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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真四万年-第22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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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掩埋的枯骨。
除了拖累无数百姓,为他们的野心沦为孤魂野鬼之外,他们什么都得不到。
好一个栩栩如生的黄粱一梦,直做的所有人都冷汗涔涔,心痛如绞,分不清眼前是梦是真。
这才知道灵鹫上人是有大法力,大道行在身的世外高人、陆地真仙,即便最负盛名的江湖高手,和他都有云泥之别,一时间吓得心胆俱裂,噤若寒蝉。
更有机敏过人之辈,暗自想到,原来这位高人不是抢人家的新媳妇,而是借这个由头将诸多杀业深重的英雄好汉聚集到一起,用这种方式来点化他们。
却不防有人心尖和指尖一起发颤,“崩崩崩崩”,上百支吃足了劲的霹雳弩竟然离弦而出,呼啸着朝灵鹫上人攒射过去。
“大师!”
群雄陡然色变,特别是青龙帮和江南霹雳堂的高手,更是吓得整张脸都扭曲了。
眼看上百支连城墙都可以洞穿的劲弩穿胸而过,灵鹫上人竟然在刹那间化作无数枚七彩纷呈的羽毛,羽毛被山风裹挟,又变成一束束耀眼的流光,流光凝聚成了彩虹,冲天而起,没入漫天螺旋的乌云中,不见了。
——灵鹫上人就以这种不可思议的方式,化作一道彩虹,彻底从鲲鹏王朝消失。
只剩下满山群雄,纷纷跪倒在地,冲着悬崖峭壁之上,螺旋乌云之间,统统痴呆了。
“轰!”
贼兵的攻城锤又一次给城门造成重创,就连在城门后面死死顶住的士兵,都被震得五脏移位,鲜血狂喷,飞跌出去。
“哗啦!”
守军礌石和滚油齐下,火焰和箭矢如雨,终于将这柄攻城锤撕个粉碎,令贼兵再次抱头鼠窜,四散溃逃。
但更多百倍的贼兵,却是在后方组建新的攻城锤和云梯,摩拳擦掌,嗷嗷乱叫,预备厮杀。
贼兵的数量是守军的三五十倍,谁都看得出,“血鹰卫”辉煌的起点,也是最后的据点,这座孤城是守不住了。
破败不堪的城楼,最多只能再承受一次冲击,城楼之上的残垣断壁之间,一名胡子拉碴,满脸风霜的将军远眺天边,沉默不语,就连头盔上振翅欲飞的血鹰,都裹上了黑烟,折断了翅膀。
“大人!”
血鹰将军的亲兵同样身受数疮,满脸硝烟,连滚带爬过来,声音里带着哭腔,“整整百日,朝廷还是没有援军,明明数支大军都近在咫尺,却始终按兵不动,眼睁睁看着咱们被贼兵围攻!怎么会这样,咱们血鹰卫明明为朝廷,为陛下立下汗马功劳,怎么会这样!”
“不会有援军了,陛下就是要看着咱们和贼军同归于尽,毕竟,血鹰卫立下的功劳太大太多,早已封无可封,赏无可赏,成为陛下的心腹大患。”
血鹰将军笑了笑,道,“咱们这位陛下,耳根太软,心眼又太小,他还以为本帅要和他争抢这片天地,却不知道天外有天,天地之外的天地,是何等辽阔,又何等精彩啊!”
“大人,您”
亲兵微微一怔,忽然觉得今天的血鹰将军,和往日格外不同。
“赵闯,跟随本帅多久了?”
血鹰将军忽然问道。
“自小河堡起兵,历经七七四十九次生死大战,已经一十九年了!”
亲兵顿时挺立如标枪,下意识回答。
“十九年,原来本帅已经在这一方世界修炼了十九年啊,真像是一场精彩纷呈的大梦,算算外面也过了好一阵子,那么,就是今天,你我缘尽了吧!”
血鹰将军微微一笑,阻止亲兵发问,继续道,“无需多问,天下无不散之宴席,此间虽好,终究不是我的世界,而是——你们的。
“十九年金戈铁马,大家兄弟一场,接下来,本帅为你们开路,赵闯,带着血鹰卫残余的兄弟们突围吧,逃出贼军重围,一路向西挺进,度过‘铁线河’去,然后是归隐山林也好,浪迹江湖也好,还是鼓起勇气,和咱们那位听信谗言,是非不分的陛下争一争这片天下,都随你,随你!
“只是,无论你怎么选择,记住本帅的一句话——生命并不是一切,死亡也绝不是终点!”
“大、大人”
亲兵目瞪口呆地看着血鹰将军,只觉得自家大人周身释放出了无比强烈又非常陌生的气息。
一时间,他竟然忘了问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贼兵近十万,血鹰将军只有一个人,又该如何掩护血鹰卫的残兵败将突围?
这个念头,刚刚从脑海中浮现,血鹰将军就留给他一个灿烂的笑容,竟然长啸一声,踏破城墙,跃至半空。
他明明没有骑马,速度却比驾驭汗血宝马更快,甚至快到融化在空气中,在敌我双方十万大军惊骇欲绝的注视中,变成一道最闪耀的火光,最绚烂的彩虹,彻彻底底地,燃烧,绽放,升华!
乞丐已经在这个路口连续乞讨了二十年。
在钢筋水泥打造的城市森林中,他的同行还有很多很多,行色匆匆的路人们从没注意到这样一个乞丐,仿佛他只是路边一颗会移动的石子。
乞丐也无所谓人们的注视,过得自由自在,我行我素。
春天,他欣赏花儿的开放,夏天,他聆听知了的嘶鸣,秋天,他捡来落叶做成口哨,冬天,他缩头缩脑地欣赏着雪花飘落的美景。
有人给钱,他笑容可掬,有人给两个馒头吃,他连声道谢,有人嫌他挡路踢他两脚,他一声不吭地爬开,还有一次,几个同行要抢他的地盘,对他拳打脚踢,他抱着脑袋,夹着裤裆,默默忍受,等别人打完了,又一边吐血一边蜷缩到了原本的位置上。
久而久之,乞丐已经和路口融为一体,变成和灯箱、电线杆子差不多的东西。
这样一个平平无奇,随处可见的乞丐,原本绝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更不要说各大新闻媒体。
在那辆失控的货车,撞向正过马路的小女孩之前,更没人想到,这样一个邋遢、窝囊、臭不可闻的乞丐,会见义勇为,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
不过,仅仅“乞丐见义勇为,牺牲性命拯救了小女孩”这样的事,仍旧不够轰动,最多上上地市级别的报纸,在人咬狗都不是新闻的网络上,更别想激起半点波澜。
令各大媒体和万千网民都大感兴趣,引起热议的是另一件事。
乞丐不见了。
就在他把小女孩推了出去,自己被大货车狠狠撞上的一刹那,他不见了。
没错,一个字都没错,就是字面上的意思,没了,不见了,消失了。
大货车上没有半点撞击的痕迹,地上也找不到半滴血迹和半根毛发,警方的档案册里也没有这样一个乞丐的资料,就好像从头到尾,根本没有这么个人一样。
就连现场附近的七个监控探头,都不知出了什么毛病,同时泛起了雪花,以至于没有记录下乞丐见义勇为,货车撞飞乞丐的那一幕。
这怎么可能?
很多人都记得这个乞丐的存在,早几天的监控视频也显示有这样一个人,就连惊魂未定的货车司机和逃过一劫的小女孩也证实,是有这么个乞丐,才阻止了一场悲剧的发生。
一个明明白白的大活人,怎么可能彻底消失不见,就算被撞死,总也有尸体留下来吧?
一时间,众说纷纭,议论纷纷,成为无数都市怪谈中的一个。
而货车司机和小女孩的说法,更为这段怪谈增添了几分妖异的色彩。
——司机和小女孩都说,他们亲眼看到,消失之前,那个在路口枯坐了二十年的乞丐,变成了一道彩虹。
第2975章 洪荒的修炼!()
“强臂”是被一阵“叮叮当当”的声音吵醒的。
这是混沌初开,鸿蒙始新之时,天地间一片昏暗,到处都是火山爆发,黑烟弥漫,在地动山摇的同时也带来了丰富的养分,丛林恣意生长,飞禽走兽自由驰骋,更诞生了“强臂”这样初步具备智慧性和社会性的万物之灵,茹毛饮血的穴居人。
“强臂”是这个洞穴里二三十个穴居人的首领——作为早期人类的远亲,他们身形健硕,脸庞和肩膀都往横向发展,周身披挂着长毛,手脚包裹着发达的肌肉,与其说是人,更像是直立起来的大猩猩。
穴居人的额头向后倾斜,下颚却向前突出,这种颅骨结构在给予他们发达咬合力的同时,也限制了他们的脑容量和智慧的发展,所以他们尚且没有学会打磨太过精致的工具,更别说学会种植和畜牧,只是打造粗糙的石斧、木矛和骨棒,每日追逐猎物,采集果实而生。
追逐猎物需要充沛的精力,一个睡眼惺忪,就有可能被丰腴的猎物逃跑,或者忘了分辨猛兽的足迹,导致不堪设想的后果,作为穴居人的首领,“强臂”的睡眠是整个族群生死攸关的大事。
所以,当天还没亮就被吵醒时,“强臂”积蓄了一肚皮的火气,更充满了高度的警惕,周身毛发都像是黑猩猩一样耸立起来,胸膛深处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洞穴里其他的男人,或者说雄性的穴居人,也被这古怪的声音吵醒了。
“没毛”,“多一个”,“猪爪”,男人们面面相觑,又纷纷把混浊的目光投向首领,蜷曲的手指比划着,用手势向“强臂”询问——怎么回事?
“叮叮咚咚”的声音,竟然是从洞穴最深处传来的,在那黑暗的尽头,隐隐,还闪耀着微弱的火光!
这条洞穴温暖,崎岖,狭长,是穴居人最好的栖居之所。
但洞穴倾斜向下,越陷越深,尽头却什么都没有,并不适合生存,更不可能有“神木”被闪电击中,燃起熊熊大火。
这些穴居人还在摸索生火的奥妙,对于火焰有着本能的好奇和敬畏。
尽管是微弱的火光,却足以刺激所有穴居人的瞳孔,收缩成了针尖大小。
“强臂”摩擦着尖锐的犬齿,抄起稍经打磨的石斧,打着手势,和雄性穴居人一起向洞穴尽头爬去。
很快,他们就看到了一支做工精巧至极,用松果、兽油和骨棒炼制而成,远远超越时代的火把,长燃不灭,近乎没有烟雾,还发出很好闻的气息。
火焰刺痛了他们的双眼,令他们毛孔收缩,肌肉僵硬,呼吸困难,即便最强壮和大胆的首领“强臂”,都险些发出惊呼,抱头鼠窜。
但更令他们惊讶的,则是摇曳的火焰映照之下,那个瘦瘦小小的人影。
“是‘歪脖子’!”
右手长着六个手指头的“多一个”,手舞足蹈,向“强臂”示意,缓解着彼此的紧张情绪。
这些早期穴居人,还没有掌握语言的能力,他们粗粝的喉咙,只能发出古怪的吼叫,组成短促的音节,而张牙舞爪的火光,又将他们的喉咙死死封住,不敢发出半点声音。
不用“多一个”说,“强臂”也认出来。
“歪脖子”是这个小小洞穴里最瘦弱的一个穴居人。
如果说,别的穴居人都是黑猩猩,“强臂”本人是大猩猩,那“歪脖子”简直就是一只没毛的猴子。
这么瘦弱的穴居人,原本并没有在残酷的洪荒中生存下去的权力。
但他虽然瘦弱,奔跑速度却非常快,还擅长打磨石斧,制作石矛和各种奇奇怪怪的东西,很多时候还能嗅出猛兽的气息,避免狩猎队伍全军覆没,“强臂”也就勉强把他留了下来。
除了瘦弱不堪之外,“歪脖子”还有一个不是毛病的毛病——每天晚上,他都很少睡觉,而是喜欢跑到外面,伸手不见五指的旷野里,歪着脖子,仰望星空,看着满天灿烂的星辰,陷入长久的思索。
洞穴之外,黑夜之下,就是猛兽的世界,剑齿虎,长毛狮,还有无所不在的狼群和巨古猪,也不知歪脖子究竟是怎么躲过诸多猛兽的侵袭。
幸好这支早期穴居人部落,还没有发展出原始宗教,否则像“歪脖子”这样的异类,肯定要被族人当成“恶魔”,丢到悬崖峭壁下面,去取悦众神的。
其实,按照穴居人的命名法则,“歪脖子”应该叫“看星星”才对。
不过,这些穴居人贫瘠的大脑,尚且无法理解天地的概念,更不知道每当夜空来临时,天上一闪一闪的究竟是什么东西,在他们看来,那不过是一个个毫无意义的小光点而已。
他们短促的音节和十个手指头的排列组合,无法描述“星星”这样高深莫测的概念,只好以习惯性的动作,称呼这个瘦弱的同类为“歪脖子”了。
包括“强臂”在内,所有穴居人都知道“歪脖子”是族群中的异类,但谁都没想到,“歪脖子”竟然会古怪到这种程度——他正在火光的映照下,做一件谁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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