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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童正史(16岁作品)-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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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嫣生了一个健壮得可疑的早产婴儿,立为太子。楚王幸福地糊涂地死了。春申君又愧疚又开心地去认儿子,李园早就训练了杀手,把春申君“挟死”了(我也不知道是怎么“挟”的),然后割下春申君的头,像扔橄榄球一样,准确地投进王宫的大门。春申君还没有做一天吕不韦,就被灭口了,并成全了一个成语:无妄之灾。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养门客不好,接受门客进献的东西或者人,也不好。
身为一个古代的无赖,一生中少不了做骗钱的勾当。
有一个体力不足以打架的无赖,他的正业让他赚到了不少钱,但他的副业是乱花钱,他总是把钱用来买金灿灿的手镯或者项链,又难看又贵,他很快就穷得丁零当啷响,穷得没钱吃饭了,有一天他走在街上大声摇晃黄金首饰的时候,忽然感到一阵急迫的晕眩,他仔细地辨别了一下身体各器官的运作,发现原来是饿的呀。他坚强地爬到附近的一个有名的寺院里,那个寺院有名是因为它收藏着一个舍利(就是佛祖的牙齿,骨头之类的),他要求方丈把那个舍利拿给他看,方丈小心翼翼地拿给他看,他一把抓起来吃了下去,方丈打他,说:“你讨厌啊你好讨厌啊!”无赖露出职业化的笑容,说:“你给我两百块钱和一个巴豆我就还给你。”方丈只好给了他两百块钱,无赖吞下巴豆,开始泻肚,顺利地拉出了舍利。
有一个文身师,也穷得叮叮响,他用自己最后的钱,在他背后纹了一个神仙像,然后光着上身到街上明目张胆地偷东西,受害者纷纷表示,他们“自那个以为自己穿了隐身衣的偷儿(一叶遮目的主角)之后,再没见到过这么明目张胆的小偷”,衙门很快抓到了文身师,但是看到他背后的神仙像,却又不好下板子了,他们的捕头脾气比较火爆,亲自凶狠地打了文身师几十大板,然后给了文身师几百块钱“亵渎神灵赔偿费”。
还有一个读书人常年走在大街上,长得很脏,手上拿着一篇文章,看上去像乞丐,但他总出其不意地拍一下路人的肩膀,表现出熟络的样子,介绍自己的情况:“我是上届状元呀,准备上任当官的,但我不小心把委任书弄丢了,你看你看,这是我的高考满分作文。”他的收成好得惊人,有不少人给了他不少钱,他坚持从事这项工作十几年,秘密地成为了那座城市的富人。
当然,骗钱是不好的,但在我的脑海里,却总是浮现出古代无赖改邪归正的幸福晚年:骗钱人有了足够的钱买下一块儿地,从此耕地劈柴,永远不再谈起“想当年”。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满分作文就是吸引眼球啊。
我读《论语》,总看到孔子坐在那里谈论他的学生:这个可以做什么,那个可以做什么。孔子不像办学校,倒像办“成功人士速成班”。那时很多人报名当孔子的学生,当他的学生有很多外出的机会,一游就游到了国外,在路上孔子还会组织大合唱,。
下面几个学生是没有在速成班里成功毕业的。
子路的一生都跟随着孔子。他和孔子的年龄差不多,是孔子的首席马车夫,每次孔子出国的手续都是他安排的。有一次孔子要去见名声不太好的南子夫人,子路就在马车外唱《男女授受不亲歌》,逼得孔子在马车里发毒誓:“我要是瞎胡乱搞,我就天打雷劈呀天打雷劈(天厌之天厌之)!”
孔子最喜欢的学生是曾子,曾子按照孔子的教导修炼人格魅力——孔子做到的他做到了,孔子还没做到他也做到了。他白天抄写《孝经》和《大学》,晚上就三省自身,反省他有没有做到“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有一天,他忽然感觉到自己快死了,赶紧大声把他的爸妈叫来:“父母呀,过来一下好吧?”他爸妈惊恐地走进曾子的房间里,曾子说:“我快要死了呀,临死前我只有一个请求,我身下的这个席子太漂亮了,我不配用,赶紧给我换个破的吧。”他爸妈赶紧七手八脚地把他抱起来换席子,他却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挂了。
冉伯牛是个意外,昨天刚刚得到老师的表扬,转眼就得了严重的皮肤病,躺在布帘子里看自己腐烂的手,数有多少人来看望过他。孔子听到了这个消息之后,激动地说:“我要看他,我不怕我不怕。”孔子搬着一个小凳子坐在冉伯牛床边上,把手伸进布帘子里,他向冉伯牛讲了很多道理,冉伯牛十分激动,手从布帘子里伸出来抓住孔子的手,孔子哭道:“你是个蛮好的人,怎么会生了这么难看的病嘞(斯人有斯疾也)?”
每当我考虑着“我当孔子学生中的哪一个”时候,就一定会选子路,因为他没有速成,也没有死,也没有把孔子的人格魅力当回事,始终在孔子身边保持着清醒和暴躁。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孔子挺天真可爱的。
王粲一生受到两大诅咒——一是成名在即,一是不久于世。他一生都落魄地等着这两桩大事的到来,做啥都做不成。在元杂剧《王粲登楼》里,他有两句极好的唱词:“又不在麋鹿群中,又不在麒麟画里。”
王粲的头衔是“建安七子之一”,仅此而已。王粲是一个忧愁的人,他刚加入建安七子这个团体的时候,刚高兴了一秒钟,就不胜悲哀地想:“其他六子的爸爸妈妈都是高级干部,就我的爸爸妈妈不是,真不好。”
王粲是个很丑的人,不过算术学得很好,围棋下得很好,诗也写得很好。他十四岁的时候,到蔡邕家去玩,蔡公听说王粲来到,慌忙出门,拖鞋都穿倒了,历史上把这次事件称为“倒屣迎之”。蔡公为了掩饰自己不会穿鞋子的缺陷,向宾客解释说:“这个王粲呀,很厉害,我真是不如他,听到他来我真兴奋。”有好事者听到了以后,说:“咦?你不是有个女儿吗?为什么不嫁给王粲呢?”蔡公的女儿就是蔡文姬,蔡公考察了一阵,决定还是不要把女儿嫁给他;后来王粲到了襄阳,地方官刘表看了他的文章以后,本来也答应把女儿嫁给他的,后来不知为什么不仅收回了女儿,从此也不重用王粲了。该叫王粲“岳父杀手”?
有一天,名医张仲景看到了王粲,他对王粲说:“你已经患病了,应该及早治疗。不然,到了四十岁,眉毛就会脱落。眉毛脱落后半年,就会死去。现在服五石汤(一种矿物质的软性毒品),还可挽救。”王粲半死不活地说:“哦。”二十年后眉毛果然慢慢地脱落,然后就死了。
真恐怖啊,王粲眉毛脱落的那段时间。他在死前的半年里,一定一直在回忆他十四岁时蔡公穿倒拖鞋迎接他的景象,这是他人生里最辉煌的记忆,因为这使他勉强保持一点积极的调调。这种积极的调调又不足以扭转命运。
王粲的葬礼是他的人生另一大辉煌的事情:王粲生前喜欢学驴叫。在他的葬礼上,魏文帝曹丕率领所有参加葬礼的人一起学驴叫,所以王粲最后的记忆是“一片怪叫声。”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王粲呀王粲,你不是一般地惨。
陆岩是晚唐时候的人,长得好看,那叫一个“风貌神俊”呀。每次走在街上,都有人给他塞名片:“你好!我是星探,有没有兴趣做模特?”陆岩没听说过模特,觉得读书人要以学业为重。毕业之后,做了个小官侍中,人称陆侍中。当然,他依然继续好看他的,没有发生意外变丑的噩梦。
那时星探公司很缺男模,因为唐朝是女权时代,男的比女的还爱打扮。时代召唤能够引领时尚的男模。于是陆岩经常穿着设计奇特的时装上街,他戴的头巾样式也很奇特,上街逛了一圈,三天之后,整个成都的男子都戴上了这种头巾。他把头巾剪了一个角,人们又仿效他把头巾剪破;他的牛仔裤上故意开着露风的大洞,人们也仿效他剪破裤子。时尚风向被他弄得十分混乱而快活。一般市民见到油头粉面的邻居就讽刺说:“这么时髦?你又不是陆侍中(闾巷有袨服修容者,人必讥之:汝非陆侍中耶)!”见到破衣烂衫的乞丐也讽刺说:“这么时髦?你又不是陆侍中!”
“陆侍中”已经不是陆岩了,而是漂亮的代名词。卖萝卜的会说:“我的萝卜多么好,长得跟陆侍中一样!”屠夫形容自己杀好的猪肥白鲜美,也会说:瞧我的猪长得多漂亮,陆侍中都比不上(此豚端正,陆侍中不如!)”
过去没有地铁广告,也不太可能天天上街,所以陆岩的时尚品味,大多是通过口头描述的,你知道,口头描述常常经过多次美化,和真人有距离。所以,当美好的流言蜚语在市井上转了一圈,又回到陆岩这里的时候,他的压力当然是很大的。当男装代言人真的压力挺大,一变换花样,就不可避免地走向女里女气。修指甲、留长发、戴耳环、涂唇膏,最后头上插脸盆大的大花,花枝招展,十分骇人。
当时有个街头霸王,他的仇家多次想谋杀他都没有办法。后来街头霸王学陆侍中在头上插花,当他从酒馆出来之后,门帘把花刮掉了。当他弯腰捡花,并以优美细致的动作往头上插的时候,杀手终于有个足够的行动时间,把他杀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男人永远都不应该戴花,永远永远。
谢梅庄是个翰林,他雇了三个仆人,一个狡猾,眼睛老是转来转去;一个忠实,从故事的开头到结尾一句话都没说,只是低着头执行任务。还有一个傻仆人。
有一天谢梅庄请人吃饭,客人说:“哎呀哎呀,一点都不好玩,你招个歌妓来玩吧!”那个狡猾的仆人,眼睛转了一转,说:“好嘞!我请歌妓去。”为了躲开看门的傻仆人,特意绕到后门,结果还是被傻仆人看到了,他大喝一声:“闲杂人等不得入内。”就挥拳把两个歌妓打倒了。
天气很冷,谢梅庄一边喝酒一边读书,酒瓶已经空了,狡猾的仆人眼睛转了一转,让老实的仆人出去买酒,半路上,老实的仆人遇见了傻仆人,傻仆人夺过酒瓶,怒气冲冲地回家对谢梅庄说:“干干干,肝可怎么办?今天两瓶,明天三瓶,后天四瓶,嫌你的钱多啦?”
到目前为止,傻仆人都表现得像谢梅庄的恶妻一样,谢梅庄一直都不喜欢他。直到谢梅庄犯罪了,被派到边疆的沙漠去。狡猾的仆人眼睛转了一转,就赶紧收拾行李跑了,老实的仆人也哭着要回家,只有傻仆人收拾行李跟在谢梅庄后面。谢梅庄很感动,收了傻仆人为义子,给他取了小名叫做“傻子”。
到了沙漠,没过多久钱就花光了,他们卖了马,卖了皮衣服。谢梅庄对傻仆人说:“我现在唯一能卖的就是你了,你说你能卖多少钱呢?”傻仆人说:“反正没你贵。”谢梅庄脸色一沉,说:“讨厌,你给我抓鹿去。”傻仆人就跑到树林里去抓鹿,一下子被几千两金子绊倒了——老天不公平吧,为什么总有人被金子绊倒,我却每次都被自己绊倒呢——傻仆人捡到了几千两银子,交给了谢梅庄。
仆人本是个悲惨的职业,大部分人都把工作看成人生的痛苦之源,不过是在椅子上留下臀印的方法。但是傻仆人因为傻,所以对仆人这个职业反而有傻傻的忠诚和热忱。如果工作不是快乐之源的话,那么像狡猾仆人和老实仆人一样辞职也很好。如果不辞职的话,反而会过得糟糕。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事业有成的人都喜欢自己的工作,所以傻仆人也是个成功人士。
楚庄王有个故事是关于公鸡打鸣的。那发生楚庄王青春期的时候,他经常抱着美女在皇宫大厅上听音乐,过得很舒服,伍子胥的爷爷跑到大殿说了个故事:“从前有一只鸡,嗓子不好,三年都不打鸣,长得很胖,三年都飞不起来……”楚庄王说:“这个故事我知道,这个鸡三年不飞,一飞冲天;三年不叫,一鸣惊人。”伍子胥的爷爷高兴地说:“大王聪明啊!”从此楚庄王就经常减肥,经常练吊嗓子。他从王族成员手里夺到了实权以后,对着天空就唱了半个多小时的公鸡歌。
楚庄王从此以后,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猛男。养着猛男才养的宠物,那是一只得了巨人症和肥胖症的大马,那只大马过得很好,穿着五色的绸缎,住在华丽的屋子里。最后胖死了。
楚庄王是个猛男,他的休闲活动是出外打猎,一边打猎,一边打鸣。旁边的大臣都觉得此人非常之好看。他的老婆樊姬是个素食主义者,她对楚庄王说:“我是不吃肉的,你不要外出打猎给我弄肉吃,你从此也不要吃肉了。”女权主义杂志《列女传》得意地告诉我们这个故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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