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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钢铁战衣-第2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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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在双臂中的骨刺,比常人更强的力量和速度都不过是次要能力,远远没有这种愈合能力强大。
而且,虽然詹姆斯现在的愈合能力已经很强悍了,但其实还远未达到最强状态!
他现在只是刚刚觉醒,各方面的能力都还很弱小,甚至不足巅峰状态的十分之一,要知道,在电影中,詹姆斯身上的伤口只需要几秒钟就能够完全愈合,比现在不知道强出多少。
不过时间还早,詹姆斯有足够的时间慢慢掌握和提升自己的能力。
维克特与詹姆斯还不一样。
他的能力并不是在某次受到刺激之后才突然觉醒的,而是自打他出生之后便已经具备。
如果说詹姆斯的能力是隐性的,如果没有巨大的刺激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激活,那么维克特的能力则是显性的,并不需要激发,天生就已经具备。
就好比他手上的利爪,天生便与众不同,甚至被当成畸形。
不过他的能力也没有一出生就很强大,而是随着他年龄的增长和使用而逐渐强大。
只不过由于他从小并未有机会战斗,所以力量速度等方面的增长也不是太大,比骤然觉醒了能力的詹姆斯也只强出一点,勉强达到了正常成年人的程度,但距离那些强壮的成人,还是有着一定的差距,毕竟他现在也只是个十几岁的孩子罢了。
但是,可能是由于父亲托马斯长期的虐待和殴打,维克特的自愈能力比詹姆斯还要强出不少,身上在战斗中受的伤已经基本愈合,看上去比詹姆斯的状态还要好上不少,也正是因为这强大的自愈能力,年幼的维克特才能在父亲托马斯多年来无尽的殴打和虐待中活了下来。
而且,在这次战斗中,维克特的能力也得到了提升,身体素质等方面倒是并不明显,但十指之上的利爪却是有了不小的变化。
这其实是他第一次真正使用利爪进行战斗,以往他会不断的对指甲进行修剪,也从未与人进行过生死搏斗,双手的利爪从未使用过。
这次,在陈默的要求下他没有再进行修剪,本就生长迅速的指甲在几天内便很快长到了平时的长度。
而就在他充满战意地冲上前去,投入到战斗中的时候,受到他内心情绪的影响,十指的利爪自动伸长,超出指尖两公分还多,而且变得更加尖锐锋利,如同十把锋利的刀刃,发挥出了更大的杀伤力。
坐在车厢里,平静下来的维克特也终于发现了自己双手指甲的变化,看着明显比之前长了很多,而且更加尖锐锋利的指甲,维克特满脸的疑惑,随即却又不由得投出一抹兴奋。
这不是正说明了他的利爪并非畸形的普通指甲,而是如同陈默所说的神奇的特殊能力,拥有强大杀伤力的武器。
“试着控制它们缩回去。”
陈默的声音在他面前响起。
维克特闻言抬头看了一眼陈默,感受到陈默目光中的笃定,维克特也不由得充满了信心,将双手伸在面前,心中带着一丝期待,默念着收回利爪。
最开始十根长长的利爪并没有丝毫反应,不过维克特并没有气馁,继续不断的尝试着,终于,在他将意识放在了手指尖端,像控制手指弯曲一样尝试着控制指甲往回收去,这一次指尖的利爪终于有了反应,随着维克特的意识控制,伸出指尖足有两公分多的利爪缓缓向回收了进去,最后只露出了指尖不足一公分,虽然看上去仍然尖锐怪异,但却不像之前长长的利爪那么凶悍狂野,如同凶猛的野兽一般。
看到自己的利爪真的能够控制收回去,维克特的眼中不由得闪过一丝兴奋之色,随即又尝试着再次伸出,有了之前的成功,这一次维克特很容易便将利爪弹了出来。
连续几次尝试之后,维克特满脸兴奋激动的看向了陈默。
他的利爪真的和詹姆斯一样可以自由伸缩,而且之前在战斗中还表现出了强大的不弱于詹姆斯双臂骨刺的强大攻击力,维克特彻底确信,这并不是什么畸形,而是他们兄弟两个所具备的十分相似的强大能力。
现在,维克特再看着自己十指上的尖锐指甲,再也没有了丝毫的厌恶和抵触,而是满满的骄傲和自豪。
眼睛之中的神采也变得更加明亮,整个人都变得更加自信锐利了起来。
原来自己不是什么怪物,畸形,而是拥有强大特殊能力的强者,就好像面前的陈默一样!
一番战斗,干掉了拦路的五名劫匪之后,陈默三人继续上路,向着目的地美国一路行去。
。
第三百八十九章 百年前的纽约!()
后面的这一路都不太平,先后遇到了好几波抢劫的强盗土匪,不过全部都被维克特和詹姆斯两人干掉。
虽然两人年纪尚小,但在战斗中的表现却很凶猛,而且随着一次次的战斗,两人的战斗经验越来越丰富,在战斗中收到的伤害也越来越少。
一开始陈默除了在战斗最开始将那些对准他们,对他们构成威胁的武器打掉之外,还得在战斗的过程中时刻注意着,经常需要出手帮忙解决掉一些可能致命的威胁。
不过到了后来,两人已经能够灵活的应对一般的情况,在战斗中尽量躲过敌人的进攻,不给他们发动致命攻击的机会,陈默在战斗期间出手的次数也渐渐减少。
在这一次次战斗中,两人体现出了极高的战斗天赋,战斗技巧越来越熟练,不过这也仅仅是相对于两人原本的状态来说,真要是轮起战斗技巧,两人也就相当于是经常打架的街头混混的级别,仗着过人的体力,耐力,以及无视普通伤害的强悍自愈能力,欺负一下普通劫匪还行,真要是遇上格斗能力出色的敌人,还是只有跪的份。
不过来日方长,以两人的过人天资,完全为战斗而生的强大天赋,陈默有信心将他们调教成最强大的战士!
这一路走走停停,一直过了近半个月他们才越过了加拿大边境,进入了美国。
不过陈默并没有就此停下来,而是继续往东,穿过了平原、山地,一路经过荒野、村庄、城镇,又过了接近十天,他们才最终到达了目的地,美国最大的城市,纽约。
十九世纪初的纽约对陈默来说是熟悉而又陌生的。
当初在美国队长的世界,他便在纽约生活了不短的时间,不过那时候已经是二十世纪上半页,距离现在差不多正好一百年。
巍峨庄严的三一教堂已经在曼哈顿耸立了一百多年,透着浓浓的中世纪哥特风格的大都会博物馆建成也已经三十多年,美国金融中心华尔街的许多建筑也都和百年之后没有太大差别。
只不过,哈德逊河口的小岛上还不见自由女神像屹立的身影,连接布鲁克林和曼哈顿岛的布鲁克林大桥也还没有开始建造,许多未来陈默熟悉无比的标志性建筑的位置上,此时都还只是一片低矮的平房、小楼甚至是一片尚未开发的荒地,也只有曼哈顿岛南部区域还能看到比较多的未来大都市的影子。
虽然此时的纽约已经是美国最大的城市和经济中心,金融、工商业都很发达,但与后世相比,不管是发达程度还是城市规模上都远远不如,不过却也更多了一种十九世纪的复古韵味,许多后世被拆除了的古老建筑此时随处可见,让这座未来的现代化都市充满了浓浓的历史气息。
此时的纽约面积远没有后世那么大,不说布朗克斯区、布鲁克林区、皇后区、斯塔滕岛四个未来纽约的主要城区都还只是一片片农田和牧场,就是纽约最核心,发展最早的曼哈顿区此时也只开发了一小部分。
纽约现在的中心城区相对于未来那些大型国际化都市来说其实很小,只有曼哈顿岛最南部以华尔街为中心的一部分区域,面积只有十几平方公里,再往北的曼哈顿岛北部地区尚属于郊区,主要分布着居民区,工厂和农场。
不过纽约的发展很快,城市区域正在迅速向着北部推进。
而南部中心城区虽然面积没有后世那么大,也没有那诸多高耸的摩天大楼,却也是高楼林立,一座座数十米高,豪华气派的大楼屹立在街道两边,颇有些大都市的繁华气象。
长度只有15公里的华尔街却早已经有了不输于后世的繁华和忙碌,作为美国的金融和商业中心,这里聚集着几十家大型银行、保险公司、证券股票交易所,以及上百家大公司的总部和几十万就业人口。
一名名西装革履的商业、贸易、金融、保险从业人员行色匆匆地穿行在高楼大厦之间,呈现出一派繁容的景象。
马车一路行来,陈默还好,只是带着审视和追忆,随意的看着窗外的景象,但维克特和詹姆斯一直生活在乡下,从来没有出过远门,更没有见到过如此多高大宏伟的建筑和宽广整齐却又异常繁忙的街道,一时间只觉得新奇无比,双眼目不暇接的四处打量着。
怪不得先生要到美国发展,也只有这样发达美丽的城市,才配得上他的能力吧,他们原本生活的庄园,跟这里一比,简直就是最最落后的偏僻乡村。
两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家伙一个在车外探头探脑,一个则在车里完全坐不住,一会趴在左边的窗户上仰头看看路边高耸的大楼,一会又跑到右边的窗口看着街边一群群衣衫整洁,西装革履的人群。
陈默也没有说他们,任由他们好奇的四处打量着,只不时的出声指挥着前面驾车的维克特,向着他记忆中一座此时应该已经建成营业的酒店行去。
转过一个街角,一座熟悉的建筑出现在陈默面前,与百年之后二战时期相比,这座建筑并没有太大变化,只是显得更加崭新一些。
这辆风尘仆仆的马车经历了近一个月的旅程,终于在第五大道旁的一座豪华酒店前缓缓停了下来。
陈默带着维克特和詹姆斯在门童的问候声中迈步走进了酒店大厅。
刚才在车上还好奇的四处打量的两人这次却变得目不斜视起来,对于酒店富丽堂皇的大厅并没有如之前一般好奇张望,反而表现得非常沉稳。
詹姆斯本身就出生在一个富裕家庭,从小生活的地方虽然不如纽约繁华,但他居住的庄园单论豪华程度,其实并不比这酒店差出多少,区别只是这里的面积更大,层数更高而已,带给他的震撼远不如在外面看到的这座“巨大”的城市来的强烈。
。
第三百九十章 圈地!()
维克特也是一样,作为詹姆斯从小的玩伴,他对豪利特庄园也是熟悉无比,加上他本身的性格也要比詹姆斯沉稳很多,对这豪华酒店的布置倒是不怎么在意。
之前两人在马车上时表现得非常兴奋不过是小孩子心性,骤然看见这与乡下完全不同的繁华气派的大都市,心中不由得有些新奇兴奋,不过两人毕竟经历了这一路的厮杀,变得沉稳成熟了很多。
此时进了酒店,作为陈默的随从,两人自然不能表现得太差劲,给陈默丢人。
其实陈默对这些倒是无所谓,外人的眼光他根本就不在意。
在这座纽约如今最好的酒店中开了个豪华套房,陈默带着维克特和詹姆斯两人住了进去。
在那之后,纽约市便开始流传起一个传言,一名来自华夏的大富豪开始在曼哈顿北部大量圈地。
不过他所购买的并不是靠近现在市区边缘,即将开发的土地,而是还要往北,估计几十年之内都不可能得到开发的土地。
得知这个消息的人无不嘲笑这名华夏富豪愚蠢透顶,有这个钱,还不如投入即将开发的曼哈顿南部地区,虽然那里的地价已经上涨了很多,但跟已经开发起来的市区还是有着巨大的差距。
哪怕自己不用,等到过上几个月,城市扩张到那里,直接转手把地一卖,都能翻上好几番,妥妥的稳赚不赔的生意,不少手中有着闲置资金的商人都在大量的囤地,没有资金的也在想办法向银行贷款,所以没等正式开始开发,如今紧挨着市区外围区域的地价已经开始不断上涨,越早下手越好。
而这个东方来的蠢货竟然舍近求远,放着眼前的大比金钱不赚,反而跑到曼哈顿中部和北部那些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开发,甚至会不会开发都不一定的偏远郊区和乡下,花费大量资金成片成片的购买土地。
真是浪费了他手里的巨额资金!
不知道多少人看着这名华夏富豪放着巨大的利益不赚,却大把撒钱去买一些没有什么用处的农田的行为心痛不已,这简直就是在浪费金钱!
虽说这些偏远地区的地价非常便宜,但架不住面积大啊,花费的资金已经足够买下待开发地区大片的土地了。
同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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