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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魔头总是在找死-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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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必呢,同性之间还这么斤斤计较,我喜欢的姑娘又不是这种款的。或者不如说我喜欢什么人没有定式,随心而定,在我这里没有日久生情的选项,只有一见钟情,要是我第一眼对一个人没感觉,那就永远对这个人没有感觉。

    几天后,大学城里所有大学都放假了,三个租客也陆续回了家。北郊少了这些年轻而吵闹的声音,就好像突然到了暮年,一天二十四小时要休息二十小时,宛如一座空城。

    我习惯这样的空旷,却不喜欢这样的空旷。

    人们总是说时光的流逝像水一样,奔流不息,从不回头,但我的看法与之不同,我觉得时光像是蜂蜜或者乳酪,保持粘稠或者半凝固的状态,甜蜜,然而毫无新意。

    也可能是我经历的太多,把新意的标准定得太高。

    在家里渣了一周游戏后,我还是听从内心出门闲逛,第一站就是暌违已久的市中心广场。

    不是我自谦,这个广场是真心烂。设计奇葩导致排水是经年大患,绿化图案左看右看怎么看都像是章鱼,各种设施都是年久失修的破烂货色,要不是有一个大型超市撑着人流量,周边还有无数无照经营的小吃摊吸引本地人,这地方能在日上三竿的时候营造出鬼节的氛围。

    我到广场时差不多正好是午饭时间,顺着一路的摊子买下去,拎了满满当当的烧烤煎饼土豆臭豆腐奶茶出来,浑身飘香心情愉快,由衷感谢修真让我不会吃坏肚子。

    虽然修行到我这种境界,吃东西已经不太能打动我的舌头了。道理就像是有些人对辣椒敏感有些人对姜蒜敏感,我的舌头对灵气最为敏感,吃什么都先吃到灵气,没有灵气的东西我当然也能欣赏味道,可还是缺少什么……缺少吃东西时的饱腹感,就像把食物嚼一嚼然后再吐掉。

    这样的情况下对我来说就没有“饿的时候吃什么都香”的概念,只有味道可以征服我,而我也可以很负责任地说,现代食物尽管五花八门种类繁多,却没有几个会像古代的厨师那样,一代又一代地研究厨艺、传承厨艺,一个家族花上数百年钻研菜品的巅峰。

    我吃过的最美味的菜在皇宫,但令我惊奇的是,我吃过的最好的菜,还是现代粗制滥造的街边小摊。

    我发觉我真的是个老人了,未来对我来说虽然不绝望,却也没什么希望。我不停地往前看,任何时间段我都在往前看:刚穿越时我怀念穿越前,被抓后我怀念刚穿越时,逃脱后我又止不住想起被抓的日子,再然后我修炼魔功得道渡劫回到现代,现在我又开始回忆修真界的生活。

    有时候我震惊于自己的黏黏糊糊不干不脆,天知道我最讨厌的就是黏黏糊糊不干不脆的人了,可是我又觉得自己的软弱和犹豫情有可原,因为我的人生总给我“要右手还是要左脚”的提问,叫我不得不黏黏糊糊不干不脆,不得不左右为难。

    我也很难不后悔,很难不去回想自己丢弃的无数个“左手”和无数个“右脚”……尽管每一次想起都是血淋淋的、崭新的疼痛。

    听起来像是自夸但是……在我还完整的时候,我只是个孩子,多么善良和美好。

    她被过早地摧残了,但她在那之前没犯过错,那不是她应得的。

    天道真特么操。蛋。怎么就没人治它呢。

    我立在超市门口一边吃烧烤一边腹诽,但这次骂它,不知为何有种不太好的预感,明明以前骂的时候它都是一概无视的……我还在想是怎么回事,一个人形生物呼啸着裹着狂风掉下来,脸朝下砸进地面有十厘米。

    这似曾相识的出场方式。

    进进出出的人群视若无睹着绕开这段路,连带着站在门口被行注目礼的我也瞬间被忽视了。

    我站在原地,看着他把自己的上半身从水泥地里拔。出来,露出一张符合他的种族优势的面孔,直白地评价就是“妖娆清丽颠倒众生”的脸,跪坐在原地呆呆地看着我,然后眼角落下两行清泪。

    ……???!!?

    我本来就没想好怎么开口,现在就更想不好怎么做开场白了,虽然这家伙掉下来时的风刮走了我手里的烤里脊。

    早晓得我就往后走了,按理说即使是筑基期的水平我也能快速躲开的,这次为什么没觉察到……天道!至于吗!我以前骂你没见效这么立竿见影的!我的烤里脊!这家店烤里脊最好吃!

    而后美少年哽咽着说:“好久不见啊英英!想不想我!”

    眉眼忧郁语气欢脱。

    我凝神细看,终于知道他(她?)是谁了……你的画风是不是不太统一啊钱铮?

    作者有话要说:  叮!您的好友【跳楼狂魔】已上线。

    怎么办作者又有了新的脑洞啊啊啊啊!

    算了还是先记着,把手头的写完再说。

    另外:

    1。在本章出现的都不是男主。

    2。假如男主有“爱”的话,他只爱女主。

    3。本文不是虐恋情深。

    4。有存在比女主更强,但本文绝对不是女主一到男主面前就怂的那种。

    5。本文隐藏最深的设定在第一章有几个字提及,并且和后文某些部分的暗示相反。

第22章() 
钱铮可怜兮兮地跪在地上,泪眼婆娑。

    “就你那身板导弹都打不穿,快起来。”我训道,“疼就忍着,起来,走。”

    看那粉唇贝齿,因为哭泣而双目盈盈,恰似风情流转的眼波。即使不是他的本性,含情眼里噙着泪的模样还是带上了容貌里天然的几分如怨如泣——就是撑不起气场,一个男的(虽然原本她是个女人)一副小白花样。

    我真是醉了。

    “英英……”他眨巴着眼睛,欲言又止。

    美人欲言又止的模样是很好看的,但我只觉得醉上加醉,醉得我心累。

    “在这儿等着。”我扭头又去重新买了吃的回来,看他果然还眼巴巴立在原地。

    “跟我走吧。”我说。

    他破涕为笑,开开心心地靠了过来:“你刚刚好凶啊英英。”

    “错觉。”

    “你都不问我是怎么回事吗?”

    “你知道?”

    “我不清楚……你要带我去哪儿啊?”

    “我家。”

    一路上钱铮说个不停,话唠本性死过一次了还是改不了,配上他以前的脸还只是爽利大方,现在他只让人觉得……真是好一朵欣欣向荣的傻白甜啊,甜头都不用给就能被人几句话勾搭走那种。虽然他应该不是(鉴于两次见面他都一头砸下来),可看起来就是很好哄的模样。

    我不喜欢他这个样子,我觉得很烦。这种不喜欢很没有道理,但我就是不喜欢他这样,不喜欢他放声大笑,把狭长的眼睛眯成一线。

    这样的脸应当是……应当是妖媚和英武并存的。像洒在战场的热血和红缨,像飞在天上的黄鹂和浓云,像淌在海洋的火山的热浪和磅礴的蓝鲸……笑的时候只是略勾唇角,或者说任何时候那家伙都似笑非笑,迷雾般的瞳孔,似悲似喜,一切情绪都影影绰绰,说不清、道不明。

    钱铮很像我的一个朋友。

    不,不能说是很像,钱铮和他的差别就好比东方国画和西方彩绘,根本不是同一个走向,唯一的共同点就是两个人都是狐妖——没错,传说中色倾人国、美艳不可方物、堪比阿芙蓉般让人上瘾的——狐妖。

    其实根本没有那么夸张,狐妖是化形之后相当符合人类的审美观,是生来就有一股不自觉的媚态,但要说狐妖擅长媚术就纯属乱弹琴。

    多数蛊惑人心的伎俩都是类似心理暗示的小戏法,也只能蒙蔽心智不坚的生灵;更上一层的也不过是通过高级的障眼法干涉对方的感官,令对方作出别人看来不可理喻的事情,而无法更改和抹煞其本身的意志;哪怕是最难以施为的手段,也只是在麻醉对方精神的同时掌控对方的躯体——情感是任何法术都无法撼动、无法剥离、无法摧毁的。

    能改变它的唯有生灵本身。

    不然修士修个什么心、斩个什么情啊?念个咒下去就能听见天道发来的提示,没准儿还是个野性十足的磁性女声:叮咚——您现已加入无情无心豪华阵容,请您日日打坐、择时飞升——真要那样,估计仙途和飞升之路会交通堵塞,五十年一小堵、五百年一大堵、五千年一次全线崩溃、五万年一场全路程夯实翻修。

    施法对感情施加的所有,说白了全是假的。

    也或许就是因为它太特殊和至高无上,才有那么多离奇和荒诞的事情在那个世界发生。

    在真正相识之前,我已经在各种场合见过那个狐妖朋友。他和我处境相仿,总是被人追杀,因为妖族的身份而受到多方觊觎,并且尽管如此,依然频繁以正身出没于各种宴会;多着艳色,华服、散发,生来有妖娆的眉眼,体态风流,姿容盖世。

    我看不出他的心绪,于是曾想象他笑里带着轻讽。

    虽然见到他的次数多(我也很喜欢参加宴会凑热闹),但其实我们完全没有过交谈,我一贯是伪装成不起眼的小人物出行,他在高台之上,我在高台之下,身份地位不对等,也没有哪怕是打个照面的机会。

    许多传说里我们初见于生死一线之时,身上伤痕累累、身后追兵重重,在逃亡的途中匆匆邂逅。传说里血腥和浪漫交织,冷血和柔情交错,什么对视中一眼万年,什么从此纠缠的因果线……果然哪哪儿的神话传说都有水分。

    和传闻大相径庭,我们的初次相识是在人间,在一个小国的边境。那是个对凡人来说相当难熬的冬季,我记得冻死了许多人,也记得冬景很美。

    雪是甜的,带些刺痛藏在回味尽头,藏在舌根深处。

    鹅毛大雪遮盖了万物,就像冰凉的糖霜堆簇在糕点上。

    我住在山林中部的小屋中。它属于山下的猎人,但他在大雪来临之前染上风寒,没能熬过这个严冬,我就整理了一下这个废弃的小屋,作为在这个国家的落脚之处。

    某一天大雪封山,天上地下都是白茫茫一片,小屋里没有水了,我就拎了两个木桶去山顶经年不冻的湖泊打水。

    虽然门外挖一缸雪就能解决问题,但非要计较的话我本来还不需要水呢……我就是乐意收敛法术把日子过麻烦,劈柴、打水、烧火做饭,尽可能还原每一个细枝末节。说白了就是既不为生计发愁,又安于现状,才能把生活的每一个边角都咂摸得有滋有味。

    说真的哦,我有时候想想我做的事,觉得自己简直是个哲人。

    然后我在湖边看到我的朋友。

    传闻不可尽信,但至少还是说对了一半。

    我的朋友——即将成为我的朋友的狐妖,躺在雪地中,因为重伤而危在旦夕。他盛装覆体,双手交叠于腹,面容恬然,让我在一瞬间想起了无数个童话里沉睡的公主,在水晶棺里、在城堡里、在荆棘和玫瑰里,她们是谁都能看懂的符号,暗喻着究极的、毫无力量的美。

    可美又是她们的力量,让她们总能逢凶化吉。

    他迟缓地向我看过来,我知道他背后一定有天大的麻烦,能把他伤成这样说不定排得上名号的宗门都参了一脚;我才刚躲过一轮追杀,打算少说在人间先躲个几十年;我还计划要开凿一条水渠从湖里引流下来捣鼓捣鼓自来水,计划种上一圈耐寒的花……但这些都在他的眼神中化为了泡影。

    正如我所说的,狐妖就是有这样的特质,有究极的、毫无力量的美。

    我不能拒绝他。

    “你在听我说话吗?上车起你就一直在发呆,下了车还是发呆,走着走着又突然不走了,想什么呢这么入神?”钱铮问我。

    “你有身份证明吗?护照呢?”我说,“算了,反正我原本也没打算走程序入境,偷。渡带你一个应该不难。”

    “你回自己家都是偷。渡啊?”钱铮一头雾水,“你家到底在哪?”

    “不带你回家了。我们去加州。”

    “你怎么说变就变!”这句话倒挺简洁。

    “闭嘴。”我说,“我本来就是今天出发,让你一个在家我不放心。”

    作者有话要说:  _(:зゝ∠)_作者在火车上写的这一章,笔电都没拿来看电影!

    好累好累啊……以及在没有细纲的情况下写长文真的好难。

    作者翻出了以前的短篇,好多好多y,删掉删掉全部删掉!

    但是回顾过程又激起了爱= =

第23章() 
加利福尼亚州,位于美国西部,太平洋沿岸,全年阳光灿烂,拥有好莱坞和硅谷,以及闻名世界的斯坦福、加州理工大学。

    这就是我所知道的关于加州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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