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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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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火灾呢?”我提醒。
  “我就要谈到了,小姐——爱德华先生爱上了。佣人们说,他们从来没有见到有谁像他那么倾心过。他死死追求她。他们总是注意着他——你知道佣人们会这样的,小姐——他倾慕她,胜过了一切。所有的人,除了他,没有人认为她很漂亮。他们说,她是个小不点儿,几乎象个孩子。我从来没有见过她,不过听女仆莉娅说起过。莉娅也是够喜欢她的。罗切斯特先生四十岁左右,这个家庭女教师还不到二十岁。你瞧,他这种年纪的男人爱上了姑娘们,往往象是神魂颠倒似的。是呀,他要娶她。”
  “这部份故事改日再谈吧,”我说,“而现在我特别想要听听你说说大火的事儿。是不是怀疑这个疯子,罗切斯特太太参与其中?”
  “你说对了,小姐。肯定是她,除了她,没有谁会放火的。她有一个女人照应,名叫普尔太太——干那一行是很能干的,也很可靠。但有一个毛病——那些看护和主妇的通病——她私自留着—瓶杜松子酒,而且常常多喝那么一口。那也是可以原谅的,因为她活得太辛苦了,不过那很危险,酒和水一下肚,普尔太太睡得烂熟,那位像巫婆一般狡猾的疯女人,便会从她口袋里掏出钥匙,开了门溜出房间,在府宅游荡,心血来潮便什么荒唐的事都干得出来。他们说,有一回差一点把她的丈夫烧死在床上。不过我不知道那回事。但是,那天晚上,她先是放火点燃了隔壁房间的帷幔,随后下了一层楼,走到原来那位家庭女教师的房间(不知怎么搞的,她似乎知道事情的进展,而且对她怀恨在心)——给她的床放了把火,幸亏没有人睡在里面。两个月前,那个家庭女教师就出走了。尽管罗切斯特先生拼命找她,仿佛她是稀世珍宝,但她还是杳无音讯。他变得越来越粗暴了——因为失望而非常粗暴。他从来就不是一个性性情温和的人,而失去她以后,简直就危险了。他还喜欢孤身独处,把管家费尔法克斯太太送到她远方的朋友那儿去了。不过他做得很慷慨,付给她一笔终身年金,而她也是受之无愧的——她是一个很好的女人。他把他监护的阿黛勒小姐,送进了学校。与所有的绅士们断绝了往来,自己像隐士那样住在府上,闭门不出。”
  “什么!他没有离开英国?”
  “离开英国?哎哟,没有!他连门槛都不跨出去。除了夜里,他会像一个幽灵那样在庭院和果园里游荡——仿佛神经错乱似的——依我看是这么回事。他败在那位小个子女教师手里之前,小姐,你从来没见过哪位先生像他那么活跃,那么大胆、那么勇敢。他不是像有些人那样热衷于饮酒、玩牌和赛马,他也不怎么漂亮,但他有着男人特有的勇气和意志力。你瞧,他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我就认识他了,至于我,但愿那位爱小姐,还没到桑菲尔德府就给沉到海底去了。”
  “那么起火时罗切斯特先生是在家里了?”
  “不错,他确实在家。上上下下都烧起来的时候,他上了阁楼,把仆人们从床上叫醒,亲自帮他们下楼来——随后又返回去,要把发疯的妻子弄出房间。那时他们喊他,说她在屋顶。她站在城垛上、挥动着胳膊,大喊大叫,一英里外都听得见。我亲眼见了她,亲耳听到了她的声音。她个儿很大,头发又长又黑,站着时我们看到她的头发映着火光在飘动。我亲眼看到,还有好几个人也看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穿过天窗爬上了屋顶。我们听他叫了声”佩莎!“我们见他朝她走去,随后,小姐,她大叫一声,纵身跳了下去,刹那之间,她已躺在路上,粉身碎骨了。”
  “死了?”
  “死了!呵,完全断气了,在石头上脑浆迸裂,鲜血四溅。”
  “天哪!”
  “你完全可以这么说,小姐,真吓人哪!”他打了个寒颤。
  “那么后来呢?”我催促着,
  “唉呀,小姐,后来整座房子都夷为平地了,眼下只有几截子墙还立着。”
  “还死了其他人吗?”
  “没有——要是有倒也许还好些?”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可怜的爱德华,”他失声叫道,“我从来没有想到会见到这样的事情!有人说那不过是对他瞒了第一次婚姻,妻子活着还想再娶的报应。但拿我来讲,我是怜悯他的。”
  “你说了他还活着?”我叫道。
  “是呀,是呀,他还活着。但很多人认为他还是死了的好。”
  “为什么?怎么会呢?”我的血又冰冷了。“他在哪儿?”我问。“在英国吗?”
  “呵——呵——他是在英国,他没有办法走出英国,我想——现在他是寸步难行了。”那是什么病痛呀?这人似乎决意吞吞吐吐。
  “他全瞎了,”他终于说。“是呀,他全瞎了——爱德华先生。”
  我担心更坏的结局,担心他疯了。我鼓足勇气问他造成灾难的原因。
  “全是因为他的胆量,你也可以说,因为他的善良,小姐。他要等所有的人在他之前逃出来了才肯离开房子。罗切斯特夫人跳下城垛后,他终于走下了那个大楼梯,就在这时,轰隆一声,全都塌了下来。他从废墟底下被拖了出来,虽然还活着,但伤势严重。一根大梁掉了下来,正好护住了他一些。不过他的一只眼睛被砸了出来,一只手被压烂了,因此医生卡特不得不将它立刻截了下来。另一只眼睛发炎了,也失去了视力。如今他又瞎又残,实在是束手无策了。”
  “他在哪儿?他现在住在什么地方?”
  “在芬丁,他的一个庄园里,离这里三十英里,是个很荒凉的地方。”
  “谁跟他在一起?”
  “老约翰和他的妻子。别人他都不要。他们说,他身体全垮了。”
  “你有什么车辆吗?”
  “我们有一辆轻便马车,小姐,很好看的一辆车。”
  “马上把车准备好。要是你那位驿车送信人肯在天黑前把我送到芬丁,我会付给你和他双倍的价钱。”
  第37章
  芬丁庄园掩藏在林木之中,是一幢相当古老的大楼,面积中等,建筑朴实,我早有所闻。罗切斯特先生常常谈起它,有时还上那儿去。他的父亲为了狩猎购下了这份产业。他本想把它租出去,却因为地点不好,环境欠佳,而找不到租户。结果除了两三间房子装修了一下,供这位乡绅狩猎季节住宿用,整个庄园空关着,也没有布置。
  天黑之前,我来到了这座花园。那是个阴霾满天,冷风呼呼,细雨霏霏的黄昏。我守信付了双倍的价钱,打发走了马车和马车夫,步行了最后一英里路。庄园周围的树林枝繁叶茂,郁郁葱葱,即使走得很近,也不见庄园的踪影。两根花岗石柱之间的铁门,才使我明白该从什么地方进去。进门之后,我便立即置身于密林的晦暗之中了。有一条杂草丛生的野径,沿着林荫小道而下,两旁是灰白多节的树干,顶上是枝桠交叉的拱门。我顺着这条路走去,以为很快就会到达住宅。谁知它不断往前延伸,逶迤盘桓,看不见住宅或庭园的痕迹。
  我想自己搞错了方向,迷了路。夜色和密林的灰暗同时笼罩着我,我环顾左右,想另找出路。但没有找到,这里只有纵横交织的树枝、园柱形的树干和夏季浓密的树叶——没有哪儿有出口。
  我继续往前走去。这条路终于有了出口,树林也稀疏些了。我立刻看到了一排栏杆。随后是房子——在暗洞洞的光线中,依稀能把它与树木分开。颓败的墙壁阴湿碧绿。我进了一扇只不过上了栓的门,站在围墙之内的一片空地上,那里的树木呈半园形展开。没有花草,没有苗圃。只有一条宽阔的砂石路绕着一小片草地,藏于茂密的森林之中。房子的正面有两堵突出的山墙。窗子很窄,装有格子,正门也很窄小,一步就到了门口,正如“罗切斯特纹章”的老板所说,整个庄园显得“十分荒凉”,静得像周日的教堂。落在树叶上的哗哗雨声是附近入耳的唯一声音。
  “这儿会有生命吗?”我暗自问道。
  不错,是存在着某种生命,因为我听见了响动——狭窄的正门打开了,田庄里就要出现某个人影了。
  门慢慢地开了。薄暮中一个人影走了出来,站在台阶上。一个没有戴帽子的男人。他伸出手仿佛要感觉一下是不是在下雨。尽管已是黄昏,我还是认出他来了——那不是别人,恰恰就是我主人,爱德华·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
  我留住脚步,几乎屏住了呼吸,站立着看他——仔细打量他,而不让他看见,呵,他看不见我。这次突然相遇,巨大的喜说已被痛苦所制约。我毫不费力地压住了我的嗓音,免得喊出声来,控制了我的脚步,免得急乎乎冲上前去。
  他的外形依然象往昔那么健壮,腰背依然笔直、头发依然乌黑。他的面容没有改变或者消瘦。任何哀伤都不可能在一年之内消蚀他强劲的力量,或是摧毁他蓬勃的青春。但在他的面部表情上,我看到了变化。他看上去绝望而深沉——令我想起受到虐待和身陷囹圄的野兽或鸟类,在恼怒痛苦之时,走近它是很危险的。一只笼中的鹰,被残酷地割去了金色的双眼,看上去也许就像这位失明的参孙。
  读者呀,你们认为,他那么又瞎又凶,我会怕他吗?——要是你认为我怕,那你太不了解我了。伴随着哀痛,我心头浮起了温存的希望,那就是很快就要胆大包天,吻一吻他岩石般的额头和额头下冷峻地封闭的眼睑。但时机未到,我还不想招呼他呢。
  他下了那一级台阶,一路摸索着慢慢地朝那块草地走去。他原先大步流星的样子如今哪儿去了?随后他停了下来,仿佛不知道该走哪条路。他抬起头来,张开了眼睑,吃力地、空空地凝视着天空和树荫。你看得出来,对他来说一切都是黑洞洞的虚空。他伸出了右手(截了肢的左臂藏在胸前),似乎想通过触摸知道周围的东西。但他碰到的依然是虚空,因为树木离他站着的地方有几码远。他歇手了,抱着胳膊,静默地站在雨中,这会儿下大了的雨打在他无遮无盖的头上。正在这时,约翰不知从哪里出来,走近了他。
  “拉住我的胳膊好吗,先生?”他说,“一阵大雨就要下来了,进屋好吗?”
  “别打搅我,”他回答。
  约翰走开了,没有瞧见我。这时罗切斯特先生试着想走动走动,却徒劳无功——对周围的一切太没有把握了。他摸回自己的屋子,进去后关了门。
  这会儿我走上前去,敲起门来。约翰的妻子开了门。“玛丽,”我说,“你好!”
  她吓了一大跳,仿佛见了一个鬼似的。我让她镇静了下来。她急忙问道:“当真是你吗,小姐,这么晚了还到这么偏僻的地方来?”我握着她的手回答了她。随后跟着她走进了厨房,这会儿约翰正坐在熊熊的炉火边。我三言二语向他们作了解释,告诉他们,我离开桑菲尔德后所发生的一切我都已经听说了。这回是来看望罗切斯特先生的。还请约翰到我打发了马车的大路上去一趟,把留在那儿的箱子去取回来。随后我一面脱去帽子和披肩,一面问玛丽能不能在庄园里过夜。后来我知道虽然不容易安排,但还能办到,便告诉她我打算留宿。正在这时客厅的门铃响了。
  “你进去的时候,”我说,“告诉你主人,有人想同他谈谈。不过别提我的名字。”
  “我想他不会见你,”她回答,“他谁都拒绝。”
  她回来时,我问他说了什么。
  “你得通报姓名,说明来意,”她回答。接着去倒了一杯水,拿了几根蜡烛,都放进托盘。
  “他就为这个按铃?”我问。
  “是的,虽然他眼睛看不见,但天黑后总是让人把蜡烛拿进去。”
  “把托盘给我吧,我来拿进去。”
  我从她手里接过托盘,她向我指了指客厅门。我手中的盘子抖动了一下,水从杯子里溢了出来,我的心砰砰撞击着肋骨。玛丽替我开了门,并随手关上。
  客厅显得很阴暗。一小堆乏人照看的火在炉中微微燃着。房间里的瞎眼主人,头靠高高的老式壁炉架,俯身向着火炉。他的那条老狗派洛特躺在一边,离得远远的,卷曲着身子,仿佛担心被人不经意踩着似的。我一进门,派洛特便竖起了耳朵,随后汪汪汪,呜呜呜叫了一通,跳将起来,窜向了我,差一点掀翻我手中的托盘。我把盘子放在桌上,拍了拍它,柔声地说:“躺下!”罗切斯特先生机械地转过身来,想看看那骚动是怎么回事,但他什么也没看见,于是便回过头去,叹了口气。
  “把水给我,玛丽,”他说。
  我端着现在只剩了半杯的水,走近他,派洛特跟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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