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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千阙歌-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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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跟你大哥一样,进家族企业工作吧。”
“那多没劲,我才不要去。”
“你看起来不大像适合做律师的那种人。”
她接过他手里的烟,吸了一口,再吐出来,半明半暗之中,那个烟圈扁扁的,然后不成形状地飘散开去。这是李乐川教她的,她并不喜欢抽烟,但无聊之下,还是练了。“那你觉得我适合做什么?”
“这我还真说不好。”
“你不是会算命吗?”
他拿过烟,将烟头按灭在烟灰缸内,俯身看她,“我的水晶球出故障了。”他的手游移到她的腰际,“我本来以为,你只是缺乏好的体验,谁知道你根本没有过体验。”
她从跟他进酒店登记房间时起就强做镇定,不肯暴露一丝胆怯犹疑和毫无经验,可是这又怎么可能最终瞒过他的眼睛。她窃笑,小声说:“我不打算处女到大学毕业的,你不出现,我也会找一个我看得顺眼的人体验一下。”
“我很高兴我出现得还算及时。”
“自大狂。”
他在黑暗中无声地笑了,“好吧,你已经得出了结论,我是自大狂。现在,让我仔细研究一下你……”
他的吻再度密密落在她的身体上,她接受他的探索,同时也探索他,只不过她想不起来还应该了解些什么。
这样的体验,她不希望止于一夜情,她想要跟这个让她心动的男人经历一场完整的恋爱。也许他有相同的看法,否则他大概不会带她回他家。
凝视着他,她心底涌动陌生的柔情,蓦地有几分茫然。

傅轶则足足睡了三个钟头才醒,他起来时,看到司凌云正驻足在他家一楼阳光室的一面照片墙前。她穿着他母亲的一件米白色暗纹亚麻直身连衣裙,略微宽松复古的式样衬着她一头浓密的长卷发,形成有趣的对比。
“想看我的成长过程吗?”
软木墙面上密密钉满了他和家人的各式生活照、风景照,最吸引她注意的当然就是傅轶则的照片。她已经从照片上发现,他从小就引人注目,不管是弹钢琴,还是举着学科竞赛的奖杯,都显得十分出众。不过她不打算助长他的傲慢,只答非所问地说:“我讨厌练钢琴。”
“一看就是小时候被你妈逼着学过琴。”
“她逼我做的可不止弹琴这一件事。”她指一下另一张照片,“你父母完全可以当知识分子的标准版本。”
他父亲看上去年龄并不算老,但头发已经大半银白了,丝毫没有染黑遮掩的打算,从相貌到气质都十分儒雅。母亲则面容清秀,有着浓浓的书卷气,优雅中又带着几分干练,很符合她看衣柜里那些黑白灰蓝几色、式样简单、质地考究的衣服后下的判断。
“他们确实是标准的知识分子,有相同价值观,对世故人情全不介意,把做学问看得比什么都神圣。”他含着笑意看他们的照片,调侃的语气中分明带上了几分温情。
她不大愿意再谈父母这个话题,“我家大嫂少女时期可真是个美人儿。”
在角落处,有一张傅轶则与她的大嫂米晓岚的合影,两人看上去都不到20岁,站在一栋不算高的建筑物前,米晓岚穿着白色连衣裙,直直的头发扎成马尾,明眸皓齿,皮肤白皙得近乎透明,秀丽动人,神情有几分紧张地盯着镜头;他穿着白色T恤加牛仔裤,十分放松,漫不经心地看着远方。
“她在我们以前住的宿舍区确实是出名的美女。”
“她的父母跟你父母是世交又是同事,怎么看上去完全不同?”
“有什么不同?”
“你父母一看就是知识分子,她父母……”她耸耸肩,“看上去又老实又拘谨,文化程度好象并不高。”
“你观察力很强,不过这么说可太以貌取人了。”
她不喜欢他口气中的教训意味,耸耸肩,“轮不到我对她下判断,那是我大哥操心的事。他都不在乎岳父母什么样,我哪儿管得着。”她继续看照片,“喂,这些外国女孩中哪一个是你的女友?”
她手指的那一处是傅轶则在国外拍的照片,背景似乎是室外烧烤,他与不同人谈笑合影,其中不乏各种肤色的女孩子。他好笑,“晓岚也这么问过我。搭肩头拍个照就女友了,那我简直人尽可妻。”
“这个蓝眼睛的金发女孩多漂亮,简直像精灵女王一样。”
他做惊吓状,“那个可是我教授的女儿,外国妞发育得好,她看着成熟,其实才15岁,属于未成年人,沾惹不得。”
她“扑哧”笑了,“别给我普法,我是学法律的。”
“你将来会不会是个好律师,我暂时不能确定。”他搂过她,“但我能确定,现在你穿这条裙子真的很美。”



16、8 。。。 
 
 
接下来的时间里,司凌云除了去上非上不可的课,更多的是跟傅轶则待在一起,吃饭、上酒吧喝酒、看电影,或者去他家里,他做简单的西餐给她吃,讲关于生物学研究的冷笑话,偶尔弹一下钢琴,放他带回来的CD给她听。她对西方流行音乐的熟悉程度让他有几分惊讶。
跟傅轶则在一起,司凌云觉得每一分钟都过得十分快乐。这样全新的感受让她充实而满足。唯一让她踌躇的是,她能看出,他乐于与她相外,表现得十分轻松,但并没有她那样迷醉。
当然,他比她大八岁之多,应该早就有过各种体验,不像她初次尝试。她同时想,她不应该如此没有安全感地斤斤计较于付出多少,还是尽情享受一段如此亲密的关系比较重要。
这天晚上,傅轶则在洗澡,她一边听CD一边准备考试。电话响起,她随手调低音量,拿起听筒,“喂”了一声,那边一时没有任何回应,她才记起,这是傅轶则家,有可能是他父母打回来,她贸然接听,未免有些尴尬。
“你是找轶则吗?我去叫他。”
“请问你是哪位?”
电话里传出来的女人声音十分柔美,司凌云舒了口气,“大嫂,是你啊,我是凌云。你跟大哥度蜜月回来了?”
米晓岚停了一会儿才回答,“对,我们今天回来的。凌云,你……怎么在这里?”
司凌云被问住了,“那个……我帮你去叫轶则吧。”
“不用了,没什么要紧事。你哥哥在催我跟他出去吃饭,再见。”
她放下电话,继续看书,过一会儿傅轶则洗完澡出来,她告诉他,“我大嫂刚才打电话过来打你,不过她说没什么要紧事,她跟我大哥出去了,你打她手机吧。”
“她还在蜜月,没什么要紧事,何必打搅她。”他擦着头发,漫不经心地说,“我对国内乐队不熟悉,这是谁的专辑?”
“我几个朋友组的地下乐队。”
傅轶则走过来坐到她身边,一手搂住她,一手接过CD封套端详着,略带粗糙质感的纹理,印着深黑乐队四人成员的照片。他念着底下印的那句话:“蔑视这个世界是我们最好的伪装——有意思。不过这样的专辑不像是能够取得商业上成功的那种。”
“他们自费出的专辑。”她为朋友辩护着,“可是我真的认为他们很有才华,特意拿过来给你听的。你听,我最喜欢这首——”
“你说你已踏上归途
我却等不及走上另一条路
甚至没有擦肩而过
我们注定回不到最初
……”
“很青春很愤怒的感觉,难怪你会喜欢。”
“喂,你不要这么老气横秋的口气好不好?”
“跟你一比,我确实老了。我没批评你朋友的意思,这些歌也许从技术角度讲不算完美,但确实有想法。”
“对了,他们明天约我吃饭,你要不要一起去?”
李乐川上午给她打来电话,告诉她,乐队从外地回来,面临解散,准备最后聚一次,用他的话说是吃散伙饭。
他摇头,“我去的话会妨碍你们小朋友的兴致,你去玩吧。”
“你收藏了那么多CD,可惜没多少摇滚乐。”
“早期摇滚是包含民谣的,我偏好的是这种。”
他拿起来的是Leonard Cohen的专辑《The Best Of Leonard》,司凌云皱起鼻子扮个鬼脸,“我听过他的歌,阿风是他的粉丝。对我来说,他太中产阶级口味了。”
他被逗乐了,“迷他的人可不止是中产阶级。我认识一个女孩子,喜欢反复听他唱的I’m You Man。她说这首歌很像一封私人化的情书,永远不会背叛她。”
“真感伤,真诗意。”
他开玩笑地捏捏她的脸,“口气太不屑了。别这么激烈,多少来一点少女情怀总是诗好不好?”
“哎,你是不是喜欢那种文艺腔的女孩子?”
“我听出来了,就算我喜欢,你也不会装,而且多半会鄙夷我的品味。放心吧,我欣赏有性格的女孩子,至于我喜欢喝红酒,你喜欢喝啤酒都不是问题,偶尔拿你喜欢的歌来轰炸我的耳朵,我乐意奉陪。”
“你交过多少女朋友?”
他耸耸肩,“学神经生物学的女生很少,所以我的机会并不多。”
她也不穷究下去,突然攀着他的肩膀,手指插入他浓密的头发中,“别动,你有白头发。”
他还来不及说什么,她已经拔了下来,展示给他看,“我给我爸拔过。”
他看看那根短短的白发,一怔之下,禁不住笑得肩头抖动,“谢谢你让我享受跟你爸爸一样的待遇。按我家的遗传,我想我头发会白得比较早,希望到时候不会被你拔成秃子。”
她注视着他,他笑的时候,那张英挺的面孔神情放松,嘴角的纹路迷人,全然没有不经意的傲慢冷漠。他问:“怎么,还要继续找白头发吗?”
她摇摇头,抱住他,“我喜欢看你笑的样子。再说,你爸爸头发全白看起来真的很帅。”
 

17、9 。。。 
 
 
第二天上午,天气阴沉,司凌云赖在床上睡懒觉,突然被一个紧急刹车的声音惊醒,她迷迷糊糊往旁边一摸,傅轶则并不在床上,窗帘被风卷起,有细雨飘了进来,她下床,光着脚走到窗前,正要关上窗子,一低头,看见一辆白色宝马停在院子前,车头险些擦着院门。
她认得这辆车。司建宇结婚那天,在等待他来迎亲时,她陪着米晓岚,两人闲聊,米晓岚指给她看,说是她哥哥求婚时送的礼物,而且很有心地将她的生日设置成牌照尾数。
宝马来回倒了几下,仍然停得歪歪斜斜,米晓岚从车上下来,锁上车子,推开虚掩的院门,径直走进来,一边拿钥匙开门。
米晓岚有钥匙,可以说是方便照管世交的屋子,可是她昨天才度完蜜月,刚回来就给傅轶则打电话,又一大早赶着过来,司凌云多少有一点不对劲的感觉。她随手推上窗子,走出卧室,顺楼梯向下,走到一半,就听到底下客厅传来米晓岚激动的声音。
“你跟我的小姑子在一起,是报复我在结婚前一周才通知你吗?”
司凌云如同被雷击中一样,耳朵中嗡嗡作响,好一会儿听不到其他声音,她需要扶住墙壁才能站稳。
“……她是个有趣的女孩子,而且诚实。”
“轶则,别这么说,我……我有我的苦衷。”
“我完全理解,别放在心上,我认为你做出了一个聪明的选择,在你婚礼上我就说了,我并不介意。”
可是米晓岚显然并没有因为这句话感到宽慰,声音反而更加急切,“如果你认为我是个骗子,我给你发的那些邮件通通都是撒谎,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他轻声笑了,语气仍然不疾不徐,“说到邮件,真巧,你进门之前,我正在清理邮箱,准备删掉你写给我的那些信,我不得不承认,晓岚,你很有文采,是我认识的女孩中情书写得最好的一个,连通知结婚的邮件都写得一样婉转动人。”
“我永远不会删掉那些信,如果你回复我,哪怕只说一个‘不’字,我也不会跟他结婚……”
司凌云已经无法集中注意力了,不知道错过了他们之间多少对话,她口干舌燥,心突突乱跳,也失去了理解这些对话的能力。她不想再呆站下去,机械地转身返回二楼,下意识朝卧室走,却又站住,停在了楼梯右手的书房前,傅轶则的笔记本摆在书桌上,进入了屏幕保护状态。
她不假思索地走了过去,伸手按一下鼠标,显示屏上出现的是一封邮件,发件人正是米晓岚。

那果然是一份情书,写得十分缠绵悱恻。
亲爱的轶则:
酷热的天气终于结束,入秋了,气温降得不易察觉,道路两旁法国梧桐树叶慢慢转黄,晚风吹过,沙沙作响,飞舞盘旋着落下来。这个城市又进入我最喜欢的季节,短暂而又美好。我承认我很俗气地伤春悲秋了,到夜很深的时候还睡不着,只是因为很想念你,于是起来给你写邮件。你想我吗,哪怕只短短一瞬间?我不确定。多么可笑,我受这种不确定折磨太久,以至于有些依赖这种不确定的状态了。
我从那么小的时候就开始爱着你,爱你似乎成了我的一个习惯。你总说我是自由的,可是我早就放弃自由,甘愿成为这份爱情的囚徒。你不能怪我想你太多,我热切地希望你也想我,却又觉得这个希望来得实在太卑微……
她看不下去了,回到收件箱,来自米晓岚的邮件很多,她点开最新一封,这正是傅轶则提到的通知结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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