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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之主-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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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这时,古中正却是看透了赤色同盟军的动向,先是派人于黄河以西,驻扎三万军队,欲要截断赤色同盟军前路,后方派遣十万白色同盟会围剿,势要一劳永逸!

    但李红星却是猜到了古中正的应变,突然改向北方行军,直接躲过了白色同盟军的围剿,并试图走湖区横渡长江,再到陕区。

    一路上,由王道明、朱天华带队,带领五千军队,轻车简行,一路连破湖区十三城,并将之解放,为大部队行军开辟出了一条通路。。。

    不过,湖区十三城,却有三座是空城,这些年,湖区大旱,民不聊生,有能力走的,都已经走了个干净,只剩下一些走不了的老弱病残。

    至于白色同盟会,如今只想着剿灭赤色同盟会,哪有心思管普通老百姓的死活,在那些大商人、大地主眼力,普通人不过是可以仍由奴役的猪狗罢了,根本算不上人,值不得他们花钱花粮救援。

    余城,原本是一座繁华的小城,十里八乡,都来这里赶集,但自从三年前大旱,这里已经人去楼空。

    王道明率领部队赶到的时候,这里已经没有多少人烟,而年轻人,更是一个都没有,只有几个瘦骨嶙峋的老人,和小孩。

    余城里,王道明在一个瘦骨嶙峋的老人和一个看起来只有七八岁的小姑娘身上轻轻的揉捏了几下,这一对饿晕在路边的祖孙顿时清醒了过来。

    王道明见祖孙醒来,拿过两碗稀粥递到二人手上,并出言问道:“老丈,你们有多久没吃过肉食了!”

    老丈喝了一口粥,看到王道明身后持枪危立的战士,顿时打了一个哆嗦,有些害怕:“老汉我已经有三个月没见过米了,这些日子都靠一点稀糠,混着草皮树根过活,这三天前,糠也吃完了。至于肉食,老汉上一次吃肉还是三年前,还是村里杀了猪,才分了老汉我一块!”

    但就在这时,老汉身旁的小姑娘却是脆生生的说道:“爷爷,我们上个月分明吃过肉,为什么说没吃过?”

    王道明听到这话,以他的心肠,都不禁一颤,知道是发生了什么。

    但就在这时,王道明身后的一个小战士却是忍不住了,有些愤怒,道:“老头王政委好心救你,你为什么要对王政委撒谎?!”

    这个小战士,原本就是星火特殊部队的人,现在是王道明的护卫,算是亲兵。

    王道明挥手,示意小战士住嘴,但坐在地上的老汉,却是不禁流下了泪水:“一个月前,我的长孙饿死了,就连二丫,也饿的一病不起,于是我拿长孙,和别人换了一个饿死了的孩子,煮了吃了!”

    刚才说话的小战士听到这里,手也不禁抖了一下,而小姑娘,更是直接哇哇大哭了起来。

    王道明也是闭上了眼,心中有种莫名的滋味,虽然早就猜到了,所谓的肉是人肉,但当亲自听到人说出来,感觉还是不一样。

    王道明让人给了这对祖孙一点粮食,便继续前进,敌人还在前方。

    这个时代,凄惨悲凉,说不尽的苦楚,道不尽的伤痛,王道明想做的并非拯救一个两个,他必须前进,要不然,未来只会有更多的悲惨,善良的人任劳任怨食不饱腹,恶人作威作福高高在上,若是未来依旧如此,王道明终究心念难以通达!

    待到王道明和朱天华破尽十三城,终于来到长江之畔的时候,已经有八千白色同盟军守在长江的另一边,能够过江的桥,已经被拆卸,唯留四条铁索,铁索横江!

    而白色同盟会的武术总教官,百万白色同盟军总教头,破军枪神林千军,在这一天,突然发下战帖,要和赤色同盟军中第一高手王无敌王道明,在长江之上一决高下!

    这个消息,在极快的时间,便传遍三军,有人惊诧,有人愕然,亦有人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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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撒手锏,回马枪!() 
“林千军,外号叫破军枪神,有取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外号,林千军是破阵霸王枪的传人,这是一门极其古老的枪法,据说传自楚霸王,其流传在外残篇曾被唐寅祖上所得,还以此创出了一门绝世枪法霸王枪。”简陋的军帐里,中间一盆火熊熊燃烧,将整个军帐照的透亮,王道明与朱天华围着火盆相对而坐,篝火将他们的两个人的脸,映的通红,说话的是朱天华。

    “林千军的枪法,是正宗的破阵霸王枪,这是战场武学,长枪一转便是五六条性命,杀人如割草,八年前赤野之战,我和林千军交过一次手,他以一招回马枪,匹敌我的撒手锏,我后退了五步,他后退了四步,不过他气血震荡,面红耳赤,算是平手!”朱天华虽然学的是少林功夫,但最强的却是家传的乾坤锏,乾坤锏一共七招,招招夺人性命,而撒手锏,更是其中的最强杀招,出其不意,往往能克敌制胜。

    “不过,林千军比我年轻八岁,这八年来,我只是勉强保持武功不退步,而他,却是不知道还是否有进步!”朱天华说道这里,言语之中亦是带着感慨,纵使武功练到抱丹的地步,也依旧还是人,不是神仙,也会衰老,即使他精于保养,神合日月以养生,但也只是保证武功不退步罢了,至于更进一步,到了朱天华这个年纪,已经没有多大可能了。

    他已经五十几岁,早就过了气血最旺盛的时候,如今已经算是日落西山,他是保养的好,所以现在还能打,像武神孙禄堂,太极宗师杨露禅这些人,就是因为不善保养,老了还要与人争斗,爆发暗劲,损伤筋骨,结果都只活了七十几岁。

    而朱天华,以他养生的功夫,只要不被人打死,继续保持下去,定能活过百岁!

    “你的撒手锏我见过,已经被你练到了阴阳并济,太虚还神的地步,就算是古时名将,武道大宗师秦叔宝,若论这一招也未必敌得过你,八年前林千军可以和你战平,的确很不简单!”王道明微微颔首,这段时日,他与朱天华连破十三城,见识过朱天华的这一杀招。

    那一日,朱天华和王道明交手,只是切磋,所以并没有用兵器,但上了战场不同,一寸长一寸强,朱天华一支大锏在手,纵横战场,真可谓是所向披靡。

    近百斤大锏在朱天华手中,套用西游记里的一句话,那真是挨着就死,擦着就伤,在两天前,为了攻下连云城,朱天华一招撒手锏,飞出二十步,直接打爆了敌军主将莫万里的头颅,红的白的撒了一地。

    王道明知道这一招撒手锏究竟有多恐怖,若是飞出去,不下于一百年前,明朝军队用的大炮,就算是一堵城墙,朱天华也可以凭借这一招硬生生的砸出一个口子来。

    不过王道明倒是不怕,如果是半年前刚与朱天华交手时,面对朱天华这一招,王道明也只能暂避锋芒,但现在,王道明心灵极变,肉身近乎化作先天道体,武功相比半年前根本不能同日而语,就算是朱天华的撒手锏,王道明也有信心接下。

    王道明笑道:“只可惜林千军选错了对手,八年时间,除非林千军已经将武功练到了滴水穿石的地步,否则明天他必死无疑!”

    说着,王道明从桌上的茶杯中以中指沾起一滴水,也不见王道明有所动作,王道明手指上的水滴突然飞出,直接将桌上的铁制火盆打出了一个小孔。

    朱天华看到这一幕,不禁瞳孔微缩,骇然道:“滴水穿石,你的武功竟然到了这一步!”

    水本至柔之物,但到了王道明手中却可以穿金裂石,这种化腐朽为神奇一般的手段,已然趋近于阴阳至道,不可思议!

    “还差一点!”

    王道明摇头,此刻若是仔细看,就会发现王道明中指的指甲中,出现了一小块乌斑,这是水的反震,王道明滴水穿石的功夫,还有很大缺陷,并未做到劲力圆融。

    王道明现在的路已经走到了尽头,想要再有进步,必须修出极道二境,然后抱丹,只有抱丹,彻底修出先天道体,精神意念更进一步,王道明才有绝对的信心前往南区镇压楚舜华这个异数。

    南区是古中正的地盘,驻扎了数万的部队,若是不能在短时间之内镇压楚舜华,然后打死古中正,以他的武功被军队围住,也会被打成马蜂窝,王道明看的很明白。

    ……

    宽阔的练武场上,摆放着九尊铜制的大鼎,每一尊大鼎都是三足两耳,至少有八九百斤重,矗立在地上,给人以一种不可撼动的错觉。

    在九鼎的中央,一个看起来约莫三十余岁,白衣寸发,身形高大,面容粗犷的男子盘腿而坐,手中借着一个奇怪的印诀。

    在他的双腿上,此刻正放着一杆乌黑的大铁枪,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在月光下,闪烁着寒光,让人心中顿生寒意。

    夜深人静,也不闻虫鸣,练武场中,只有哗哗的流水声,仿佛有一条溪水,从练武场里经过,练武场里,自然不可能有小溪,若是仔细听,就会发现声音是来自男子的身体里,那是血液涌动的声音。

    而随着时间流逝,男子的眉心,一颗红痣越来越红,越来越亮,虽然小,但却给人以一种红日的错觉。

    这是密宗的法门,将气血聚于眉心,刺激泥丸穴,号称可以开发出宿世灵性,强健体魄,增长智慧。

    咚咚咚!

    突然,一阵脚步声响起,一个看起来只有二十几岁的青年军官靠近了演武场,随即一阵响亮的声音传来:“林少将,古校长发来电报,这一战只许胜不许败!”

    其实青年军官还接到了一条来古中正的密令,只不过不能对林千军说。

    话音落下,也不见林千军回应,陡然一阵长啸之声响起,若龙吟虎啸猿啼,蕴藏金刚神力,震颤人心,就连大地亦是不住的微微颤抖。

    随后,林千军提着大铁枪,从地上一跃而起,一百多斤的大铁枪在他手中如若无物,速度快到了极点。

第八十五章 千年孽虫反噬龙() 
“轰隆隆!”

    地动天惊,一秒不到的功夫,林千军连出九枪,九尊重达八九百斤的大鼎几乎是同时飞起,在空中滴流滴流的转动。

    一瞬九枪,挑起千斤大鼎,这份速度,这份力量,都远远的超越了人类的极限。

    九枪之后,又是九枪,林千军的速度快到了极点,让常人甚至无法捕捉到他手中长枪的行迹,只闻呼啸的劲风,大地起烟尘,便是九尊大鼎,浮于空中,恍若神通仙法一般!

    年轻的军官虽然不是第一次看到这一幕,但还是忍不住瞳孔微缩,他知道面前这个男人是百万赤色同盟军中第一高手,但这种武功,还是让他如堕幻梦之中。

    直到过去十几秒,在空中不停转动的大鼎才轰然落下,恍若雷霆击地,激起一地烟尘,让青年军官不禁微微颤抖,这番声势,太过吓人!

    一番爆发之后,饶是以林千军的体力都不禁微微喘气,虽然身体有些疲惫,但他的精神意志,却是愈发高涨,他道:“回去告诉你们古校长,王道明的武功至多堪比朱天华,八年前我便能和朱天华战平,如今我武功已至神变,神通圆觉,十招可败朱天华,明日王道明必死无疑!”

    “杀子之仇,不共戴天!”

    说话之间,一股滔天的杀气从林千军身上爆发,气温在这一瞬间好似下降了几度,而林千军更是好似化作了一尊修罗,让青年军官,都不禁打了个寒颤。

    青年军官知道,林千军的儿子死在了一线天,这个时候也不敢再刺激林千军,赶忙小步离开了这里。

    林千军其实也可以算是因祸得福,这八年时间,他武功不断进步,但距离神变境界始终差那么一线,所谓神变,是丹道上乘境界,可以凌空打一寸。

    自从得知自己唯一的儿子死在了一线天,但自己又无法手刃仇人,怒气、杀意就不断在林千军心头积蓄。

    直到如今,他抓住机会,直接做飞机从南区赶到了长江以南,堵住了王道明的去路,并下书挑战,才心念通达,半年以来的怒气杀意悍然爆发,直接贯通了最后一重关卡。

    林千军知道,这一战,王道明必须得接,长江之上,万军之前,王道明如果退避,定会无敌之名一朝丧。

    所以古中正才亲自发来电报,让林千军只能胜,不能败!

    古中正想让林千军以一人之力,在长江之上,击溃赤色同盟军的信仰,击溃赤色同盟军的信念,以一人,敌一军!

    ……

    第二日早上九点,太阳刚上半空,洒下无穷金辉,虽然是清晨,但依旧给人以一种灼热感。

    江水滚滚,浪花滔滔,向东而去,再不回头,宽阔的江面,荡漾这水汽,倒映着苍穹,让人不禁心神舒畅,豪气顿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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