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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都市主宰-第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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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家世,自己来自四小家族,而对方来自二大家族……
论样貌气质,也是对方强些……
呜呜呜。
这种让人狠狠比下去的心情,让她内心十分不好受。
还有还有……
叶冰可以感觉到,宋欣妍对林风,有种特别浓厚的兴趣。
否则,一个千金小姐,不会顺尊降贵坐这样的破卡车。
这种好奇和兴趣,很容易发展成强烈的感情。
她最初的时候,也是这样爱上林风。
所以,她内心忐忑不安。
因为不安,所以她对宋小姐,有种奇怪的敌意。
而她的敌意,比任何时候都来得更强更明显。
宋欣妍也是个聪明人,自然一眼感觉出来。
她扫了叶冰叶婷一眼,然后将目光停留在林风身上:“这次我救了你们三人,你们要怎样报答我呢?”
好呀好呀,妳这叶冰这么快就过桥抽板,玩敌视。
林风淡然一笑:“那妳想我们怎样报答妳呢?”
她忽然想捉弄这两姐妹,尤其是嚣张傲慢的叶冰。
“很简单,我不贪心。你请我吃哈根达斯……”
她听手下回报,叶冰和叶婷是在哈根达斯被胡健凡的人捉走。
哼,叶冰就那么想印证林风爱她,而逼他请吃“爱她,就请她吃哈根达斯”的冰淇淋。
那她就捷足先登好了,让她干瞪眼,干跺脚,
多好玩呢,嘎嘎嘎!
果然,叶冰的脸色一阵绿,一片紫,非常难看。
林风一听,不住苦笑。什么?又在说那个不吉利的哈根达斯吗?
不过,宋欣妍出身名门,气质很好,心地非常善良。
她也不知道自己今日为何看见喜欢林风的也冰,忽然有点失态。
她的身份不同,是燕京二大家族的代表人物,所以应该表现得更为大度和得体才对。
因此,她很快地接口:“我是指,让你请我吃哈根达斯……隔壁的星巴克咖啡座。”
说毕,她微微一笑,露出浅浅的酒窝,艳光四射,美不可方物,让叶冰这样自负的美女,都看得目眩神迷。
同时,叶冰瞧她没有抢去自己吃哈根达斯的第一次,也没那么看她不顺眼。
“妳救了我们姐妹,由我来请客才对。”
叶冰立刻插嘴。
其实,她不想她跟林风单独约会,才是重点。
林风立刻感觉到,此时空气中飘散着的,是一种酸酸的醋味。
女人,妳的名字叫做醋坛子才对呀。
他无端端地,怎么惹来那么多“腥风醋雨”啊?
“可以啊。不过,叶小姐是否知道,无论是燕京的星巴克咖啡座,或哈根达斯冰淇淋旗舰,都属于宋家的产业吗?妳有空一定要拉着亲朋戚友多多光顾。”
宋欣妍的醋意又被激发了。
她是个很低调,气质很好的燕京公主级千金,从来不夸耀,不居功。
今日,却不知怎地,老是破功。
“那很好,以后我们一定多多去光顾贵店。”
叶冰嘴上这么说,心里想的却是刚好相反。
她暗暗发誓,她以后都不再吃哈根达斯冰淇淋和喝星巴克咖啡,免得让宋家更有钱,更得瑟。
她不知道,自己已经中了对方的小诡计。
宋欣妍的目的,就是让她跟林风无法在哈根达斯或星巴克这么美好的环境下独处。
这种灯光暧昧的餐厅,特别容易产生火花呀。
还有,如果真的要去,林风该跟她去,而不是叶冰。
面对两个女人的明争暗斗,争风吃醋,林风感觉有点无奈,又有点头痛。
他转了个话题:“前面就有肯德基,我肚子饿了,大家陪我一起去吃点东西吧。”
~~
四人的出现,立刻成为肯德基快餐厅的焦点人物。
天呀,这三个女生多漂亮,各有特色,各有气质,各有千秋。
这让食客们大饱眼福。
不过,男士们可是对林风恨得牙痒痒地。
这么个**丝模样,平平凡凡的大学生,何德何能一头猪拱三颗白菜呢?
好歹分两个出来给光棍们对吧吧?
林风倒不管众人的目光,而自顾自吃炸鸡,喝可乐。
叶冰还在生闷气,所以什么都吃不下,只一味瘪嘴。
而叶婷吃土豆泥;宋欣妍喝柳橙汁。
不得不提,宋欣妍喝果汁的样子,很漂亮,很性感。
这让林风胃口大开,不住多吃了几块鸡腿和鸡胸意yin。
如果肯德基有鸡屁股吃就好了。
宋欣妍落落大方道:“七天以后跟蒙面奇侠的战斗,你准备好了吗?”
林风老实回答:“我也不知有什么能准备。”
他打算回去酒店就闭关练气数日。
宋欣妍建议:“蒙面奇侠的实力非常强。武功不错的人跟他对打,都会败得很惨。所以,我希望你可以考虑,接受宋家的超级地狱训练。”
啊!宋家的超级地狱训练?
据说,宋家的保镖,手下,小弟,在加入宋家之前,都要接受一个地狱训练。
地狱训练有各种严格的体能,武术,射击训练。只要能咬紧牙关熬得过,可以让一个普通打手,变成高手。
而宋家的超级地狱训练,只让非常非常出色,忠心耿耿,又不怕死的亲信参加。
否则,就只有宋家的子孙,有荣幸参加这个超级地狱训练。
而她能提出让林风参加,表示非常器重他,非常看得起他。
“不行!这个超级地狱训练如果一不留神,会死人!”
叶冰立刻高声反对。
她不希望林风有什么损伤。哪怕一点点的扭伤或,擦到膝盖也好。
她会心痛捏。
更重要的是,如果林风接受,就要跟这个仙女一样的宋欣妍一起留在宋家数日。
啊,不要,不要,不要……
“怎么,林风你不敢接受这个挑战吗?”
宋欣妍挑起柳叶眉,挑衅林风。
第167章 超级地狱训练(下)()
哎呀呀,林风不喜欢被激,尤其被宋欣妍这样的美女激。
谁不想跟美女激……情……
但是,真正让他心动的,其实是“宋家的超级地狱训练”这个重点。
作为一个特工,大家都无比渴望可以参加宋家的地狱训练。
据说,再强大的特工,如果有幸可以参加宋家的地狱训练,立刻可以立刻提升50…150%的综合能力。
而那个不允许外人参加的宋家超级地狱训练,可以让战士提升100…500%不等的综合能力。
当时的龙,对这两种地狱训练很感兴趣,但心知可望不可即,因为他根本不认识宋家的人。
今日,难得在宋欣妍的主动提出,让他可以有机会如愿以偿的机会,他不住眼睛发亮,兴致勃勃。
能提升战斗力,成为强者中的强者,是他的人生追求之一。
宋欣妍见他没没回答,重问一句:“噢,你真的不敢?”
林风轻笑:“嘿嘿,别说是宋家的虚拟地狱,就算是长满曼珠沙华的地狱我也敢去。”
她简洁道:“好,那你明天七点正准时到宋家报到,晚一分钟机关门都会自动关闭。”
林风笃定回答:“好,一言为定!”
外面下着霏霏细雨。
接着,宋欣妍没向谁说再见,就潇洒地走出了肯德基快餐厅。
她这么一走出去,就跟着雨滴掉入凡间的仙子,美丽绝伦。
这是林风的个人看法啦。叶冰则是觉得她向随着雨滴掉下来的小妖精,可恶极了。
林风继续啃着鸡胸肉,对于明天的超级地狱训练,充满憧憬和期待。
叶冰问他:“林风,你一定要去宋家参加那个什么训练吗?”
她其实想问:“你可以不去吗?宋欣妍这小妖精太危险了。”
他耐心地向她解释:“冰儿,我这次是一定得去。否则,我根本没有把握能打赢蒙面奇侠。”
他顿了顿,直击她的弱点:“难道,妳不想我赢吗?”
叶婷也帮忙说话:“姐姐,在这节骨眼上,妳就别任性了。我们都知道,宋家的地狱训练很强大。林风姐夫这次只许胜,不许输。”
叶冰只得无奈地点头。
如果林风输了,他就无法通过爷爷的考验,她也必须履行嫁给胡健凡的约定。
可是,宋欣妍是多强的对手啊!
今晚,她肯定失眠了。
~~
次日,林风一早摸上了宋家大宅。
宋宅比叶宅大,设计用的是唐朝宫廷设计,有点故宫的感觉,古色古香,亭台楼阁,别有风韵。
前来迎接他的宋欣妍,穿着飘逸的白色轻纱长裙,像清晨乘着薄雾的仙子,清丽脱俗。
林风打招呼:“早安,宋小姐。”
“你吃饱了吗?”
她虽然这样问,却将他领到一张梨花木大饭桌。
饭桌上,有着各式面粥,点心,中餐西餐都有,看起来丰盛又可口。
他礼貌回答:“我吃饱了。”
今早,叶冰给他热咖啡,叶婷给他橘子,陈梦瑶给他蛋卷,苏婉给他几颗维他命。
宋欣妍口齿伶俐地解释:“你坐下来好好吃一顿,再休息一小时才开始。因为,待会超级地狱训练需要耗费很多体能和热量。而且,你在里面没有午餐吃,必须等到训练结束以后,大概是晚上七八点才能出来用晚餐。”
林风听完以后,便一个屁股坐了下来:“好,那我就不客气了。”
他先喝过豆浆,然后吃生菜沙拉,吃鸡蛋,吃肉饼,将一个特工一天所需要的卡路里先补充好。
而宋欣妍则非常斯文地喝橙汁,吃西式香肠。
她用餐的姿势真美,无论是“舞刀弄叉”,还是将食物一口一口放入樱桃小嘴的画面,都美得可以构成一幅名画。
片刻,林风打嗝:“我吃饱了。”
她语重心长地解释:“这个超级地狱训练机关重重,有实力超凡**oss小boss,让训练者有死亡的可能性。你在里面,要处处小心。如果你真的扛不住,就要按里面红色的紧急枢纽,让机关门打开。”
其实,她内心挺矛盾。
她因为想接近他,想他欠她,所以特地将他带到这个超级地狱训练。
可是,这么久以来,进去超级地狱训练的有超过三十人,但却只有三人成功,三人死亡,其余的都按着枢纽出来,宣告训练失败。
林风淡淡微笑:“谢谢妳的讲解,我了解训练场的规则了。”
“记得,千万别逞强。如果有什么事情就按钮,我在这里守着,会开门让你出来。”
她重申,因为担心他好胜而死在里头。
他轻松地瞧她一眼道:“没事的,我先进去了。”
“等等!”
不知为什么,她忽然有种生死相隔的不舍。
她害怕这是最后一次见到他。
林风回头,静静望着她:“怎了?”
“你一定一定要小心。记得,我会在这里等着你出来!”
说完这段话,她豆大的泪珠,不自由主地从大大的眼睛中挤了出来。
“我会的。”
说毕,他头也不会地进入那个机关大门。
他深深吸了口气,聚精会神。
因为,他必须整顿好自己,迎接前面等着他的重重关卡!
~~
砰砰砰!
林风一进入训练场,机关门就忽地关上。
声音之响亮,将他的心脏震动了一下。
训练场是个封闭的地下室,体积非常很,四处点着纸灯笼,阴风飕飕,感觉有点阴冷。
哇靠,这里的墙壁上竟然挂满了不少骷髅骨头,墙壁上还画着各式各样中国神话中的恶鬼。
还有还有,这里还种满了血色的曼珠沙华,散发出淡淡的尸臭。
这个训练场,真有很重让人来到地狱报到的感觉。
林风忽然在想,这里如果不做训练场,改做鬼屋的话一定很惊悚。
正当他还研究着这里的地狱装修,训练场不知从哪里,跑出了一群黑黝黝的老鼠。
这些老鼠的皮肤特别黑,感觉特别健壮,而且身上有一种恶臭。
它们吱吱吱地跑出来,然后一起攻击林风的脚。
它们的牙齿很锐利,同心协力咬嚼林风的运动鞋,没两下就将鞋子给咬破,然后咬他的脚。
为什么体格硕大的大象,会怕体积细小的老鼠呢?
因为老鼠太小,心动快,所以反而难以被瞄准。
林风如果此刻用刀用枪去对付这些老鼠,可能会先伤到自己的脚。
因此,他选择赤手将这些老鼠统统掐死,然后将尸体丢到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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