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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高顺-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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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用的是2米长的蜡杆,前边包了一块麻布,沾了石灰,击到对手身上则为胜利。
赵雄先把规则说了一遍,然后大喊道:“现在挑战开始,诸位排队向前。”
他的话语刚落下,下边传来一炸雷般的声音:“俺先来!”随着声音,一五大三粗的黑汉挤出人群,来到队伍的前列。
看到他的块头,腰宽体胖,身高至少九尺有余,很多人及时止住了嘴边的牢骚,可不能惹这种猛人。
“快,一次上两人,俺老黑等不及了!”说着接过一根蜡杆,挥舞了几下,嘴里念叨着:“太轻了,真不顺手。”
赵雄对着靳忠点了下头,靳忠按照顺序排出2人,接受黑汉的挑战。
2人看到黑汉的大块头,心中不免有些紧张,好在他们受过一个月的基础训练,明白长枪兵作战必须靠团队配合,于是2人并排站好,手握蜡杆,错开步伐,做好应敌准备。
黑汉见对手不进攻,于是端着蜡杆冲了上来,艺高人胆大,当对手两根蜡杆分刺他的前胸和下腹的时候,他灵活扭转身体,身体快速向右转了一圈,后背紧贴对手蜡杆滑过,躲过刺杀,而手中的蜡杆随之发力,单手快速挥动,打在左边士兵的腿上,疼的他发出一声“哎吆”,便应声倒下;那大汉手中的蜡杆顺势单手递出,快速的直刺对手胸部,而右边士兵的蜡杆已经全力刺出,力气用到最大,根本无力回防,被蜡杆顶住胸部,只好扔枪认输。
谷场上爆发出阵阵欢呼,全为黑汉喝彩,这时再没人恼怒他插队的事情。
一场精彩的挑战,一气呵成。
赵雄喊道:“挑战者胜利,前来登记,下边继续挑战。”
第一场挑战就以挑战者轻松胜利而结束,更刺激了现场人群挑战的激情。
高顺对这大个子还有这么敏捷的身手感到好奇,立即查看其属性,发现其武力值竟然达到88,这么高的武力值在应该能在历史上留名,可是他无论如何都想不起汉末有叫戈虎的武将,看来是被埋没的人才,这更让高顺高兴。
“你叫什么名字?”赵雄问道。
“俺叫戈虎。”
“多大了?哪里人?”
“18岁了,云中郡人。”
“好了,你是护村队的一员了,会骑马吗?”
“俺家穷,没骑过马!”
“下午不用参加骑兵挑战了,你可以参加步兵。”
“是,不过俺娘让俺问问,这里管饱饭吗?”
“哈哈,这里绝对管饱,你吃多少都行。”戈虎的话把赵雄逗乐了,现场人群中也发出一阵笑声,这大个子太可爱了。
“那俺就参加护村队了,那什么时候能吃饭?俺都2天没吃饭了。”
他俩的对话,高顺听的清清楚楚,两天没吃饭还有这么大的力气,看来是挖掘了一个宝贝,忙向前说道:“现在就可以吃饭,随我来吧。”
戈虎看看高顺,又看看赵雄,赵雄明白他的意思,对着他挥挥手,说道:“去吧,先去吃饭。”
“是。”听了赵雄的话,戈虎的脸上露出了憨笑,立即跟上高顺的步伐,向饭堂方向走去。
“你家还有什么人?”高顺一边走一边问道。
“俺娘。”
“还有其他人吗?”
“没了。”
“你娘现在在哪里?”
“在村外等着俺。”
“你个憨货,就知道自己吃,不管你老娘了吗?”高顺生气的骂道。
戈虎尴尬的用手挠挠头,小声的解释道:“俺听说成为护村队员后就可以发粮食和铜钱了,俺准备下午发了钱粮后就给俺娘买好的吃。”
“你娘也2天没吃饭了吧。”
“是。”
“那还不带我去见你娘,接你娘来一起吃饭。”
“军营还能管俺娘吃饭吗?”
“我说行就行,磨蹭啥?快走!”
戈虎非常高兴,快步跑在高顺之前带路,来到村东里许的一棵大槐树下,只见树下躺着一位老太太,饿了2天,估计已没多少力气了。
听到有动静,她立即艰难的坐起身来,见是儿子回来了,忙关切的问道:“虎子,取上了吗?”
戈虎快步向前,跪倒在老妇人面前说道:“娘,俺选上了。”
听到肯定的答案,老妇人激动的流下来眼泪,说道:“好,好,虎子,以后多干活,少吃饭,别让东家再把你辞了。”
“娘尽管放心,俺问了,这里管饱,随便吃。”
高顺感觉这妇人说话有气无力的,不是饿的就是病了,于是向前一步,对戈虎说道:“戈虎,还不把你娘背回村去吃饭!”
“是。”戈虎回答后又对老妇人说道:“娘,俺背您去村里吃饭。”
高顺穿的很普通,年龄又小,实在不引人注意。
老妇人说道:“虎子且慢,这位郎君是?”
“娘,他是管饭堂的,由他带咱们去吃饭。”
老妇人忙致谢道:“多谢小郎君!我儿饭量很大,希望不要辞退他。”
“哈哈,老人家,不要客气,饭量大力气才大啊,我们这里不会介意的,一天三顿,尽管吃饱。”
“谢谢小郎君,我儿一定不吝力气,有什么脏活累活尽管安排便是。”
高顺对这对质朴的母子非常喜欢,说道:“老人家,还是先吃饭,我们以后有的是时间聊天。”
“好,谢小郎君!虎子,走吧。”
“是。”戈虎麻利的背起母亲,与高顺一起回村。
饭堂里早就预备了几百人的吃食,只要来参加挑战的人,都管一顿午饭。
高顺知道他们饿的时间太长了,先让饭堂给每人上一碗羊汤,然后再上一碟咸菜和3大碗肉粥。
老妇人喝了半碗羊汤和半碗粥就饱了,面色红润了许多,看上去年龄并不大,只是显得饱经沧桑,看来吃了不少苦。
剩下的饭、汤被戈虎一扫而光,而他感觉就像什么都没吃一样,还是饥饿难忍,嚷嚷到:“队长让俺跟你来吃饭,你刚才还说管饱,随便吃,现在怎么又限制俺吃呢?你们说话不算话!”
高顺说道:“你饿的时间长了,突然放开了吃,我怕伤到你的肠胃,暴饮暴食对身体不好,还是逐渐增加你的饭量为好。”
老妇人说道:“虎子莫要无礼!谢谢小郎君的好意,我儿再吃一碗粥也不会有事的。”
“那好,就再让你一碗肉粥,晚上可以随便吃,以后每天3顿饭绝对管饱,这样可以吗?”
“谢谢小郎君。”戈母非常通情达理,一直对高顺客客气气,高顺感觉,这是一位有素质的母亲,值得他尊敬。
第22章高手在民间()
陪戈虎母子吃完饭之后,上午的挑战已经结束,高顺带着他们母子二人回家,把戈母安排在东边的小屋里暂住,有母亲和妹妹作陪,其不会孤单,还便于照料。
小屋原来是柴房,赵雄等人先住了几天,后来他们搬到村中其它房屋里与护村队一起居住,现在正好空着。
戈母和戈虎对高顺的安排非常满意,至少不用露宿荒野了,而母亲与慈祥的戈母很投缘。
随后,带着戈虎离去。
寻到赵雄,其正在吃饭;高顺坐下一起吃。
戈虎站在一侧,看着那大块的羊肉,馋的哈喇子都快流下来了。
看着戈虎的眼神,高顺笑着说道:“戈虎,坐下吧,本来想让你晚上大吃一顿,现在正好赶上了,就允许你吃上一碗,不能多吃啊。”
“是。”这可是戈虎求之不得的事情,他早就忘记肉的味道了,连饭都吃不饱,更何况吃肉了;立即坐在高顺的下侧,大块的吃了起来。
“还来碗酒吗?”赵雄调侃道。
“谢谢队长,出门在外,俺娘不让喝酒,怕误事。”戈虎一遍狼吞虎咽的吃着羊肉,一边含混不清的说道。
高顺暗叹,这真是一位可爱的乖宝宝。
“上午挑战的结果如何?有没有发现好苗子?”
赵雄恭敬的说道:“将军,上午有258人参加挑战,186人挑战成功,太平村人有12人入选,被解救者有17人入选;这种级别的挑战,看不出潜力,下午或许能发现好苗子。”赵雄等人在外时称呼高顺为东家,私下还是称呼高顺为将军。
高顺点头认可其意见,就是挑战成功,轻松战胜护村队员,武力值也不一定很高,像戈虎这种人非常难得;不过有186人挑战成功,还是让高顺大吃一惊,这比第一次招收的护村队成员多了许多。
赵雄继续说道:“将军,这次前来挑战者的整体素质比上次招收队员的时候强多了,持续下去,我感觉每月都会有高素质人才前来挑战,加入我们的队伍。”
“呵呵,这是好事啊,边郡之地,就是不缺勇武之士,只要有组织者,绝对能一呼百应。”
正在吃肉的戈虎听赵雄称呼高顺为将军,立即感觉不好,原来把他当成伙夫了,他必因此而恼怒,怪不得不让吃饱饭;忙停止吃饭,对高顺拜曰:“将军,俺不知道您是将军,您也没告诉俺,这不能怪俺啊。”
高顺被他憨厚的表情惹笑了,笑道:“呵呵,你尽管放心,不会怪你的,而且我决定让你做我的护卫队长,享受骑兵屯长的待遇,你可愿意?”
“将军,俺愿意!”
“那就快起来吃饭,下午随我去观看挑战。”
“是,将军。”戈虎非常高兴,将军不仅没有怪罪他,还任命他为护卫队长,这样就有很多薪俸养活母亲和自己了,以后不再担心挨饿了。
下午的挑战更加激烈,分为骑射和马战。先是原护村队步兵挑战。
骑射为骑马奔驰,在50米的距离上发射3箭,2箭击中目标则通过,这把大部分人员淘汰,只有5名弓箭手进入马战挑战。
马战是食用2米长的蜡杆,对战现有骑兵队员,挑战3次,2胜或者3平则通过,10个回合内不分胜负则为平。
骑兵的选拔标准比以前加大了不少,这比选拔骑兵伍长的难度都高,高顺是希望建立一只实力强大的骑兵部队。
最终只有弓箭手队的都伯王鹏挑战成功,让很多人大为失望,不过这也激起了步兵以后的训练热情,骑兵队伍的高薪俸不是这么好拿的,必须有相应的实力方可,否则只能是作为炮灰的步兵。
高顺查看了一下王鹏的武力值,已从上月的45提高到49,看来这一个月期间他下了一定苦功。
接下来是新加入的步兵挑战,由于见识到严格的选拔标准,使得很多新人放弃了骑兵挑战,他们大都准备训练一段时间之后再来挑战。
不过并州不缺乏勇武之人,还是有一百人参加了挑战。
先是骑射选拔,最终有98人通过,对于这个比例,高顺大为满意,他们就算是在弓箭手队,也能组成一只实力强劲的部队。
其中最亮眼的是一白脸高瘦的青年,在骑马奔驰经过5个靶子时竟然连射6箭,皆命中目标,且势大力沉,有一箭直接把靶子射碎了,引得现场一片喝彩。高顺查看了一下他的属性,许林,25岁,武力值90;这让高顺大为高兴,其实力已超过戈虎,与戈虎不同的是他走的轻盈路线;要是再年长几岁,其武力值绝对还能提高;高顺暗叹,民间果然存在不少高手,这比他护卫队员的实力都强了,立即让戈虎去把他请来。
李强介绍道:“我是护村队骑兵队的队长,这是护村队的东家!”
那青年立即行礼:“见过东家,见过队长。”
高顺说道:“你的武艺很好,你被录取了,我决定任命你为骑兵屯长,你看如何?”
“是,东家,我愿意加入骑兵队。”
“好,那你介绍一下自己吧。”
“是,我叫许林,来自定襄郡武成县,不过那里已经是鲜卑的底盘了,家里就剩下我和妹妹,还有一位老仆人。”
“令妹现在何处?”
“在楼烦店中暂歇。”
“那明天去把令妹接来村中居住吧。”
“是,东家。”
“你箭术高超,还擅长什么武器?”高顺问道。
“回东家,最擅长的就是弓箭,其次是骑战长矛。”
高顺想了一下对李强和许林说道:“我决定把骑兵队分成2个屯,分别为骑射屯和轻骑屯,由许林担任骑射屯屯长,偏重于弓箭射击,配强弩、弓箭和长矛;徐震担任轻骑屯屯长,偏重于马战,配弓箭、腰刀和长矛;当然了,骑射屯和轻骑屯不能完全分家,都要练习弓箭和马战,配轻便皮甲;每屯103人,1名屯长,2名都伯,10个骑兵什。”
李强说道:“东家,这样很好,可以分别承担不同的任务,骑射屯负责侦查和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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