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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云错-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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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什么话。”她道,低下头来。但她的目光说得更多。

    江楚人笑道:“那我来说罢!我们以后——”以后怎么样呢?难得他也口拙了,现成的词语全不够用,最通俗最烂大街的那些,全都不够表达当下这份微妙新鲜的心情。

    倒是许宁道:“以后我们就这样吧?”

    “好!”江楚人大喜。这样。这样是什么?你知我知,两心知,反正也不用跟别人去解释。

    她的手握在了他的手里,像一只宿在巢中的小鸟儿。

    走出一段路,思凌遇见了他们。

    他们居然没认出思凌来,因为她模样已经大变了。

    头发短短,如码头上做苦力、讨生活的小混混。

    是因许宁忘了与思凌剪头发的约定,跟江楚人去了婚礼。思凌在许妈妈面前没说什么,走出来,心里却气得要死。一个将军临攻城前,被相约出兵的战友背叛,心情也不过如此。

    屋漏偏逢连夜雨,船小恰逢顶头风,一阵风吹来,倒是没迷了思凌的眼睛,思凌低头一避,发夹却绷断了下来。

    落在地上的发夹,脏了,思凌不想要了,何况想要也没用,这断得已经装不回去了。

    思凌披着满肩秀发站在老巷当中,秋阳毫不客气的明晃晃泼撒着,她像披着满肩的金子。

    虽然美,但实在很热。

    思凌硬着头皮走进巷头的小理发店,只是想问问能帮她头发重新扎上去不能?结果理发工人先认出了她:“你是许宁小姐的朋友吧?”

    呃是。

    “有个东西,能帮我带给她吗?”工人低声下气。

    定睛一看,倒是个生得挺干净的少年郎,就是嘴有点阔。思凌瞅着他问:“什么东西?你为什么不自己带给她?”

    “她一看见我就跑。她不跟我说话”少年郎倾诉道,倒并非抱怨,只是哀婉求告,“所以请您帮帮忙、帮帮忙”

    真是个小店,思凌打量着四壁,想。那些挨挨挤挤的刀剪梳子、时尚发型海报什么的其实摆得也没有多凌乱,但衬着那样糟糕的墙壁、那样不合理的窗,还有些总掸不干净的碎发,就呈现出一种特别奇怪的效果,让人想起有个童话故事叫“倾斜的魔方”,每个魔方的一小格,都是个房间,超乎于现实世界之外的,一转,就回不到原来的位置了。谁如果进到这小格里,要出去就不那么容易了。

    思凌就觉得好像从正常的阳光灿烂的世界,一脚踏进了魔方小格里,系白围裙的理发少年堵着门,在她身后哀哀婉婉,蛛丝一样把她缠住了。她无奈,仅仅为了快点把他打发走,才答话道:“什么东西?拿出来我看看。”

    屋后有人泼着水,井轱辘在响,理发少年如蒙大赦,从围裙兜里掏出东西。他要让思凌转交的本该是块石头,却把一支短笛也带了出来。

    “笛子是你吹的?”思凌想起晚饭香中、暮色里的笛声,声调放柔和了。

    “是我。”理发少年脸上放出光,但不敢奢望太多,所以那光只是怯怯的、不敢太亮,“她听吗?”

    “”思凌犹豫了一下:“你自己去问她吧。”

    理发少年答道:“不!不了。不知道是我,她可能还听听。我一问,她知道是我,可能听都不听了。”

    许宁对于她所不喜欢的男生,是做得出这种事。

    思凌脸上终于流露出同情来。

    理发少年把那石头交托给思凌:“这个给她好吗?我做的。”

    普通的卵石,他把它琢成一只小小的鸽子,将双翅合在身边,歉卑的低着头,粗糙似斜阳中的稻草垛,胖乎乎的,极尽柔和。

    这是他的心。

    思凌接过石鸽子,说:“好。”

    理发少年感激莫名:“您有任何事,说一声,我帮您!”

    “你会剪头发吗?”思凌问。

    理发少年脸上出现滑稽的表情:“当然会。”

    “那种?”思凌指着一幅中短发的款式,模特儿长得很像李霞卿,漂亮也还罢了,最难得是那股子英气,可能是哪部电影里的海报但拍的技术有点幼稚,也说不定是小铺子自己请影楼拍的宣传照。

第三十一章 路人侧目,长街风光明媚() 
“这个啊,会,拿手!”理发少年竭诚为思凌服务。

    思凌坐了下来,脖子里系上小铺子的白兜布,布倒是很干净。剪子嚓嚓的响,这样的头发说剪就剪掉,理发少年也可惜,但恩人有命,不敢不从,问都不敢问。镜子里有个女人进来,捧个水壶,瞄了思凌和理发少年一眼。思凌在镜里见着了,她可能是老板娘?但也可能是理发少年的长姊什么的,那张阔嘴有点像,脸盘子更大些,眼睛上方拎上去、两角却塌下来,成了个三角形状,平添刁钻。瞄了一眼就让思凌很不舒服。思凌闭上了眼睛,即使听见她出去了,也不睁开。

    直到理发少年说:“好了。”

    思凌张开眼睛,那一瞬间的冲动,是想把理发少年胖揍一顿。这个所谓的中长发发型是来搞笑的吗!

    “不要紧,不要紧,还能修一下,修一下。”理发少年哀求。

    思凌再给他一次机会。

    越修越错。

    思凌打算开口叫老板娘了。那三角眼女人挂好毛巾,走出后面的小门,又不知去了哪里。井辘轱偶尔响一阵。叫一声,她也许能听到?

    “千万别。”理发少年吓坏了,“大姐要揍我的。”

    果然是姐弟。

    “而且我们剪头发就是这样剪的小姐您的眼光高要不,烫一下?”理发少年殷勤劝慰,“重新烫烫会好看点。反正小姐您上面新长出来的头发已经有一大段是直的了,该烫一烫了。贵是比剪头发贵,我给您打八折。”

    钱不是问题。问题是剪已经剪成这样,思凌还敢让他烫吗!

    “你最拿手是什么发型?”思凌从牙缝里问,“剪得最多的?”

    剪得最多的理发少年尴尬的表示:是男式的短头发小平头、小分头、大背头、苦力头

    “那就男式的吧。”思凌壮士断腕。

    就算是恩人说的,理发少年觉得,这种要求实在下不了手。

    “这次剪不好,我砸了你的铺子。”思凌放狠话。

    理发少年手一抖,剪子咬下一撮头发糟糕,这次就算不想剪,也只能往短了剪了。他只好死心塌地,伺候全套,刘海剪短、耳边头发剪短,削出层次,连脖颈上的头发都推了上去。

    思凌闭上眼睛,是生怕碎发掉进眼里,又像是做一次绝情的告别。她觉得头上的累赘份量渐渐消失,直到轻盈得像能飞起来,剪子声音也停了,她睁眼,呆一呆。

    好像水草拨开来,露出里面的珍珠。当然水草也是美的,可

    纤长的脖颈,像发育中的孩子,耳垂至下颏优美的曲线尽览无余;黑灼灼的眼睛,任性而浓美的一双眉毛,扬在过分削短而凌乱的刘海下。满地乌黑的头发。她像是从火中重生、踏着余烬走过来的野兽。

    理发少年也被自己手指下呈现出来的美惊到了,呆看一会儿,喷一些白兰香水在手里,要往思凌额前抹。

    思凌闻见那伧俗的香味,脑袋向后一仰,避开。

    咦,仰头都特别灵便,虎虎生风,简直可以趁势跳到椅背上再舞个剑花。可见女侠怎么能梳发髻戴累赘的簪钗,就算古早年代不得剪发,也都该用巾布将头发贴头皮包得紧紧的,所谓巾帼英雄。

    思凌喝斥他,便喝斥得分外英雄气概,颇有其父当年风范:“这是干嘛?”

    “帮你把头发抹上去。”理发少年呆呆道。油光锃亮全抹到后头去,才是时行的男发嘛!

    “我又不真是男人!”思凌又好气又好笑,复对镜子审视一眼,“这样就行了。”

    幸好今天也穿的西式衣服,且是衣裤,英姿飒飒,若是中式衫裙,便难免尴尬。思凌将薄外套搭在手臂上,阔步而出。

    难免路人侧目。

    不过,上海地界有这点好,江南江北、东洋西洋的各路神仙小鬼们胡扯乱抹整妖蛾子的多了去了,行人几乎都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仅限侧目,不耽搁走路,偶尔有两个好奇心特别旺盛的,又看思凌那身好料子的西式衣服——呃,会不会某个国家来的华侨,人家就兴这个?说不定还有哪个皇亲国戚作后台?不敢招惹、不敢惹麻烦,多看几眼就算,绕着走罢。

    “二小姐!”很受惊吓的声音,“你这是去哪里?”

    当然去怀恩堂找许宁。思凌定睛一看,见迎面的是陶坤。

    像理发少年提起阿宁时,眼里那种梦幻光彩,陶坤眼中也有这样的梦幻般光彩。但理发少年是畏缩的,一闪就躲向旁边去,陶坤却定定的对着思凌。

    长街风光明媚,思凌咬着唇笑,欺身近前:“怎么?你爱我吗?”

    许宁说过,有很多很多人看她,她却不知道。那么,一定也有很多很多人爱她,她却不知道。在这明媚风光的街市中,挥别了几乎跟她一辈子的长发,她觉得放肆和寂寞,想给自己找点爱情。

    她不知道她现在的神情,像一匹很坏的狼,明明肚子饱着,因为无聊的关系,非想把别人的心掏出来,越多越好,用草芯穿成一串,挂起来,阴天时可以代替阳光,明媚了她窝穴里的颜色。

    陶坤也就根本不回答,只用手挡一挡眼睛,好像是阳光而不是她、刺痛了他的眼睛。那么搁了有一个呼吸之久,他的睫毛擦着手指眨了一下:“那边不是你的朋友吗?”

    许宁和江楚人一起走来,已经不再手拉手。社会上的风气,毕竟不如大洋彼岸那么开放,走到人多的街道,她便退后一步,跟着他。他走在前头,看都看不见她的脸,余光里却知道有那么个温顺的小女人,在他身后

    百步相随。

    古人说百步相随。

    出国前作为一个孩子从小人书里看到的古字词,不期然跃在江楚人脑海,他微微的笑起来。

    思凌没有看见他们握着的手,但是看见许宁面上蔷薇般的红晕、江楚人微一低头的笑。

第三十二章 撩了蹶子的小野马() 
思凌不知为何就后退了一步,是逃跑,紧攥着陶坤的手跑开。跑到两条街开外,脚步才渐渐缓下来,发觉自己还拉着陶坤的手。

    猿人初见火光,第一反应肯定是逃开,手边有什么树枝,先抓了一起走再说,好歹是个倚仗。

    她看见了好友心底发出的光芒,如新烛初次点燃,这焰色落在她眼里,连绵到她这里来,让她惊愕的发现,她自己也是可燃的物种。

    尽管还不知能为谁点燃。

    陶坤问:“现在去哪里?”声音出奇静谥而绵绵,让思凌觉得,其实继续把他的手拉下去也没有关系。

    但她还是放开了,脱口而出道:“找个地方喝酒去。”

    陶坤一怔,问:“恐怕不行。”

    “为什么?”思凌又生气了。

    一生气,美丽更如鲜花怒绽。

    陶坤凝视她:“小姐是为什么想去呢?”

    因为这样的心境、这样的阳光应该是有些诗句讲这个的吧?思凌恍惚记得唐朝还是汉朝时,就有的,但想不起来了,滑出嘴的是这样的句子:“shesawmysilverspursandsaid‘let'ssparesetimeandiwillgivetoyousummerwine’”

    (她看着我的银马刺并且说:“让我们一起排遣一段时光,我会倾给你夏日美酒。”)

    陶坤并不能听懂这句英文,但看了她的表情也就懂了,一笑:“其实不对的。小姐是从没饮至醺然过对罢?让我来告诉您,喝了酒,自己可能会觉得飘飘然,但其实,首先嘴巴会臭,像老头子一样臭。还有,饮过量,你会吐,吐得比晕船都狠。不管酒多么贵,吐出来都是臭的。喝多了,牙齿也会变得很黄,毛孔会变很粗,只有用特别厚的粉才能遮住,万一长出酒疮来,就连粉都遮不住了。”

    他说着,思凌用手捂住自己的嘴、自己的面颊,到最后一句,申斥:“你是吓唬我的吧?”

    “不错,”陶坤看着她头发笑道,“要去正经酒店落座,你恐怕要先换身男装,并且让人相信你是个男子。我对此不抱希望。另外,我并不会喝酒,更不敢陪您喝。”

    “胆小鬼。”思凌顿足。

    陶坤不以为忤,慨然应下。

    思凌只好愤愤离去。去也没什么地方可去,只能回家。

    陈大帅不在家,陈太太刚收拾打扮好,准备去牌局,先听见佣人惊慌道:“二小姐这个头”她两步赶出来,看见思凌这个头,像石头一样僵立了足足五秒钟,然后缓过来,用比平常更冷静的语气下令:“给二小姐找一顶假发,让她可以戴。”

    “我不要假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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