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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功罪-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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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于他的“节操”,不在后人赋予他的“民族主义”精神。乾隆时,曾指定史官作《贰臣传》,将那些为清朝入主中原立下汗马功劳的明朝降将叛官们尽列其中,也是为了警省后世为臣为民当忠诚不贰,绝非鼓励所谓“民族大义”。清朝入关既久,当初重名节绝不致仕,乃至图谋反清复明的前朝旧臣和名士鸿儒们,也默许自己的第二代、第三代去和侵略者合作,做清朝的官。知识份子尚且如此,平民百姓更习惯于“胜者为王”,“打天下者坐天下”,谁会在乎胜者是“本地人”,还是“外来户”呢?
日本军队侵略时犯下的种种罪行,会使中国人牢记这血海深仇,永远不可能从感情上接纳他们吗?几乎可以肯定地说,不会的。中国人是最善于忘记仇恨,最宽宏大量的民族。战犯可以不予追究,赔款可以一笔勾销,钓鱼台岛的纷争可以留给聪明的后人去解决,只要这阵子能关系正常化就行了,就可以“世世代代的友好下去”。这不还没成为咱们中国人呢,要是他们成了中国人,过去的一切岂不都是“兄弟阋于墙”,一笑而泯恩仇?
中国历史上侵略者的屠杀暴行
在中国历史上,由侵略造成的暴行比比皆是。以战国时的秦国为例,几乎每攻占一地,每打完一次大仗,都要杀人。公元前三三一年,败魏,斩首八万;前三一二年,破楚师于丹阳,斩首八万;前三○七年,破宜阳,斩首六万;前三○一年,败楚于重丘,斩首二万;前三○○年,攻楚取襄城,斩首三万;前二九三年,大败韩魏联军于伊阙,斩首二十四万;前二八○年,攻赵,斩首二万;前二七五年,破韩军,斩首四万;前二七四年,击魏于华阳破之,斩首十五万;前二六○年,大破赵军于长平,坑卒四十五万;前二五六年,攻韩,斩首四万;又攻赵,斩首九万;前二三四年,攻赵平阳,斩首十万……(据翦伯赞主编《中外历史年表》)一场统一中国的战争,到底斩掉了多少人头,已不能精确计数。可以肯定的是,以当时中国人口不过上千万,其杀人比例之高、之酷烈,远远超过日本的入侵。
成吉思汗是大蒙古帝国的创业者,也是中国元朝的太祖,可以说是蒙古人,也可以说是中国人。严格的意义上,他生前是中国的侵略者,死后才成为“中国人”。蒙古人的铁蹄曾横扫欧亚大陆,征服数十个国家,每破一城,绝大多数人民尽皆屠杀,所有财物尽予劫取,只留下特殊技能人士、工匠与俊美男女儿童供其利用与玩乐。许多人口超过百万的城市沦为废墟,人烟断绝。蒙古军大举侵略中国时,因起用汉化的契丹人耶律楚材为宰相,对中国人采用攻心为上的怀柔政策,暴行才有所收敛。如公元一二三三年,蒙古大将速不台攻下金朝汴京,本拟循例屠城,为耶律楚材力争所免。但他们对别的国家,仍旧不改残忍习性,所到之处,杀人如麻,积尸遍野。蒙军攻下花剌子模国旧都玉龙赤杰,一次就屠杀一百二十万人,平均每一名蒙古兵杀二十四人。成吉思汗攻打巴曼,其爱孙中箭身亡,城破,令将城中居民完全屠杀,鸡犬不留。拔都率军第二次西征,攻入莫斯科城,每杀一人割一耳,共割了二十七万只人耳。破波兰与日耳曼联军,割人耳九大囊。攻陷布达佩斯,辱妇女,焚教堂,劫财宝,逢人便杀。公元一二五四年,蒙哥遣大将札喇台征高丽,所过城邑灰烬,俘男女二十万六千八百馀人,杀人无算。一二五五年,旭烈兀奉蒙哥命讨伐木剌夷,此即蒙古的第三次西征,共攻克大小堡垒数百个,包括不战而降的城池四十馀座,旭烈兀下令不分男女老幼几尽屠杀。大食国都报达开城投降,蒙军屠城七天,将全城八十万居民杀个精光。(据陈致平《中华通史》,花城出版社)
蒙古人奉行的种族灭绝政策,纳粹德国和日本军国主义皆不能望其项背。然而成吉思汗却以“伟大的民族英雄”载入中国史册,与秦皇汉武、唐宗宋祖并列,受人尊崇。成吉思汗陵位于内蒙古伊金霍洛旗阿腾席连真东南十五公里处,建筑面积一千五百多平方米,金碧辉煌如同宫殿。远近蒙古族及其他各族人民,每年都要在此举行公祭盛会。为什么没有人把成吉思汗及其残暴的子孙们当做战犯?因为他赢了,成就了“功业”,胜为王而不是败为寇。如果日本人赢了,也就没有人把他们当做战犯,他们的战争罪行也就会为“伟绩”所掩盖,他们的亡灵也就会被供奉在比“靖国神社”阔绰、辉煌和神气得多的纪念堂中受后人祭祀,而不至于像今天这样猥琐于一隅,接受几个行藏闪烁的政客朝拜。
清朝是中国最后一个大王朝,也是历代最好的一个王朝。清朝征服整个中国的过程,同样极为血腥。在与明朝争夺辽东的时候,清军就曾对迁安、永平两地进行屠城,只将财物和少数妇女掠走享用。因破坏了皇太极对汉人的怀柔政策,主事者阿敏被宣布为“国贼”遭到惩处,但皇太极本人拒绝对此事负责,而且后来也没能制止此类屠杀。明将蓟辽总督洪承畴被俘,除了一部分可利用的部属,其馀官百馀人,兵三千馀人,皆就地屠杀,死者家属妇女儿童一千二百馀人没为奴婢。明总兵祖大寿投降,清军得锦州,全城居民就地屠杀。清军入关占领北京,摄政王多尔衮发布旨令通告全中国:“所过州县地方,有能削发投顺,开城纳款,即与爵禄,世守富贵。如有抗拒不遵,大兵一到,玉石俱焚,尽行屠戮。”这是一份不折不扣的“屠城宣言书”,其后就有著名的“扬州十日”与“嘉定三屠”。扬州十日杀了多少人?当时的估计是八十万(王秀楚《扬州十日记》)。有人不同意这个数目,估算是二、三十万,这也够惨的了。不光是杀,任何妇女都有可能抓住被成群的士兵轮奸,和三百年后日军在南京的暴行一模一样。嘉定三屠亦是如此,妇女被双手钉在床板上轮奸。史家慨叹:“『三屠』留给这座城市是毁灭,和不知道德为何物的幸存者。”(魏斐德《洪业—清朝开国史》)清军陷昆山,在那里抵抗了三天的义军逃走了,于是对平民实行大屠杀,当天的死难者就达四万。江阴抵抗清军八十天,城破,七万人死于屠杀。不光杀汉人,对其他民族也实施大屠杀。平定西北,厄鲁特人几乎被杀光。在西南,成村的苗民被消灭。
明清之际,屠杀似乎成了家常便饭。满人杀汉人,清军中的汉人也杀汉人,不然杀不过来(满人太少)。侵略者杀老百姓,农民军也杀老百姓,张献忠在四川就杀人一百万。李自成在北京,开始杀明朝降官,杀到后来控制不住,烧杀抢掠行同强盗。老百姓有机会也杀人,清兵占领北京前李自成逃走,北京市民趁机报复,成群结伙袭击掉队的大顺士兵,将他们捉了烧死或砍头,大约有两千人被杀。明朝的官军也杀百姓,动不动就“纵兵劫掠”,滥杀无辜。
“王道”:从屠杀到怀柔政策
我不知道这世界上,是否发生过文明的、不残暴的侵略战争。作为一种“理想模式”可能是有的,实例我却没听说过。英国是最早完成工业革命的国家,它为了征服中国,竟以大规模贩毒,麻痹和残害整个民族的身心作为手段。法国是近代启蒙运动的精神家园,一八六○年,英法联军进攻北京,焚掠圆明园,曾遭到法国作家雨果的痛斥。苏联是中国的盟国,又是世界无产阶级的“解放者”,它的红军在东北干的坏事却教人叹为观止,还拿它毫无办法——国共两党都要巴结它,以换取在东北的优势。美国号称现代民主和保障人权的楷模,当年在印度尼西亚“帮助”苏哈托清除共党势力上台,杀了六十万颗人头。后来据说因为“良心发现”,中央情报局曾承认有大约五千人是自己亲自下手。一九七三年美国对柬埔寨实行“饱和式轰炸”,使五十万平民丧生。越南战争中,美国军队的狂轰滥炸、施放毒气和直接屠戮,杀死了三百万越南人。
一九○○年,八国联军侵略北京,可以看做是列强本性的一次大展。攻入北京的联军共两万两千人,其中日本军队八千人,俄军四千,英军三千,美军两千。日军不但人数最多,而且打头阵。义和团兴起,与德日两国结怨最深。但日军却没有像其他同夥那样,在战斗结束后对占领地采取血腥报复行动。一位叫蓝登的西方记者报导:“日本兵是联军中唯一对艺术品有欣赏能力的。虽然他们也当然像别人一样的抢劫,但都做得安静优雅。没有乱摔东西,也没有任意或不必要的破坏。他们搜集喜欢的东西,但不像抢劫的样子。我曾看到一处有日本兵进去过的房子。里面藏有一柜子的瓷器。他们像鉴赏家一样加以抚摸,并在杯子或瓶子的底部研究年代。对于粗劣的美国、俄国、法国、英国更不必说德国大兵,除了打不破的铜器、石器之外,几乎没有不打破的,实在难以比拟。”(梅龙.哈利斯、苏西.哈利斯《日本皇军兴亡记》)日本军队相对的文明,缘于对中国文化的尊重与认同。是否还有“同种”的因素在起作用,不得而知。日本士兵表现出特别的残暴,是发动大举侵华战争后,以南京大屠杀为标志开始的。其暴行引起举世震惊与公愤。为振兴军纪,“压制犯罪和不正当行为”,日本陆军省于一九四○年九月颁布了《改进军纪计划》的小册子,详细列举“中国事变中罪行和不当行为的特质”,要求每一军官“应时时记忆在心”。虽然我们不能期待发动侵略的战犯们,会对其军人“不当行为的特质”作出恰当的判断,但这本小册子至少显示了日本军事当局承认了一部分罪恶,并试图有所改过。七七事变爆发后的两年间,有五八八名日本士兵受到军事审判,其中四二○人犯抢劫或抢劫加强奸致死,三一二人犯强奸或强奸致死。这是日本方面的记录,实际罪犯的数字当然远不止于此。单是南京大屠杀的集体犯罪中,人数就得以万计。攻占南京的第六师团长谷寿夫,一次斩杀三○○名中国人的田中军吉大尉,以“刀劈百人竞赛”闻名的野田岩和向井敏明两少尉,十年后才在南京军事法庭被判处死刑。
我们一般所说的沦陷区,是指被侵略者势力控制的地区。就日军而言,控制区又分为“治安区”与“准治安区”两种。“治安区”基本上都建立了中国人出面组织的伪政权,社会秩序相对稳定,“良民”大体上能够接受日伪的统治;“准治安区”则日伪势力较为薄弱,时有游击队、民兵、敌后武工队、抗日救国军之类小股抵抗力量进行骚扰。在“治安区”内,日本士兵较能遵守军纪的约束,一般发生杀人、抢劫和强奸的罪行,也能受到一定程度的惩处。而“准治安区”则军纪不保,犯罪行为常与“军事行动”一同发生。从侵略者的角度来看,南京大屠杀、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等等恐怖血腥的行为,一是为了对顽强抵抗的报复,二是为了震吓对手,摧毁对手的士气与尊严,三是树立征服者主宰苍生命运的威势,四是藉此激发原始的血气之勇。但要想最终达到征服占领地的目的,光靠这些是远远不够的,有时效果更适得其反。因此他们也得在“治安区”内推行怀柔政策,宣扬“同文同种”,宣扬“共存共荣”,宣扬“讨蒋爱民”,也就是实行“王道”,制止公然的暴行。不能将之一概地称为“欺骗”,要知道这种政策对于饱经战乱、贫困,深受过本国官府、军阀、土匪、流氓戕害的中国老百姓,实在太具实际意义。而且往往就能奏效。
“天地之间有杆秤”?
以中国人的感情,强奸、轮暴是比杀头更难以平息仇恨的罪行。在大量描写抗战的书籍中,似乎日本侵略军只强奸中国妇女,而较为优待第三国尤其是西方人士。这样更足以证明,日本人只不拿咱们中国人当人。事实并非如此。较为优待的是没有与日本交战的国家的公民,而不是什么“西方人士”。一旦开战,凡敌对国家,都没有好果子吃。香港陷落后,一批英国女医护人员落入日军之手,被关到地下室摧残了一个多月。其中一位女医生战后回忆,这段日子她们每人每天要被至少十个日本人强奸,她本人最多一天被十七人强奸。另据一位目击者、加拿大陆军随军牧师巴莱特在东京国际法庭的证词,防守香港西部斯坦利堡阵地的一七○名英军及伤员被俘后全部杀害,七名女护士(四中三英)均遭奸杀。其中一名英籍女护士甚至被绑在尸体上轮奸。荷兰妇女也曾遭到类似的暴行。在对待战俘和战败国方面,倒是东西方“平等相待”的。电影《桂河大桥》,真实反映英军俘虏被迫当奴工的故事。一九四二年四月,马尼拉沦陷,美菲俘虏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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