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扔了妹妹所有耽美本子和漫画后-第2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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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况古代社会,尊崇孝道,一个弄不好,可就给他冠上了大罪名,一不留神就此一命呜呼更是滑稽。

    所以郑之南现在也只能先忍下来这股气,任郑娘子打他如打猪狗。

    待郑娘子消气后扔了棍子立即把十来岁的儿子揽到怀里这里看看那里摸摸,生怕磕着碰着。

    看郑之南握着胳膊站在那里,郑娘子立即横眉冷对道:“杵在哪里干什么?还不去灶火做晚食?!还想再挨顿打?!”

    郑之南立即垂着头转身去灶火。

    灶火也就是厨房的意思。

    郑之南去了厨房,看着简陋的摆设,洗菜切馍馍,馍馍有点干,应该是没死面做的,等都处理好了后开始烧火,洗了下锅后烧干,炒菜。

    在炒菜之前用猪皮擦了一层锅底,这才放菜,接着放盐。

    等把菜炒好了后,煮粥馏馍,下面煮粥,上面放着馏馍的蒸笼,所谓馏馍就是用锅里升起来的热气把馍热一热,这样吃着不干,也热乎。

    米不是什么好米,当然是和现代的精米比起来不怎么样,但也不是一般的粳米。

    大概是因为依山傍水,水田很多,这个村子并不缺对于这个时代来说的好米吧。

    不过就算是不错的米,也没多少了,郑之南没敢多放,生怕放多了又揪他错处。

    大概放了三个人的量后加了好多水。

    郑之南这么做是对的,本来家里就是,那几个喝稠的,他喝稀的,不然怎么可能他那么瘦,弟弟那么壮实。

    估计晕倒把头上砸了个血窟窿也是因为没吃饱才搞出来的吧,郑之南这般猜测。

    这世界,不是谁都能当猎户,也不是谁上山都能抓到野物。

    他了解技巧,也懂得辨别,看得清地势,不是身材矫健之徒,一般也不敢私自上山。

    而且大部分猎户猎的东西也不舍得自己吃,趁着新鲜肯定是要拿到镇上去卖掉换钱,再买点米面粮油,给家里人扯点布之类的。

    综合各种原因原主才没得办法像郑之南这样轻轻松松从山里猎来吃得,因此饿得面黄肌瘦,乃至晕倒。

    等郑之南处理好晚食后,干完农活的郑北扛着锄头回来了。

    郑之南不被允许在堂屋用晚食,郑之南端着碗稀饭,不用看郑娘子的脸色吃馍馍喝稀饭,其实挺自在的。

    反正他已经吃了许多肉,现在喝点稀饭也挺好的。

    自得其乐的郑之南吃完了自己那份后就开始收拾厨房,待差不多后就去收拾堂屋里的碗筷碟子。

    待到郑之南把里里外外所有要做的事情都做完后,那亲亲热热的一家三口已经洗完澡躺在了床上呼呼大睡。

    郑之南揉着腰还有肩膀回到自己的草屋,睡到那张硬的咯背的木板床上。

    说是床,不过是几张木板而已,木板上面什么都没铺,然后就是一个填充着干草的枕头。

    这日子,也忒惨了点

    可惜啊,古代应该没有还未娶媳妇就和老爹分家的例子,除非老爹先提出来,不然他提出来就是不孝不敬。

第219章 haper 219() 
翌日;郑之南早早从床上爬起来,开始围着这座院落的外面慢跑;这个时候公鸡都还没有打鸣;天只是微微有点亮;是暗蓝色的。

    郑之南身上跑出汗后,躲得远远的冲了个凉才穿上衣服回到厨房开始做早食,他躲得远远的冲凉是怕洗澡的声音惊动了正在里面睡觉的一家三口。

    这个继母肯定就是那种一有点小不顺就会打原主的人,为了少挨打;郑之南只能越发谨慎小心。

    早食准备的比晚上多;毕竟吃完就要去上地干活了。

    饼子和馍馍都有,还有一些对于郑之南来说很难吃的腌菜,炒了两盘菜,然后煮了一锅稀粥。

    做好后;稠的都是一家三口的;郑之南照例只有一碗最稀的米汤;配着腌菜吃馍馍。

    馍馍又干又黑,虽然馏了馏,可该硬还是硬。

    吃惯了精细白面和晶莹的大米,对于郑之南来说,在这里吃什么都不怎么样;只是果腹而已。

    何况昨天还吃了烤肉;一对比;自然是味同嚼蜡。

    吃完了早饭;郑之南用陶罐泡了一壶竹叶茶;扣上一个粗糙的茶碗,拎着茶罐和郑北一样扛着锄头往地里去。

    早早的去地里,赶在太阳还不怎么热的时候去地里干活,松土除草杀虫。

    去芝麻地里除草摘虫后,两人又去了水田里看水稻,水稻也是需要除草的。

    郑之南干过许多事儿,唯独没有干过农活,什么农活都没干过,之前只是学习一些理论知识的时候还不觉得,这真的亲自上阵发现,单单只是除个草,摘虫子,这腰和手就像是废了一样,又酸又痛。

    一罐水,郑北喝了大半,郑之南只喝了三碗,等他想再去喝一碗,郑北已经把罐子里的水全部喝完了。

    此时的郑之南手发红,胳膊发酸,腰更是快要直不起来,汗流浃背自不必说,脸也被晒的透红。

    一开始郑之南只是觉得继母姚雪芝是个反派角色,但看这郑北也不怎么疼大儿子,就看出来了。

    没有郑北的无视和默许,姚雪芝怎么可能这么嚣张。

    所以啊,自己只记着姚雪芝的仇是不对的,这郑北,他也得好好的记着。

    一对儿狗男女。

    虽然水被喝完了,郑之南也没说什么,因为抱怨是没用的,还有可能被毒打一顿,用手抹了下脸上的汗,看了看高高挂着的太阳,他轻声对郑北说:“父亲,要回去吗?”

    坐在树荫下的郑北掀起衣服擦了擦脸上的汗说:“我先回去,你再干一会儿,反正中午不用你做饭,你半个时辰后再回去。”

    郑之南看郑北的态度,大概经常这样,郑北回家,原主留下来多干一会儿,所以郑北说的特别自然顺溜。

    “好。”郑之南应声。

    郑北扛着锄头起身就走,空空的茶罐也没拎回去。

    郑之南看着他的背影,继续赤着脚到水田里干活。

    当郑之南在干活的时候,家里此时是个什么光景呢?

    郑娘子今早上吃过饭,看着爷俩走了后,带着儿子去张屠夫那里切了点肉,郑裕看到猪尾巴,要吃炒猪尾,郑娘子管着家里的钱盒,想着前两个月刚把三亩地的花生给卖了,交了税,家里尚有盈余,郑娘子咬咬牙把除了带着肥油的肉条买了外,又买了一根猪尾巴,特意让张屠夫把猪尾巴给剁了,买了这么多东西,让张屠夫添了一小块猪皮,这才心满意足的离开。

    带着肥油的肉条,郑娘子回到家把肥油给片下来,炼成荤油放进罐子里,然后把瘦肉切成块,从前院那片菜园子里摘了一把豆角。

    到了快中午的时候,郑娘子炒了个豆角炒肉,然后把猪尾巴单独炒了。

    等菜炒好后,闷了半锅米饭。

    最后又做了一个蛋汤。

    等这些都做好,郑北从地里也回来了。

    他冲了个澡,换了套宽松的衣服,和媳妇孩子美滋滋的吃午饭,特意拿了半壶酒出来,喝着酒,吃着肉,快乐似神仙。

    两盘菜,肉全部都进了三人的肚子,尤其是郑裕,吃的最多,一盘猪尾巴,几乎都是郑裕吃完的。

    一块肉都没有给郑之南留。

    郑之南多干了半个时辰后,在一旁的小溪水旁洗了把脸,扛着锄头和水罐回家。

    刚刚他做农活的时候,有村民看到他还在忙活,跟他打招呼,问他日头都这么毒了,怎么还不回去。

    郑之南腼腆的笑了笑回了一句敷衍了过去。

    本来想搭个话问几句,但在不知道对方是好是坏的时候,郑之南还真不想问一些奇奇怪怪的话,惹人嫌疑。

    等他往家走,小径上已经一个人都没有了。

    头上盖了一片荷叶才觉得好受点。

    周连义就是这个时候窜出来的。

    他从旁边的芝麻地里窜出来,把想着事情的郑之南吓了一跳。

    周连义看到郑之南后退了几步,哈哈大笑着说:“喏,我这里有刚摘下来的莲蓬,里面的莲子很好吃,你还没吃饭吧,先吃点这个垫垫肚子。”

    周连义是镇上秀才家的孩子,郑之南穿着短打,他还穿着长衫,衣服干净,布料一看就不是一般人穿得,身上戴着玉佩和放着草药的香囊。

    郑之南不认识他,但看周连义的一举一动,两人应该是相熟的,他把茶罐换个手拎,一只手接周连义手里的莲蓬,正待去拿,周连义忽然摆摆手说:“算了,你不方便剥莲子,我给你剥吧。”说着直接掰开莲蓬,边走边和郑之南说话。

    “听说你生病了,我之前在学堂上课,一直没空来外公外婆这里,昨日学堂放了三天假,今日我就赶回来看望外公外婆,还有你,你好点了吗?”说着把手里剥好的莲子全部放到郑之南的手里,看到郑之南在吃莲子,他把放在袖口的药瓶拿出来说:“这是我家里常用的药,对伤很好。”

    郑之南把莲蓬塞在嘴里,吃完后摆摆手对周连义说:“我的伤已经结痂了,不用上药了。”

    周连义停下脚步对郑之南说:“结痂了也要涂,这样好得快,还淡化疤痕,总之是顶顶好的药。”生怕郑之南再拒绝。

    郑之南看他的神情,想了想接受了,放在了衣服内里的口袋中。

    “这么热的天你还跑出来。”

    周连义说:“我不是想来看看你吗?可又不敢去你家,去你家两次,你母亲就要给我介绍她娘家侄女外甥女,太麻烦了。”

    听到这话,郑之南在心里吐槽,是太吓人了吧,可以想象郑娘子看到这富家小公子的谄媚样。

    “你吃了吗?”

    “我吃过出来的,知道你这个时候应该还在地里干活,吃完就跑出来了。”

    “谢谢小公子特意过来看我。”

    听到郑之南叫他公子,周连义神色一呆,立即拉着郑之南的手臂说:“怎么忽然叫我公子,是不是生我气,怪我过年的时候没有回郑家村,你以前都是叫我连义的,肯定是生我气了。”

    很好,知道了他的名,连义。

    “不是,只是母亲交代过,不能直呼其名,得叫你小公子。”郑之南为了激出周连义的名才这么说的,所以现在也只能用郑娘子的名头揭过这事儿。

    “又是你母亲,我们打小就认识,叫我名字怎么了,你不要去管你母亲,你若是怕她,当着她的面可以叫我公子,但是我们私下里见面的时候就不用这么叫了,我还当你是生我气这么久才来见你。”

    郑之南点点头说了声好。

    两人聊着聊着已经到了村口,周连义又陪郑之南走了一会儿才和他分开。

    郑之南往北边走,周连义去了南边。

    等走了几步后,郑之南回头,看到不远处冲出来一个书童打扮的男孩,愁眉苦脸的叫着周连义公子,说的什么,郑之南没听到。

    一看就是家境殷实的人家,连书童都有。

    关系匪浅,家境殷实,长得周正,老规矩,列为攻略者预备役成员。

    郑之南回到家后,看到的就是只有几根豆角的菜碟,以及锅底的锅巴。

    郑之南放下东西,把药放到自己的床上用枕头盖上。

    这才去收拾残羹剩饭,把菜汤还有几根豆角倒进锅里,加了水,把锅巴用铲子铲下来,烧火煮成了粥。

    煮粥的时候,加了点洗干净的青菜,然后把其他碗筷盘子都洗干净收起来。

    有他们吃剩下的菜汤拌在锅巴里,其实味道好多了,能吃出来这菜汤里有荤油,这一家三口中午大概吃了肉。

    吃个肉而已,还躲着他吃,他稀罕啊?一会儿就去山上抓鱼逮兔子吃。

    把一碗煮好的剩饭吃完后,郑之南知道自己根本没有权利午休,自觉地背起背篓,牵着羊和镰刀往外走。

    其实一个人在外面可比在家里自在多了。

第220章 haper 220() 
周连义带着书童回到家;立即洗了脸,让书童给他那一套利落点的衣服换上。

    书童友礼愁眉苦脸地说:“老妇人说了;叫我看着公子你午睡;不许您往外跑;您睡了午觉,等日头不那么毒辣的时候再出去不成吗?”

    周连义只能在外家两天,后日就回去了,怎么舍得把时间浪费在午觉上。

    “你懂个什么;速去把我要的衣服拿过来。”

    等周连义把衣服换好了后;让书童换上自己刚刚换下来的衣服,指挥着他去床上躺着。

    “对,就这样,背对着;不许转过来;我没回来;你就不准起来。”

    “公子,被老妇人发现,非打断我的腿不可!”

    “放心,本公子会拦住的,你好好躺着吧。”

    哄住了书童后;周连义立即偷偷摸摸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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