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读书室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山口百惠自传-第1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迎来闭幕演出的那天,我原想以笑容告终。从舞台上向着极其宽绰的观众席,我演唱了一支又一支歌,还讲了话。当我最后向观众致辞告别时,突然觉得胸口哽塞住了。
  观众席在我的眼睛中浮现着晃动着,不知是因为完成了首次盛大演出而感到放心,还是沉浸在观众喝采的喜悦之中,泪水禁不住从我的脸颊上淌下来。正如别人告诉我的那样,当我注视着庄重下降的仿佛要吞下眼前喝采场面的大幕时,我确实想到“这就是……”,心中有一股振颤全身的感觉。
  然而,曾经那么梦想和憧憬过的喝采声随着次数的不断增多也发生了变化,有一天听起来觉得有些淡漠了。
  不同的地方、人物、舞台、歌声、反复而又反复的时间……,我再也不能无条件地陶醉其中了。
  原因何在?是失去了自信?是担心不断变迁的人心?是无所寄托?是虚幻?是落寞?是恐惧?我站在舞台上,一边接受着喝采,相继袭来的一些莫名其妙的影子,在我心里不断翻腾,对它我真不知如何处理。
  但是,我并不因此就拒绝观众的喝采,我肯定喝采的价值。
  我决定引退的时候,还在反复地自我探询:会不会有一天又寻求起那令人心驰神往的喝采声呢?
  稍为冷静地思索一下,我认为自己心中反转的“影子”恐怕就是“不安”二字吧!
  作为人,作为一个女人,被人所爱是一大喜悦。同时,爱别人也是一大喜悦。但是,被人所爱却没有什么确切的佐证,既无形可循,也测不出大小轻重。只有自我感觉才是保证。对震耳欲聋的喝采声和我所面向的观众,我是愿意付之以爱的。然而,不论多么热烈的喝采,我也不能囫囵吞枣地接受,如果能把它全部接受下来,那么,喝采的意义就太大了。
  我不认为喝采声全都百分之百地发自观众的纯挚肺腑,其中也有出于礼貌才鼓掌的吧。纵然说那掌声确确实实,也不能为之飘飘然。对我来说,可悲的就在于已逐渐地分辨出哪是真诚的掌声和哪是出于礼貌的应酬。
  在分析喝采声的含义时,我对自己的演出提出了严肃的质疑,尤其注意到了演出节目。
  首先,别人的歌子我绝对不唱。我觉得自己的歌子还不能演唱自如,那就不会唱好别人和外国的歌。即便是别人为我创作的歌子,但自己的歌声还是自己的歌声。用自己的嗓子演唱,那歌子从开始的一瞬间便是属于自己的。我觉得必须真正珍视的不正是这个吗?
  一个歌手对准备独唱会的我说:“唱什么歌啊?是唱爵士乐等各种各样的歌子吧?带点挑战味道的……”
  那时我想过,把这种模式化的形式灌输给社会上普通人们的,不正是歌手自己吗?那么,我拒绝它,说不定可以从模式化的看法中解脱出来。
  我丝毫没有过高评价自己、高傲自大的意思。我只是想固守“自己的世界”,希望在自始至终足以显示自己才华的全部演出中,把自己的精神留给观众。
  我希望观众看完我的演出时,在他们心灵深处留下缈缈余韵。
  此后,我不再有意谢幕了。我看不出歌手对于精通舞台艺术的观众和对出于认真捧场的观众之间,那种流于形式的谢幕有什么真实的意义。唱完最后一支歌,观众照例有节奏地鼓掌、为了答谢这种掌声,一开始就把它作为例行公式的谢幕,只能使我扫兴。
  “一个从事舞台生活的演员这样做有失礼貌。”
  “不谢幕的演出,太看不起观众了。”
  是这样么……是这样么?
  这样说来,只要竭尽全力、诚心诚意,即使不演唱,只是拉开帷幕、接受掌声的谢幕,也未尝不可么?
  一个歌手,不应当完全投合观众所好,在某些地方违背他们的意愿而守护住自己的世界,偶尔也保持自己的一点乖僻,就不能见容么?
  梦
  小时候,我尽做一些稀奇古怪的梦,晚上很怕睡觉。
  我拼命拽住比我身体还大的木线轴上的线。我把吃奶的劲儿都用上了,拼命地拽着。不一会儿,好象被什么沉重的东西压在下面,感到胸口憋闷起来的时候,我醒过来了。
  “作了个可怕的梦啊!”
  “什么梦?”
  被这样一问,我倒答不出来了。
  高中一年级时,有一天拂晓,我作过这样的梦:在我们居住的五反田公寓,我们象平素一样生活着。当我正和母亲、妹妹说笑的时候,忽然发现阳台那边的窗户上露出一只大眼睛,把窗户占得满满的,既无脸的轮廓,也无一丝表情,只是一动不动地死盯住我。我就是外出买东西或者散步,那只眼睛也从远远的高空上跟过来。
  当时,我正苦于工作和上学两者不好兼顾。要说没有自由,那时也确实太紧张了。我自己分析起来,作这样的梦可能正是由此而来。
  二十一岁那年春天。
  似乎是在东名高速公路上。我坐在一辆茶色的汽车里。车子以最高速度行驶着。路上空无一车。天空有些阴沉,但并没有下雨。我坐在汽车里的后座上看书;忽然从后边传来了马达声。回头一看,远处有一辆摩托车正在向我们靠近。但我和同车的人们都没有特别在意。
  不一会儿,摩托车和我们这辆车并排靠在一起,两车速度不相上下。就在此时,我看见一双男人的眼睛隔着一层玻璃闪动着,突然,他猛地向我举起了猎枪。他双手离把,摩托车却并不歪倒。霎时我惊慌失措,环视周围,找不到能避弹的藏身之处。
  他扳动了枪机,子弹穿过车窗玻璃击中了我,肩上和臂上出现了大大的窟隆,却既不疼痛也不流血。不知几时摩托车跑了,我亲口让同车的人把车驶向医院。在候诊室里,向医生讲述事件经过的也是我。
  “我被打伤了,请治疗一下吧。”
  医生表情呆板,冷漠地说道:“对不起,马上要作手术。请在那里等一会儿。”
  我等待着,突然发现人们都不见了,只有从窗户射进来的夕阳和煦地抚摸着我。我继续等着,感觉到子弹穿过身体留下的空洞,孤零零地坐在那里。
  等到最后,还是只有我一个人。
  那个梦过后不久的一天。
  在仿佛是一家保育园的日本式的房间里,我和另一个女人哄小孩睡觉。在房间的右角,我在哄着一个男孩子入睡。
  突然,门响着被打开了。一个男人走了进来。他身穿黑色翻领毛衣,黑裤子,瘦高身材,手里端着猎枪。他的眼睛慢慢扫过房间,把枪口瞄准我以后,立即停住了。我马上把孩子护在身后,枪机扳动,子弹擦过我的肩膀,落到身后的男孩脸上。那孩子象让火烧了一下似地哭了起来。开枪的男人闻声而逃,不知什么人凑了过来,受伤的男孩子被送进医院。这里又是只留下我一个人。
  正当我工作顺利,恋爱理想地发展的阶段,不知何故却作了这样的梦。总一个人被留下,比被杀掉更令人不安。
  最近,我真的梦见了自己的死。第二天,在工作现场碰到他时告诉了他,他说他也作了一个十分相似的梦:我穿着白色连衣裙,站在河堤上。通红的火焰顺着风势向我扑来。跑开就没事了,可我却冲着大火跑去了。他说,这时候他醒了。
  以往作过的梦,到后来是记不住的,大都在起床以前就忘掉了,只是其中特别新奇的才留在记忆中。这样的一梦,醒来好一阵还能清晰地记得每一个细节。那些毛骨悚然的景像能吓得人发疯。说实话,我因为老作这样的梦而苦恼,担心自己不久会不会疯了。
  把从前的梦和现在的梦加以对比,我觉得从前的梦很抽象,意境和环境的景物都不现实,象是经过了滤波器的影象。近来,梦幻中的背景就具体多了,连梦里也具有现实性的恐怖心理。每逢梦见自己周围的实实在在的人死了,许多天我都难以平静。
  梦,似乎还有彩色的和黑白的,而我的梦总是带色的。并不是整个梦境都带有丰富的色彩,仅仅是有醒目的一种颜色。那种颜色在我记忆中经久不忘,使我觉得这也许是个什么预兆。我这些梦与光明美好相距甚远,它们要昭示我什么,告诉我一些什么呢?
  利用梦这个幻觉,是不是有谁想示意我什么呢?
  梦的本来面目——为了抓住它,我现在要睡下。
  颜色
  如果有人问我喜欢什么颜色,我脑子里首先浮现出来的是黑色,其次是白色和紫色。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喜欢这几种颜色,但从小我就喜欢。前不久,我读过一本杂志,那上面说我在十八岁左右突然穿起黑色衣服,是因为受了喜欢黑颜色的他的影响,这说法使我忍俊不禁。
  从孩提时代起我就喜欢黑颜色。只是因为作为一个初登舞台的十四岁的新人,所以哪怕是平时也禁止穿黑色素淡的服装。
  入高中以后,可以稍微自由地打扮自己了。我想这也是想作个成年人的愿望吧,总之,从大约十六岁起,我的衣柜里就塞满了黑、白、灰色的衣服了。
  最近,我也开始喜爱鲜艳的颜色了。倘使说起从前的过火的态度,连自己都会吃惊。那时穿过的衣服样式,到已年过二十的今天也完全能穿,当时我尽是些与自己年纪不相称的老气衣服。
  兴许是对过去喜欢素淡的矫枉过正,现在,我尽可能穿色彩鲜艳的衣服。
  时间带来了喜好的变化。尽管如此,我喜欢的颜色还是黑色,稳重而华贵,迷人的黑色。我希望作一个能自自在在地把黑色服装穿着得十分得体的女人。
  头发
  照理说,我的工作作为出现在观众面前的形象,哪怕一个发型也是不能自己作主的,相形之下,我的发型却变化很多。
  短发、齐肩发、短发鬓、娃娃式、卷发,笼统区分一下,这些发型都是选用过的。
  每一次改变发型。社会人士就发表一下他们的感想。最初的短发型,他们说使人感到完全符合我的形象。剪成娃娃式的时候,大概是高中一年级那年入夏以前,学校里的同学和工作的同事说我“象男孩子”。他们评论说,“搞不清象大人还是象孩子”。所谓娃娃式,是一种先把头发烫成卷花,然后全部剪成三厘米长的发型。烫成这个发型以后,别人一眼就能看出我烫发了。
  我读书的学校明文规定学生禁止烫发。因为不是所谓艺人学校,所以对我毫无例外。但是老师们似乎并没有注意到我烫发了。现在我想,那时也许是装出没有发现的样子。
  可是有一次,在实况转播的演出中,那个节目主持人即兴插话说了一句:“百惠,烫发了吧?”我当时也不好回答说“没烫”,象是被人以话引话似的,不觉答了一声“是的”。
  第二天早晨,我刚到学校就被叫到教员室,受到教导主任、年级主任和班主任三个人的谆谆教诲,让我写了检讨。这个发型最初是在明明知道违反校规的情况下烫的,所以也预料到会挨训。但是也想过,如果不吭声,也许老师们不知道,虽说那主持人并无恶意,但是我恨他多嘴。即使我是在工作,那么,我既然是那个高中的学生,就有学生必须要遵守的规则。我叹着气写了检讨。
  我本来喜欢短发,因此想最好剪成短发型,但我头发很多,不管弄成什么样子,自己也不怎么满意。手笨也倒了霉,我总是自己作不好头发。
  说不定会有个省事的样式吧,出于这种偷懒心理,我找到了卷发这种发型。
  几个朋友都烫了这种样式,她们说:“挺省事的,洗后不用管它都行……”
  “想不到,西服或者别的衣服都配得上。”
  这些话使我动了心,也想试试看,但到底还是担心如此大胆的发型对我不适宜,一直下不了决心。
  而且,烫成那样,我的形象也会改变的。
  公司的经理会说什么呢?我觉得似乎不会允许我这样做。但是,我还是想试试看。为了看看是否合适,我首先让人给我作一个卷发的样子而不烫,这样一洗就会复原,觉得不合适就作罢。
  头发作好后,我对着镜子一照,那种滑稽劲儿可把我吓坏了。从前有一幅名为《贝蒂小姐》的美国漫画,我正是那副模样。
  “啊,我可绝对不适合卷发!”
  马上让人重新洗发,给我恢复了原状。
  “挺合适的嘛。”
  别人说的这话,因为我深信不合适,所以只能当作毫无价值的客套。直率地说,搞成那个样子对我是个打击。有人说过:“你一化妆,给人的感觉就大不一样了!”凡是我以为不适宜的发型,每逢听人说这样的活,我就颇为恼火。
  自己一直想试试的发型,竟如此不适合于我,与其说这是被一直相信的人背弃了,毋宁说是自己受到了打击,好一阵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