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巅峰对决-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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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弹。炸弹。”邢天重复了两遍后说,“载体是炸弹,就说明目的是制造混乱。这样的人,多是有政治目的。可咱们遇到的却是狗粮。狗粮和炸弹不同,目的显然是金钱。按说不会半途而废。”
“美国,好像是去年吧,也遇到了一起类似的敲诈。敲诈的对象,是一家牛奶公司。最后也是没有结果。”
“去年?”邢天认真地问。
“是的。去年。”谢明明见邢天不太相信,就补充说,“我的一位朋友,就在这家公司工作。”
“警方介入了没有?”
“当然。白白浪费了大量的警力。最后,不了了之。”
邢天走到书桌旁,看着桌子上的全家福,“你太太和儿子不在?”
谢明明慢慢地说:“他们早就回美国去了。”
“早到什么时候?”
“两年多前。”谢明明不假思索地回答。
“你知道投毒是什么罪吗?”邢天突然问。
“投毒罪?”谢明明假装不懂。
“危害公共安全罪!”邢天看出谢明明知道,但还是说,“这是重罪。即使没有造成后果,也要承担法律责任。你是企业家,应该知道,这么大的成本投入,应该期望大的收益。”
“说的也是。”谢明明不很肯定地说,“或许是个孩子?”
“我记得曾经将分析的结果知会于你了?”邢天强调,“男性。三十岁到五十岁。”
“我忘了。”谢明明摸摸脑袋,“日理万机。难免忘。”(敬请关注《巅峰对决》13) 
《巅峰对决》钟道新、钟小骏/著
(连载13) “很少有人用这个词来形容自己。”邢天想起鲁芹讲的那个不文明的笑话,“你知道,如果有人知情不报,是什么后果吗?”
“知情不报?”谢明明假装下意识地重复。
“假设,这仅仅是一种假设。假设他用某种方式通知了你,而你不知会警方。”邢天用轻松的语气说。
“妨碍司法罪?”谢明明说。
从这句几乎是“脱口而出”的话,邢天知道谢明明最近研究过《刑法》,便用沉重的语气说:“没错。妨碍司法罪中,有几款涉及伪证的。但伪证指的是罪犯完成犯罪后,提供虚假证据。而在犯罪实施的过程中,则被认为是共同犯罪。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他看谢明明的肩膀抖了一下,便说:“谢总是懂法的人,当然不会这么做。我这仅仅是假设。告辞了。”说罢起身。
谢明明迟滞了一下,才起身送客。
邢天回去,立刻把自己的观察所得,经过分析、处理,拿到了会上。
其内容,有以下三点:
第一,谢明明的夫人与儿子,最近才离开中国。因为照片的背景是一场大雪。
第二,他杜撰了“美国牛奶公司投毒敲诈案”。
第三,他最近研读了《刑法》。
华天雪首先“发难”,质疑第一点,“你光凭相片,又怎么能够知道是最近,而不是去年,或者更早一些照的呢?”
“首先,背景是一场大雪。这场雪,是近五年来最大的一场。”邢天顿了一下,“更重要的是,谢明明的相貌。”
“邢处越说越深,一个成年男子,一年能有多少变化?”蒋勋不服气地说,“再说,别说一年前,就是一个月前,你也没有见过老谢。”
“一年没有多少变化,这话不假。但有变化你承认吧?”邢天见蒋勋点头,就接着说,“把照片上的谢明明,与我眼前的谢明明比较,发型、眼角的皱纹,基本无变化。这就说明了是最近照的。而他告诉我,两年前,太太和儿子就回美国了。”“这个很容易就能查出来。”秦川说,“但你怎么知道美国某牛奶公司的投毒敲诈案,是这老小子编的呢?”
“有史以来的大敲诈案、绑架案,我知道大部分。十年来成规模的敲诈案、绑架案,我全部知道。而近三年来,所有公开的敲诈案、绑架案,我都知道。”
“你就不会搞错?”秦川问。
“不会错!”邢天肯定地说,“也从来没错过!”
“或许他以前读过《刑法》?”蒋勋说。
“你是公安大学的高材生。《刑法》应该是必修课。你给我说说,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刑法》的第几章第几条?”
“我光知道放火、爆炸、决水、投毒四项。”蒋勋说。
“是放火、决水、爆炸、投毒。”邢天纠正了顺序,“第二章、第一百一十四条、一百一十五条。他如果对《民法》很熟悉,我不奇怪。商人嘛!可有谁会平白无故地去研究《刑法》呢?就如同一个人如果洁身自好,就没有必要去研究性病一样。”
“你的比喻不正确。”华天雪纠正道,“性途径并不是性病传播的惟一途径,输血、遗传等都可以传播。”
“我错了。”邢天笑着承认,“他为什么要这么干?”他扫视众人,“我以为,他已经和那个投毒者联系上了,并且很可能达成了某种协议。”
“立刻对他进行审讯。”秦川说。
“他是个敏感人物。要慎重。更重要的是,一旦惊动了这个投毒者,局面就会变得更复杂。”
“投毒者或许就会跑掉。”秦川说,“也许也是一件好事情。”
“我的小叔,在山西昔阳县插队。那阵儿全国时兴‘农业学大寨’,大寨就在昔阳县。昔阳县是山区,夏天多冰雹。为了防止这个样板被毁,专门在大寨周围安排了防雹部队。”
“冰雹怎么预防?”华天雪问。
“雷达预测某块云中有冰雹,就用火箭轰击这块云。”邢天针对华天雪“是否把冰雹击碎”的提问回答,“你是医生,肯定知道,即使击碎体内哪怕一块小小的石头,都需要极大的能量。何况数吨、数十吨的冰雹?不过是把包含冰雹的云层,打到别的地方去了。”
“那最终不还要落下来?”
“但榜样却保住了!”邢天笑笑,“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秦川听明白邢天是在批评自己的本位思想,“对谢明明实施全面监控?”
邢天点头,“但要把相关的手续全部办好。这家伙自己可能不守法,但如果咱们这边出了纰漏,他就一定会拿起法律的武器。”

对谢明明的监视是全天候、全方位的,但一点结果都没有。但邢天坚持自己的判断:任何一个人,都不会无缘无故地连续撒两个相关的谎言,并且去研读《刑法》。
秦川却认为“不应该在一棵树上吊死”,要从另外一个方向进行侦破。这个方向就是含有K牌狗粮罐头的超市。因为K牌是高档奢侈品,所以这些超市的数量只有八个。
这个提议是没有办法反驳的。好在不需动用太多的警力,主要还是依靠超市本身的保安力量。

警方的监视之所以没有结果,道理很简单:谢明明自己把问题给解决了。
他的方法很简单:用公司的电话,命令自己在美国的弟弟,给投毒者编号为“7001978140”的账户,汇入十万美元。
这个命令被忠实地执行。弟弟一家,完全凭借他,才去的美国。而且在与K公司相关联的一个公司内工作。他之所以使用如此隐蔽的方法,是因为他觉察到警方对他的怀疑。否则邢天不会有“共同犯罪”一说,但他认为这不过是怀疑而已。如果警方有确凿的证据,早就传讯他了。
钱汇入之后,他没有收到任何信息。他认为这是好事情:罪犯当然不会给你打收条。不来找事,就等于“放过了你”。
现在他惟一企盼的就是大中华区的任命,快一点发布。

王从军今年三十六岁,两年前,他从部队转业回湖南老家。他一共有十年的从军经历:三年战士,然后上军校,学习工兵专业。然后担任副排长、排长,到了副连职的位置上,赶上部队成建制的撤销,就转业到老家。
他从来都认为,要是部队不被成建制的撤销,他是可以在军队干一辈子的。他听话、能吃苦。但到了地方,这一切都没有用了。他最想去的单位是公安局。但复转军人安置办公室答复得很干脆:不可能。至于检察院、法院,他连想都没有想过。最后,他要求去工商局。复转办原则上答应,说:“我们帮你联系,你自己也跑跑关系。”于是,他开始了漫漫征程。
所谓“跑关系”,无非就是托人情。而人情是需要经济支持的,尤其对他这个“少小离家老大回”的复转军人来说,更是如此。将近万元的转业费,很快就花完了。他于是开始动用家里的“储备金”。就在储备金快用完的时候,工商局的局长总算同意了。让他去跑县委组织部。组织部门槛自然很高。等他迈过去后,工商局的老局长,被“五十五岁一刀切”了。他找上门去,前局长一副爱莫能助的样子,只是答应与新局长说说,但接着又说:“人的事情,你是知道的。你从头再走一遍程序吧!”重走一遍程序,说起来轻巧,做起来很难。原因就是没有钱了。他的几万块钱,并没有具体送给某个权贵,全是在路途上耗费了:即使是贪官,也很少在转业干部的安排上牟利,谁都知道,这是个雷区。他们不过是“吃你两顿饭、抽你两条烟”而已。可水滴石穿、绳锯木断。累计起来,就吞噬了他的全部。
他舍不得前功尽弃,就开始举债重走程序。可就在这个时候,妻子离开了他。愤怒之余,他把从部队偷偷带回来的一枚手榴弹拿出来,要去与“负心女子”同归于尽。结果被已经守寡的老姐姐劝说住。“你要是能戴上大檐帽,她还会回来的!”他当时就发毒誓,“回来也不要!”
他很快就借不出钱来了:任何人的信用都是有限的。一个常年在外的人的信用就更有限。没有钱的他,就像一辆没有油的汽车,停在原地,一动不能动。
终于有一天,他听到了来自“过去”的召唤。比他早转业两年的一名战友,发了财,邀请好朋友在S市辉煌大酒店聚会。
他本来不想去,主要是自惭形秽。但想想,这或许是一个机会。就买了张车票,登上了旅程。当然,他不会忘了把那枚手榴弹,放进了军用挎包内:他以为这是他与辉煌的过去惟一的联系,就和勋章一样,必须随身携带。
到了S市,他就去了黑森林超市。目的就是给自己买一件像样的上衣。两年来,他一直穿军装。说实在话,单穿一条军裤,还是很好看的。可如果穿一身军装,却没有帽子、领章、肩章,就不敢恭维了。所有这些,原本是一个整体,缺一不可。秋枫别墅的地下室内,浮动着轻微的马达声音。一台精制的数控万能机床在切削着一个金属部件。被切削的金属,像火花一样,欢快地抖动着,随后卷成一团,落入槽中。
很快,这个金属部件就成型了。
那只灵巧的手,将它取了下来。然后与一根管子组装。
一支枪的雏形具备了。

王从军几乎一进黑森林超市,就引起了保安马坚的注意。也难怪,他的样子实在是太独特了:一身军装、很久没有擦的军靴,尤其是那个插在口袋里的军用挎包,形状实在是太像K牌狗粮罐头了。
马坚立刻安排自己的同为保安的心腹老乡小周,穿便衣去K牌狗粮货架附近守候,自己则悄悄地跟在王从军后面。
要说王从军也不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人,但到了这个超市,迎面而来的都是香味扑鼻的妙龄女郎,还是让他有些目迷五色。尤其是一个身材高妙的女郎,更是发出强大的磁力,吸引着他跟随到狗粮陈列架前。
女郎很随意地将数桶狗粮罐头放进自己的车里,就随着一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中老年男子走了。
王从军狠狠地看了远去的两个人一眼后,拿起了一听狗粮罐头。英文的一面,他自然不认识,好不容易找到了中文的一面,认真阅读后,才知道是狗粮。他狠狠地咒骂了一句“人不如狗”后,就离开此处,走向卖衣服的一侧。
所有这些,在马坚看来,都很符合市局秦川队长所说的情况观点永远决定一个人观察到什么他感觉到一阵兴奋:立功的时候到了!他悄悄地跟在后面。王从军一眼就相中了一件米黄色的夹克。
这件夹克衫很简洁,质地优良。他不禁爱不释手。它是军装模式的。但一看价格,他就傻了:八百元。
他一共只有一百元钱。但他实在是太喜欢这件衣服了。有了它,再把皮靴擦一擦,他低头看看自己的鞋,就可以“光鲜”出场了。于是,他几乎是不由自主地把这件衣服,悄悄地塞进了自己的军装内。
说实在话,他除去小时候偷吃过村里的瓜果梨桃,还有偷回的那颗手榴弹外,他从来没有偷过别人的东西。细分析,这两者都带有浓重的“游戏”和“纪念”色彩。而这次的驱动力,则是“虚荣”。
他尽量很坦然地走向底层的无购物出口。他一出黄线,就被马坚抓住了。
对于马坚来说,这是最佳时机:超市内,小偷可以假装“顾客”。超市外,就不容你狡辩了。
秋枫别墅地下室的工作台上,整齐地排列着一支手枪的全部零件。
那只灵巧的手,正在给所有这些零件上油。
这个程序走完之后,这只手,用了不到两分钟的时间,就把手枪组装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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