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读书室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法师的天下-第3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四匹马,模样神骏已极,每一匹脚下都裹挟着淡青色的风元素光芒,踏地无声,速度平稳,就像是踩踏着空气前进一般。

    诺斯惊呼出声:“天青战马!”就连拉马车的那四匹马都是!

    天青战马,唯一具有纯正血脉流传的元素战马。不像流火,是经杂交而得,本身并没有繁衍后代的能力。

    天青战马最大特点就是快!非常地快!其中的佼佼者,在风系天赋地支持下,速度能跑上160千米每小时,比全速的流火还要快上许多,甚至能进行短距离滑翔,一百米以内的山涧峡谷,能一跃而过。

    天青战马唯一的缺点就是性格太过温顺,作为战马少了许多野性,但瑕不掩瑜,这战马仍被誉为十大纯血战马之首。。

    一出手就是八匹价值五千金币的战马,果然不愧是西部最大领主。

    就两人沉思地那么十几秒,马车就就已经到了城堡门口,直直驶了进来,一直到老男爵跟前,才止住势头。

    马车窗被拉开,后面出现一张冷艳至极地脸庞,这脸上的肌肤如少女般细腻,偏偏眼神又带着时光地沧桑,让人无法分辨这脸的主人的真正年纪。

    老男爵只能从她的发型上稍稍分辨出这女人的年龄,但也非常模糊。

    这贵妇人有些厌恶地扫了眼老男爵和他身后的诺斯,吐出一句冰冷的话。

    “莱恩男爵,请跟上,您的领地过于脏乱,我就不下马车了。”

    ‘啪’车窗又被拉上,就像一记巴掌扇在老男爵脸上,让他怔在那里,满心地羞怒!

    诺斯脸上露出了幸灾乐祸地笑容,却不想被马车后面地骑士看个正着。

    这骑士手一挥,手中带着的戒指发出一道青光,一股凝实的劲风刮过,将毫无准备地诺斯推地连退了几步。

    “与主君共荣共辱,不知道吗?真是有失骑士体面!”这骑士竟是将诺斯错认为老男爵的封臣了。

    诺斯脸上立刻红一阵,白一阵的,敢怒不敢言。

    马车已经远去,老男爵和诺斯对看一眼,发觉对方都是一脸苦涩,摇头叹了口气,无奈地跟了上去。

    这就是真正大贵族的风范,无论是野火城,还是洛迦城,都得罪不起的真正大人物!

    等老男爵到了自己的城堡,立刻目瞪口呆,就这么一会,城堡已经大变样了。

    地上铺上了华贵的细羊绒地毯,大厅四处,摆满了晶莹剔透地法术水晶灯,将有些昏暗的大厅照地通明透彻,再无一丝阴影。

    随行的骑士仍然在忙碌着,将一个个‘恒温术’法术卷轴打开,触发,挂在了大厅四周,并同时熄灭了厅中的壁炉。

    做完这一切,一个高大地骑士才走到马车前,轻轻地拉开车厢门,然后就恭敬地侯在一旁。

    一只‘耀眼’的美足伸了出来,脚背肌肤白地耀眼,脚上的蓝宝石鞋蓝地耀眼。

    随后是镶满晶莹碎钻的蓝色丝裙,柔柔地如水波般流淌出来,最后,才是那张冷艳非凡的脸,冰蓝色的眼眸顾盼神飞,向着老男爵瞥了一眼,就自顾自地在走进了温暖地大厅。

    老男爵到底是一方领主,有些见识,知道这贵妇人一身行头的价值,就足以买下他的野火城了。

    鞋子上的两颗蓝宝石,足有猫眼大,闪烁着近乎火焰地蓝光,是绝对地珍品,产自大陆北方的那提冰岛,一颗就值两千金币。

    蓝色的华贵丝裙,看光泽质地绝对是炼金产物,属于有价无市的珍品,有钱都没处买去,更不用说上面的华贵的碎钻了。

    至于这贵妇人脖子上的那颗鸽蛋大的笼罩着墨蓝色光晕的宝石,男爵看了半晌,总算认了出来,这正是‘墨河之心’,是从墨河入海口采集而来的珍稀水元素宝石,无价之宝,据说人类世界只有不到二十颗!

    墨河,则是一条穿越整个东部大陆,养育了整个人类文明的伟大河流,宽阔的幼底河只是其上游支流之一。

    老男爵不禁哀叹,差距实在太大了,大到他兴不起任何比较心思,本能地就要卑躬屈膝。

    再看看身后的诺斯,这个当年击杀过中阶法师的骄傲武士,情况也好不了多少,腰也是弯的。。

    这贵妇人走到男爵的座位上,看了看,眉头微皱。

    她身边的骑士立刻一脚将这椅子踢到一边,又从空间戒指里拿出一张铺着黑丝绒靠垫的天青木靠椅摆在了那里,理了理,伸手示意。

    贵妇人这才满意地坐了下来。

    “莱恩,你还认得我吗?”贵妇人坐定后,看着一脸褶皱,满头华发的老男爵,语气颇有些感慨。

    老男爵心里一惊,难道还是熟人?他细细地看着眼前这保养得宜的脸,记忆深处一张少女的脸慢慢与之重合。

    那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那时的野火城仍然繁盛,在父亲支持下,他作为幼子,在王国四处游学。

    那时他英姿勃发,是个翩翩美男子,在王国到处留情,与许多贵妇人有过一夜露水情缘。

    只有那个少女,对他情根深种,他与她曾生死相许,却没想到一朝欢愉之后的第二天,就传来家族劫难的噩耗。

    从此,莱恩就被困在了野火城,一转眼就是二十年过去。

    “你。。。。。。罗茜?”男爵有些迟疑。

    “呵呵,难得你还记得我。二十年了啊,你真正老了。”这贵妇人正是罗茜,马尔夫侯爵的亲姐姐。

    老男爵低头无言,心里不知道是个什么滋味。

    罗茜没去管老男爵的反应,自顾自地道:“我这次来,为了两件事。第一件,就是茉莉的婚事。准确地说,我是来提婚的。”

    老男爵猛然抬头,眼中精光闪烁:“茉莉已经许了人,你来晚了!”

    罗茜哼笑了一声,淡淡地笑:“你说说,许给了谁?”

    “这是霍尔家族的事。我没必要和你说。”来者不善,老男爵面色转冷。

    二十年的磨砺,他的任何温情都不复存在,眼里只有复兴家族这几个字。

    对方也同样;当年纯情的少女,如今已是高贵冷艳的成熟妇人。

    昔日的爱情,已经彻底被埋葬在时光坟墓里。

    罗茜掩嘴轻笑:“莱恩,你还是如此果决。可惜你生错了地方,你这性子若是生在大家族,绝对能有一番大作为。”

    老男爵对这贵妇人的话不置可否,他冷声道:“说你的第二件事。”

    “第二件事嘛,我听说你的领地里出现了一个强大的骑士,见猎心喜,想来看看。城墙上的兽人头,我都看到了,名不虚传啊。茉莉的未婚夫,不会就是他?那真是可惜了。”

    “你到底想说什么?”老男爵心中涌起一阵虚弱感,如果说面对洛迦城,他还有些勇气对抗的话。

    那么面对肖侯爵,他这只蝼蚁,无论怎么做都是徒劳无功的。

    “我的弟弟马尔夫有个儿子,未婚妻被你的骑士杀了。说不得,就得用你的女儿来顶替了。至于你的骑士,他打了肖家族的脸,自然是留不得的,否则岂不是显得我的家族可欺?”

    罗茜的语气很随意,但弹指间已经将事情决定了下来,毫无更改余地。

    老男爵一屁股坐在地板上,失了神。

    一直被忽视地诺斯也是目瞪口呆,他从没想过,事情会如此演变。

    罗茜一脸笑意,拍了拍手,朗声道:“骑士们,去将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家伙带回来。”

    四个骑士轰然应诺,很快出了城堡,跨上天青战马。

    战马长嘶一声,极快地加速,到了城堡城墙边也不绕道,身上青光闪烁,一跃而过,消失在了远处。

    。。

五十三 荒野生死战() 
迪蒙特荒野,丹尼斯纵马在草地上飞奔着,他的坐骑正是流火。

    这匹火焰战马的毛色已经恢复成了火红色,身体因为血脉的苏醒越加显地雄壮。

    全速奔驰时,它的马蹄上踏着凝聚的火元素,在荒原上踏出一个又一个冒着青烟的焦痕。

    荒野的小动物们被这狂野的气势吓得纷纷远窜,就连一向无敌的狼群也只敢远远地观望着,不敢靠前一步。

    不过这些草原狼们非常尽忠职守,见到陌生人奔过,纷纷长嚎示警,声音远远传了出去,十里外扔清晰可闻。

    苏铭自然听到了,他开始收敛自己的精神力,一双黑色的眼睛沉寂下来,原来摄人心魄的光彩慢慢地消失不见,成为了两颗普通的透明物质,没有任何生命的特征。

    丹尼斯作为高阶法师,自然感觉到了荒原上的元素波动,在他的眼里,眼前的这片一望无际的平整荒野中散发的元素波动就和高低不平地丘陵一模一样。

    这与现状不符的奇异波动明显就是人为的,而且手段十分低劣。

    流火显得非常焦躁,到了迷魂阵外就停了下来,不安地刨动着前蹄,不是害怕,而是感觉到了主人的气息。

    “哼,雕虫小技!”丹尼斯在迷魂阵外面不屑地冷哼一声,就要驱马进去。

    但他无论如何努力,流火就是不肯前进一步,甚至频频人立而起,试图将背上的丹尼斯颠下身去。

    “该死的马!”丹尼斯眼中精光灼人,一掌击在流火头上,试图再次使用精神力震慑,强行制服这匹火焰战马。

    这一回,丹尼斯却错了。如果他面对的是温顺的天青战马,这带着精神力的一掌足够让之屈服。

    但他面对的是脾性爆裂的火焰独角兽后裔,上一次屈服是因为前主人远去。这一次,真正的主人就在旁侧,它岂肯就范。

    流火的眼睛立刻变得火红,直冒火光,这不是精神力光芒,而是火元素凝聚的结果。

    它突然暴怒嘶鸣,动作更加狂野了,甚至在地上打滚的动作都做了出来,逼的丹尼斯不得不狼狈下马。

    丹尼斯到底不是苏铭,精神力完全不是一个层次的,想要如此强行压服,不具备可行性。

    流火一摆脱背上的骑士,立刻加速,身化红影,远远地逃了。

    丹尼斯除了在原地跳脚,没任何办法。到了这里,他也不敢使用风之翼堂而皇之地在空中巡视。

    他能感觉到这片土地上萦绕着一股淡淡地危险气息。这气息提醒着他,敌人就在附近。

    在空中,土元素淡薄,他施展防御能力最大的中阶土系法术时,威力至少减少一半,这就给人以可趁之机,中阶武士的一个斗气弧就可能将他从天上干下来。

    丹尼斯自然不肯冒这危险,只能步行,追随精神力地指引,寻找危险的源头。

    丹尼斯在这荒野中一步步走着,半天下来,才走了不到三里路,而且始终无法确定危险来源。

    所有的危险似乎就平摊在这片土地上,每一处都可能出现攻击,这太诡异了。

    想要做到这点,对手至少得是个大法师,一个大威力的高阶群伤法术下来,或能在这一大片土地上造成如此平均的伤害分布。

    但如果是大法师,之前刺客也不用如此偷偷摸摸地搞刺杀了,亮出名头,就能让洛迦城屈服。。

    这情况出乎了丹尼斯的意料,他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寻找。

    时不时地,他会进入元素波动的加强点,让他猛然一惊,以为脚下会冒出一个土刺出来,急急忙忙地开启土元素盾,最后却发现是虚惊一场。

    而有些地方,他一脚踏进去,波动异常微弱,又让误他以为是个深坑,结果是实地,一脚猛踩下去,差点把脚扭伤了。

    一天下来了,丹尼斯只搜寻了这片散发着诡异波动的地区的四分之一。

    这把他累得够呛,波动加强点和削弱点实在太多,分布的毫无规律,让他一直小心翼翼地搜索着,深怕对方虚虚实实,等他放松警惕时,来一记真的把他干翻,这就让人笑掉大牙了。

    他身上的中阶元素盾也一直开启着,这同样耗费了他不少精力。

    夜了,丹尼斯找了块地方歇息,心里有些烦躁。

    荒原的夜并不寂静,虫鸣、枭叫、狼嚎、狗吼,此伏彼起,从无断歇。

    时不时有些不怕死的虫子会被警戒法阵发出的微光吸引,闷头闷脑的扑上来,将刚刚有些睡意的法师惊醒。

    更可恶的是,在半夜竟然有一只土獾昏了头,刨出土洞从丹尼斯身下钻了出来,将这法师惊的一声冷汗。

    心头火气的丹尼斯直接赏了这倒霉的家伙一记灼炎箭,让它尸骨无存了。

    这么一晚上折腾到早上,丹尼斯的心情可想而知,对那刺客的恼恨越甚。

    这段时间里,苏铭的眼睛只睁开一条细缝,早已停止了工作,毫不感光,和瞎子的眼一样无神,他的表皮毛细血管完全收缩,皮肤和枯树皮一模一样,没有一点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