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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后补偿的思考-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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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论调的立论方法,在德国也一样。在德国有人认为纳粹没有消灭犹太人的政策,主张所谓“奥斯威辛集中营谎言”。接着又出现了一种论调,即虽然承认奥斯威辛集中营的存在,但又把它置于历史潮流之中,将它与屠杀事件相比较,使其罪恶相对地减轻些。他们认为,做坏事的并不仅仅是德国,别国不是也在干吗?苏联不是也有集中营吗?德国在80年代中期发生这种争论,被称为“历史学家的争论”。
但是,同其他国家相比较,其他国家不也在这样做吗?这种做法毫无意义。南京大屠杀或奥斯威辛集中营的罪行都是不能推卸的。同几世纪前历史性侵略事实相比较,并无任何意义。我们并不是生活在中世纪的社会,而是生活在确定了人权保障、确定了海牙陆战法规以及日内瓦条约等战争法规的20世纪,这一点是绝不能忘记的。
第一部分:十五年战争的经过平顶山屠杀事件
不为人知的屠杀事件
1931年9月18日,日军以柳条湖事件为契机开始对中国东北地区进行侵略,发生了所谓“满洲事变”。
在中国人民抗日热潮日益高涨的情况下,1932年9月15日,以露天开采而著名的抚顺煤矿(甲午战争、日俄战争以后,成了日本的权益,由‘满铁’经营)遭到抗日游击队的袭击,由于烧毁宿舍等,矿里的职员和家属数人伤亡。9月16日,日军为了报复,袭击了抚顺煤矿邻近的平顶山,将约3000名村民全部杀光,其袭击的理由是村民联通抗日游击队。
这就是称作“平顶山惨案”的大屠杀事件。虽说规模有所不同,但和越南战争中的“明双事件”相类似。
关于平顶山事件,在本多胜一著《中国之旅》(朝日新闻社)一书中作了详细的介绍。另外,在泽地久枝著《另一个满洲》(文春文库)中,以“被消灭了的村庄”为题也报道过。
由宪兵队和守备队组成的约200名日军包围了村子,说要拍照,欺骗村民集中到山脚下,然后用机关枪把他们全部杀害。那些不能走路的老人、病人和残疾人则在村内当场遭到枪杀。
屠杀结束后,为了防止这一事件被人察觉,据说日军用刺刀挨个刺杀尸体,确认是否全部都已死亡。这种做法和南京大屠杀完全一样。日军还往这些尸体上浇汽油,然后点火焚尸,还炸山掩埋尸体,用周密的办法隐瞒了这一事件。这个约400户人家3000个居民生活的村子就这样消失了。
尽管周密地隐瞒了这一事件,但是还是有10人奇迹般地活了下来。这些生存者压在层层的尸体下面,好容易才躲过了刺刀的刺杀。有一位少女,手腕虽被刺着,但她强忍着疼痛没有作声,被认为她已死了,从而保住了性命。
通过这些生存者把这一事件流传下来。
解放后,1951年在平顶山修建了“平顶山同胞殉难纪念碑”。1969年起挖掘屠杀现场,并在现场上修建了纪念馆,它就是“平顶山纪念馆”。
第一部分:十五年战争的经过流传至今的“现场”
我于1993年12月底,访问了这个纪念馆。从北京乘飞机约一小时抵达沈阳。从那里再乘汽车约两小时抵达抚顺市。沿途,汽车一直鸣笛穿过自行车队前进。这是在中国常见的一种景象。也许是由于道路冻冰,我们看到几辆满载货物的卡车在路上翻车了。
纪念馆建于露天开采的抚顺煤矿旁边,呈大漆盘状。这里挂着中共抚顺市委和抚顺市人民政府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牌子,静悄悄地设在境内的一角。由于北京卢沟桥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馆长张承钧事先联系过,所以先到办公室去致意。当时有几位男子正在悠然自在地打麻将,令人觉得与门前挂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那块牌子有点不协调。当时馆长不在家,让我们直接去遗骨馆。
遗骨馆里有数名年轻的妇女充当解说员,其中一人引导我们参观。她用淡泊的语调介绍事件的经过和纪念馆的由来。我问,我想把遗骨馆的情况介绍给日本的年轻人,可否拍几张照片?她回答说没关系。于是我拍了几张照片。作为中国人的她,作为受害者的子孙以怎样的心情向加害者——日本人的我来作解说呢?
挖掘出来的屠杀现场和当时完全一样。重叠的尸体(仅剩下骨架)处于原封不动的状态。这里被称作“骨池”,的确,许多骸骨处于阿鼻地狱状态之中,是重叠倒在一起的骨池。有互相抱在一起的、有父母庇护着孩子的、有孕妇体内留有胎儿头盖骨的、也有张大口在呼唤的头盖骨。挖掘出来的共约800具。在这些骸骨下面更有数不清的遗骨。据说至此中止了挖掘工作,同时在挖掘出来的遗骨上面加上了玻璃罩,从外面可以看到挖掘出来的状态。它给人的印象真是太强烈了。
我曾经访问过韩国的独立纪念馆。记得在那里,当我看到日军宪兵队拷打朝鲜人的蜡人像时,大吃一惊。但是,“平顶山纪念馆”的骸骨是实物,所以,它给我的印象强烈的程度,是无法比拟的。
前一年1月,我访问柬埔寨的屠杀场,看到波尔布特派所屠杀的人的头盖骨堆,在塔中是按年龄陈列的,受到极大震惊,与此相比,也有所不同。总而言之,阿鼻地狱处于原封不动的状态。但是,虽说印象“强烈”,但另方面我也在想,在悼念受害者、吊唁死者的灵魂方面,以这种状态来展示是否合适呢?
第一部分:十五年战争的经过侵略的遗迹
遗骨馆的墙上展览着许多介绍事件当时情况和解放后挖掘作业情景的照片和资料。这些照片的解说中写着“制造柳条湖事件”、“蚕食东北的侵略国策”、“野蛮的三光政策”和“凶残的杀人集团”等黑色字体,我再次感到汉字所具有的表达力之强烈。
日本战败之后,国民党政府的军事法庭将这一事件的有关人员作为战犯进行了审判,1948年4月19日,领事馆的一名警察官、久保所长等抚顺煤矿职员6名共7人被判处死刑。为什么被处刑者中没有军人?因为和其他事件一样,直接负责人免于处罚。由此也可以看出乙、丙级战犯审判中存在的共同问题。
在中国,除此之外还有如大同的万人坑(在15年战争中,日军强迫中国人劳动,像牛马般地残酷驱使,一旦死亡,就将尸体扔进废坑里,由于气候的原因,尸体变成了木乃伊,至今仍原封不动地保留了下来)。日军侵略的遗迹仍然如同当时的状态一样,这些作为日军的暴行罪证而将世世代代流传下去。战后在抚顺设立了战犯管理所,该所对被收容的日本战犯进行过“思想教育”。
3新加坡华侨屠杀事件
日军占领新加坡
1942年2月15日,在开战70天以后,日军攻陷了英国统治东洋的根据地——新加坡。这一年的1月2日已占领了美国统治东洋的根据地——马尼拉。新加坡沦陷以后,日军于3月8日,占领了缅甸首都仰光。
日军司令山下奉文中将同英军珀西瓦尔中将进行停战谈判时敲着桌子说:“Yes or no!”(“投降,还是不投降!”)迫使英军无条件投降。这位将军绰号“马来之虎”,声名达到了最高峰。尔后,新加坡直到日本战败,一直由日军占领。
在占领时期,日军和在其他占领地区一样,掠夺居民的财产,迫使居民从事强制劳动,强奸妇女,滥发军票,引起物价高涨,使当地百姓生活陷入危机。
日军占领新加坡之后,把市名改为“昭南市”。占领三天以后,于2月18日发布通告命令,凡18岁至50岁的华侨男子,都必须携带数日干粮到指定地区集合。旅居新加坡的华侨在日中战争期间,对蒋介石率领的重庆国民党政府提供了各种支持,一直使日军感到十分棘手。日军占领新加坡之后,要进一步南进时,为了稳定后方,认为有必要甄别“抗日华侨”,加以处置。
《日军占领的新加坡》(许云樵、蔡史君编,田中宏、福永平和译,青木书店出版)是一部通过资料和证词再现日军甄别“抗日华侨”和处置实况的著作。
据该书记载,当时新加坡的人口约80万人,其中最多的是中国人,其次是印度人、马来人。日军在实施占领行政时,利用印度人来抑制中国人。
第一部分:十五年战争的经过“查证”“抗日华侨”
之所以叫“抗日华侨”,就是因为侵略中国的是日军的缘故。所以,华侨对日本是不会产生好感的。从这种意义上来讲,住在新加坡的所有华侨都对日军抱有反感,也是无可非议的。
通告发布以后,日军把不按通告去办的华侨男子赶出住处,强行监禁在指定地区的工厂、学校和住宅等地,开始进行是否“抗日”的“查证”。许多人监禁在狭窄的住处内,加之“查证”相当费时间,所以,不少人无处居住,被挤到户外生活,白天被推到强烈的阳光下暴晒,他们首先要设法躲避阳光暴晒的“抗日”问题。“查证”从2月21日开始,到2月25日,第一阶段告结束。接着继续进行第二次和第三次的“查证”,直到3月10日,才告一段落。
“查证”的方法多种多样。大致的做法是把华侨逐个叫到日本兵跟前,查问其经历、职历等,然后提出问题让他们回答。这些问题,诸如“蒋介石和汪兆铭,哪一个人正确?”“你知道陈嘉庚(华侨的抗日领导人)吗?”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假如回答说“蒋介石正确!”那么,不消说,立即作为“抗日华侨”而处置。此外,还询问“你是否知识分子?”“是否文过身?”“同义勇军有无关系?”等问题。总之,究竟是否“抗日”?由日军随意作出判断。
经过这种“查证”之后,判断不是“抗日华侨”的人,就发给“良民证”,在手上或脸上等身体部位盖上“检”字,然后释放。相反,如判断为“抗日华侨”,则赶上卡车拉走,立即处置掉。
例如:把那些被判定为“抗日华侨”的人拉到海边,然后用机枪扫射加以杀害。有些人则背靠背地用铁丝捆绑起来,再用帆船送往海上,推入海中把他们杀害。有些人则被拉到山上去,让他们挖坑,挖好之后就用机枪扫射杀害,死者被扔进自己挖掘的坑里。在用机枪扫射之后,日军又挨个用刺刀刺尸体,以确认是否真正死去。
第一部分:十五年战争的经过有意灭绝华人的屠杀
据说,用这些方法屠杀的华侨人数在2万至5万人之间,但准确的数字不得而知。这一屠杀和中国的南京大屠杀、菲律宾大屠杀(巴丹半岛死亡行进),被亚洲人称作日军进行的“三大屠杀”。
新加坡大屠杀当然不是伴随战斗行为而产生的。也不是在战斗的余烬未息的状态下,作为报复而进行的。当然也不是苦于处理作战中产生的俘虏所致(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不允许这样做。这是自不待言的)。它纯属屠杀平民。从某种意义来讲,这与纳粹灭绝犹太人的政策相似,是灭绝华人的政策。
事实上,当时马来方面作战主任参谋政信中校说:“对于抗日华侨,我军决定加以彻底镇压,采取彻底根除的方针,仅在新加坡就处死了六七千名华侨。在柔佛处死约四五千人,在整个马来共处死华侨约一万人。”
同为参谋的杉田中校对当时同盟通讯社记者说:“可能杀死了5万名华侨。”后来又说:“虽说不可能把5万人都处刑了,但约半数的人已经杀死了。”
关于华侨大屠杀事件,日本首次记述在教科书上是1984年度版、东京书籍出版公司发行的《初中社会科》,据执笔者——丹羽邦男教授说,原来把这次大屠杀受害者写的是2万人,但是,经文部省审定之后,改为“6千人以上”。
河村参郎中将的证词
与南京大屠杀或平顶山事件一样,在这次大屠杀中仍有奇迹般地活下来的人。他们在遭受机枪扫射时,幸好未被打中要害而装死,得以生还。日本战败以后,在马尼拉审判中,把这次大屠杀的有关当事人判为战犯,当时的新加坡警备司令——河村参郎中将被判为有罪,处以死刑。在审判中,他供认通过“查证”杀死了5000名华侨。
在处刑之前,河村在被关押的章宜监狱发给其在日本的家属的信中辨解说,这次大屠杀是根据山下军司令官的命令进行的。自己作为军人除了服从没有办法。他作了如下的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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