌女曼声清唱。

  执事来禀,说是卖苍隼的召来了。昶王摒退歌女,早有侍女放下水榭四面细竹帘子,复鱼贯退下。

  执事引上厅来的三名鹰贩,饶是这样暑热蒸人的夜里,亦裹着黑色披巾,将头脸颈身遮掩起来,在腰间缠过两缠,最后垂于膝上。鹰贩中左右二人屈身按胸向昶王致礼,惟居中一人挺立着,昶王亦不讶怪,只懒懒问道:“鹰呢?”

  领头的鹰贩稍稍环顾左右,不作言语。

  昶王笑道:“让我瞧瞧货色。”

  屈身在地的两名鹰贩子霍然揭开披巾,昶王微微眯了眼:“……喝,羽毛还真光亮。”

  鹰贩怀中并不见什么鹰隼,耀人眼目的是他们那一头灿烂的赤金鬃发与冷蓝近乎无色的眼瞳。

  “是一等一的好苍隼么?”

  “没有再好的了。”领头的鹰贩说的是中原官话,稍带京畿口音。

  “若是不值那个价钱,我可一个子儿也不会付。”昶王依然是嬉笑神色。四面竹帘忽然琳琅作声无风自动,自水榭顶上直坠下一道黑影来,黑影中清光一闪,杀意凌厉如一道霹雳直取领头鹰贩顶门。事起突然,左右两名金发男子并无言语,目光亦不及交会,已有一人纵身而起,尚看不清是如何动作,那清光便铿然一声被激飞出去,直钉入另一人身侧澄泥方砖中,嗡鸣不已,原是一柄青芒绽露的长剑。空中飒飒如飘风骤起,压得人不能仰头而视,昶王凝神静听之下,竟只听得那金发男子襟袍飞扬,却觉察不出方才直袭而下的那道黑影有何气息。昶王心知这诚然是因为自己习武不精,更是因为那金发男子气劲磅礴充沛。若将方才那当空一刺比拟为电光石火,那金发男子的运招便犹如茫茫平野不为所动,广袤深厚至极,以至将那绝命一刺之势消弭殆尽。不过数瞬的工夫,两道影子纠缠着落于六七尺开外,黑影之脉门已为金发男子所制。而地上屈身行礼的另一名金发男子始终沉静,方才那剑正钉在他身边,他却连身形也不曾晃动一些,只是一双冰蓝的眼睛机警地注视着周遭动静。

  领头鹰贩气息平静,似是满不在意模样,笑道:“好一着‘孤注’,心无旁骛,意凝一线,府上既有这样人材,大业易成,何必不远千里求购苍隼?”

  “他试过。”昶王面上如常淡笑:“十年前正当壮年时,与另一名与他功力不相伯仲的人联手,然而败了。”

  “哦?倒是我小觑了中原禁卫。”领头鹰贩目光一转,看向堂下二人,忽然笑道:“原来是你。”

  被金发男子扭住了筋脉的人听闻此言,扬起一张黑脸来,仍是浑然看不出什么神情。

  “放开,那是中原的将军,不可造次。”金发男子闻言立即撤去手上劲力,符义抽出双臂,炯炯地看定了领头的鹰贩子。

  昶王微微笑道:“不错,毛色好,爪啄锐利,但愿能一博毕功。”

  “倘若大事成就,还望殿下赐我当初议定之酬。”

  “此事若成,贵国与迦满之间交战吞并,吾国均不干预,一言为诺。不过,阁下不肯以真容示人,将来便要偿付,也不知是要付与何人哪。”

  披巾下传出低笑,领头鹰贩伸手一扯,披巾便落至腰间,露出浓秀英挺的容貌来。

  昶王轻轻地啊了一声。

  “你是……左菩敦王!”符义眼里火花四迸。

  “毗罗山峪匆匆一晤,将军好记性。”高大的金发青年双目荧蓝,清朗有神。

  “吾国禁军中有一名万骑,与左菩敦王容貌绝似,方才可骇了我一跳。”昶王道。

  左菩敦王扬起金色的眉。“容貌绝似?那人多大年纪?”

  “二十四五岁罢。”符义答道。

  “如此说来,我确有一名弟弟夺罕失散于红药原战场。夺罕容貌身材均与我肖似,近乎孪生,只是承继了吾母红药帝姬的黑发黑眼。合战时他与叔父婆多那王同乘一匹马,中原军撤退后,我们去战场上找了四天四夜,只找见叔父的尸身,人头已被你们中原人割去,夺罕不知去向。”

  “那名羽林万骑,名叫方濯缨。”符义道。

  “濯缨……”年轻的左菩敦王中原话说得极为流利,此刻却带着浓厚的鹄库口音,像是极怀念的模样,晶蓝眼眸中有道错综的暗流经过。片刻他含笑地望向昶王,开口道:“那一定是夺罕,那年刚十岁。”

  那年他十岁。鹄库男儿一生只剃两次头发,一次在十岁,一次是死前。草原上牧民逐水草而居,妇人难以受胎,婴儿多有夭折,是以孩童极受宝爱。十岁前的男童都视同婴儿,保留着胎发发辫,在十岁生辰当天,家人才将孩子胎发剃去,以血酒灌顶,从此便是可上战场的男丁。鹄库各部落交战时若杀伤了有胎发的孩童,是灭绝人性的罪愆,必遭灭族以报。

  “那时候,你是个小光头,大约是刚过完生辰没几天吧。”方诸闲淡摇着一柄团扇,夜风拂动白衣,雍容雅静。

  濯缨已经不记得那个十岁的生辰究竟是怎样。然而他记得初见方诸的那一刻。

  还是个孩子的他,不知为何独自被抛弃在万军奔突的红药原上,昏了过去。醒来的时候,厮杀的喧声已退到极远之处,而许多汉人已脱离战场,陆续经过他身边,重新整饬队型,浑然不把稚弱的他看在眼里。他坐起身来,攥紧了腰间小巧如玩具的匕首,不知道是不是该哭。正在这时,一匹红马在他身边停了下来,鞍上的中原少年俯身注视他。

  中原少年卸去了甲胄,底下锦绣袍子已尽为鲜血沙尘遍遍湮染,血色中浮凸现出原本鲜明精巧的花纹,有种惊心的美。鹄库人向来看不起中原人的绫罗衣裳,不御寒,不耐久,禁不起撕扯,像他们的人一样娇弱无力。可是,也有这种中原人,坦然地微笑着,脸上身上干固着血痕,浑不畏惧。

  孩子乌沉美丽的瞳仁绝顶明敏地向上盯着少年,像小兽一般,显出幼小的决心与意志。

  “我问你叫什么名字,你答了一句奇怪的话。我才想到,你是不懂汉话的。”方诸丢开团扇,伸手为濯缨续茶。

  濯缨茫然笑道:“我回答了什么奇怪的话?鹄库话是怎么说的,我几乎不记得了。”

  方诸也笑:“一大串,我听着开头像是濯缨二字,便拿来做了你的名字。”

  濯缨不语,茶杯内月影破碎离合,他着了迷一般看着。

  “十五年了,可有想过回漠北去?”

  濯缨胸臆中,像是瞬间开了个空洞。漠北……本以为一生也回不去的地方。

  那塞外平川冬夏无尽更迭,一年到尾皆是飞沙走石的日子,只有夏季短短三四个月里牧草疯长,迫得草原上的人们只能纵马奔驰,跑在豺狼的前头,跑在日子的前头,跑在暴雪严霜的前头,跑在死的前头,跑得停不下来。天赐予草原之民的,就只有那样严苛的生涯,可是在这样的日子中草原之民依然保有他们的游戏歌咏之心。他们坦然地活着,将生命视作愿赌服输的一局骑射摔角,迟缓者死,犹疑者死,衰弱者死,技艺不如人者死,毫无怨怼。

  那有着说不出的快意与酣畅的故乡啊。然而,正因为是鹄库男儿,所以更是一诺千金,不移不易。

  濯缨垂眼看着手里薄胎青瓷茶碗,明透如镜的碗沿渐渐无声绽裂冰纹,黑曜石似的眼瞳泛起微淡的金。“义父说这种话,真够稀罕。我回去了,您那三年工夫就算白费了?您不是天下最恨徒劳无功的人么?”

  方诸唇边笑意更浓。“人说,数千年前北方草原上有个叫寺九的人,为了驯服天马,耗费了十二年时间与之周旋,直到身如石,发如草,才终于找到机会骑上了天马。天马嘶鸣,在天地间踏着虹霓云电又狂奔了十二年,寺九就在马背上呆了又十二年。终于天马甘心驯服,化为女子,与寺九生下了四个孩子,这四个孩子,就是鹄库四部的祖先。”

  濯缨笑容里,起了微微的酸楚:“怎么,讲古么?我比义父还熟些呢。”

  “我见你第一眼,便明白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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