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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我们谈性-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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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晓林:以前好像我们不能放到桌面上来说的噢。      
        贺老师:但这个问题确实很有意思,我们把同居和性划等号的话,它就增强了性的价值,其实“性”没那么重要的,或者说不一定非得以同居的方式来解决。同居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一种方式,并不是性的问题啊!      
        晓林:性只是一部分。      
        贺老师:你看,美国人婚前性行为的还是比较多的。      
        晓林:噢,西方也是这样啊?      
        贺老师:对,他们在谈恋爱进入婚姻的程序上跟我们有些不同。两个人相识之初都是由于交往上的愉悦,比较有亲近感,注意,中国和西方在这里就出现了两个完全不同的理解。中国人觉得,我跟你在一起有好感,接下来就有个认知的判定,我为什么对你有好感?我可能是爱上你了,然后我跟你谈恋爱,最后我才会跟你有身体的接触包括性接触。西方人就不同了。他们认为我跟你有交往的愉悦后,我不知道跟你在性的方面是否也和谐,那我就跟你有身体的接触,接触后发现也很和谐,那好,我们彼此也就相爱了,然后才有认知的判定。      
        晓林:也是一个指标。      
        贺老师:就是程序不同。      
        晓林:所谓的要“灵与肉”的结合。      
        贺老师:对。但中国人很容易把“性”与共同生活联系在一起。      
        晓林:就是认为我们要有了这张证书以后,我们才可以开始性生活。最先我们只能是感情。      
        贺老师:是啊,所以你看,其实对未婚的性行为我们也挺沉重的,我们称其为“同居”。      
        沈蕾:对啊,这样好像在这段时间内的性伴侣是固定的,相对比较长期的,来给自己一个交待。      
        


关键词之一 婚前性行为第13节 不想结婚,就想同居 

    贺老师:这样其实也挺不错,但是现在同居的人越来越多,尤其是年轻人。其实我觉得它本质上与现在这代人的生存状态有关,他们物质上越来越趋于独立,而心理上越来越虚弱和孤独、没有信心,这种冲突的结果就导致了同居现象的发生。      
        晓林:是啊,本来觉得试婚的人好像挺前卫的,一阵子之后大家也不再聊这个话题。然后有人就好奇地问:“你们现在同居了之后到底有什么体会啊?”其中一位就说:“我心里想得比较简单,经济上也没有后顾之忧,分起手来也不像离婚有那么多麻烦事。再说法律上不认可,也不会离一次婚就分掉我一半财产吧!”还有一位说:“老实讲我根本就没有作好结婚的准备才选择同居的,两人在一起能多久就算多久好了。”这也是一种说法,因为他们没有找到婚姻的对象才开始找同居对象。      
        沈蕾:我们可以笼统地概括一下,男人基本属于以同居的方式来固定恋爱的关系,也就是说实在没办法咱就先同居吧,至少不可能一下子就逼到我结婚的份上;但女人的出发点就是你爱我就得娶我,一定得跟我结婚。那男人怕了,尤其现在一些男人觉得结婚实在很麻烦,怎么办?逼得不行了,那就先同居吧!反正跟结婚也差不多,咱先试试。这是一个托词。      
        晓林:所以,女性加入同居的行列应该是要有些勇气的!      
        沈蕾:真的。甚至说是无奈的。      
        晓林:我有个朋友就说他从来没把同居当作是长久的事,他认为同居本来就是带有临时性、阶段性的。他心里也是这么准备的。但抱有应该是托付终身的婚姻想法的女性会接受同居,这些女性应该是有相当大的勇气和前卫意识的,对吧?      
        贺老师:现在所说的婚前同居,实际上有两类,就是同居到底是一种目的还是手段。如果同居是我追求的一种生活方式,就希望以这种方式来过我的一生,就像托付终身;反之,如果同居是我尝试进入婚姻的一个前期准备阶段,是我最终达到理想婚姻的一个手段,这就不一样了。如果把同居当目的,没有问题,无论男女,我这一生就准备以同居的方式来生活,你坚守终身就没有问题了。问题就出在我最后还想结婚,不论试婚或是同居,我最后还是希望有个幸福的婚姻生活,这种状态下男女就不同了。     
        在社会学所称的这个“婚姻市场”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年龄的增长,男女两性在婚姻市场中的价值是不一样的。我们都知道,男性在20到40多岁阶段,随着年龄的增长在婚姻市场中都是增值的,因为他社会的阅历越来越丰富(我们对男性一个很重要的评价标准就是地位和财富,这是与年龄成正比的)。但对女性则不同,在婚姻市场上最重要的是年轻、漂亮,这些东西在20到50岁的过程中,在婚姻市场上的价值是不断减少的。试婚延长了择偶的时间,也就延后了最后进入婚姻的时间,实际上就使得在这个过程中,双方是不对等的,代价是不一样的,女性可能会付出更多的代价。所以很多女性不同意也是蛮聪明的一个想法。      
        晓林:你觉得这是不是仍属于一种比较传统的想法啊?      
        贺老师:传统想法没有错。如果女性这辈子根本就不想结婚,就想同居,就不存在这种成本高低的问题,因为这是她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      
    晓林:我不知道目前社会上对试婚怎么看?我想,如果在5—10年之前的话,可能试婚者本身就有压力,即便两人非常好,真的想结婚,但条件不成熟,他们也是躲躲闪闪的。现在虽不能说同居者理直气壮吧,但至少大家也见怪不怪,比较宽容了。      
       沈蕾:司空见惯了!      
       贺老师:社会对此确实比较宽容。      
        晓林:你认为婚前同居者,是不是对传统道德的冲击或是颠覆呢?      
        贺老师:我觉得是。因为性学研究者对中国目前的性状况有个评价,认为中国目前的性行为现象基本停留在美国20世纪60年代以前的状态,人们的性观念基本停留在西方的维多利亚时代,也就是在西方性革命之前的时期。每个人说的时候都是严格按照传统道德标准,但实际上做的时候恐怕就不是了。     
        其实改革开放以来,变化最大的就是婚前同居的这种状态,所以它对传统的两性关系确实是种颠覆。为什么这么说呢?我觉得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变化: 第一,原来的两性关系是从一而终的,现在却有点像“从我而终”,按我的意愿,以我为主,而不再是以对方为主了。第二,原来的两性关系是生殖意义的两性关系,就是要结婚、要组成家庭、要繁衍后代、要承担家族的很多责任,现在的这种同居方式强调的是情感至上,生不生孩子、繁不繁衍后代都不是两性关系中最重要的问题,关键看两人之间是不是彼此相爱,这比什么都重要。把两性的关系建立在感情的基础上,好不好暂且不论,但现在确实成了一种主流的生活方式。     
        还有一种变化就是过去的两性关系更多地站在集体和社会的角度,大目标是为了维持家庭的稳定,现在我们越来越关注两性关系中个体的感受,这是个人的自由,满足个体需求,而不再是为社会服务的了。所以它应该是对传统道德的颠覆。      
        晓林:其实应该是这样噢!好多人也在探索婚前同居在法律上是不是有明确的条文规定对它有约束和制约?我们的听众也曾发短信过来说:“试婚是个荒唐事,如果试下来不成了,难道合法吗?”      
        沈蕾:还有一位说:“不知道贺老师怎么看待大学生同居的问题?您赞成学校开除或处分同居大学生的做法吗?”      
        贺老师:现在高校已经明确表示反对大学生同居。      
    


关键词之一 婚前性行为第14节 大学生可以结婚吗?

    晓林:那么对于恋爱呢,你怎么知道、怎么判断人家恋爱了呢,对吗?      
        贺老师:对。现在对恋爱就是处于一种不提倡也不禁止的状态。      
        晓林:反对同居,那么行政手段有吗?      
        贺老师:也有。      
        晓林:是开除或者处分吗?      
        贺老师:是逐渐升级的。一开始是警告,禁止在外面租房。因为对于大学生来说,不租房就没法同居了。      
        晓林:对啊!      
        贺老师:住宿舍就要遵守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至于大学是否该允许大学生同居我觉得这是两个问题。第一个是法律问题,第二是学校规定的问题。从法律角度讲,大学没有资格要求大学生同居或是不同居。但它作为一个学校、一个教育部门,它可以说你是我学校的学生,应该遵守我学校的一些行政规定,我对学生有些特殊要求,这点上我们恐怕也无可厚非。      
        晓林:现在不是有规定说,到了法定年龄的大学研究生允许结婚啦?      
    贺老师:研究生原来就可以结婚的,现在问题是大学生也可以,但它不是这样说的,而是“结婚的人可以上大学”。      
        晓林:对!       
        贺老师:是这个意思,但没明确说大学生可以结婚。      
        沈蕾:这就看你怎么来理解这句话了。      
        晓林:我们来听一位朱先生的电话。朱先生,你好!      
        朱先生:晓林,你好!我想发表一下我的观点。我听你们节目很长时间了。      
        晓林:谢谢!      
        朱先生:刚才沈蕾代表的是反对意见,你的角色是赞成。      
        晓林:对!      
        朱先生:我感到你在念他们的理由时似乎也觉得不成立或者说荒谬?      
        晓林:呵呵!你不赞成的理由是什么?      
        朱先生:就像你前面所说,这是种对责任的逃避,或是对婚姻抱有一种随意的态度。我觉得嘉宾称之为“飘一代”,讲得很对,就是他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这种欲望和责任感正如你前面所说的与十年前已不是一个档次了。      
        晓林:你觉得成反比,欲望上升,责任往下走,呵呵!      
        朱先生:是。他们往往会以一种听上去很好听的词汇(包括我以前的同学、同事都对此持一种很开放的态度,他们称自己为反传统,或者新新人类等等)去掩盖一种什么东西。      
        晓林:好的,谢谢朱先生。我们再来听一位小姐怎么说。季小姐,你好!      
        季小姐:你好!我觉得这样挺好的嘛!      
        晓林:你觉得挺好的?      
        季小姐:对!这样离婚率就会低,不是挺好吗?      
        晓林:你觉得好多事试一下就知道了是吗?      
        季小姐:可以通过试来了解很多生活上的细节。      
        晓林:看看生活方式、习惯等双方是否保持一致。      
        季小姐:因为很多家庭破裂都是因为生活上的小事。      
        沈蕾:可是你有没有觉得,作为一个女性来说是冒险的呢?      
        季小姐:其实也没什么冒险,大家想有一个完整的婚姻,不要离婚,然后好好地过日子,不是挺好吗?      
        沈蕾:可要是同居了两三年,觉得不合适,你不觉得浪费时间吗?      
        季小姐:你不需要两三年啊,只要一年、半年就可以了。      
        沈蕾:你觉得缩短同居时间。但是半年以后他还是跟你说“我们继续同居”,你会同意吗?      
        季小姐:如果半年后感觉都还可以,住在一起最多半年到一年就能完全了解对方的品性和生活习惯。      
        晓林:有些男性有句话“从不了解到了解开始,了解了就结束了!”对方要结束,你觉得要继续,你不亏了吗?      
        季小姐:其实也没有什么亏。你要是想找一个白头到老的婚姻,没什么亏不亏的。      
        晓林:好,谢谢季小姐。贺老师,对刚才两位谈的你是怎么看呢?      
        贺老师:我觉得现在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我们现在所讨论的婚前同居归根结蒂还是为结婚做准备的。现在的年轻人不一定完全这么想,有一些人其实是准备把同居进行到底的。所以,如果再把它看成是为结婚做准备的,就有很多弊端了。刚才几位听众说得也很有道理,因为现在调查发现,婚前同居以后的4…7年间,最后走向婚姻殿堂的只有40%,成功的可能性确实不大。它是能降低离婚率,但是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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