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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骨袋-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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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觉上是像一番历险。”我用沙哑的声音说,用手臂擦去额头的汗珠,这里实在太闷热了。“不过不是我在《少年历险记》里读到的那种。”
  接着我记起北卧室里浸透鲜血的床单和躺在床单中央的长毛绒玩具。这种回忆并没有伴随着噩梦之后常有的“还好是场梦”的庆幸感。它让人觉得和我在麻疹高烧带来的梦魇中体验到的东西一样真实……而那些东西的确是真实的,只不过当时我过热的大脑把它们扭曲了罢了。
  我步履蹒跚地走到楼梯边,一瘸一拐地走下楼梯,紧紧抓着扶手,深怕那条麻木的腿会突然失去作用。走到楼梯底下,我茫然地环顾客厅,仿佛是第一次见到它似的,然后沿着走廊一瘸一拐地朝北翼走去。
  卧室的门半开着,有那么一会儿,我怎么都无法强迫自己自己把它全部推开并走进去。我害怕极了,脑海中反复浮现出希区柯克(已故美国著名导演,悬念大师。)的一部老电影,讲一个男人酒后毫无意识地掐死自己的老婆。他找啊找,花了半小时,终于在储藏柜里找到了她,她已经变成了一具肿胀的尸体,眼睛睁得大大的。凯拉·德沃尔是我最近遇到的人中唯一玩长毛绒玩具的,而我离开她母亲动身回家的时候,她还在蔷薇花被子下安静地睡着。一个愚蠢的念头涌上来:难道我昨夜一路开车返回了黄蜂山路,身上除了一条三角裤外一丝不挂?我还干了什么?——
  什么?我强奸了那女人?然后把孩子带来这儿?这都是在梦游的时候干的?
  我在睡梦中还取来了打字机,不是吗?它这会儿不就放在该死的楼上走道里吗?
  走三十码穿过一个树林和沿着公路开五英里可是大不相同的呀——
  我不愿站在这儿听脑海里这些声音打架。就算我还没疯——我不认为自己疯了——光是听这些喋喋不休的声音也会很快让我变疯,很快。我伸出胳膊,推开卧室门。
  一刹那,我仿佛看到一滩八爪鱼形状的鲜血被吸进床单里消失了,足见我的恐惧有多真实多专注。然后我紧紧闭上眼睛,重新张开,再一看,被单和床单皱巴巴的,床单大部分从床垫上扯开了,能看到床垫结实的缎面。一个枕头躺在较远一端的床沿上,另一个揉成一团落在床脚。乔亲手做的小地毯歪在一边,我的水杯倒翻在床头柜上。卧室看上去更像是经历了一次争吵或一个放荡的夜晚、而不是谋杀,没有血渍,也没有黑色的长毛绒玩具。
  我跪下朝床底下张望,什么也没有——连灰尘结成的绒团都没有,多亏了布兰达?梅赛夫。我再查看床单,先用一只手抚过上面的褶皱,然后把它拉回原地,用角上的弹力绳重新固定好。这种床单是了不起的发明,如果由女人们,而不是那帮一辈子从没理过一次床从没洗过一篮子衣服的白人政客来颁发“自由勋章”的话,毫无疑问那个发现松紧床单的家伙一定早就拿到勋章了,一次玫瑰园里举行的颁奖典礼。
  拉平床单后又看了一遍,没有血,一小滴都没有,也没有找到哪怕一小点干了的***。没发现前者不出我所料(我早就这样对自己说了),可后者呢?不管怎么说,我可是刚做了世界上最具有创造力的性梦——在这个三重性梦里,我与两个女人尽享鱼水之欢,还让第三个用手干了一把,而这些都是同时发生的。我觉得自己还有着一夜纵欲后起早虚脱的感觉。但是,假如放了焰火,也该留下烟灰啊?
  “在乔的工作室里,那儿最有可能,”我对着空荡荡、洒满阳光的卧室说,“或是在从这儿去那儿的路上。没把它留在玛蒂?德沃尔的身体里,现在你可以松口气了。你并不想跟那个年轻寡妇发生私情吧。”
  另一半的我表示不同意,那一半寻思着玛蒂?德沃尔恰恰是我想要的。但昨天夜里我并没有与她做过爱,正如我没有在外面湖上的浮板上与亡妻做过爱,莎拉?泰德威尔也没有用手帮我达到高潮一样。既然我搞清楚了自己没有杀害过一个可爱的小女孩,我的思绪又回到了那台打字机上。我为什么要把它拿过来?为什么呢?
  老兄,多么愚蠢的问题。我妻子可能隐瞒了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甚至是一段私情;房子里可能有鬼;大道往南半英里可能有个老头恨不得往我脑袋里敲进一根木桩再把露在外面的那头敲断;我简陋的阁楼里可能还藏着一些塑料玩具。仅此而已。然而当我站在明亮的阳光下,望着自己长长的影子投在远处的墙上时,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从妻子的工作室里拿来了旧打字机,我做出这样的举动应该只有一种动机。
  我来到浴室,想在采取任何行动前先把身上的汗和脚上的尘土冲干净。正要伸手打开淋浴龙头的时候,我呆住了,俗缸里注满了水。难道我在梦游中出于某种原因给浴缸注了水……还是其它什么东西干的?我把手伸向下水口的塞子,又一次停住了,我回忆起自己站在68号公路旁那会儿突然感到嘴里满是冷水的味道。我意识到自己正在等待这种感觉再次发生。但它没有发生,于是我拔出塞子放水,并开始淋浴。
  我可以把那台IBM打字机搬下楼,甚至弄到露台上去,坐在那儿可以享受湖上吹来的习习凉风,但我没有。我把它一直搬到我的办公室,办公室是我工作的地方……如果我还能工作的话。我曾在屋脊下面温度一百二十度(约合摄氏49度)的地方坚持工作……下午三点钟前,那儿常常是这么热的。
  打字机里卷着的那张纸是卡斯特尔…洛克镇上名叫“快拍”的照相器材店的粉红色收据,我们住在这儿时乔老去那家店买东西。我是把它背面朝外卷进打字机的,对准书信字体的打字球(IBM出品的这款打字机使用打字球而不是杠杆设计,一边转动一边打字,还可以变换字体。),上面打上了几个女人的名字,似乎我是在做三重性梦的同时挣扎着记录下它的内容:
  乔莎拉玛蒂乔莎拉玛蒂玛蒂
  玛蒂莎拉莎拉
  乔乔安娜莎拉乔玛蒂莎拉乔。
  下面是一行小写:
  正常精子数量精子正常都是玫瑰色
  我打开办公室的门,把打字机抱进去,摆回尼克松海报下它的老位置,把粉色的纸从卷轴里拉出来,揉成一团扔进废纸篓里。然后拣起打字机插头插进墙角的插座里。我的心狂跳着,沉重地撞击着胸腔,就像我十三岁那年沿着通往游泳池最高一层跳台的阶梯往上爬时的感觉。我十二岁曾三次爬上那个梯子,但后来都以沿原路爬下来收场;可既然到了十三岁,我就不能再临阵脱逃了,我必须从跳台跳下去。
  我觉得我看到柜子角落藏着个扇子状的东西,在一个标有“工具箱”字样的盒子后面。我往那个方向跨出一步,随即又回转身,发出一声闷闷的笑声。我曾经勇敢过,不是吗?是啊,结果是被人用铁夹子从水里捞出来。如果我把那扇子形状的东西翻出来,却发现这房间和我想找的东西毫无关系,那该多傻呀。
  “放松些,”我自言自语,“放松。”但我做不到,就像当年那个胸部窄小的男孩身穿可笑的紫色游泳裤走到跳台边沿时一样,游泳池在他脚下是那么绿,底下男孩女孩们抬起的脸又是那么小,那么小。
  我朝书桌右边的抽屉俯下身,用力一拔,谁知用力过大,它整个儿掉了出来,所幸我的光脚丫即时从原地挪开,同时我爆发出一阵响亮、毫无幽默感的大笑。抽屉里有半令纸,边缘微微卷起,像是放了很久了。看到它们,我立刻想起自己已经买了新纸——比这些新多了。我没理它们,把抽屉重新塞回原来位置,试了好几遍才让抽屉的滚轮滑进滑道;我的手都发抖了。
  最后我坐进书桌边自己的老位子里,椅子承受我重量的时候发出久违的“嘎吱”声,随着一阵熟悉的“轱辘”,椅子前滚动了一点,我把双腿放进书桌的凹处。然后我面对打字键盘坐在那儿,全身冒汗,脑海中仍然浮现着游泳池的高台,我从上面走过时,它在我的光脚丫底下显得又高又悬,我记得下面人声的回响,记得闻到氯气的味道,还有排风扇发出连续、低沉的?轰…轰…轰…轰“的声音,仿佛池水也有属于自己的隐秘心跳。我站在跳台边沿犹豫着(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心想如果自己入水姿势不对,会不会砸昏过去。也许不会,但自己也有可能被吓死。《瑞普利全球大惊奇》(是纽约漫画罗伯特?瑞普利(1893…1947)开辟的报纸漫画专栏,专门搜罗奇人怪事,”瑞普利“项目下除读物以外还有各地的瑞普处奇趣馆,类似于博物馆。)里面记载过一些类似的实例,在八到十四岁的那段日子晨,我可是把这本书当科学书看的。
  去做!乔的声音叫道。我脑海中她的声音通常是平静有克制的,而这次却很激动。不要害怕,去做!
  我把手伸向打字机的开关,同时记起有一天曾把自己的Word6。0文字编辑程序扔进电脑垃圾箱。再见,老伙计,我当时想道。
  “希望这个能行,”我自言自语,“求你了。”
  我的手往下一落,掀开开关,打字机开始运转。书信字体球先准备性地旋动了一下,仿佛舞台上的芭蕾舞演员,等待开始。我拿起一张纸,看见汗湿的手指在纸上留下了印记,但我不在乎。我把它卷时机器里,将打字球置中,打入
  “第一章”
  然后静候暴风雨的降临。
  第14章
  电话铃声听起来——更确切地说是我对铃声的感觉——和那把椅子的嘎吱声以及旧IBM打字机的嗡嗡声一样熟悉。一开始它好像从很远的地方冒出来,然后如同一列穿过叉道的火车呼啸而至。
  我和乔的办公室都没有装分机;楼上用的是老式的拨号盘电话,就安在两个办公室之间的过道里——乔一直把这儿叫做“无人区”。现在这里的温度至少有九十度(约合摄氏三十二度),但由于我刚从更热的办公室走出来,所以皮肤仍然觉得凉快。我浑身是汗,油光光的,使自己看上去像户外工作时偶尔见到的那些肌肉抢眼的年轻人,只不过我这个版本带点啤酒肚。
  “喂?”
  “迈克吗?我有没有吵醒你?你在睡觉吗?”是玛蒂打来的,但声音和昨晚完全不同。这个声音中不带一丝害怕,甚至连犹豫都没有;她听上去那么高兴,简直有些洋洋得意了。这才是当年兰斯?德沃尔眼中魅力四射的玛蒂呀。
  “没在睡觉呢。”我说,“写了点东西。”
  “是啊!我以为你退休了呢。”
  “我原来也这么想。”我说,“不过那么想可能早了点。怎么样?你听上去商洽得飞上天了。”
  “我刚和约翰·斯托尔通过电话——”
  真的吗?我在二楼到底呆了多久?我朝手腕上瞧了一眼,除了一个浅色的环状印迹什么也没有。我们还是小孩子的时候总是说“让我看一眼肉表”;我的手表落在楼下北卧室里,也许正躺在翻倒的水杯流出来的一摊水里。
  “——他的年纪,还有他能传唤另一个儿子!”
  “哇!”我说,“你说得太快了,从头慢慢说。”
  她从头开始讲。好消息讲起来总是花不了很多时候(极少数情况除外):斯托尔明早赶来,在康地机场降落,住卡斯特尔…维尔的“了望者酒店”。星期五的大部分时间,他俩会商量案子的事。“噢,他还给你找了个律师,”她说,“那律师在你作证那天陪你一起去。我想他是从刘易斯顿来的。”
  听起来一切都不错,但最重要的是——玛蒂恢复了斗志。直到这个早晨(如果现在还算是早晨的话,从坏了的空调上方照进来的阳光告诉我,如果现在还算早晨的话,它也快过去了),我才意识到昨天那个穿红裙子、白帆布鞋的年轻女人有多消沉——她几乎相信自己一定会失去孩子了。
  “太好了。我真高兴,玛蒂。”
  “是你做到的。如果你在那儿,我会给你一个你所得到过的最大的吻。”
  “他告诉你能赢,对吗?”
  “对。”
  “你相信他。”
  “是的!”然后她的声音压低了些,“我告诉他昨晚请你吃饭的事时他一点也不紧张。”
  “是吗,”我说,“我不认为他会紧张。”
  “我告诉他我们在院子里吃的饭,他说,我们只消在屋里一起待上六十分钟,就足够招来流言蜚语。”
  “他太低估北佬做爱的能力了吧,简直是侮辱!”我开玩笑说,“不过也难怪,他是纽约人嘛。”
  她笑了,笑得那么开心,我心想这已经超出我可怜的笑话能产生的效果了。她半疯癫的释放不是因为她如今有了两个保护人吗?还是因为性的话题在刚才一幕中变得比较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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