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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魏-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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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说是真的回到建安十三年,这件事还要从这意识主人几天前的事说起。
曹冲,本名曹冲,在二十一世纪是一名大学毕业不久的初级警察。
本来准备把一生都奉献给国家的他,在一次扫毒行动中,遇到了让他三观颠倒的事情。
一个白眉道人驾驭着一把黑锋宝剑,追击着一个光头佬。
这个光头佬正是这次行动的目标。
光头佬名叫纪明,已经有三次的越狱经历,至今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而他入狱的原因都是杀人或者是贩毒,这次也不例外。
几百斤重的海洛因,哪怕是在全国,也是年度大案,曹冲绝不让这种奸人逃脱!
于是本来只是哨岗的他,毅然担负起特警部队的职责!
冲!把这个光头佬送到搅邢台上!
曹冲在城市上演跑酷,翻越路障楼宇,几乎是把腿都跑断了,才堪堪跟上两人的步伐。
结果,在天桥下面,一个黑影和一道白光正在相互纠缠,不时发出的乌光就可以在天桥上刮出尺深的痕迹。
妈的,这算是超自然力量吗?
曹冲蹑手蹑脚的走进战场,手上紧紧握着七七式手枪,什么啸聚山林的武功,还不是挡不住老子手上的枪。
砰~
七七式手枪冒出火蛇,打向那道黑光。
噗~
曹冲看到黑影被子弹洞穿,可还没来得及笑,一道乌光就从黑影手中发出。
那乌光速度极快,曹冲只能呆呆的站着,看着乌光越来越近。
呵
果然,特警不是那么好做的,我tm的简直是抽风才会来追这些“超人”!
唉,老子的大好人生才刚刚开始,难道未曾开放就要枯萎了吗?不,不要,我还是个处男,家里还等着我传宗接代呢?
如果再活一次,这种事,我绝对会再干,不过不是拿把七七式,而是火神加特林!妈的,我就不信你这么厉害!
呃~算了,还是早点投胎吧!
在乌光接近曹冲的几秒时间内,曹冲脑中的思维飞快,但也仅此而已。
噗~
乌光从风池天柱穴透入血骨之中,曹冲只感觉一阵天昏地暗,头颅高高抛起。
临死前,曹冲还看到自己无头尸首直挺挺的倒在满是牛皮癣的水泥地板上。
老子最后的死法居然尸首分离?这是曹冲最后的想法,之后,神经开始成片死亡,没有神经支配的身体各个部位也开始失活。
曹冲死了!
不知过了多久,曹冲睁开双眼,发现自己轻飘飘的浮在空中,周围的景象及其熟悉。
自己的尸体就在身下,而那道黑影,现在也成为天桥下的一具尸体。
不过让曹冲一惊的是,那个白眉老者居然在看着他。
妈的,我都变成鬼魂了,你还看得见我?
白眉老者收起手中的黑锋长剑,一脸愧疚的看着曹冲。
“小友,多谢你那一枪,若非如此,老夫也不一定能把这个魔王打杀于此。”
曹冲哭丧着脸,你谢有个屁用啊,我都死了
白眉老道似乎知道曹冲的心意,手上妙手成环,化作一把青色寸许小尺,没入曹冲天灵盖中。
痛,痛,我去,你这牛鼻子不报恩就算了,还要恩将仇报!妈的,我做鬼也不会忘记你的!
接着,曹冲的灵体被青色小尺吸收完毕,那青色小尺飞舞,化为一道青光,消失在无边的远方,只余一抹亮光。
白眉老道捂着自己的手臂长的须髯,笑眯眯的看着青色小尺于眼前消失。
“呵呵,这把轮回尺,老夫也不知道有何用,不过他既带着一个轮回二字,怕是对你这种死人有些作用。好了,因果已除,还是早点离开这里吧,免得又遇到几个凡人”
白眉老道手中霞光一卷,场上所有他的痕迹,全部被清除得干干净净。
片刻,白眉老道驾驭着黑锋长剑,消失在茫茫黑夜之中。
第二天。
警察发现了两人的尸体,看样子,这个歹徒被警察枪击之后,还有余力杀死警察,不过最后,歹徒可能是失血过多死亡。
捕获了数罪并行的江洋大盗,这份功劳及其巨大,何况曹冲已死,国家对活着的英雄与死去的英雄,待遇是完全不一样的。
曹冲,二十二岁,h市人,因公殉职,记特等功并奖现金三十万,附送人民锦旗一张。
就连曹冲的遗体,都附上国旗,接受h市人民的瞻仰!
可惜
曹冲已经不知道这一幕了,就算知道,也与他无关了,现在,他在建安十三年,这个混乱三国时期。
嗯!得想想如何保命为好!
第3章 未来规划()
“冲儿,你没事吧?”
看着眼前妇人担心的样子,曹冲整理完脑中的记忆,也知道面前这个女人是谁了。
环夫人,曹冲的生母,只是自己也是有母亲的人,看着对方一如人母的眼神,曹冲突然有点头皮发麻。
“阿阿母,仓舒无事,只是孩儿乏了,想睡一会儿。”
“好好好,我的冲儿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冬儿,去叫厨房熬点小米粥过来,冲儿一日未食,怕也是饿了。”
冬儿领命退下,整理着罗裙,施施然的走出寝室。
“冲儿,阿母不打扰你休息了,待会把粥喝了再睡啊!”
环夫人宠溺的抚着曹冲的额头,也不在意曹冲闪避的举动,在她看来,自己的儿子在经历这次大难之后,心里有些波折,过段时间自然便好了。
大难不死,必后后福!
环夫人眼神闪烁,哼,那些人倒还以为我环夫人是好欺负的?我倒是要看看,是谁这么大胆,敢谋害我冲儿的性命!
曹冲看着环夫人走出寝室,才缓缓舒了一口气。在一个不熟悉人的面前,曹冲还真怕露陷,所以一直保持沉默。
至于为什么一直躲避环夫人,这自然是曹冲心中有小疙瘩。
曹冲在二十一世纪也是有父有母的,你要我突然喊一个你只见过一面的人叫母亲,不好意思,我做不来。
穿越到三国,曹冲没有一点不适应,可能是因为死过一次的原因,是啊,既然我都死了一次了,那还怕什么?
曹冲半卧在汉塌上,眼睛却是在不停扫射着周围。
不过,这运气还真是好呀!居然穿越到神童曹冲身上了!
哪怕曹冲对三国历史没有多少了解,但书有读过啊!曹冲称象这个典故,读过书的人都知道!
更何况,曹冲的老子是曹操,一个三国牛人,哪怕混吃等死,也是一个清闲王爷。
当然,以曹丕的性子,自己的清闲王爷生活可能是自己死后才能够达到的。
心里想着,曹冲眼神却四处乱瞟。
这处卧室长五丈,宽四丈,除了床是紫檀木所铸之外,其他门料窗料皆是精木所建。
除了一张汉塌,在内室还有一个披着被褥的高台,按照曹冲的记忆,那应该是一个土炕。
许都偏冷,冬日大雪不止,没有土炕的话,简直是像现在夏天没有空调一般,会让人欲仙欲死。
一道棕色花纹帷幕遮挡住内室,在内室之内,还有一个挂衣台,上面可以悬挂衣物,在其旁,则是一个有三块突起凹槽的木质剑座,一把短剑正静静地待在剑座上。
曹冲慢慢从汉塌中起身,穿上青丝履。
青丝履,汉称屦,多为由麻、葛等制成的单底鞋,大麻丝、绫、绸、锦等织物布缝合成的鞋。呈分叉状,底用麻线编织,又称双尖翘头方履。
曹冲脚下的青丝履为绿色绸缎所织,上面还绣有黄色虎头,倒是可爱到了极点。
曹冲忍着心中的不适,把鞋子穿上去,嗯!还真有点不适应,关键是冲哥你留给我的身体也太弱了吧?这样的小身板,怎么在三国混?
不行,得加紧时间锻炼锻炼了,曹冲已经开始给自己定一个锻炼目标了。
警校的锻炼方法,可比现在的要高级无数倍。
穿着青丝履走几步路后曹冲差不多适应了汉代的布鞋,拨开内室帷幕,曹冲走上高台,取下放在剑座上的短剑。
每一个现代人都有一个三国梦,金戈铁马,位极人臣,手下无数三国名将,身畔睡倒无数美女,貂蝉,大乔小乔,孙尚香
额,不过考虑到现在的时代,三国名将垂垂老矣,貂蝉更是香消玉殒,不过就算是活着,也是大妈一级的人物了。
大乔小乔,孙尚香什么的,遥不可及,就连离自己最近的甄宓,也早已经是他大兄曹丕的内人了。
唉~
我晚生三国十几年啊!
曹冲摇摇头,现在身体都没好,就开始想这些了?果然是温饱思某欲。
这时候曹冲才有闲工夫看着手上的短剑。
短剑精致无比,小小的剑鞘上,布满着无数纹路,这些纹路合在一起,是一头狰狞巨兽——螭龙!
而在剑柄上,有一个由小篆刻的一个冲字,除此之外,还有一块晶莹剔透的螭虎纹玉剑璏镶嵌在剑鞘中央。
这把剑是曹操在其十岁诞辰所送的礼物,剑为名家所铸,关键是好看,以前曹冲可是喜欢得紧。
重生三国,曹冲觉得自己不放浪形骸之外,是有些对不住自己,此刻,握着后世几千万的古董,他的心跳的很快。
“公子,粥来了!”冬儿手上端着一块木质餐盘,一个小巧玲珑的玉碗静静地躺在餐盘上。
冬儿把玉碗放在食塌上,拿起一根玉制汤勺放在玉碗上。
不得不说,曹冲是有些饿了,一天一夜没吃饭啊!摸摸肚子,感受到内在汹涌的渴望,曹冲把剑放回剑座,走到食塌边,跪坐与其上。
小米粥虽然叫小米粥,但上面漂浮着燕窝,红枣一类的东西,绝对大补,看着它的样子,曹冲也不禁食指大动。
连忙把玉碗端在手上,不想却被冬儿抢过去。
“冬儿,你这是何意?”
“公子,您大病未愈,还是让冬儿喂你吧!”
果然
这就是古代剥削阶级的福利,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作为二十一世纪的穷屌丝,曹冲果断的把手放下。
冬儿从玉碗中舀起一勺粥,放在口中吹了一会儿,才送到曹冲口中。
嗯,清凉爽口,温度适宜,不错不错!
“公子可还适口?”冬儿睁着大眼睛,内有水波盈盈,显然很挂念这个问题。
“适口,美味极了!”
“那就好!”冬儿展颜一笑,她肌肤胜雪,双目犹似一泓清水,顾盼之际,自有一番清雅高华的气质,让人为之所摄、自惭形秽、不敢亵渎。
竟然是把曹冲都看呆了,如此美人,在后世,恐怕也是天后级别的吧!
“公子,公子”
“啊,啊,作甚?”曹冲这才回过神来,这三国果然不简单,连一个婢女都有这样魅力,看来自己得修养德行了,不能为美色所俘。
“公子,先把粥喝完,如果你要冬儿的身子,也得养好身子再来!”后面的话已经如同蚊鸣,但曹冲与冬儿离得极近,哪里会听不到冬儿说的话。
呃,话说,冬儿,你的思想不要这么龌龊好吗,我这小身板才十三岁啊!你这是在***儿童啊!
当然,这自然是曹冲误解了这个时代,在这个时代,女子十三岁就可以嫁人,男子十四岁就可以娶媳妇,而在贵圈之中,像曹冲这样的,或许都祸害不少良家妇女了。
冬儿已经十四岁了,要不是卖身到司空府,早就嫁人了!
匆匆喝完小米粥,曹冲就把红着脸的冬儿打发出去了,曹冲感觉再和冬儿待久一点,说不定真的干柴烈火,咳咳
吃饱喝足后,曹冲躺在汉塌上,开始真正意义上的思考后来的路了。
来到三国,很多人梦想都是统一三国,然后天下美女任我索取,想法是好,做起来难啊!
曹冲作为曹操庶子,虽然备受曹操喜爱,但奈何敌人太强大,曹丕可不是易于之辈,可以说是心胸狭窄,身后有诸多大臣将军支持,还有河北世家的援助,相比之下,曹冲母族环氏,不过平民而已,拿什么去争?
更别说还有曹植这个写出洛神赋的才子。
以曹丕的性子,自己还真不一定能赢,而一旦输了,难道要我抄袭七步诗?
曹冲从后世了解不多的历史中,也知道虽然曹丕心胸狭隘,但只是针对竞争者的,像其他人,例如曹冲胞弟曹宇,曹据,最后可都是封王的。
躺在汉塌上,曹冲轻声吹着口哨,已经开始展望未来美好生活。
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曹冲即使无心夺嫡,曹操对他的喜爱就是曹冲的原罪了。
在历史的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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