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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斋志异-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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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虽然没有过这样的亲身经历,可是稍一想象,便可以想象得出。怀抱着思念和失去的痛苦孤独地生活,那将会是一种怎样缓慢而令人窒息的折磨,就像用钝刀一点一点地凌迟。
我看着丽卿微转头,用眼角瞟着白龙,面上带着一丝淡淡的笑,等着他说话的样子,心里忽然针刺般的一痛。
如果白龙在三千年前就莫名消失了,那么丽卿究竟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度过了这三千年漫长的时光呢?
即使是这样,她依旧在努力地、充满珍视地度过每一个寒暑,甚至每一个季节的变化吗?
正是因为白龙喜爱着人类,所以她才对人类如此感兴趣,并且在危难面前挺身而出,成人类的守护者吗?
我看到白龙开口说话了,他的神情依旧淡泊而清明。我猜他是在说着些什么开解她,甚至是再一次警告她不要走了歪路,堕入魔神道。但这些都是我根据他的表情脑补的,因为我忽然听不清他们的对话了。
眼前的一切忽然破碎成了无数的残片,地旋转,转得我头昏目眩,简直有些想吐。我想要大喊一声,可是刚一张嘴,一缕清新的空气就涌进了我的口腔,重新为我的身体补给了氧气。我感觉自己的身体颤动了一下,恢复了知觉,紧接着,意识也回到了我的身体。我慢慢地张开了眼睛。。
。。。
第一零三章 苦菜秀()
张开眼睛的时候,我被骤然视野的光线刺得一阵眩晕。窗帘敞开着,天色是亮的。我的脸贴在柔软的东西上,仔细一看,是我平时盖的素棉被子的被面。
耳边有嗡嗡的声音,还有咕嘟咕嘟的水泡声。
我不由得呆了一阵子——我是在哪儿?我这是怎么啦?
清醒了半晌我才认识到,原来我正睡在酒吧自己宿舍的房间里,而且,并没有好好地躺着,我连鞋都没脱,就这样歪在被子上抱着被子睡着了。
倒下之前,我还用电水壶烧了水的,现在,听着咕嘟咕嘟的水声,以及轻轻的鸣哨,是壶里的水刚刚烧开的节奏。
那么说,我睡着了也就不足五分钟吧?
刚刚,是一直在做梦吗?为什么感觉在梦里过去了好久好久?
我坐起来,感觉到由于蜷着的姿势不好而导致的腰背酸痛。这种感觉很神奇我不由得想起了“黄粱一梦”这个词。书生从过完了一生的大梦里醒来的时候,灶上的小米饭还没有熟呢。
我怎么会做了那样的梦呢?梦里的一切都是如此真切我甚至有些分不清到底哪些是梦境,哪些是现实。
我在梦里看到的,真的是战神白龙化身为人时的样子吗?
白龙与丽卿之间,是不是曾经有一段特殊的因缘呢?
我下了床,活动了一下手脚。我只睡了几分钟,按理说,跟没睡是没有什么区别的。正常来说,下班之后我躺到床上,总会睡到中午十二点以后才醒,现在时钟依然指向早晨六点多钟,可是我却已经睡意全无了。
是因为“小满”这个日子特殊,所以我的感知力也变得格外敏锐了吗?
我长长地吁了一口气,伸了个大大的懒腰,走到卫生间,打开水龙头,开始用凉爽的水洗脸。
睡不着了,也就不想勉强。我决定不睡了,去市场买菜去。
临街的大早市,总是可以满足人各种各样的需求,就算是现在刚刚开始恢复经营,卖菜的人不是很多,我还是很幸运地找到了今天购物的目标——苦菜。
现在的郊野,正是苦菜生长得最旺盛的时候,随手就能薅到一大把。如果不是离郊外有些远,我就自己去采了。不过,市场上的苦菜同样是刚刚采摘的,还带着晶莹的晨露,鲜嫩无比。
苦菜算不上一种好吃的菜,但它的保健却是可圈可点的,特别是这个时节的野苦菜,是清热排毒、活血化淤的佳品。我特意多买了一些,想着今天做个小满应景的野菜小豆腐,剩下的苦菜,可以带根风干,随时泡水喝,去火会相当显著。
买菜没花多长时间,可是我回到酒吧的时间却有一些晚了,原因是在回去的途中,居然还打了一架。
路上,抄近道穿过小巷的时候,看到了一个妖。
是一个中阶,本体是黄鼠狼的妖,匍匐在某户人家的房顶,正在使用迷幻术,勾引那家的人上吊自尽。
这一幕,与我在民间传说中听说的可实在是太像了。看来所谓的“黄大仙儿”,有时候是真会害人性命的。
这次,我一点也没有犹豫,直接唤出了弓箭,干脆利落地对那位“大仙儿”来了个一箭穿心。
“吃吧!”我低声对体内的那一位说。
这些日子,猎杀妖和怪已经成为我的一种日常,这种杀人的妖就是我的首选猎杀目标。我必须这样做,只有这样,才能让体内那个深不可测的家伙尽快地恢复力量。
被杀死的妖体内银白色烟雾般的精魂被丝丝缕缕地抽取出来,汇入我的身体,又被那股神秘的力量所吞食。
刚刚那个漫长的梦一直在影响着我,甚至在此刻,我的双手又一次沾染妖的鲜血时,我没有的慌乱,反而陷入了思考。忽然觉得,此刻的我,似乎是抱着与梦里的丽卿同样的想法——当心中有了想要守护的东西时,就应当全力以赴,付出自己的,做到极致,而没有所谓的中庸和妥协。当我听说丽卿有危险的时候,我就想要保护她,不管我的力量有多么微薄。实现这个愿望,无论付出怎样的努力都可以。
从来没想过我也可以变成这个样子,弯弓搭箭,杀死一只妖之后,又若无其事地走进厨房,洗手做羹汤。
刚好中途耽误了点时间,所以走之前泡上的黄豆已经变软了。把泡软的黄豆沥掉水,放进料理机中打碎。
新鲜苦菜摘好洗净,用开水稍微焯一下,可以把苦味稍稍去掉一些。苦菜捞出切碎,另起锅放适量凉水,先把苦菜碎放入,然后再开火。
再把打好的黄豆碎放入,大火烧开之后小火慢熬,一直熬煮到汤汁浓稠,菜的颜色变深,豆香四溢。用盐调味,就可以装盆食用了。
苦菜小豆腐,算是一种生活困难时常吃的粗茶淡饭,现在常常被划入“忆苦思甜”的范畴。不过,它的营养其实是很,而且,只要不是天天拿它充饥,它的口味还是相当不错的。
做这个,也是受了那个梦的启发。在那个梦里,白衣的战神手中握着一束普通苦菜的样子,不知怎的让人印象格外深刻。
似乎并没有那么高高在上,距离人类也并不遥远。
这道苦菜小豆腐意料之中地遭到了立夏极度的鄙视,他甚至只是隔着老远闻了闻,就一脸嫌弃地扭过头去。好在我还兼顾了他的喜好,烧饭时也做了鱼肉荤菜。
丽卿跷着二郎脚坐在远处的吧台那边,手里拿着一支铅笔,不知在纸上划着些什么,她的手边放着一杯酒。
她有时候会坐在那里吃饭,一个人发呆。我用食盒把各种菜盛了点,又端了一碗小豆腐,给她送过去。
“唔,这是什么?苦菜?”丽卿稍微看了看就认了出来,不过从表情来看,她对这种东西显然也不感冒。
“这可是我们的老祖宗拼命传下来的,今天按照习俗,是要吃一点的哦。”我不知不觉地竟把梦里白龙的话搬出来了。
丽卿呆了一下,注意力就她手中那张纸上,而换到我身上了。
头一次,她的眼神中出现了一丝迷惑。
我说:“丽卿姐,快吃吧,手里的铅笔,能借我用用吗?”
其实,我说着话,已经伸出手去,轻轻地把铅笔从她手指间抽出来了。
“唔……”
丽卿好像想说些什么,不过她最终也没有说,只向我摆了摆手。
我转身出了门,假装要去记些什么,不过我出门之后就绕道回了一趟宿舍,把铅笔藏进了我抽屉中摆放在一起的“收藏品”中,并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抽屉里,躺着立春时拿的茶杯,立夏时拿的发簪,再加上我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匕首等一系列东西,总让我觉得自己像一个小毛贼。
这些到底有什么用呢?每个节气就是这件事,实在是好辛苦呀!
第一零四章 飞马()
芒种这天的清晨,天气晴好,我却站在城市的街道上,呆若木鸡,被眼前的情景惊~~~lāΩ┡㈠⒈Z
我原本只是来买荷花的。
芒种本来是个不太引人注目的节气,并没有什么特别值得称道的。可是,由于是阴历五月,芒种前逢上端午,前前后后加起来,却“充实”得不得了。
现在,我正搭乘了公交车,穿越大半座城市,到城市另端的花市,去买荷花。
至于为什么要买荷花,这个原因我也不太清楚。这个任务,是昨天酒吧开门之前丽卿就吩咐给我的。所以,今天早上六点钟酒吧关门,我连觉也没睡,就搭上公交往市场跑。
芒种这个时间,荷花也就是刚刚绽出花蕾,就算是去市场,能够买到的也只是刚刚打朵的花苞。不过荷花的花苞扎成束也很好看,放在花瓶或水桶里养几天,就会慢慢地绽放,那种期待感也是相当令人愉悦的。
花市只有晨间才是最好的时候,稍微晚些,鲜的切花就都没有了。特别是这个时节的荷花,去晚步都会买不到,所以我点都不敢怠慢,换下制服,穿上件短袖T恤,就匆匆地出了门。
天已经开始热了,有时午会达到三十五度左右,出门疾走两步就会热到汗如雨下。不过现在还没有到盛夏真正炎热的时候,所以清晨还能感觉到凉风习习,带来丝丝清爽。
今年的芒种这个节气,注定了要比个节气都不平凡,因为芒种这天,恰好落在了农历的五月十三。
五月十三,是传说的龙生日,也是雨节。不知道这个日子是怎么定的,有人说龙是九五之尊,所以是五月十三日,我想来想去,觉得除了带个“五”,九五之尊跟五月十三根本就没有什么关系。
抬头望望天,六点钟,太阳就已经露出了笑脸,把光芒柔和地涂满了大地。这种晴好的天气,就跟“雨节”更加沾不上边了。
不过,这几天丽卿的心情确实是非常好,而且今天也说定了又要好好庆祝的。平时的节气,她就算,也不会显得如此兴奋,所以我开始感觉,这个“龙生日”应该确实是有着什么样的故事。或许那是个生在很久很久以前,且在当时曾经被人类所了解过的故事,但是由于太久远了,口口相传之后,已经支离破碎,完全走了样。到今天为止,就已经只剩下个叫作“龙生日”的“标题”了。
如果丽卿和白龙之间,存在着些不可言说的渊源,那么“龙生日”这样的日子可以让她开心,也就没有什么奇怪的了。
我好奇的是,五月十三真的是“龙生日”吗?是哪位龙神的生日?与那位气质出尘的战神有什么关联吗?还有,他们的生命是如此久长,若是神族,就更加久长,那么,他们真的说得清自己的生日到底会是哪天吗?
毕竟这些纪年计时的方法,全都是随着人类社会的繁衍变化而展起来的。我相信计时是人类独有的东西,正因为生命短暂,拥有的时光太少,才需要计时和考虑如何充分利用。对于生命长到漫无边际的其他种族来说,时间的概念定与我们是完全不同的。计时对于他们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
必须要在这天买荷花,我猜,定与丽卿心的某个小小的执念有关。既然这是她的愿望,我定要好好地替她完成才行。
可是现在,就在快要到达花市的时候,眼前的路却被堵死了。
这就是我此刻站在大街上,呆若木鸡的原因。
下了公交车,只要步行十分钟左右就能到达花市,可是,走了不足三分钟,绕过个街角,我就现眼前的街道已经乱成了锅粥。
这边是条宽阔的主干道,可是现在却成了片车祸现场,不知有多少辆车出现了连环追尾,场面十分混乱。
按理说,市内的交通,车不会特别快,所以连环追尾的情况很少生,特别是这种连环追尾十七辆的情况,更是闻所未闻。不过也好在车不太快,受伤的人倒是有的,可暂时还没有现太过惨烈的状况。
其实,这少见的连环追尾事件还并不是把我惊住的主要原因。
让我惊呆了的是,在这大马路的正,横亘着个庞然巨物,足有栋小楼那么大。那巨大的东西不是别的,竟是只昂立着的大螳螂!
巨大的螳螂高举着亮闪闪的“双刀”,屹立在马路间的样子,颇有几分哥斯拉现身于繁华都市的惊悚感觉。但是,马路上密集的人群却并没有因为这恐怖的状态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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