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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前卒-第2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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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家伙真有那么厉害么?我看多半都是吹得,一个连刀都拿不起的家伙,居然是楚国的大将,嘿嘿,不知道里头有什么内幕呢!”

    “鲍将军,还是忍忍吧!”马喆道:“大王不许出击,我可不敢违备大王的命令。”

    看着连连摇头的马喆,鲍华眼珠子转了几转,突然笑了起来,“马喆,我也不会硬干,面对着6一帆这样的鼠辈,像这样龟缩着可真让人窝囊。你说得也有道理,摆明车马硬干,我们不见得能占便宜,但如果是偷袭呢?”

    “偷袭?”马喆睁大了眼睛。

    “不错,6一帆这家伙,从来没有独立指挥过一支军队,对指挥战斗更是一窍不通,瞧他一到平度城外之后做什么,一副要与我们硬耗的模样,他肯定想不到我会去偷袭他们,这两天天气眼见着是一天比一天恶劣了,我选择一个风大雪大的夜晚,偷偷摸出去袭营,只要打破他的大营,以这家伙的能力,绝对是一筹莫展,除了逃跑,真想不出他还有什么别的办法。”

    “将军,大王的命令是不许出击。”马喆坚持道。

    “好了,我知道你没胆子,不过我们可以换一个方法,出去偷营我率领我的部下去干,你带着你的部下在城上准备着,万一我不成功,对方有防备,那我就马上退回来,有你给我压阵,量也没有什么大碍,但如果我成功了,你可得抓住机会,倾巢而出,咱们一举将6一帆击溃,你觉得怎么样?”鲍华信心满满地道。

    “这样啊?”马喆砰然心动,这是一个好办法,自己不用担多少风险,不过一旦成功,那可是大功一件。

    “江涛不是瞧不起我嘛,如果我在大王之前先击败了6一帆,然后率部直扑过去,从侧翼咬住吴世雄,哈哈,当时候我要看看江涛那张脸是一副什么样的模样。”鲍华冷哼道,“到时候,我一定要好好的羞羞他,让他知道什么叫长了一双狗眼,哼,狗眼看人低。”

    马喆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倒愿意试一试。”

    “好,那就这样说定了。”鲍华兴奋地道。

    鲍华打仗的本事或者一般,但他看天时的本领倒是一流,从第二天起,风突然变大,从午时起,雪骤然密集起来,平度城完全被大雪给笼罩在了其中,平度河更是白茫茫的一片,气温骤降,凿冰的度还赶不上结冰的度,顺天军士兵在这样的天气之下,顺理成章的撤回到了城内,开始养精蓄锐。

    一**的探子趁着恶劣的天气出了城,摸到6一帆的大营前打探军情,让他们惊喜的是,对方似乎也被这样恶劣的天气给击倒了,居然连常规的巡逻,哨卡也取消了,唯一的哨探便是大营之内那高耸的一座座望楼。

    也是,这样的天气,谁还有心思出来在风雪之中奔波?顺天军住在城中都冻得抖抖索索,更不用说这些住在单薄的帐蓬中的家伙了!

    一连三天,探子打探回来的情报,都如出一辙,鲍华终于下定了决心。

    出击,打垮6一帆,然后侧击吴世雄,成为顺天军这一次惊天危机之中的大英雄,救顺天军于危难之中,做好了这件事,自己的地位必将进一步提升,成为顺天军中名符其实的第二人,当然,顺便打江涛一记响亮的耳光,是他更想做的。

    士可杀,不可辱!鲍华站在城墙之上,仰起头,雪落在脸上,一片冰凉,但他的心中却是一片火热,回望城下,密密麻麻的士兵早已全副武装的在城门处列好了队,正在等待着他下达出击的命令。

    “马喆,记好了,如果我成功了,你便立时率兵出击,我们两军合一,一战击垮6一帆,不给他任何喘息的机会,打好了这一仗,以后你便会成为大王麾下最重要的将领之一。”鲍华道。

    “放心鲍将军,只要你那边一成功,我这里一定会立即出击。”马喆重重的点头。

    大步走下城去,士兵自动的让也一条道路,鲍华站在了厚厚的城门口,低声道:“开城门,出击!”

    沉重的大门吱吱呀呀的打开,鲍华一步跨出城门,外面,风雪仍然是那样的大,数步之外,已是什么也看不清,今天,实在不是作战的好天气,但对于鲍华来说,这却是上天赐给他的机会。

    6一帆全副武装,顶盔带甲的半躺在床上,手上紧紧地握着刀,大营里并没有一万人,而是只有五千人,剩下的五千人,在大营的后方十里处,设下了第二道阵地,而秦风给他的命令,却是要打一次大大的败仗,秦风断言鲍华多半要来偷袭,而在对方偷袭的时候,他需要先进行顽强的抵抗,然后再弃营逃跑。

    6一帆很是颓废,投了太平军,自己还是逃避不了打败仗的命运吗,而且这一次,还是故意的打败仗,既然知道鲍华要来偷袭,自己完全可以作好准备给鲍华迎头痛击,以一场胜利来挽回自己屡占屡败的名声嘛,这倒好,战败的次数,又要多添一次了。

    但秦风的命令他是不敢违抗的,不就是打败仗吗,对自己来说轻车熟路,不过等待的过程却是最煎熬人的,而这些事情他却只能一个人闷在心里,一系连命令的下达,让麾下士兵都认为平度的顺天军根本不敢出击,现在整个大营,除了常规的防备之外,基本没有防备对手的夜袭。

    连着三天,6一帆都是这样和衣而卧,心中却是祈祷鲍华那个该死的快些来。自从几天前秦风下达了那个命令之后,营里的太平军便不见了踪影,应当是躲在哪里准备给鲍华致命一击了。(。)8

第三百四十二章:这是真的逃跑() 
风在吼,马在叫,热血贲张的士兵在愤怒的咆哮。★★单薄的栅栏在一瞬间便被推倒,顺天军士兵不费吹灰之力便冲进了看似坚固的叛军大营,过程之顺利,几乎让鲍华产生了错觉,认为这是一个针对他此次夜袭的阴谋,但接下来生的一幕幕,让他将心放在了肚子里。

    因为叛军的整个大营都乱了。无数衣衫不整的人从帐蓬里惊慌失措的跑了出来,有的人手里提着刀枪,有的人竟然是赤手空拳,跑出帐蓬的他们,第一反应便是撒腿便向后跑。

    短短的不到一柱香的时间,鲍华便已经杀透了前营,洁白地面上撒满了鲜红的血迹,在腾腾的火光照耀之下,呈现出紫黑色,一具具横七竖八的尸体告诉鲍华,他成功了,这一次的袭营大获成功,对方根本就没有想到,自己会来袭营。

    “向前,向前,捣毁他们的大营!”鲍华心花怒,几乎想要放声大笑,看到前营的状况,他知道,他胜卷在握了。

    提着滴血的刀,鲍华一马当先,冲在最前头。他的目标便是中营那高高飘扬的主将旗帜所在的地方,杀到那里,斩断那根旗帜,叛军就会垮了。

    在他的前方,终于出现了一支成建制的军队,领头的,正是他此行的目标,叛军的领6一帆。鲍华放声大笑,大刀前指,怒吼道:“跟我上,取了这叛贼的头目。”

    杀到中营之前了,才遇到一支成建制的部队,而且还是由主将率领的,这只能说明一件事,叛军的整个大营已经即将崩盘了,击垮面前的这支军队,胜利就将被自己握在手中。

    6一帆的心在滴血,他的大营此刻已经完全崩溃了,但他却不能马上撤退,他还必须厮杀一阵子,用秦风的话来说,那就是输,也要输得有个样子,绝不能一触即溃,这样有可能会让对手产生怀疑从而前功尽弃。

    此刻对于6一帆来说,每多坚持一刻,便是多一份损失。但是他是没有胆子违抗命令的,他已经将宝尽数压在了太平军的身上,这是他最后的退路了,而且现在看起来,这条路似乎是他目前能选择的最光明的一条道路。

    “杀杀杀!”第一次,6一帆鼓起了全身的勇气,将自己所有的能量尽数爆了出来,向前冲杀而去。

    6一帆率领的这支军队是吴昕一手训练出来的,论起基本的素质,的确要比鲍华所率的部队要强,亏就亏在他们被杀了一个措手不及,根本组织不起任何有效的抵抗,便已经被顺天军切割,包围,陷入到了各自为战的境地,就算6一帆这一次不跑了,奋勇冲杀到了第一线,但大营之中的他们,仍然是一片混乱,真正能有效组织,就地抵抗甚至反击的部队少之有少,而往往这样的反击,却又立即会引起对手的猛力反扑,反而会死得更快。

    一匹快马飞奔到了平度城下,马上骑士猛勒缰绳,战马长嘶人立而起,马上骑士不待马蹄落下,已是扯破了嗓子喊了起来。

    “袭营成功,敌军大乱,已经奔逃,鲍将军请马将军立即出兵!”

    其实不用这名信使的抵达,站在城楼之上的马喆也看到了敌营方向火光冲天,人声鼎沸,隔着数里地,都能清楚的听到那边传来的喊杀声。

    想不到鲍华竟然真的成功了!马喆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兴奋起来了,他很谨慎,一向惟命是从,但并不代表他便没有立功的心思,这一仗打赢了,便折断了叛军的一支胳膊,打垮了6一帆,再向中路包抄吴世雄,用最快的度击垮叛军,便是头功一件。

    所有顺天军的将领都很清楚,打败叛军只是他们度过这一次危机的第一关,他们更重要的敌人还在后方,是必将趁火打劫的太平军。击败叛军的度越快,他们便有更多的时间准备着紧接而来的更加残酷的第二场战争。

    “打开城门,全军出击!”马喆厉声喝道。

    平度城的城门第二次打开,这一次涌出来的,是马喆率领的四千余部队,在平度城,他只留了不到五百人。

    距离平度城不远的地方,一片看似没有什么异样的积着厚厚的雪地里,突然一个脑袋抬了起来,用力摇了摇,头上的积雪簌簌而落,再伸手用力的在脸上抹了抹,终于能看清他的容貌了,赫然便是太平军将领于。

    “将军,他们出去了,我们成功了。”于兴奋地道:“差不多可以出击了。”

    旁边的雪地里传来一个闲淡的声音:“不用急,再等等,让他们再向前一点,现在6一帆应当开始逃了,让他们撵着6一帆的屁股去追吧,追到了大柱那里,哈,他们一定会有大惊喜的。”

    于嘿嘿的笑了起来,笑了一会儿,又嘎然而止。

    “将军,这一战,6一帆可是亏了血本了,只怕他驻扎在营地里的五千人要折损大半。”于有些惋惜地道:“将军,这些牺牲值得吗?”

    “当然值得!”秦风这一次昂起了头,转脸看着一边的于:“如果鲍华在平度坚守而不出击的话,以我们现有的兵力,在这样的恶劣天气之下,想要打下来难度是很大的,就算打下来,损失也必然惨重,现在只不过付出这一点代价,便能拿下平度,尽而直接进兵长阳郡,我们赚大了。”

    于沉默了半晌,终于还是点了点头。

    “于,你有成为大将的潜质,不过你在以后的军事生涯里要明白一点,有时候,该作出的牺牲那是一定要作出的,哪怕是咬着牙,流着血泪,该下的决断也一定要下。”秦风看着大柱:“用小的牺牲换来大的胜利,这是每一次为将者一生不知要碰到多少次。现在或者你还不太习惯,但以后当你能够独领一军的时候,你才会明白这样的道理,有些决定很艰难,但却不得不做。”

    “一将功成万骨枯,果然是这样的道理。”于叹道,“以前也听说书人说过这句话,不过只到了现在,我才算真正明白这句话里的意思,可不是说书人说得那样轻描淡写。”

    “是啊,一将功成万骨枯,我见过一场战事倒下上万甚至数万的战友的尸体。”秦风一挺身站了起来,遥望着不远处的平度城,“那种场景,我希望你一辈子也别碰到。时候差不多了,准备吧!”

    于弹身而起,手向后招了招,毫无异状的雪地之上,一个个人影从雪地上纷纷站了起来,从头到脚清一色的白斗蓬让他们与周围的雪地完美的融为了一件。

    呛的一声,秦风抽刀,于抽刀,数名百亲卫营士兵和数百名斥候营士兵也几乎在同一时间抽出大刀。

    “进攻,夺取平度县城!”秦风厉声道。

    千余人挟着风雪,势若风雷一般的扑向平度县城。

    平度县城,留守的数百人,正一个个眼巴巴地趴在城墙下遥看着处的火光,聆听着震天的喊杀,从风雪之中突然杀出来的这支队伍,让他们瞠目结舌,还没有做出有效的第二反应,一道人影已是如风一般直扑城门。

    城门处传来一声巨响,整个城墙似乎都在摇晃,一马当先的秦风,手中的铁刀只是一刀,便将厚厚的城门震得粉碎,城门洞开,秦风一掠而入,身后,千余名亲卫呐喊着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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