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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妙重生-第3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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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隔着半条街,雪幸就仿佛已经闻到那边的酒气和狂热因子。

    酒吧是很多人眼中的混乱之源,雪幸以前也是这样认为,藏污纳垢的地方,非常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她以前很少进,但真进去的时候,她也半点不怕。

    笑话!以她的修为,还用怕酒吧里的混乱?

    酒吧里的家伙,谁能伤得到她?

第336章 谭纵的变形记() 
自从那一晚之后,曾经在修行界执牛耳的谭家就成了过眼云烟,消失不见,而谭纵从那一晚之后,身份也随之一落千丈,从谭家嫡系子弟中的佼佼者,要风有风、有雨有雨的俊秀人杰,一朝跌入深渊。

    谭家成了历史,他谭纵不仅散失了优渥的生活和尊贵的身份,还丧失了堂堂正正生活在阳光下的资格。

    因为他是谭家的嫡系子弟,所以,尽管那天晚上他虽然侥幸逃过一劫,但他不敢在以原来的身份公开露面了,因为他相信岳家一定还在追杀他们这些谭家的漏网之鱼,一日不杀尽他们,岳家的追杀就不会停止。

    就像他们谭家曾经对袁家所做的一样。

    东躲西藏的日子不好过,尤其是对曾经享受过最优渥生活的人来说,心里的落差尤其明显。

    这大半年来,谭纵吃了不少他以前从未吃过的苦,受过许多他以前从来没有受过的罪,生活是最好的老师,他曾经不会的很多东西,现在他渐渐学会怎么去做了。

    比如煮面,煮超市里买来的那种清水挂面,这样的事,以前的谭纵绝对没有做过,但流亡的日子教会了他。

    也不得不学会,因为曾经有一段时间,他手头非常拮据,曾经的身份他不敢露,身上的修为不敢显,他怕岳家能根据这些追查到他,那一晚发生的杀戮给他心里留下极深的阴影。

    那晚之前,他从来没想过那样强大的谭家也会被灭,家族里那几个修为极深、深不见底的高手,也会死在敌人的兵刃之下。

    那段时间,他是一只惊弓之鸟。

    曾经一度他以为自己要死了,死定了,天下之大,他也没有机会逃出生天,因为他相信已经雄霸京城的岳家的能量超乎他的想象。

    后来他流亡到广州这个地方。

    对那时候的谭纵来说,广州是一个好地方,因为这里有天南海北的人,鱼龙混杂,适合他隐藏期间,不易被人发现,他以前就听说这里身份见不得光的人很多,只要小心一点,比其它地方都安全。

    而且,以后真在这里藏不下去的话,这里,逃去其它地方也很方便,以前历史书上,革命的时候,很多大人物不就是在这里蹦跶的吗?

    蹦跶成功了,自南向北席卷天下,蹦跶失败了,广州这里逃去其它国家,也很方便,谭纵以前学那段历史的时候,唯一的感觉就是广州是个好地方,适合跑路。

    谭纵来了,来了广州,但直到如今,却一直没有跑路。

    因为老天给他关上一扇大门的时候,又给他打开了一只小窗——流亡到广州不久,一个偶然的机会,让他遇到一家地下整形医院,准确点说是一个小小的地下整形诊所,里面只有一个医生一个护士的那种。

    一个医生一个护士的整形诊所,意味这里很不正规,选择在这里整形会很有风险,谁知道动手术的时候,那个医生会不会突然肚子痛,然后动刀动到一半突然去解大便了?

    谁知道这里有多少药物是违禁药物?有多少是过期未处理的?以及还有多少是重复使用,但杀菌不彻底的?

    甚至,谁知道整形整到一半的时候,会不会有在这里整形失败的人突然闹上门,然后就那么把他一个人放在手术台上,等他们解决完医患纠纷才想起他?

    风险太多了,如果是以前的谭纵遇到这样的整形医院,他可能不介意打一个电话让人封了这家诊所。

    可这家诊所对那时候的谭纵来说,无异于黑暗世界的一束光,这一束光里的每一颗粒子,在他眼里都是美丽的,天堂之光一般的美丽。

    没有犹豫,谭纵就选择在这里给自己换了一张脸。

    手术过后,曾经相貌堂堂的谭纵不见了,解开脸上纱布的时候,谭纵站在镜子前望着镜子里那张不大对称,刀痕还有点明显的脸,心里的不满有一点,但更多的是满意。

    当时给他动刀的整形医生站在他旁边有点心虚地解释:“这、这不怪我……我、我说了你原来就很帅、帅了,我、我可能没办法给你整得更好……”

    底气不足的一段解释还没有说完,医生的话就戛然而止,因为心情终于大好,终于感觉到未来光明的谭纵报答了他!

    谭纵的报道是突然一伸手掐断他脖子。

    随后收到这份谢礼的还有这家诊所唯一的护士——一名还算漂亮的小护士。

    掐断这两人的脖子,谭纵还真诚地向他们的尸体鞠躬道谢,虽然他们把他整得丑了不少,但他的道谢是真诚的、由衷的。

    等他从那家诊所出来的时候,那里起了一场大火,熊熊大火吞没这间小小的地下整形诊所。

    谭纵只带走了这里的现金、首饰,以及那名医生的手机。

    有了一张新面孔,对谭纵来说就有了一个新的身份,从此以后,他只要不当众使用他们谭家的金剑,就几乎不可能再有人能认出他是谭家的嫡系子弟。

    他呼吸到了新鲜的空气,为了庆祝自己重获新生,他决定做一件好事,为广州人民除掉一个涉黑团伙。

    嗯,他没费什么工夫,就成功灭掉一家酒吧的幕后经营者,取得这家酒吧的经营权,从此以后,他摇身一变,成了这条酒吧街上的一家酒吧老板。

    出入再次有豪车、有随从、有秘书、有美女和美酒,每天赚到的钞票也如无尽江水滚滚来,这样的日子,谭纵过得很满意。

    比之前四处流亡的日子好太多了,比以前在谭家的日子也不遑多让,因为以前他上面还有很多人管着,但现在天大地大,谁也管不了他,自由的感觉……真好!

    为了珍惜现在的好日子,谭纵保留了一个习惯,一个忆苦思甜的好习惯!

    ——那就是没事的时候,亲手给自己煮一碗清汤挂面,就着超市里买来的辣椒酱,什么也不加,就那么一口一口吃下去。

    每次吃下这样清汤寡水面条的时候,他就越发感觉现在的日子很幸福。

    除此之外,他还新养成一个习惯——那就是每天住在酒吧的监控房里,随时随刻,他都能通过监控画面看见进出酒吧的每一个人。

    他对自己说,这也是一个好习惯,小心驶得万年船!如果有一天岳家的人万一找到他,进门的时候,他就能通过监视器第一时间看见,好做准备。

    ……

    可此时,吃着亲手煮的清汤挂面,坐在监视器前面的谭纵突然目光一定,盯在监视器上一个刚刚进门的女子身上。

    “是她……”

    谭纵脸色一变,这道身影他一直牢牢记在心中。

第337章 买醉好啊!() 
清汤挂面吃不下去了,谭纵刚送到嘴里的一口挂面,一半在嘴里,一半挂在嘴外,他面色阴沉地盯着监视器画面中那个戴墨镜的年轻女子。

    虽然她戴着墨镜,虽然刚才他只打眼见了一次她的正脸,然后就只有侧影了,但谭纵还是一眼就认出她来!

    这道身影,他印象太深了!夸张一点说:化成灰,他都认得!

    因为就是这个女人,那天晚上一鞭摘下他大哥的脑袋,也是这个女人,一路追杀他二十多里,差一点,差一点他谭纵就也死在她手中。

    所以,他忘不了她!绝对忘不了她!

    何况,她还是一个明星!

    ——雪幸!

    这个女人,谭纵以前看电影、看新闻的时候,偶尔也看到过,当时是因为这女人长得实在漂亮,女人的柔美与英气糅合一身,很抢眼!

    可在那晚之前,谭纵从来没有想过就是这个漂亮的女明星,竟然是袁家的余孽,那天晚上来向他们谭家报仇,她的手上沾了多少谭家人的血,谭纵不清楚,但他相信肯定不少!

    最让他心痛的就是他大哥的死!

    那天晚上他和他大哥心情不错地从一家会所出来,说说笑笑间,突然一条银鞭卷来,当时就卷住他大哥的脖子。

    只是两下!

    谭纵永远也忘不了,那条银鞭第一次发力,就将他大哥甩到旁边的墙上,砸出一片鲜血的同时,他看见他大哥眼睛瞪大,手脚抽搐,脖子扭曲成一个不自然的角度,明显是死了。

    第二次发力,缠在他大哥脖子上的那条银鞭就探囊取物一般,将他大哥的脑袋从脖子上摘走,那样的鞭法……

    那天晚上,她从头到尾都没有说她姓袁,是袁家余孽,但谭纵一见那种神乎其技的鞭法,就知道她绝对是袁家的余孽。

    否则,天底下还有谁家的鞭法能如此出神入化?神乎其技?

    距离谭家被灭,自己开始流亡,时间已经过去大半年了,谭纵也曾想过报仇,但后来自己打消了念头。

    因为谭家已亡,就算还有几个和他一样的幸存者,但几个人够资格找现在的岳家和袁家报仇吗?

    到现在,他都还不知道那天晚上灭谭家的,还有一个姓杨的家伙。

    他只知道灭谭家的,有岳家和袁家。

    应该是岳家为主,袁家为辅,因为袁家余孽被谭家追杀那么多年,就算还有幸存者,也不会太多,所以袁家余孽和岳家合作的时候,不可能占据主导地位。

    谭纵本来已经放弃为谭家报仇了,毕竟,蚂蚁撼树,永远也不可能成功,而且,他现在的日子过得很滋润,不想抛下现在的安逸日子去跟岳家、袁家死磕。

    不值得!

    就算杀掉一个两个岳家和袁家之人又怎么样?岳家和袁家会亡吗?谭家能重新出现吗?不可能了!

    可是此时此刻,他却看见那个杀他大哥的女人进了他的酒吧!她……自己送上门来了。

    有一句古话怎么说的来着?

    “天予不取、必受其咎……”

    这句话的出处,谭纵搞不清楚,但他记得以前看《三国演义》的时候,这句话出现过好几次,大意好像是:老天爷送给你的东西你如果不要,反过来就会受害!

    “哧溜……”

    谭纵一边转着念头,一边将嘴外的面条吸进嘴里,有一下没一下地嚼着,眼中的神色变幻不定。

    犹豫、恨意、愧意、凶狠……

    犹豫的是,如果他抓住这次机会杀这个女人,他谭纵的身份会不会暴露?就算这个身份不暴露,袁家其他余孽会不会在调查雪幸死因的时候,找上门来,到时候再次对他展开追杀,他谭纵又要亡命天涯?

    恨意和愧意,都是因为这个女人杀了他大哥,从小对他极好的大哥,而且那天晚上他是眼睁睁目睹她是怎么杀他大哥的。

    他大哥死的太惨了……

    可怜他大哥一身出色的修为,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她一鞭夺了性命,最后更是尸首分离,死无全尸。

    当谭纵的目光变成凶狠的时候,他一口吞下口中的面条,脸上的神色终于坚定下来。

    在心里,有一个声音在说:“这一定是天意!天下之大,她却自己进了我的酒吧,这不是天意是什么?既然老天都给我提供机会为大哥报仇,我谭纵还能退缩吗?这样的机会如果都不抓住,我谭纵还有什么资格姓谭?”

    拿定主意的谭纵突然起身,一推面前的面碗,碗里的面汤溅了一桌子,他也没有看一眼,转身就从身后的床单下抓出一柄连鞘长剑。

    这不是谭家标志性的金剑,逃亡的途中,他的金剑早就丢了,也不敢带在身上,这是他在这里安稳下来后根据自己原来那把金剑的尺寸,特意重金找人订制的。

    通体都是硬度和韧性极高的合金打造,吹毛断发,绝不是吹。

    一样的尺寸,差不多的重量,一拿到这把剑,谭纵浑身上下的气质就立时一变,身上慵懒的气息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股锐气。

    这是谭家子弟身上都有的气质,那是修炼谭家金剑练出来的锐气。

    拿到剑,谭纵转身就要下楼去刺杀雪幸,但转身刚走了一步,他脚步就又停了下来,眉头微微皱起,面露思绪之色。

    还是刚才想到的一个问题,此时又浮现在他脑中。

    ——如果将雪幸杀死在这里,袁家其他余孽会不会追查她死因的时候,调查到他头上来?

    对于现在的生活,对于现在他名下的这家酒吧,谭纵是真舍不得,这是这条酒吧街上规模最大、档次最高、人气也最高的一家酒吧。

    当初他就是冲着这家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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