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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的沉沦-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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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两年生活的回忆就足够使他的生命充满快乐,使他那可怕的命运变得不再可怕,在信的末尾他有一个请求:
“你知道的,我有一个孩子寄养在乡下,他的母亲死了很久了;他同一个年老的亲戚一起生活,在那样一个穷乡僻壤的地方,他们一定不会听说我遭了这种厄运的。我已经把我仅有的一点儿钱全都寄给了他们,对他们说我远游去了,我只能指望你,我的好芳妮,时不时帮我打听一下这个可怜的小东西的消息,并告诉我他的情况……”
接下来的一封信便证明了芳妮对他的关心,还有一封信是不久前寄出的,还不到六个月:“噢!你来看我真是太好了……你是多么美啊,身上的味道真好闻,在你面前我的囚服使我觉得是这样地害羞!……”
让停止读信,怒气冲冲地问道:“这么说你一直不断地去看他?”
“好久才去一次,只是出于怜悯……”
“就在我们同居后也还去吗?”
“是的,有一次,只有一次,在接待室,只能在那儿见面。”
“啊!你真是个了不得的女人!……”
想到她在跟自己相好后,仍然去看望那个造假币的罪人,这使他尤为气愤。但他的倨傲使他不会说出自己心中的想法。
但是还有最后的一包信,用蓝缎带捆着,娟秀的斜体字像是女人的手笔,他的怒气再也控制不住了。
“在马车里狂奔以后我换了内长衣……到我的住处来……”
“不,不……别看这个……”
她冲向他,夺下整捆信,扔进壁炉,一开始他茫然不解,呆呆地看着伏在他脚下的她,因为火光和羞耻她满脸通红:
“我那时还太年轻,是高达这个大疯子……他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到这时他才明白过来,脸色变得像死人一样的惨白。
“啊!是的……萨芙……整个一架竖琴……”他一脚把她踢开,就像是对一只肮脏的畜生一样,又大吼道:“滚开!别过来!你真让我恶心……”
他的叫喊淹没在一阵恐怖的炸雷声中,雷霆就在近处炸响,并轰隆着传向远方,同时,熊熊的火光把房间照得通红……着火了!……她惊恐地跳起,本能地抓起桌上的一个长颈玻璃瓶,把水泼在燃烧的纸堆上,纸堆已经把冬天引火的火炭燃着了,随后她又拿起水壶、水罐,眼见自己无能为力,火焰一直蹿到了房间中央,她只得跑到阳台上大声呼叫:“救火啊!救火啊!”
赫特玛夫妇首先赶到,接着门房和警察也赶来了。
有人叫道:“把那烧着的板子放下来!……到房顶上去!……水,水!……不,先拿条毛毯来!……”
他们呆呆地看着人们闯进他们的家,拿着水管乱喷乱射;很快,虚惊过去了,火被扑灭了,当下面街上煤气灯下黑压压的人群渐渐散去,放下心来的邻居们各自回屋后,这对情人站在泥水坑中,看着满地的泥浆和翻倒在地湿漉漉的家具,心里觉得难受而乏力,没有力量再继续他们的吵闹或是把屋子收拾一下。他们的生活闯入了某些阴森卑劣的东西;这天晚上,他们忘记了从前对旅馆的反感,决定去旅馆过夜。
芳妮的牺牲无济于事。那些被焚毁、消灭了的信整段整段地牢牢地印在了他的心中,苦恼着他,变成血潮涌到他的脸上,就像黄色小说中的某些片段一样。而且他的情妇的这些旧情人差不多都是很有名的人。死去的仍然常被提及;而活着的,他们的画像和名字随处可见。人们常在他面前谈论他们,每次他都感到一种压迫,就像是对被痛苦地割裂的家庭关系感到不自在。
痛苦使他的头脑和目光敏锐起来,他很快就在芳妮的身上找到了她的旧情人们给她施加的影响以及她保留下来的他们的用语、思想和习惯。她说“你看这儿……”时,伸出大拇指像是要塑造出她所说的东西的方式属于雕刻家。从迪加瓦身上她继承了他对词尾的癖好,以及他曾经收集出版在法兰西各地都很出名的民歌;从拉古诺里那里她学会了他那骄傲轻蔑的语调,以及严厉地评论现代文学。
我们需要的地方她兼收并蓄
她兼收并蓄,把所有这些不协调的东西融合在一起,就像是地层现象一样,通过地层人们可以断定地球在不同的地质世纪中的年龄和变迁;而且,他此刻觉得也许她并像最初那样能干了。但能干并没有太大关系;即令她一向就是个最蠢的女人,鄙俗不堪,而且比她的实际年龄还要大十岁,但凭着她的过去赋予她的魅力以及这折磨他、令他无法平息的怒火和怨愤、一触即发的卑劣的嫉妒心,她留住了他。
迪加瓦的小说已不畅销,二十五生丁一本,摆在旧书摊上无人问津。而老疯子高达一大把年纪了还沉迷于爱情又是多么可笑!……“他连一个牙齿也没有了,你知道的……在维尔达维尔吃午饭时我看得很清楚……他像山羊一样用门牙咀嚼。”他的才华也已耗尽。在上次美术展览会上他的“女农牧神”完全失败了!“那很不出彩……”这句‘那很不出彩’是他从她那儿学到的一种说法,而她的这话又是因为她同那雕刻家相好才学得的。当他这样嘲弄他的旧情敌时,芳妮总是随声附和来讨他欢心。这些艺术家们真应该听听这个对艺术、对人生、对一切都懵懂不知的少年和这个在这些艺术大师们那里得到一点儿精神熏陶的浅薄妓女是怎样傲慢地评价他们,故作严肃地打击他们的。
不过,雕刻家伏拉芒才是葛辛真正的情敌。关于这个人,他只知道他像自己一样是个金发美男,知道她管他叫 “亲爱的”,还常常跑到监狱去看他,当他像攻击其他人一样攻击他,称他为“浪漫的伪币制造者”或者“漂亮的囚犯”时,芳妮总是背过脸去不答话。他常怒责他的情人不该对于这个匪徒还保留着好感,她就不得不加以解释,虽然显得很温柔,可是语气很坚决。
“你是知道的,我已不爱他了,让,因为现在我只爱你……我没有去看他了,也不再给他回信;但你永远也不能让我侮辱这个疯狂爱我甚至不惜为我以身试法的男人……”听她说得如此诚恳——这是她身上最优秀的品质——让不再反驳,但他被一种因不相信她而更加利害的嫉恨和焦虑所困扰,有时他会突然在大白天跑回阿姆斯特丹街,为的是看看“她是不是去看他了!”
然而,每次他都看见她呆在家里,就像东方女人一样无所事事地呆在小小的房间里,要不就是在弹钢琴,教他们的胖邻居赫特玛太太唱歌。从失火那夜以后,他们就同这对善良的夫妇有了交往,他们平静安详,精力旺盛,总是大开着门窗,生活在流通的新鲜空气中。
赫特玛先生是炮兵博物馆的设计师,常把他的工作带回家里做,每到礼拜六晚上和礼拜日,人们总能看见他趴在带支架的大桌子上,穿着衬衫,汗流浃背,气喘吁吁,不停地挥着手以便使空气稍稍流动。他的胖太太穿着短上衣坐在旁边,虽然永远什么事也不做,也同样是大汗淋漓,;为了使他们的血液清凉一下,他们不时来上一段他们心爱的二重唱。
这个两家庭不久就很亲密起来了。
早晨十点钟总可以听见赫特玛高声在门口问:“葛辛,你在房里吗?”他们去办公室同路,所以他们常常结伴而行。笨拙、粗俗,社会地位比他的年轻伙伴低许多的设计师很少说话,一说起话来含混不清,就好像他嘴里的胡须跟他脸颊上的一样多;不过看得出来他是个很忠厚的人,精神上彷徨苦闷的让正需要着这种交往。特别是因为他的情人正生活在那种充满着回忆与追悔的寂寞中,这或许要比她自愿放弃的恋情更加危险,她同常常担心着丈夫的幸福,忙着给他的晚餐送上意想不到的美味,在休息时给他唱新的歌曲的赫特玛太太建立了真挚纯洁的友谊。
但当这友谊进行到彼此要互相宴请的程度时,他有些犹豫了。他们一定以为芳妮和他是结了婚的,他的良心使他不愿再欺骗他们,于是他叫芳妮告诉她的朋友,以免发生什么误会。这使她痛快地大笑起来……可怜的小宝贝! 再没人像他这样纯洁了……“他们打一开始就知道我们不是合法夫妻……对此他们全不在意!……况且,你知道他是在哪儿遇到并娶了她的吗?……我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把你留在我身边。而他跟她结婚却是为了完全占有她,你看他并不为过去感到不自在……”
他几乎不能相信这一切,这个两眼光亮,柔和圆胖的脸上常露出孩子般的微笑,说着拖腔拖调的外省方言的好心大妈,对她来说,抒情歌曲永远不够伤感,歌词永远也不够高雅,——这样一个人从前竟也是娼妓!而他,这个男人,在他舒适的爱情生活中竟然如此平静,如此有信心!他看着走在身边的赫特玛,见他嘴里叼着烟斗,正幸福地、轻轻地吞云吐雾,而他自己却成天胡思乱想,被无奈的愤怒困扰着。
“你不久就会忘掉的,亲爱的……”在他们无话不谈的时候,芳妮总是这样温柔地对他说,让他平静下来,她仍像让第一次见她时那样热情而动人,但加上了一种让猜不透的漫不经心的态度。
她的举止比从前随便了许多,还有她说话的方式也变了,她对自己的力量有了莫名的自信,她主动向让坦白她过去的一切,放荡的生活,出于好奇的疯狂行为;总之,说话古怪放纵。现在她不再克制着不吸烟了,手指间永远夹着一支可以帮助她那种女人消磨光阴的烟卷,所有的家具上都放着烟。他们一旦为此争吵,她便对生活,对男人的下流和女人的淫荡发表一通最荒谬无耻的长篇大论。就连她的眼神也变了,被一种昏昏欲睡的浸润显得很沉滞,偶尔会随着她放荡的大笑而波光闪动。
他们之间温柔的恋情同样也在经历着一种变化。一开始在一起时,因为她的情人是那样年轻,而且对她有最初的错觉,所以她有所收敛,现在,看见她过去放荡的生活对他的震动,看见自己用沼泽热点燃了他周身的血液,她把一切的克制束缚都抛弃了。被压抑了许久的邪恶的吻,被紧闭的牙齿堵在嘴里的淫荡话语,现在统统喷涌而出,她以一个熟知爱欲的老练娼妓的种种诱惑,用萨芙的种种疯狂的神情恣情地表现自己。
自爱,自重,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呢?男人们全都一样,痴迷于罪恶和龌龊,这个小家伙同其他男人没什么不同。用他们喜欢的东西来诱惑他们,是玩弄操纵他们的最好方法。她所知道的一切,别人灌输给她的各种肉体享乐方式,让都一一学会了,然后再教给别人。这一切就如同毒药一样扩散和传染,耗蚀着肉体与精神,就像那拉丁诗人所说的竞技场上在运动员们手中传递的火炬一样。
“败家子”,无赖,坏蛋他们的卧室
在他们的卧室里,有一幅出自詹姆斯·提索之手的芳妮的美丽画像,这是芳妮初露头角时的纪念物。画像旁是一张黑白的南方风景照片,是一个乡村摄影师在阳光下粗制滥造的作品。
爬满葡萄藤的岩岸上乱石林立,往上去,在一排排迎着北风挺立的柏树后面,靠近一片闪着亮光的松树和番石榴树的小森林的地方有一幢白色大房子,房子半像农庄,半像城堡,有着宽大的台阶、意大利式屋顶、带纹章的大门、普罗旺斯风格的农舍常有的红棕色外墙、孔雀的栖架、牛栏、放置着发亮的犁和钉齿耙之类的黑暗的草棚。在晦暗颓败的墙垣中一座高耸的城堡将无云的天空刺破,城堡上有夏多内夫·德·巴普式的屋顶及罗马风格的尖塔,这就是葛辛·达芒德家族世代居住的地方。
城堡、葡萄园和领地,靠同拉诺特和勒米塔两地一样有名的葡萄种植积聚起来的产业世代相传,每个孩子都有一份,不过根据家族的传统总是由小儿子耕种,因为家族遗教要命长子去学习外交事业,以求光耀门庭。不幸的是,人的天性常常使这种安排泡汤。如果说曾经有什么人不能管理一个领地,或者说什么事也做不了的话,那一定是塞沙利·葛辛,在他二十四岁那年,这重担就落在他身上了。
塞沙利,或者不如说“败家子”,无赖,坏蛋,这个放荡不羁、总喜欢在乡村赌场或下流场所鬼混的人是一个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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