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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指柔-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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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战事几乎就已经到了尾声,朝廷的使者一拨一拨涌向边境,带去了赏赐的黄金美酒和嘉赏旨意,返京的时候则带回了身受重伤的武将。
离仲在京城没有府邸,兵部临时拨了一个小院子给他养伤,宫里则派了太医和一批药材给他送去,以示恩宠。其实离仲回京的时候就已经大好了,他底子好,随行的军医又厉害,听说回京才两天就能出门。
我趴在榻上听小安跟我八卦,他现在有正经事做,遇到离仲的事情还是会跑来给我当帮手,他把离仲的行程报了一遍,几时几刻用饭饮药,几时几刻沐浴休憩,什么时候会看书什么时候会练武,我惊:“他现在还练武?”
我知道在他的内力恢复之后,酒也不喝了琴也不听了,每日都会至少花四个时辰练武。可现在他身上还有伤,怎么能这么辛苦?
“武痴。”小安居然有点跃跃欲试,“能跟我打。”
……小安难道你想跟他打?
他冷冷看我一眼,做出判断:“你舍不得。”
居然因为我绝对会阻止他跟离仲打起来而给我白眼!
“小安你变坏了……我就知道大安会教坏你。”
小安问我:“去见他?”
“……算了,这里是京城,好多人。”
当然不能是闲王殿下带着人浩浩荡荡去探望他,还是偷偷摸摸比较安全。
小安给了我一个白眼。
“我不是怀疑你!”我赶紧辩白,“不过他现在武功都恢复了……好危险的……”
“他带了伤。”
我很可耻地又心动了。其实,趁着夜深人静,偷偷摸摸看一眼,应该也许不会有事?
要是父皇知道我趴墙头或者藏树上这种事情做得特别熟,找好位置偷窥的本事更是得心应手,不知道会不会也一口血吐出来?
我想了想,打了个寒颤,还是别被父皇知道比较好。
月上枝头,风寒霜冻,就连月光都是清凌凌的,幸好有小安在,我没冷得那么厉害,心口一阵狂跳,就看见离仲他果然在月下练武。
他手上那把剑还是辟易,离老爷子特意为了他请巨匠所铸,锋利冷冽,可谓当世名剑,我有时候看着就觉得心里发冷。我离开即安之后,听说他花了重金才购回了这把被我扔掉的剑,带着它上了战场。
剑气依旧凛冽,却不再是以前那种尖锐刺骨的冷,似乎是钝了点,却更让人觉得窒息。千军辟易,本来就不是只用来杀一两个人的凶器,那是兵戈,国之利器,不动则钝,动则关系千军性命。
我很没出息地胆颤了,心里却又奇异地生出了隐约的欢喜,看到辟易在他手上我就开心,看到似乎完全没事的离仲,更是高兴得不得了。离得太远,只能大致看他的轮廓,他似乎是黑了点,整个人都熔炉铸炼过一次一般,不再那么冷冰冰,且多了一股子说不出的平稳,像磐石或者山,只在那里,便觉得可靠心安。人说大将之气,果然是一眼就看得出来。
我当年夸他人中龙凤,果真没说错。
趴在那里痴痴看了一会儿,小安就拉我,“走……”
我把声音压在嗓子眼,虽然跟他有点距离,我还是担心被他发现:“就走?”
“危险。”
现在就算是小安,也不能保证我们不会被他发现了。他说危险,我也就只有乖乖的走人,就算再恋恋不舍。
“……等下。”我怔怔看着那个影子,看他从腰间抽出的剑,那雪色的光芒在月光的映射下,仿佛被一层淡而朦胧的流光包围。很美的一把剑。
那把剑本是没有名字的,我花了千金买下来,取了名叫逐影。我记得送给离仲的时候,他还笑着说,虽然花哨精致,却着实不顶用。那时候我还是李小雁,理直气壮跟他大声说话,我说我就喜欢这个,比辟易漂亮一百倍,雪色的剑衬着月色,简直就是话本里说得那种绝世宝剑。也只有它,配得上一树梨花风雨雪那般好看的剑法。
“剑乃凶器,杀人破城灭国倾世,注定要沾血才回。怎么到了你这里,就成了好看玩乐的玩意?”
离仲虽然笑着收下了我的礼物,然而我知道,其实不是很合他心意的,我请他吃绿豆糕的时候他都笑得都更忘怀。其后我们几乎是决裂了,他讨厌我,我就再没见过我这把漂亮得不得了的逐影。想来一定是被扔掉了,我也没提起来过。
我是真没想到,剑还在。
那抹挺拔的影子手持着这雪色的剑,静静站了会,身形一动,抖了个剑花,然后一阵狂风暴雨摧枯拉朽,雪色的剑影联翩而去,连绵袭来,呼啸的剑风中,盛开了一路雪色的白梨花。
剑招戛然而止。我的心也停了,只看着那个人,突然就那么停下来,在月光树影里,沉默的石头一般。我看不到他的脸。那一刻我真的是疯了一般想要看他,他的眉眼,他的每一个细微的表情。
我就这么打着哆嗦,看离天走过去,跟他说了什么,然后开始收拾起来,离仲接了手帕抹了汗,然后就有几个小厮抬了热水从侧门进来,再送进他的屋子里。
小安示意我,到了他沐浴时候了。
我现在已经生了根,怎么都舍不得走,小安瞅瞅我,低头从怀里掏了个小瓶子,给我看。
“五皇子给的。”
什么东西?
“醉乡稳。”
简而言之,就是一种迷药。能让人如饮醇酒,如陷梦中,尤其好的是,药效过后,也只会以为自己是做了场梦,梦中的事情都只剩下隐约的影子。乃是皇家上不得台面的宝物之一,尤其适合用来做一些龌龊的,不能为人所知的事情。
……好吧,禹翎你真的太厉害了。
我做贼一样踮着脚尖慢慢摸过去,踩到了什么差点摔个狗啃泥,小安把蜡烛点起来,才看清楚脚下是一个小圆木凳。我吓一跳,压着嗓子给小安比划:“熄掉!熄掉!”
“睡了。”小安戳戳趴在桌子上闭着眼睛的离仲,对我点头,我状起胆子伸手,碰到离仲的衣角,又赶紧缩回来。
用唇语问小安:“那药确定有用?”
小安伸手,往离仲脑门上弹了个瓜镚儿,离仲依旧是一副深夜读书读得睡着的样子,不见有什么反应。
这下放心了,摸摸离仲额头,还好没起包,只是一片红印而已。我看看小安,小安背着手抬头看窗外,咳了一声,像之前进来一样,翻着窗子出去了。
一下子安静下来。
我手足无措起来,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手脚都不晓得往哪里摆,呆了一刻,才搬了那小圆凳,紧紧贴着离仲坐下来,把脑袋埋到他的怀里。
还是属于他的气息,温暖的山,我的神。
离开即安之后,我就没再见过他,一别大半年,之间空隔出来的岁月好像都不存在,依旧还是他,每个细节都那么熟悉。甚至这慌乱逼仄的五年都不见了,只有我和他,一直活在那段最美好的日子里,不用往前看也不必往后退,没有尽头的天长地久。
思念太可怕,回忆太远,我只想要就这样,静静地看着他。
悄无声息地,那根蜡烛就燃掉了一大截,我猛地一惊,恍然自己已经坐了许久,一动,才发觉两腿发麻,站都站不起来。
我不敢喊小安,毫不客气扶着离仲的肩膀,想要等它慢慢缓过来。
手掌下的身体似乎微微动了,我呆了呆,正正对上了离仲的眼睛。
“砰——!”
这下真的摔得狠了。
醉乡(二)
地面很凉,以及我着地的脸估计得肿了,明天怎么见人?
我趴在地上胡思乱想着,乌龟一般缩在自己的壳里,不敢抬头再看离仲一眼。——他是不是已经醒过来了?
他会说什么,会怎么看待我这个卑鄙龌龊下流无耻的小人?
骂吧骂吧,我知道我太不光明磊落了,连迷药都用上了,最坏的那个就是我,怎么骂都是我该的。
“小雁?”
他他他,他居然把我扶了起来,居然露出那般焦急的眼神,问我:“这么不小心!摔到哪里了?脑袋疼不疼?”
我完全傻了。
“摔到了脑子?”离仲皱眉的样子依然这么好看,他碰了碰我的脸,我倒吸了口气,他摇摇头,“笨手笨脚,好好的也能摔成这样,什么时候能机灵点?”
他牵着我的手让我坐下来,然后蹲下身,往我脸上抹着不知道从哪里掏出的药膏,“说了多少次,行事要稳重,万不可莽撞马虎,也不知道长进些。药膏有些凉,伤口会不会疼?”
不疼,一点都不疼!
“真的摔傻了?”他把我上上下下看了一通,往我脑门上轻轻一拍,“还是嫌大哥啰嗦了?”
“没有,没有……”我说不出话来,突然想明白了那包迷药,醉乡路稳宜频到,除此外,不堪行。
我呜哇一声,大哭起来。
“这么大人,像个小猫儿一样,哭个不停,又不是三岁的小娃娃。”离仲拿袖子给我抹眼泪,顿了顿,口气更软了,“好了好了,是大哥的错,大哥不该教训你,知道你摔疼了,大哥明日给你赔罪,不管你喝酒了,给你买好吃的。嗯?不哭了,不哭了,乖。”
我一把抱着他,顾不得把眼泪鼻涕全涂到他身上去,我做了五年的梦,没有一个是好的,现在好了,我现在是入了醉乡,能做最好的美梦。
离仲想必没有应付过三岁的耍赖小娃娃,手举了半日,才试探地慢慢放下来,轻轻拍着我的背,“这么伤心,是心里委屈了?跟大哥说,大哥给你做主。”
“你不要我了。”
不说还好,一开口,心里就被撕了道大口子,被看不见的手用力往两边扯,扯了五年,还不能跟人说,还要做出笑模样来。我不甘心,纠缠他五年,不过就是为这一件事,我害了他,所以他不要我了。
我一直奢望哪一天能够弥补我们楼家亏欠他的一切,以为到那时候,我就能重新站在他面前,依旧还是他眼里他嘴边的那个小雁贤弟。我就等着那一天,所以我不愿意放手,明知道他不愿意看见我,还是要缠着他不放,日日夜夜逼迫着他和我自己。
逼到最后,还是我自己受不了了。
“是我不好,我的错,要是不认得我,你就能好好的,不会被他们发现,你会考取功名,做一个好官。等到你不愿意做下去的时候,你还可以带着你喜欢的人,去闯荡江湖,游山玩水,过逍遥神仙的日子。我不该一直绑着你,是我的错……”
离仲慢慢摸着我的脸,低声道:“不哭了。”
“我喜欢你,我喜欢你我喜欢你,我是个猪头,我喜欢你我还想要你娶我妹妹,不是这样,不是因为这样……可我真的没想到,我就是喜欢你而已啊……”
温柔的指尖停留在我的嘴角,突然寂静起来,我抬起眼,透过泪水看见离仲的眼神,一片温暖的湖泊,能把我溺死进去。
他问:“小雁,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我说什么,我说我喜欢他!我像个傻瓜一样从那么久之前就喜欢他,喜欢得可以连命都不要!
“记得你说过的话。”
啊?
我有点不明白,却看见离仲微笑的嘴角,慢慢低下来,越来越近。
——
切莫,切莫轻易舍弃。
冰破雪化草长花开的时候,蛮族终于被逼得无可退路,俯首称臣乞求议和。
大军回拨,举国若狂,父皇大赦天下免税一年,然后论功逐级封赏。有赫赫武功的那几个还特意召进宫里,赐宴行赏。我身为皇子,这种场合当然逃不掉,虽然是做好了心理准备,可看见一身黑色武甲的离仲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手脚冰冷发汗心里头一阵狂跳。
他没看我,跟着他们一起跪拜山呼,然后入席。父皇说了好些话,我一句都没听进去,偷偷就拿眼睛去看他。
那天天快亮的时候,小安带我回了寝殿,第二日又肿着眼又破相出现在大家面前,居然也没有人特意来问,只是禹翎看我的眼神有点古怪。不过幸而他什么都没说。
我从此不敢再想着去见离仲了。那么好的一个美梦做完,该心满意足了。
发呆发得有点狠,惹得老四跟我咬耳朵:“魂兮归来~父皇盯你好几眼了。”
我对上父皇那淡淡的一撇,知道这是警告,才尽量收拢了心思正襟危坐。禹翎坐我对面,远远给我递了个笑脸,很明显的幸灾乐祸。
父皇说果然是英雄出少年,然后逐个夸过去,册封赏赐,夸到离仲的时候,整个大殿异常地静悄悄,我都能听见胸膛里那么大的噗通噗通声。
不算离仲领兵打得那么多胜仗,就说他引箭射杀蛮族右贤王,便是天大的功劳,被封侯拜将自然是应当的,我听着他那么平静沉稳谢恩的声音,心里满满是欢喜。他多年的志向和抱负,终于没有辜负,有了今天得偿所愿。
“听闻离卿将近而立,还尚未娶妻?”
离仲比我大三岁,如今已是二十有六,这个年纪许多人的孩子都能进学堂了。
父皇笑道:“朕膝下还有个女儿,只是才十四而已。”
先问婚娶,再提公主芳龄,这是暗示想要赐婚了。在席的将军大人们眼里都是艳羡忌妒,谁都知道茱阳公主极其受宠,如能攀附上,真正是乘龙快婿直上云霄。
可是离仲却是个不识好歹的,他居然说,虽然没有婚娶,可他已经跟人定了终身,约诺既许,不敢弃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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