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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傻夫君-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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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里实在舍不得,又不好推诿。

子恒忙得一把抢回去。“这可不行!这是我送我娘子的!岂能与你们对换?”

胡程程走过来,一把拧我的腰,笑道。“哎呦!怪不得姐姐对姐夫这么动心呢!原来咱们姐夫还真会体贴人呢!”

她这一下,哎呦,掐得我的腰啊!这死丫头!老子本来就被康大少折腾得腰酸得厉害,她还掐我!

胡程程忽然指着那街对面的那卖纸墨的店铺,叫道,“咦?你们看,那不是路捕头吗?”






、帕为媒

我转身往那对面一瞧,果然是路清风!

而他身边站着一人,那人是个衣着体面的中年男子,只是面皮白皙,额头光洁,偏法令纹颇深,该是个心思缜密,精于算计之人。此人对着路清风,却一脸讨好似地正毕恭毕敬地说着什么。而路清风的表情很是冷淡,甚至有几分厌恶之色。

胡程程靠过来。“咦?那人不是靖玉王府的安总管吗?”

我问,“那怎么可能?你瞧,那人对路大哥,那样恭敬,若他真是那的人靖玉王府的总管,又岂会对路清风一个小小捕头,如此毕恭毕敬?!”

我说完,忽又想起,几天前,路清风曾告诉我,他听人说,我表哥正在靖玉王府里做客。从前,他总能得到一些消息。都是从他的那些黑白两道的朋友里得到的。有些是县太爷说走了嘴,他记下的。所以我当时,也以为这消息,是他从朋友那里得知的,并未太在意。若这个跟路清风说话的人,是安管家,难道,路清风与靖玉王府有什么关系?

胡程程又看了看。“绝对不会错的!这个安总管,我舅舅认识的!几年前,靖玉王妃摆寿宴,当时,那果脯都是从我舅舅家定的!这事还是安总管他亲自跑的腿呢!所以,我也见过他的!不会错的!这也奇了怪了,那安总管平时可是老大神气的,对人说话,眼皮子都往上抬的,鼻子孔哼哼。这怎么跟路捕头倒是这样的客气殷勤?这个路捕头可倒真厉害呀!”

我心里暗道。不是他厉害,或许,他有什么我们都不知道的隐秘身份?他究竟是什么人?我以往也一直觉得他有种高贵的气质,并非他所说的什么浪荡孤儿。

我见那安总管走开了,便提步过去。

“路大哥!”

“小妹!你怎么在这?”

“哦,我陪我姐妹在对面珠宝楼买首饰,就凑巧看见你在这。路大哥,刚刚那个跟你说话的人是谁呀?”

“哦,不过是一个朋友!”

“朋友?我怎么不认识呢?”

“我的朋友很多的,你不认识也正常啊!”他看着我笑了笑。

我也就不便再问下去。

“路大哥,你来这是要买些纸笔的么?”

路清风突然窘了下,“啊,那个,嗯,是啊,正准备买些纸的。”

他话音刚落,从他身后传来一声温婉声音。

“清风!你在和谁说话呢?”

随后,从路清风身后走出来一佳人。那佳人一身水粉色,面泛桃花红,眉黛远山绿,两湾含情目,一对柳叶眉。身边立着个俏丽丫头,一身水灵灵的翠色,倒真像是给她主子小姐做绿叶呢。

我打眼一瞧,那不正是沈云袖与她的贴身侍女铃儿么?!

沈云袖一见到是我,脸上扑地就红了。伶俐口齿也磕巴起来。“姐,姐姐。”

我笑,“哦!这回可是被我捉住了呦!”

沈云袖红着脸,弯下颈子,看着鞋尖。“姐姐,乱说什么?我与路捕头,也是正巧遇见的。”

我笑着拉起她的手,“妹妹,怎得又改口了呀?刚刚不还叫‘清风’呢么?”

路清风笑道,“云袖,算了,咱们的事,不需要瞒着小妹。”

沈云袖不好意思道。“确实,若不是当初姐姐把我的那条帕子错系在你的手上,或许,还没有现在的咱们。”

我笑,“虽是那帕子起的头,可也要你们有这个缘分啊!反正,我好为你们高兴!云袖,哪日你大喜了,可一定告诉我啊!”

沈云袖的脸更红了,点着头。“定不会忘了姐姐的!”

我看了看路清风,“路大哥,今天也赶得巧,我和相公,还有四少跟我一个姐妹都在那边珠宝楼里,这时也近晌午了,不如大家一起坐下来,吃顿饭吧!那边四少要定亲了,这顿一定要吃他的!路大哥何不带云袖妹妹跟我们一块欢聚一下?”

路清风刚要答话,只见沈云袖低头不语,偷偷地抓着他的衣袖,轻轻地掐了下。

我心领神会,该是人家两人好容易有这个独处的时间,毕竟那沈云袖是大户人家出身,叔父,婶娘对她的管束都是严格的,就是那上街的次数也都是有规定的。即便是路清风,也不能总与她见面时间太长了。毕竟还是未出阁的小姐。跟我和胡程程这种从小就在世面上泼辣惯了的,是不同。

路清风笑道,“小妹,还是改天吧。云袖要赶着回去,把这抄佛经的纸张给沈夫人送去。我待会儿衙门里还有事要做。”

我点头。“也好,你们忙你们的吧。那我这先告辞了,他们还在等我。”

胡程程见我欢喜着回来,便问我何事。我把路清风跟沈云袖的始末都说了下,陈隽亭那边不时地插嘴道,“路清风才跟她有正经的‘前情’呢!”

我啐他,“胡说什么?!再胡说,拉你喂狼去!”

胡程程意味深长地望了子恒一眼。“姐夫呀!你还不赶紧地把我这素姐姐用铁链子拴住了!你瞧瞧看,这要是朱砚博再回来,可就没这么风平浪静了呢?”

我连忙瞪胡程程,胡程程也自觉多嘴了,忙得收住了,不再出声。

而这时,子恒的眼神已经黯淡下去。我拉住他的手,捏了捏。小声道。“干嘛?你又小媳妇儿上身了?担心这个,担心那个的!我可什么都给你了,你还不放心?你要再这样,我可不跟你生儿子了!”

子恒又笑了。“竟胡说,说不准,你现在就有了呢?”

就因为他这句话,我那天连美味居上好的酒都没敢喝。张大嫂以前说过,女人若是准备要孩子,最好不要碰酒,就是男人也不要碰酒。

张大哥因为他那两个娃,可是特地戒酒了两次呢!还好,张大嫂很快就怀上了,张大哥很快又重拾酒壶了!

饭桌上,胡程程见我们俩都不碰那酒,觉得奇怪便问,“怎么回事?难道我跟隽亭的喜酒这么难喝吗?”

陈小狐狸眼珠子一转,便乐了!

他笑道。“程程,那是人家夫妻的大事!不要逼迫人家喝了!来咱们俩喝!”

胡程程噗哧笑出来。“咳!我当是什么事呢!告诉你吧,素姐姐!现在少喝点没问题的!我娘怀我的时候,天天把我爹喝趴下!这酒量就遗传给我了!你看我体格多好啊!”

我脸红起来。“我,我还不一定的事呢,但总得注意下!再说,我们可不想要个酒鬼孩子!”

胡程程噗哧一口酒喷出来,一滴不差都给陈小狐狸做敷脸了!

“酒鬼?不至于吧?我是很能喝,可是,我是酒鬼吗?隽亭!你说,我酒鬼吗?”

陈隽亭笑了笑,“酒鬼有什么不好?你喝醉的时候,特好看!”

胡程程啐他一口,“胡说八道!吃你的菜吧!还有,现在喝酒可以,下个月,咱们成亲后,你就给我戒了!”

陈隽亭乐得不行!“好嘞!为了咱儿子,别说戒酒!戒什么都行!”

胡程程脸红着,塞了一筷子菜到他嘴里。

我看在眼里,心底也跟着高兴。子恒在桌下握了握我的手,随后就,摸着摸着,把手放到了我的肚子上!

我斜了他一眼,他神情自若地继续......

许久,许久,他的手,还在我肚子上摸他心目中的儿子!

转了天,我就要去参加吕夫人表舅的孙子的满月宴。本来子恒也要随我去的,可我又一想,还是让他守在铺子里,帮瞧瞧那些伙计的尽量也好。只留下个翠儿,她毕竟是丫头,我终究是不放心。

于是,我独自叫了府里的轿子,去那吕夫人表舅的宅院里赴宴。

那天,陈隽亭也到了,而后,没吃几杯酒,便匆匆地要走,还问我走不走,我说,再待会儿。

他笑了笑,“可是要趁机,再拉下比大宗的生意?”

我冷笑。“要拉大宗,也定要在你面前拉,那才过瘾呢!”

陈隽亭哼了一声。“真为子恒兄捏着把汗啊!娶了你这么个厉害媳妇儿!真真的难收拾!”

我气得骂他。“你还不快走?再晚些迟到了,小心程程剥了你的皮!”

他嘿嘿笑着走了。

我又跟吕夫人说了会儿话,把二夫人的贺礼,都奉上去。吕夫人的表舅腾员外非要与我喝上几杯。

我见天色已黑,怕那路不好走。再者这会儿,子恒也该回府里了,他若见我还未回去,心里必是挂念着的。

于是辞了他们,催着小厮们,赶紧抬轿,送我回府。

来的时候,途径一段山路,虽不算崎岖,却也总怕夜里招了什么贼人。于是,我喊着那些小厮手脚麻利点,别磨磨蹭蹭的。

我这边开始有些头晕,也不知道那腾员外家置办满月酒席买的是什么酒,怎地这样上头?

我迷迷糊糊地有些困了。见轿子不紧不慢地走着,便合上眼睛,打个小盹,指望一会儿便能见着子恒了。

谁想到,不知道什么时候,我被一阵凉风冻醒。那风原来是从轿子帘底下吹进来的。

我这才发觉,轿子不知什么时候停住了。我敲了敲轿子,喊道,“怎么停了?到了吗?”

我又叫了几声,仍旧无人回应我。耳畔边,除了那荒凉凉的风声,还有那远处,偶然惊响的一两声鸦鸣。

我的酒劲忽地就醒了大半,我揉着依然发疼发涨的太阳穴,踉跄着从轿子里走下来。

这才明白过来,他们是故意把我给丢在这荒山野岭里了!

我上次来送布的途中,我就发现,这一带的路最是鬼打墙的,如果不识得路,最容易这么拐来拐去地也没什么进展。我该怎么办?

这时,夜风习习,森森的树叶嚓嚓作响,而那远处的风声里隐隐搅着猛兽的咆哮声。难不成我真要被喂猛兽了么?

我身上原本就穿得不多,这时夜晚,山上冷凉,在独个儿身处这猛兽盘踞的地界儿,更令我背脊沁凉。

我心里不禁悲鸣起来。

子恒!子恒!素素恐怕回不去了!要被老虎吃了!






、金球的纹样(坑缺版)

我决定还是要试试往外走,活人总不能被尿憋死!总要自己想法子,与其坐在这里发愁,等着猛兽来吃我,还不如我自己找找活路吧!纵使真是运气不好,遭遇了猛兽,那也是我的命!我也只能认了!

想到这里,我心里就有了主意。

幸好我身上带着打火石,我捡了些树枝子,点着了。倒不是因为看不清路,而是,我记得路清风曾跟我讲,大部分的猛兽都怕火。不过,他还说,蛇碰见温暖的火把,往往会被吸引来~~~

那么,我想了想,那还是吸引蛇一个吧~~~

我惴惴地往前走,只能凭着感觉走了!把命交给老天爷吧。

走着,走着,我的腿酸,脚疼,身上哆哆嗦嗦地泛冷。也不知道转了多少冤枉路,就是走不出这鬼地方了!

忽闻,不远处有马蹄奔驰而来的声音,我心里一惊,也不知道来的是敌是友。

而此时,我能想到的最坏的打算,就是,这人是二夫人雇来灭我口的!在这地方杀我灭口,随后我的尸体被什么鸟兽做了夜宵,可就连白骨都舍不下了!

听得那马蹄声越发近了。除了那一棵棵大树,四处并无躲避之处,我也只得忙得把火把熄灭了,躲在树后。

不一会儿,一匹红枣色的高头大马从一条小路迎面奔来,那马上的人披着件黑斗篷,斗篷之上用金线绣着些花纹,斗篷帽将那人的五官都遮住了,也看不见什么模样。

这却不是最奇的,最奇的是那人的手上竟拴着一丝绳索,而那绳索的那头却是拴着一只雀儿。

而那雀儿鸣叫着,拼力往前飞,像是比那骑马的人,还要心急。

嘿!这什么人啊!竟然用雀儿指路!

我心里正觉得有趣,那人忽然唤起来。“素素!素素!你在哪里?”

“素素!素素!”

我一听那声音,不正是子恒吗?

“子恒!子恒!我在这!我在这啊!”

一听见他的声音,我就仿佛抓到了救命稻草。

我几步并作一步,拼了命地扑到他马前。生怕他会风一般地飞走,而我是太急了,却险些跟他的马来个对吻。

不过幸好,那马嫌弃我长得不漂亮,及时扭头过去,并喷我一脸鼻涕水。

马上的人掀开头上的斗篷帽,一张俊气而熟悉的脸露了出来。我的心终于落定。是他!是他!正是他呢!

“素素!”

子恒一跃从马上跳下,伸手就把我抱在怀里。紧紧的。

而我的泪水在那一刻,也毫不节制地涌溢出来。

我从来也不是那爱流泪的人,可不知道为什么,自从认识了他,这眼泪就总是不听我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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