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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魏-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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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好许都初晨没有什么人,否则以曹冲的骑术,恐怕会有三国时期的“车祸”发生。

    鲜衣怒马,我本少年郎!

    在司空府困顿几日,一出司空府,曹冲像脱笼之鸟,心情也不由畅快起来。

    城门口,一身儒装的周不疑,早就等着曹冲了。

第12章 周独夫(2/2)() 
吁~

    曹冲勒紧缰绳,立马于东门前,此时东门未开,守门的军士稀稀拉拉的站在城墙上,倒像是一支打了败仗的军队。

    许都是曹操势力纵深,断无敌人来袭,夏侯渊镇守于此,也只是为了震慑献帝与一帮汉臣而已。

    曹冲下马,而身下的周不疑早就上前扶住曹冲。

    “公子小心。”

    “一别三日,文直别来无恙啊!”曹冲拍打着身上尘土碎屑,此时也喘着粗气,毕竟前世也只是在呼伦贝尔旅游时有骑过一两次。

    骑马虽然帅气,但也是一个辛苦活。

    前世还有马鞍座垫一类的东西,三国时期虽然也有,但舒适程度,远远不如后世。

    “公子说笑了,被你这么一说,倒以为我是去郊游度假去了。”

    曹冲不置可否的笑着,这家伙虽然没有郊游,但整天出入于文人骚客之府邸,每天宴饮不停,估计比郊游还有趣味。

    “这位是?”这时曹冲才注意到周不疑身后的一个大汉。

    实在不是曹冲慧目识人,而是这位仁兄太过高大,以三国的身高,他算得上有八尺有余了,按照后世,大概就是一米九多接近两米。

    比周不疑整整高了一个半头,一身肌肉,站在这里,简直有鹤立鸡群的感觉。

    “这位是我堂弟,姓周,名独夫,未取表字,别看他高大威猛,其实也才十六岁。”

    说完周不疑一推面前这个大男孩,“还不拜见公子!”

    曹冲仔细看着他的眉目,虽然身体高大,面容也甚是狰狞,但眼神的确有稚嫩之色。

    此时他可没有在意周不疑的话语,他的眼神,一直注意在曹冲手边的乌恒宝马上。

    自古英雄爱宝马,所言不假!

    “怎的?独夫喜爱吾之乌桓马!”曹冲也不气,只是饶有趣味的看着周独夫。

    “独夫,莫非你连为兄的话都不听了吗?小心我告知你姐姐。”那周独夫听到姐姐二字,身体不由一颤,盯着乌恒马的眼睛也放在了曹冲身上。

    这位周独夫,还真是个妙人,这么大个人,居然如此害怕自己的姐姐。

    “独夫见过公子!”周独夫声音嘶哑,雄浑,完全听不出是一个十六岁少年的声音。

    “公子莫怪,独夫也只是少年心性,不疑这次把愚弟带到仓舒面前,自然是想把独夫举荐给仓舒。”

    曹冲打量着周独夫,侧目问道:“你可有什么独特之处?”

    “禀公子,小人也就是有几分力气而已!”话是这么说,但这莽汉的表情和话语却不是这么一回事,活脱脱一个傲娇公主的模样,仿佛在说,我很厉害一般。

    “呃,仓舒,我这堂弟虽然桀骜不驯,但确实有霸王之勇,曾经与闯入村中的猛虎搏杀,赤手空拳便将它击杀在村中。”

    “哦!”这可是打虎英雄啊!能单人击杀猛虎,曹冲也只在水浒传中的行者武松那听过,没想到面前就有一位。

    顿时,曹冲看周独夫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为民除害,英雄也!你年纪虽小,却有如此勇力,可有追随我的意愿?”

    这个周独夫明显就是我之恶来,曹冲刹那间爱才之心大起。

    “还不拜见公子!”周不疑大喜,这曹冲的言语,明显就是要收了周独夫的意思。

    “不,如若你把这匹马给我,我就把命卖给你。”周独夫眼中全身狂热,曹冲发现,他还是对武人对马的看重所不理解。

    不就是一匹马吗?还值得用命来换?

    这便是曹冲与这个时代的隔阂,或者说是代沟。

    马对军人的重要性,就像耕牛对老百姓的重要性一样,没有耕牛,一户百姓累死累活,最多耕个十多亩,而有一头耕牛,这个数字恐怕要乘与二。

    军士同样如此,一个出名的将军,要想走得远,必须要有一匹宝马。

    温侯鸠虎吕布,敢在诸侯会盟之地单枪匹马闯关,除了个人勇力之外,还靠赤兔马的脚力。

    打得过,我可以打,打不过,我跑你又追不上我,何惧之有?

    赤兔,的卢,绝影,爪黄飞电,乌云踏雪,照夜玉狮子

    这些名马背后,无一身后都有一段传奇故事!

    “不得无理,那可是司空所赐,据传乃是乌恒王的爱马,你一个无名之辈就想要?”周不疑此时已经有些岑怒了,脸色极为难看,就像是即将发怒的雄狮一般。

    “文直住嘴,独夫既然是打虎英雄,自然宝马配英雄,要我赠与独夫,也不是未尝不可。”

    “不疑哥哥,你看,还是公子明白独夫!”说着一脸兴奋的去牵起乌恒马的缰绳,似乎要一骑为快。

    “独夫,不得无礼!”周不疑感觉把周独夫带过来,简直是给自己丢足了脸,要不是曹冲在面前,早就去收拾面前这个莽夫了!

    “不碍事,不碍事,独夫要是喜欢,现在就可以骑骑看,只是要在城门开之前回来。”

    “遵命,公子!”

    说罢,周独夫转头给了周不疑一记鬼脸,便满脸通红的骑在马上,一溜烟的消失在东门之内。

    “仓舒,何苦惯着他呢!早知道就不带他来谒见公子了!”

    “莫要说这样的话,这个独夫,很合我的胃口。”曹冲笑道,看着周不疑一脸懊恼,其实心中还是有收才的欣喜。

    这可是一员猛将啊!

    片刻,许都令下军士和李二堪堪来到,他们比曹冲慢走,马的脚力又不如曹冲,到现在才跟上曹冲。

    “公子,您的马呢?”李二抚着臀部,尽量走的正常一些,靠近曹冲。

    “送人了!”送人?李二一惊,公子,那可是千里马啊!当初曹丕想要曹操都没给,就把它留给了公子,现在你说把他送人了?

    “哈哈哈!过瘾,哈哈哈!真过瘾!”远远的,就听到周独夫雄浑的声音,而瞬间,一匹枣色骏马与狰狞大汉出现在众人眼中。

    “保护公子!”李二拔刀连忙把曹冲护在身后,而一群军士也拔刀示意,眼中已然是森森杀意。

    “李二,诸位,别冲动,自己人,自己人!”曹冲按下李二的环首刀,走到周独夫马前,这时李二才发现这大汉骑着的马,不就是公子的乌恒马吗?

    周独夫从马上越下,摸了摸乌恒马飞扬的鬓毛,忽而好似想起了什么,直接在曹冲面前跪了下来。

    头重重磕地,曹冲甚至还听到了砰的一声。

    “独夫说到做到,多谢公子赠马,如今独夫就是公子的人了!”

    “哈哈哈!吾有独夫,如家父有恶来,独夫快起!”曹冲上前,连忙扶起周独夫,近去才发现,这莽汉已经泪目了。

    果然是单纯之人啊!

    “哭什么哭?公子赠马,乃是汝之荣幸!”周不疑虽然狠声骂向周独夫,但脸上的喜色是怎样也掩盖不住。

    虽然过程有波折,但结果没有脱离预算之内。

    吱丫~

    此时城门在一干守城军士的推动下缓缓开启,曹冲也不废话,骑上周独夫之前骑的棕黄驽马,第一个奔出了许都!

    许都许都,却也不过是弹丸之地罢了,我之心志,是神州九地,是整个天下!

    吱丫一声,许都的门开了,通向的,是茫茫田野,而同时开的,还有曹冲的心门

第13章 莲池宴!() 
出了吊桥护城河,路边渐现荒芜,数里才能见到一户炊烟袅袅升起。

    六月天,清晨初阳温和,日光披扶在野,而地上全是长势喜人的粟米田地,绿油油的粟米秸秆,不少已经结了沉甸甸的果实了。

    粟是一年生草本植物,形似小麦,却矮于小麦,在三国时期,粟米就是后世的小麦水稻一般,是百姓的主要作物主食。

    在官道周围,生机盎然的粟米田地,一眼望不到尽头,微风吹拂,仿若一片涌动的绿色海洋。

    吁~

    曹冲勒马停在官道边,而身后周不疑也停下,调转马头。

    “仓舒,那莲池山庄离此地还有几里路,怎地在此地停下?”

    “没有,我只是好奇罢了,看四处粟米长势喜人,却无多少住户,心里有些困惑。”

    周不疑一笑,指着无边天地说道:“这是官田,非是私田,说起来还是当年司空的手笔。”

    曹冲一笑,他记忆里有些印象,屯田之策起于建安元年,距今已有十三年了!

    “亏得司空屯田,莫非如此,许都周边百姓,恐怕都要死绝了!”周不疑叹息。

    这并非危言耸听,事实上,若非曹操屯田,曹操之势也不会如今日一般如日中天,同样,若非曹操屯田,那许都百姓与洛阳之民无异。

    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在曹操治下,起码百姓还有一口饭吃,而像四战之地洛阳,早已是满目疮痍,老百姓十不存一了。

    这便是三国的现状,上百年的动乱,已经让中华大地,元气大伤了!

    收回思绪,曹冲纵马驰过官道,周围便有了些人烟,几处巨大的田园山庄也依稀可见,这些都是大臣们的庄园,也就是别墅。

    三国时期不像后世那般,有诸多娱乐项目,现在的文人的娱乐,除了赋诗及郊游外,也就是晚上和老婆在床上嘿嘿咻咻了!

    闲暇或是赐告之时,士大夫们多带家眷来此享乐。

    赐告也就是请假的意思,汉律,官二千石者病满三月当免。“赐告”谓皇帝优赐其假,准其带印绶僚属归家治病。

    一路奔驰,清潩河已在望眼之内。

    六月正是清潩河的汛期,此时河水见长,不过因为没有环境污染,植被也相对完好,哪怕是在汛期,清潩河的水依然清澈见底。

    而莲池山庄已在目中。

    远远望去,莲池山庄不过几间屋舍罢了,除了一块巨大的莲池,别无它物。

    但此刻,莲池山庄却是热闹非凡,仆奴遍地走,骏马到处有,稀稀落落林荫之处,还有些许车驾停留。

    “这司马孚,好大的气势啊!”曹冲看到此幕也不禁感叹,与来时的荒芜,此刻的莲池山庄倒像个太平盛世。

    周不疑眼神闪烁,不以为意道:“司马八达,声望却还是有的,看来这个司马孚为了公子,倒也费了一番苦心。”

    何止是苦心啊!简直费尽心力,曹冲甚至可以问到糜肉之味了。

    曹操虽然大胜袁绍,但因为多年的对外战争,其实内部物资是比较匮乏的,平常两千石的大臣,能一个星期吃到一次肉就不错了,而此刻的莲池山庄,却把肉当成了主菜。

    “走吧,去会会这个司马孚。”曹冲勒马,缓缓骑向莲池山庄。

    周不疑等人则是紧随其后,尤其是许都令的一干胥吏,眼睛锐利的如同鹰犬,哪怕有一丝风吹草动,怕也是知晓无疑。

    “公子大驾光临,真乃让寒舍蓬荜生辉,快请,快请!”司马孚在家仆小厮的通知下,早早地就在门口等候曹冲了。

    “仓舒年幼,当不得叔达此礼!”曹冲麻利的从马上下来,扶起对曹冲行礼的司马孚。

    要说这司马孚,倒也是一表人才,仪表堂堂,身着白色学士服,只在领口胸前有一抹黑色轮廓,束发之下,整个人显得儒雅非凡。

    司马孚,字叔达。河内郡温县(今河南温县西)人。三国曹魏及西晋时重臣,东汉京兆尹司马防第三子,司马懿之弟。

    关于此人,德行其实并不差,司马师,司马昭擅权之时,其实司马孚没有参与其内,晋武帝司马炎对他十分尊宠,但他并不以此为荣,至死仍以魏臣自称。

    “当得此礼,当得此礼,公子之智,穷天地华宇,耀日月星辰,乃是司空之麒麟儿!”

    “叔达过誉了,如若不嫌弃,就叫我仓舒吧!”

    司马孚一拜,道:“那在下就却之不恭了!”

    “该当如此!”说完两人携手走进了这莲池山庄。

    周不疑摇摇头,此刻他也看不透曹冲了,这生死之间,倒是把一个人的性格改变得彻彻底底了。

    平时曹冲哪里知晓待人处事,何况是如此娴熟的待人接物。

    周独夫则是抓耳挠腮,早就烦了曹冲和司马孚在哪里叽叽歪歪,此时看到曹冲与司马孚进去,连忙牵着乌恒马一同进入,走时还不忘踢一脚门口的灯座石尊。

    随着曹冲的到来,司马孚的私人聚会也就正式开始了!

    宴会地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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