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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三大玩家-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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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你为什么要坐在马车顶上?”
“为了看风景。”
“那你为什么又要带一把剑?”
“为了杀人。”
“少爷为什么杀人?”
“一将功成万骨枯!”
聆月不再多问,她似乎明白了自家少爷的想法,于是琴声再次回荡在夜色之中,林阆钊依旧怡然自得的喝着小酒听着琴身,顺便时不时令车夫停下马车,随后出手解决掉一些觊觎财富却没有丝毫眼力劲儿的人。
刀剑相交,带起淡淡的血花,聆月不由得揭开马车侧面的帘子,入眼只见一个紫衣少年一手持剑,一手负在身后,神色傲然,闲庭若步,一剑又一剑带起飞落的血花,可身上却从未沾染一滴血。
“少爷的剑法真好看!”聆月不由得赞叹道。
“可在他们看来我的剑法很可怕!”林阆钊毫不犹豫道。
“可少爷的剑本来就很好看,就像少爷自己说的那样,优雅的人做什么事都是优雅的,哪怕是杀人……”
聆月的声音有些颤抖,这是她第一次看到江湖中的恩怨仇杀,可她依旧坚强的目睹着这一幕,一直到双眼失去焦距,脑海中只留下一片优雅的剑舞。
是夜,马车停了七次,林阆钊出剑六次,最后一次是遇到客栈的时候。
正如同水蛇帮十八位好汉成就了老实和尚在武林中的地位,那么沿途的六波劫匪便成就了小公子林阆钊,零零总总三十九条人命,便是林阆钊一晚上轻描淡写的结果。
聆月早已沉沉睡去,看了这么多从未见过的血腥场面,早已达到了她的心理极限。哪怕林阆钊的剑法极尽优雅,可是依然改变不了她看到一个个人转眼间变成一具具冰冷尸体的结果。
好在,之后的路上再也没有人不长眼的站到林阆钊面前,这一夜江湖中人知道了老实和尚并不老实,同样知道了小公子手中的剑。可惜似乎只有老实和尚知道,小公子最恐怖的武学还在于他的指法。不过即便如此,林阆钊同样和老实和尚一般一举成名,江湖盛传,如果遇到一个面带微笑腰间挂着玉笛的少年,如果可以的话最好离他远一点,因为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那俊朗的笑容之下掩饰的是真心还是杀意,只知道小公子住在西湖畔的万花山庄,门口摆着一块四不救的牌子。
“恃强凌弱不救!”
“**掳掠不救!”
“为富不仁不救!”
“看不顺眼不救!”
整个江湖的人都不感觉到奇怪,反而感觉很正常,毕竟看不顺眼不救才是小公子的性格。而林阆钊的医术显然也在这半年多的时间传遍了整个江湖,普通医生无法治好的内伤,林阆钊能治,所谓的神医解不了的毒,林阆钊能解。于是林阆钊在江湖中的更上一层,万花山庄的名气也很快在江湖中打响,时不时便有江湖中人来求医问药。
聆月安安静静的跟在林阆钊身旁,这半年的时间让她越发感觉自家少爷的深不可测,不论琴棋书画还是武功医术,江湖中与自家少爷可以相提并论的人也只是寥寥几个,而将这一切加在一起,没有一人能与自家少爷相比。
所以聆月很庆幸,庆幸自家少爷不是普通的武林中人,不会痴迷武学,也不会醉心医术,他会执着一定要吃到那一道菜,会固执的去寻找某一本曲谱,或者想方设法弄来一套自己喜欢的茶具,要么就是笔墨纸砚之类的。
至于林阆钊哪里来这么多精力去寻找,这一点聆月根本不担心,那些江湖中人若是想要求医问药,林阆钊的诊金可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起的。所以林阆钊有一个规矩,诊金付一半,另一半用来帮他做一件事,然而这些事情大多都是找东西之类的小任务,相比于另一半诊金,这些小事简直无足轻重。
所以总的算下来,林阆钊的诊金比起其他名医相差不多,而且上门求医只要是林阆钊看的顺眼的,分文不取,可即便如此被治好之人也会很自觉去帮林阆钊找东西,毕竟与一个医武双绝的人搭上交情,是一件很安全的事情。
半年多的时间,林阆钊安心待在西湖旁,每天除了陪着聆月弹琴弄箫,此外便几乎没什么事了,反倒是聆月突然对医术感兴趣,所以林阆钊每天便多了一项工作,那就是教聆月医术。
万花谷有七部秘籍,其中《武经》和《医经》的地位最高,而林阆钊毫不保留将《医经》交给聆月,聆月的医术自然飞速成长,仅仅半年,聆月便已经能自己看一些小伤小病。
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正午,林阆钊送走前来求医的街坊领居,半年来杭州城自然知道又这么一位江湖侠医,对他们不但分文不取,而且因为林阆钊的名气,只要有人持林阆钊亲笔书写的药方去抓药,药店免费提供三副。
药店并不亏,杭州城的人虽然多,但林阆钊看得顺眼的人却没有多少,药店送出的药连一天的零头都不到,反而因为此举获得名气。
笛声悠扬,聆月迈着轻快的步伐提着菜篮子走进万花山庄的大门,篮子里有一尾新鲜的西湖鲤鱼,是林阆钊指名点的一道菜。
想到林阆钊说起吃东西时那执着的神情,聆月不由得露出一抹笑意,随即不由得轻声笑道:“少爷可真是个孩子,而且是个不讲道理的小孩子,连人家卖鱼的大叔都怕了少爷不讲道理的性子。嘻嘻,上次那个富家公子也真是傻,非要跟少爷抢一道菜,结果杭州城所有药店都不卖药给他们家。”
一脚踏进大门,聆月听着悠扬的笛声,当下笑道:“少爷恐怕又遇到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自从他离开扬州城那夜之后,我就很久见他这么开心过,也很久没见到他吹过笛子了。”
聆月仔细的听着笛声中传来的喜悦,可这并不打扰她手上的动作。林阆钊说的很对,只有更优雅的人才能做出更优雅的美食,聆月是个优雅的人,所以她做出来的菜更加精致,带着江南特有的淡雅,以及那一丝诱人的茉莉花香。一条清鲤鱼,一碟青菜,两碗米饭,一壶清酒。当聆月带着这些东西来到后花园中,林阆钊早已经停下所有动作将目光停在她来的路上。
“聆月,以后做菜的事情交给其他人去做吧,我们万花山庄也该招个厨子了,不然天天让你动手,不久之后你身上茉莉的清香都要被油烟气息给遮住了。”
聆月清笑一声,将食盒放在林阆钊眼前的木桌上,周围万花开遍,在这种环境下吃饭的确是一种享受。
“只要少爷喜欢便可,聆月别无所求,只是等聆月满身油烟气息,少爷可不要嫌弃聆月。”
林阆钊笑着摇头:“我虽然很喜欢吃好吃的东西,更喜欢吃聆月做出来的东西,可是如果要聆月变成那样,我还是舍不得。女子天生应该被用来爱护,而不是让她一味付出。”
“你不用再说了,这件事儿就这么定了,你要再敢随意下厨我就送你出万花山庄!”
“哼,少爷你这是不讲道理!哪有这么轻易就做决定的啊,而且人家就喜欢做菜给少爷吃,少爷你都不让!”
聆月的眼神透露着幽怨,可仔细看却又有几分狡黠与喜悦,林阆钊虽然不讲道理,可对她的关心却也是不讲道理的。
“本少爷就这么不讲道理,唔……今天的鱼味道好鲜啊,看来那卖鱼的大叔不敢给本少爷昨天的鱼!”林阆钊满意笑道。
“那是自然,不过聆月方才听少爷吹笛子,难道少爷又遇到令你开心的事了?”聆月坐到领阆钊对面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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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同号银票()
“开心的事自然是有,如果没有开心的事,人又怎么会开心。聆月,如果我想去江湖中溜达一圈,你愿意跟我一起去么,如果不愿意更好,毕竟我做的事都太危险,你不应该跟着我以身犯险!”林阆钊放下筷子说道。
聆月秀目微微皱起,同样放下手中的筷子,低下头,似是在思考,可没等林阆钊反应便听到聆月的声音幽幽传来。
“少爷带我出青楼,本来就对聆月有再造之恩,若无少爷,聆月如今只怕早已不知是何面目,又怎敢想如今这样开心的日子。而且承蒙少爷不弃,教聆月医术音律,甚至教聆月武功,聆月这条命早就是少爷的了。”
“所以聆月这辈子不管少爷去哪里,聆月就去哪里,哪怕再危险,聆月不会害怕,若是真遇到危险,聆月最起码还能帮少爷挡上一剑……”
“傻妞,本少爷要是落到要你来替本少爷挡剑,那本少爷也不用再混江湖,趁早卷铺盖滚蛋吧!普天之下,若论武功,只有寥寥数人在我之上,所以你不用担心。”
“那有那几个人的武功在少爷之上呢?这些人会是少爷的敌人么?”聆月担心的问道。
“当然不会,或许我的敌人只有一个,可惜现在还没到跟他正面冲突的时候,他的武功很厉害,同样很诡异,我暂时没有办法对付他,不过并不担心,因为我有朋友而他没有。这个世界武功虽然是证明实力的唯一标准,可是朋友也能在关键时候成为制胜的底牌,我的朋友,不输给他!”
“可是聆月从未见过少爷有朋友!”
“那是因为本少爷这才要进入江湖交朋友,以前来万花山庄的江湖中人那么多,可此,他们只能成为打手,炮灰或者路人,所以我才没朋友!”
聆月皱了皱眉,玉齿轻轻摇了摇嘴唇,林阆钊看的有些担心,生怕这小丫头一不小心把嘴唇个咬坏。聆月的唇一直都是她身上最好看的地方,那如胭脂一般的红渲染整个秋天的枫,红的明媚,媚到醉人。林阆钊从未想过随手在青楼之中搭救的少女,在洗去厚重的脂粉之后会出落成眼前如此倾国倾城的女子。
右手轻轻点出一指,聆月只觉得眉间一阵清凉,随即抬起头,却看林阆钊收回手指说道:“不用担心,本少爷的武功自然不差,况且以后有了朋友,本少爷谁都不怕!”
“那少爷心中的朋友可有人选?”聆月好奇的问道。
“自然有,其实老实和尚就算一个,虽然他并不是什么好人,但却也不是什么坏人。朋友贵在交心,所以只要她并没有犯下该死的罪过,就可以成为本少爷的朋友!另外,我最希望见到的还是一个叫陆小凤的人!”
“陆小凤?是一个姑娘么?”聆月脸上微微浮现出失落的神色问道。
林阆钊笑这摇头:“聆月这就猜错了,虽然陆小凤这个名字很像姑娘家的名字,可他的确是个男人,更是一个三十多岁的老男人,最终要的是,他还是一个三十多岁特爱管闲事武功比我高上一筹而且特别受姑娘们喜欢的老男人。”
“噗……少爷,哪有你这么说人家的,要是被人家听到了,你这交朋友的想法一定要落空了!”
“那也不一定啊,陆小凤说不定喜欢别人这么说他呢!”林阆钊挑了挑眉笑道。
聆月点点头,说道:“少爷说的是,若是能被少爷认为是朋友的,一定是性格和少爷有几分相似的,以少爷的性格,若是有朋友这么说你,定然会感到开心,而不是生气!”
林阆钊畅然一笑,随手夹了一筷子鱼肉送到聆月碗中,这才开心道:“果然,我就知道聆月你会是一个懂我的人这块鱼肉赏你了!”
“那少爷心中可还有其他人选,我想其他人一定也和这位陆公子一样,定是江湖中极其特立独行的人!”聆月笑着问道。
林阆钊点点头,一一解释道:“白云城主叶孤城,一剑西来天外飞仙,这一剑我挡不住,也不可能躲开,所以跟他出手我连逃跑的资格都没有,此人亦敌亦友,可以算半个。江湖大盗司空摘心,此人轻功比我高,但是武功若我半筹,而他最大的本事便是偷。天下没有他偷不到的东西,可是他偷了也不是自己留着,每次看到喜欢的东西,便借来玩两天,过几天便神不知鬼不觉的送还给人家!”
“至于另一个,这个人冰冰冷冷的,看上去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不过他却是我认为最能成为朋友的人。他的剑是用来杀人的,而且他从来都把杀人当做一件极其神圣的事情,所以每次杀人之前他都要沐浴斋戒三天,然后上门取人性命。他叫西门吹雪,名字叫吹雪,吹的是血不是雪!”
“西门吹雪的剑是我最佩服的剑,他也是我做佩服的人之一。”
“至于另一个,我们马上就会见到!”林阆钊略带深意的说道。
“哦?少爷怎么知道马上就要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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