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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无限宝石-第2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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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鲜红的血衬着莹白的肌肤,这两种冲突激烈的颜色微妙地融合在一处,让人想到保加利亚山谷里织锦般的玫瑰花田。

    这就是一场葬礼,夏弥躺在棺材里,楚子航是家属,路明非是牧师。

    爱歌唱的女孩被埋在花下了,连带着她的野心、残暴和谜一样的往事。

    路明非别过头,脱下自己的外套递给楚子航,声音仿佛歌吟。“那些爱唱歌的孩子们都被葬在花下的泥土里了,下一个春天,新生的花会开出他们的笑脸。她是作为人类死去的。”

    楚子航抬头看了一眼路明非,接过外套盖在夏弥身上。“谢谢”

    楚子航在四周转了一圈,把网球包和黑箱都捡了回来,把里面的东西一件件整理好。

    他依然是那么井井有条,好像准备一次远行。“走吧。”

    他拎着两件东西从路明非身边擦过,“隧道里有一列地铁,沿着铁轨就能到复兴门。”

    “这就完了,夏弥你不带回去?”路明非心中涌起一股悲伤,“虽然你们不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但你们能死则同穴。我不会告诉学院的。”

    楚子航黯淡的金光闪过,沉默了许久,沉重的点了点头。

    “东西,我拿着吧。”路明非接过网球包和黑箱。

    

第四百九十三章 身边的女孩() 
“姐姐死了,你也该安心的随她去了。”路明非拿起暴怒斩马刀,向一动不动的芬里厄走去。

    “怎么了?”楚子航公主抱着夏弥,她身上还盖着路明非的外套,青春靓丽的容颜像是沉睡一般。

    她好像太累了,安心的靠在男朋友那让她心安的怀抱中,那个平时叽叽喳喳的女孩安静的熟睡了。

    “你先走吧。”路明非说,“东西过后我会还的,我还有事处理下。”

    “你想毁了这里?”

    “算是吧。”路明非慢慢的走向芬里厄,头也不回。

    “尼伯龙根的主人死了,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楚子航不相信这么愚蠢的理由,片刻的沉默后,说了一句“注意安全”,抱着女孩离开了。

    “师兄虽然毁了你的大脑,造成你死了的假象,龙类的那庞大的生命力可瞒不了我。”路明非见楚子航的背影远去,松了一口气。

    言灵王权!这个序列号91的高危言灵,使领域内的所有龙族血裔承受数十倍甚至数百倍的重力,甚至可以使其骨头压碎把躯体压入地下,施放者可使领域内的某些龙族血裔部分免疫,但不能对其完全豁免言灵的效果。

    领域发挥到了极致,甚至超出了百倍重力的极限,为的是压制龙王芬里厄,使其不得动弹。

    芬里厄忽然有了动静,在王权的压制下,身为四大君王的血脉仿佛受到了挑衅,开始沸腾了。

    “安静。”路明非说。

    他握住了权与力,第一次在这个世界中展现他的力量,在楚子航和耶梦加得战斗的时候,他解放了他的对自己的封印。

    力量重归他身,好像把整个世界都握在了掌中,如临绝顶,俯瞰群山,呼吸天地,逆者皆亡!血脉开始平静下来,想要重现抬起了龙首仿佛失去了支撑的架子,重重的落在地上。

    龙王忽然跪倒。

    他并未屈膝,他是龙王芬里厄,不会对任何人屈膝,即使是在王权的影响下,他仍然是龙王,即便是个智障。

    千倍的重力压的芬里厄的骨头发出牙酸的声音,好像随时都有破裂,在压力的作用变的粉碎。

    巨大的压力把芬里厄巨大的身躯死死的压在地上,龙嘶吼着颤抖着,不甘地昂起头,自己的血把满嘴利齿都染红了。

    他曾是君主,如今已经是阶下囚徒,但他并不等待怜悯,他仍在鼓起每一块能收缩的肌肉试图站起来。

    “真悲哀啊。你刷新了龙类智商的下限。”路明非啧啧的摇摇头,“你装作木头人,赢我们,就把姐姐还给你。你还是真的相信了,努力的装死,装的真像甚至连我都要骗过去了。”

    他拖着巨大的斩马刀,青铜与火之王的炼金武器此刻在路明非手中得到了完全的解禁,不同于楚子航正常的尺寸,这柄巨型武器在路明非手里显得极其地体格悬殊,搞得他好像是缀在刀柄上的一个小人偶。

    斩马刀破入了龙的背脊,路明非推着这柄巨刃奔跑,一块又一块的龙脊骨在刀刃下分裂,就像神以刀刃犁开地面留下鸿沟,他的背后一线数人高的血泉射空,仿佛龙背上开出了大丛的深色鲜花。

    这个爬行类隐藏在脊骨中的重要器官被毁掉了,楚子航忽略了这件事险些埋下祸根。

    就像恐龙一样,龙类过于巨大的身躯只有大脑一个神经中枢是无法控制精微的动作的,因此他们把另一个大脑、密集的神经节隐藏在了脊柱里!

    龙疯狂地哀嚎,一瞬间能把人毁灭数百次的痛楚如千万流刃传入他的脑内。

    路明非松开暴怒的刀柄,踩着龙首跃空而起,如同希腊神话中那个以蜡封羽毛为羽翼飞向太阳的美少年伊卡洛斯,张开双臂,迎着黑暗中的火雨,仿佛要去拥抱并不存在的太阳,陶醉于它的光焰,全然不惧被高温烧毁了羽翼而坠落。

    他没有坠落,他被狂风托住了。

    巨大的骨翼张开于背后,他以翼和身组成巨大的十字,立于虚空和黑暗之中,金色瞳孔中闪烁着属于君王的冷酷。

    他伸手向着下方的巨龙,说出了最终审判的圣言。

    “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

    王权消失了,路明非喘着粗气,恢复原样的斩马刀倒在一旁。

    黑暗里巨龙缓缓地站了起来。

    “我赢了,把姐姐给我,我赢了,把姐姐给我,把姐姐给我”

    “喂大家伙!你真的很烦诶,你难道是属复读机的么?”路明非轻声说,心中有些愧疚。

    原来这个最终boss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有限的智商根本理解不了这么复杂的剧情,他知道他赢了,姐姐就会回到他身边,即使他妹妹刚才揍了他一顿也无法改变他的依赖。

    这个玩意儿真是龙类么?黑王生下他不觉得丢面子么?这家伙真是全龙类的耻辱啊!

    手握力量和权柄,却只配当个宠物。

    他循着气味找许诺他的人,摇摇晃晃的走着,没有几步,他巨大的身躯轰然倒塌,蜕变为一具古铜色的枯骨。

    他死了。

    这个尼伯龙根正在崩溃,巨大的古铜色石块从空而降,地面开裂,一切都在粉化,狂风席卷,摧枯拉朽地扫荡着。

    “师兄,应该离开了吧。”路明非看着崩溃的尼伯龙根,“我制造的动静应该不大。”

    一列灯火通明的地铁激飞了满地的碎石和碎骨,沿着依然红热的铁轨停在他们面前,全部车门轰然弹开。

    楚子航去而复返,开着一列车如同刺穿黑暗的光,刺穿宇宙的变形金刚,刺穿时光的克赛号,刺穿千军万马来英雄救美的白袍小将,穿刺死亡!

    2010年的圣诞,首都街头到处是小灯装点的圣诞树和驯鹿像,每个商场的门前都有圣诞老人给孩子们馈赠小礼物,每个餐馆都在热推圣诞夜大餐,男孩女孩们挽着手、女孩们捧着温室里栽培出来的玫瑰在街头走过,连地铁站里的流浪歌手都给力地开唱billy mack的chrismas is all around。

    前门西大街141号,天主教南堂。

    这座砖灰色的建筑号称“历史最悠久的天主堂”,是明朝万历年间那个鼎鼎有名的传教士利玛窦建立的,又称“圣母无染原罪堂”。

    拼花彩色玻璃窗下,白裙的唱诗班女孩们站在夕照里,在管风琴伴奏下歌唱主的慈爱。

    平安夜,平安夜,圣善夜!

    万暗中,光华射,照着圣母也照着圣婴;

    多少慈祥也多少天真;静享天赐安眠,静享天赐安眠。

    平安夜,圣善夜!牧羊人,在旷野,

    忽然看见了天上光华,听见天军唱哈利路亚,救主今夜降生,救主今夜降生!

    接近曲终时,教友们都站了起来手拉手同唱,满脸虔诚幸福。

    一个职场装束、看起来就是出自什么涉外公司的漂亮女孩一伸手,拉到了一个酒瓶。

    旁边那个头发乱蓬蓬的猥琐男赔笑着把红酒瓶塞进牛仔裤的大口袋里,点头表示道歉,同时毫不客气地把女孩柔软的手拉住。

    “饿了么?一会儿一起去领圣餐。”女孩以漂亮温柔的笑容回应,虽然有点诧异怎么给这货混到礼拜堂里来了这是个酒精中毒的乞丐么?

    也许是嬷嬷们有点可怜他这么冷的天没地方去。

    “下面请我们这一届福音班的代表,北大就读的赵孟华兄弟为我们发言。”唱诗结束后,牧师说。

    一片掌声里,穿着黑白两色衣服、领口有十字花纹的年轻人从前排起身,走到圣母像下,彬彬有礼地向台下鞠躬。他俊朗而健康,头发修剪得很整齐,嘴角带着谦和的笑意,脸上有温润的光芒。

    “各位兄弟姐妹,很高兴今天站在这里和大家分享虔敬的心。我与神结缘是在2009年,”赵孟华温情脉脉地看向唱诗班,“受到我女友的感召”唱诗班的长裙领口开得很大,陈雯雯低下头去,却掩不住连脖子都红了。

    “然后我受到了罗四维牧师的教诲。”赵孟华又向牧师点头致意。“和诸位兄弟姐妹一起,蒙主的恩召。我曾经在梦里走过天堂和地狱,在枯骨堆积的地方被主拯救,被天使拥抱。那一刻我方领会到我曾经所犯下的错误,曾经没有珍惜的生命,以及与生俱来的原罪”赵孟华字字恳切,眼眶发红。

    “这‘被主拯救’说的就是兄弟你了!”猥琐男低头跟旁边的颓废男耳语。

    “没搞错吧?”颓废男在精神冲击下两眼瞪得滚圆,“学院对他做了什么?”

    “总不能让他们四处去说什么曾经进入龙族的领地,看见牛逼的楚英雄和路英雄宝刀屠龙吧?所以学院派出了富山雅史教员,他的真正特长是催眠和心理暗示。总之一番暗示下来他就成了这个样子。最初他参加福音班是被陈雯雯拉进来的,只是瞎混,不过大难归来摇身一变成了读经积极分子,如今已经是班中的偶像人物了,看来准备毕业后当牧师了。”芬格尔顿了顿,“哦,我提醒你,牧师是可以结婚的,所以,他估计会和热情教友陈雯雯结婚。他们复合了。”

    “我知道。”路明非低声说,“这样也挺好。”发言结束,满场掌声。

    看着唱诗班里走出白裙女孩和赵孟华兄弟牵手而下,学员中有几个流下祝福的眼泪。

    老罗重新登台,“约翰福音中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下面是领圣餐的时间,感恩主赐予我们他的血肉,令我们得拯救。”

    嬷嬷们把一片现烤面包和一小杯红酒放在餐盘里,学员们很有秩序地传给身边的人。

    赵孟华和陈雯雯举杯相视一眼,满脸写着“恨不得此一杯就是交杯酒啊”。

    路明非忽然笑了,隔得很远也冲他们举杯。

    “祝贺啰。”他用别人听不到的声音说。

    芬格尔一口喝干红酒,再一口吞掉面包,在裤子上擦擦手,斜眼看着路路明非,“你说如果学院批准了恺撒和诺诺结婚,恺撒会不会请你当伴郎?”

    “应该会吧,我和零结婚的时候也会邀请他当我的伴郎,不过你想想你自己吧,这意味着你要参加三次婚礼,而且还是作为单身的伴郎身份去的。”路明非瞥了一眼芬格尔。

    “我无所谓,只要请我去,我都回去的,白吃白喝的机会浪费了简直天诛,”忽然芬格尔又可怜兮兮的,“师兄我没什么钱,结婚的份子钱你就当心领了吧。”

    路明非白了他一眼,扭头往外走去。

    日暮的时候,楚子航找到了那个藏在高楼大厦后的老旧小区。

    难得这里还留着梧桐树,树叶已经落光了,枯枝把黯淡的阳光切成碎片。

    31号楼是一栋红砖外墙的老楼,水泥砌的阳台,绿色油漆的木窗,说不清它的年代了,楼道里采光很不好,只有几盏昏暗的白炽灯照亮,墙上贴满“疏通下水道”或者“代开发票”的小广告。

    “15单元201室”的蓝漆门牌钉在绿色的木门上,显然这里已经很久没人住了,门把手上厚厚的一层灰尘,各种小广告一层叠一层,把锁眼都糊住了。

    隔壁飘来炒菜的香味和教育孩子的声音,温馨幸福。楚子航轻轻抚摸那面锈蚀的门牌时,邻居老太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闪出来,拎着两根葱,仿佛手提双刀,满脸警惕,“你是小弥的同学么?”

    楚子航点了点头,掏出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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