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末世系统之人尸混血儿-第12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混血儿挣扎的动作逐渐小了下来,绝望地瘫在地上,双手抱着自己的膝盖,发出好几声痛苦的抽泣。
她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现在的身份。
她就是一个奴隶!除了林云的这一亩三分地,她哪里都去不得。
士兵们只会把她抓起来,然后玩弄她,羞辱她,甚至于直接杀了她。而这一切,没有任何一个人会在乎。
其他的混血儿都噤若寒蝉地看着林云,一句话都不敢说。
林云毫不着急,慢条斯理地看着混血儿,脸上勾起一丝志在必得的笑容。
“你叫什么名字?”
混血儿的身子伏在地上,只是在不断地抽泣着,一句话也不说。
林云的声音微微提高了几度,追问道,“你叫什么名字?现在告诉我,我还能帮你。”
这句话一下子重新给了混血儿希望,她立刻抬起头,满怀期冀地看着林云,下意识地问道,“你,你能帮我?”
林云直视着这个混血儿的双眼,再次开口道,“只要你配合。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柳雁。”
混血儿的声音细弱蚊蝇,但却带着一种异样的坚定。
林云点了点头,又道,“你是野狼的女朋友?”
柳雁微微摇了摇头,道,“不是。”
林云惊讶地瞪大双眼,微微有些迟疑。
不是?如果这个柳雁不是野狼的女朋友,那为什么会对野狼的生死如此关心?
是野狼骗了林云,还是面前的这个柳雁在说谎?
在林云快速思索的间隙,柳雁再次开口,脏兮兮的脸上多了一丝酡红之色,看起来似乎有些羞涩,低声道,“准确得说,我应该是野狼的未婚妻。我们半年前就订婚了。”
林云不由得哑然失笑,照这么说,柳雁和野狼的关系是未婚夫妻,这比林云预料的还要亲密。
柳雁定定地看着林云,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沉声道,“求求你,救救野狼。野狼不能死。”
林云的嘴角勾起一丝微笑,道,“当然可以。这安城军区你不能乱闯,而我可以横行无忌。我可以帮你把野狼叫到这里来,到时候有什么话你都可以对他慢慢说。”
柳雁的眼睛之中猛然爆发出一阵惊喜之色,看看林云,不由得开口问道,“你说的是真的?”
林云点了点头,上下扫了柳雁一眼,用一种极为肯定的语气说道,“当然,只要你肯答应我一个条件。”
柳雁的拳头微微一紧,紧张地看着林云,脸上闪过一丝为难之色。
思索了片刻,柳雁猛一咬牙,眼睛之中满是坚定,然后决绝地抬起手来,一把抓住自己的上衣,然后猛一用力,直接将整个上衣从身上撕扯下来。
(本章完)
第247章 洗脸?()
柳雁作为一个奴隶,这几天来受够了严刑拷打,整个衣服早已经破烂不堪。
被她这么用力一撕扯,不仅上衣被轻而易举地扯坏,连同里面的内衣也一并掉落了下来。
此刻的柳雁上身赤裸,身体的私密部位毫无保留地暴露在林云的面前,满是污迹的脊背仍然能看出来原本的光滑与白皙。
而她的右臂却和别的地方的皮肤截然不同,不是那种光滑如玉的洁白之色,而是呈现出一种极为难看的灰白之色。
这种灰白色只有在丧尸的身上才能看到。毫无疑问,这就是柳雁身为混血儿的标志。
她丧尸化的位置,竟然和林云完全相同!
略微有了些锈迹的粗大铁链横亘在她的身周。
洁白的皮肤,凌乱的发丝,灰白的右臂,乌黑的锁链,这些东西组合在一起,不由得为柳雁添了几分令人心悸的妖异。
林云目瞪口呆地盯着柳雁,眉头皱成一团,匆忙转过身去。
柳雁撕扯自己衣服的动作太过于迅速和突兀,林云都没来得及阻止。
柳雁闭着眼睛,尽可能地挺起身子,将自己优美的身材展示给林云。
同时她的声音低若蚊蝇,细如游丝地道,“我答应你,你想对我做什么都可以,只求你救救野狼。”
她的表情极为虔诚,带了几分殉难者的悲壮。
很明显,为了野狼的生命安全,她已经决心牺牲自己。
“卧槽,胡思乱想什么呢你!”
林云尴尬地抽了抽嘴,忙不迭地从系统之中抽取了一件宽大的长袍,胡乱地罩在柳雁的身上。
他是个血气方刚的男人,当然需要女人的滋润。但他可不是那种被下半身支配的野兽,不该动的女人他绝对不会染指。
不可否认,眼前的柳雁容貌绝对是上上之选,而且身材也是一流,对男人的诱惑力十分强大。
但她可是野狼的未婚妻。
林云已经答应过野狼,绝对不会碰柳雁一根手指头。
现在要是动了柳雁,那他和野狼可就等于是结下了死仇,双方必定不死不休。
野狼的强大有目共睹,林云面对起他来也十分头疼,和这么一个强大的人类结仇,绝对是极为不明智的行为。
何况林云还想要把野狼收归麾下,自然更不能在这种地方引起野狼的反感和仇恨。
柳雁惊讶地抬起脑袋,不解地看着林云,下意识地开口问道,“你,你不是要我,我,”
林云尴尬地摆了摆手,道,“快把衣服穿好,我他妈的不是这个意思。”
柳雁脸上也是微微一红,急忙将林云给的长袍穿到身上,勉强将自己身上的大半肌肤都盖了起来。
“穿好了吗?”
林云皱着眉头,低着头高声问道。
柳雁的脸通红,声音低不可闻,低声道,“好了。”
林云这才抬起头来,微微松了一口气,道,“去吧,那边有水,你去洗把脸。”
柳雁愣了一下,抬起头来,不解地望向林云,迟疑地开口道,“我,”
林云毫不犹豫地厉声打断,冷声道,“想救野狼你就按我说的做。洗脸是第一步,快去。”
听到这句话,不少混血奴隶畏畏缩缩地抬起头来,眼睛之中满是羡慕的目光。
这水源和电力一样,现在都是极为稀缺的资源,只有极少数人在末世之中,仍然能够保持原有的生活状态,肆无忌惮地使用水源洗脸洗澡。
而绝大多数的人别说生活用水了,连必要的饮用水都很难得到。军区以强力手段管控着水源的配给,每个人每天只能分到一瓶瓶装的矿泉水。
就这么小小一瓶水,有的时候都不能保证。
所以人们对于这些水极为珍惜,一丁点都不敢浪费,甚至于不到特别干渴的时候都舍不得喝掉,怎么可能拿这些水来洗脸洗澡?
毕竟脏可能忍,乱可以忍,活着一切就都有希望,而一旦渴死,可能彻底玩儿完了。
在这种彻底大洗牌的末世之中,贫富与阶级的差距反而拉的更大,悬殊到令人望尘莫及。
资源更多的人,能够更好地生存下去。
一个胆子大点的混血奴隶抬起头来,咬着牙直勾勾地望着林云,嘴唇颤动了半天,终于不甘心地喊了出来,道,“凭什么她能洗脸?我们都是奴隶,你凭什么给她特殊待遇?”
这个混血儿是个男人,体格极为壮硕,一张脸上满是桀骜之色,光溜溜的头上没有半根头发,在电灯的映射下隐隐约约显出几点光泽。
而他的身上只穿着一个短裤,上身赤裸,上面肌肉起伏,其间满是纵横的伤口,明显是被贬为奴隶的这段时间里挨的打。
柳雁刚刚站起身来,准备过去洗脸,闻言微微一愣,不由得停下脚步。
林云先抬起手来,示意柳雁不要耽搁,直接过去洗脸。
然后林云转过身来,眉头微挑,微笑地看向说话的混血儿,眼睛之中隐隐闪现出一丝惊喜之色。
这些混血儿都是林云的同胞,林云费尽心机把他们救出来,是想要给他们自由,而不是让他们继续给自己当奴隶。
在林云看来,他们都是独立的人,绝对不能沦落为奴隶。
但问题是,在长时间的拷打责罚之后,这些混血儿之中的许多人,已经意志崩溃,完全丧失了人格尊严,认同了自己的奴隶身份。
想要扭转他们的这种想法,把他们一个一个变成足以独当一面的战士,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这也是林云特别发愁的一件事。
短时间之内,这几十个胆怯畏缩的混血奴隶只能是林云他们的累赘,而绝不可能迅速成长为一只强大的赵英俊对。
而面前的这个混血儿,虽然遭受了惨痛的惩罚,仍旧桀骜不驯,敢于反抗,这是很难得的一种品质。
能遇到这种人,林云哪能不惊喜?
微一沉吟,林云直接开口说道,“怎么称呼?”
这光头壮汉听到问话,傲然抬头,眼里眉间满是一股峥嵘豪气,大声道,“你问我?老子无名无姓,就是个普普通通的无业游民。因为老子没有头发,别人呢都叫我光头,有几个后辈也叫我一声光头哥,你看情况称呼吧!”
(本章完)
第248章 光头()
林云盯着光头,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浓重,伸了个懒腰低声道,“这个名字不错,响亮干脆。”
光头摸了摸自己发亮的头皮,得意洋洋地道,“得,哥你要是不嫌弃,就也叫我光头。光头我特别能干,而且要求不高,只要每天能洗脸洗澡,再让我吃饱就成!”
林云嘴角不由得微微一勾,微笑着看向光头。
光头的脸很胖,看起来凶神恶煞,而他的整个嘴唇全都变成了狞恶的灰白色。在他说话的时候,林云能看到直接看到光头的舌头和牙齿。
而他的两排牙齿和一整个舌头,乃至于整个口腔,也都变成了两人望而生畏的灰白色。
情况已经很清楚,光头丧尸化的部位是整个口腔。
这个地方的丧尸化,林云还是第一次见到,心中充满了惊异之感。
与此同时,林云的耳边响起系统低沉的提示音,道,“叮咚,经系统检测,该名混血儿的丧尸化部位为口腔,进化能力,吞噬,音波,风元素控制!”
林云的眉头微微一挑,嘴角勾了起来。他这还真是捡到宝了,光头看起来其貌不扬,但却是个正儿八经的潜力股。
他有三个基本能力,第一个是吞噬,凭借着丧尸化的口腔,光头可以吞噬掉所见到的各种物体。这个技能在特定的情况之下,能够展现出超乎寻常的作用。
而第二个是音波,这个能力的伤害性和范围都是上上之选,能够对一大片敌人造成极大的干扰,甚至于直接将敌人生生震死。
第三个技能则是风元素控制,通过嘴唇的舒张,来操纵一大片地方的风元素。这是一种元素控制能力,同样能够发挥出极为强劲的战斗力。
光头挠着头,见林云不说话,再次开口,声如洪钟,道,“哥,我可没骗你,光头我真的特别能干,绝对不会让你失望。”
林云笑了一声,开口问道,“特别能干?那你倒是说说,你能干点儿什么?”
光头拍了拍自己赤裸的胸脯,颇为得意地道,“嘿嘿,哥你这个问题,那我真是有无数的话可以回答。光头我能干活啊!之前我在工厂里面搬砖,我一个人顶得上十个人!”
说着说着光头突然愤懑起来,恼怒地开口道,“可是那群有眼无珠的王八蛋,他们把光头我给开除了!”
林云不由得嗤笑一声,另一边的廖东也很感兴趣地看着光头,大笑着开口问道,“他奶奶的,这是为什么,你这么能干,他们怎么可能开除你呢?”
光头哼了一声,随后胖脸微微一红,声音不由得小了几分,低声道,“这个嘛,这个,,因为光头我饭量太大了,一个人能吃掉二十个人的饭菜。”
林云强忍着自己的笑意,微微低头。按照光头的说法,他干的活是十个人的量,而吃的饭却是二十个人的量。
那这么算下来,光头每天要平白多吃掉十个人的饭菜。
这种饭量,哪个工厂能养得起?不把光头开除掉才怪。
不过这个问题对于林云来说,却是简单得很。
林云身上有系统的加持,能够用积分换取各种各样的物资,可以说,林云就是一个取之无禁用之不尽的行走仓库。
而在整个系统之中,食物是最便宜的一种物资。杀死一个普通丧尸所获得的一点积分,就可以换取大量的食物。
屠灭一大波丧尸所赚取的积分,能够供应光头敞开肚子吃上一个月。
他相信,光头绝对能给他带来比食物更高的收益。
微一沉吟,林云不由得笑着开口道,“你就吃饱饭这么一个要求?”
光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