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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漫威副本-第1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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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晚,李浩来到了一棵大树下面,觉得这大树下面是个休息好地方,于是就决定今晚在这睡一觉。

    李浩吃了些在路上摘的水果,便靠在树边入睡了。

    深夜,一生狼叫打破了寂静的山脉,熟睡的李浩也被这叫声惊醒。李浩起身,站在树下打探着附近有什么动静。片刻,确定了这附近没什么危险,李浩缓缓的又坐在他睡觉的树旁。远方的狼叫始终不能让李浩安心下来睡觉,他想了半天,觉得还是走远点,万一那个发出尖叫的狼,突然跑过来了,那我小命就得在这里交代了。想完,李浩便在这漆黑的夜晚向前面赶路。…

    皎洁的月光,就像一块碧玉镶嵌在黑夜的天空中,向大地洒下一片银光。在这银光下,李浩缓慢行走在这漆黑的山林之中。

    山中的路不好走,山中晚上的路更加的不好走,黑夜无边。突然,一个黑暗的生物向李浩飞来,李浩根本看不清是什么东西向自己飞过来,若隐若现的。好在他反映很快,管它什么东西,先跑在说。随即便向后奔跑,而那不明飞行物似乎也感应到李浩在远离自己,也加快了飞行速度。

    “啊,啊……”突然,山林中传来李浩的惨叫声。

    第二天,在清澈的湖水旁,李浩昏睡着躺在那里。昨晚他躲避那不明飞行物的追赶,失足掉下了深谷里,恰好,深谷下面是一条湖泊,李浩掉在这湖泊上,算是命大,捡回了一条命。

    可能是见李浩一直不醒,湖泊边上的鸟儿不乐意了,它们飞到李浩头上,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发现他还没醒,最后来了个绝招,往李浩脸上掉它们的粪便。

    熟睡中的李浩感应到有什么东西滴在他脸上,慢慢的睁开了眼睛。他伸手出自己的左手在脸上摸了摸,发现了不明物体,并把物体放在自己的鼻子口闻了下,发现是鸟屎,马上的站了起来。他看见了头上的鸟儿还对着他叽叽喳喳的叫,仿佛在炫耀自己的胜利。李浩不服,在地上捡起几个石子就向那几只鸟投去,鸟儿们见李浩发火了,叽叽喳喳的叫了几声就向湖泊边的树林里飞去了。

    李浩见它们飞远了,就放下石子来到湖泊边上用水清晰脸上的污浊。当李浩清洗完后,站在湖边,认真的观察这附近。当他扫视了这个深谷后,他傻了,因为这个山谷根本就没出口,四面八方全是山壁,唯一的出口就是攀爬山壁,从山壁上面出去。

    李浩绝望的看着万丈的山壁,感叹道:“那个神啊,来救救我吧,我还没结婚生子,还不想这么快挂掉……。”站在湖边对着上天抱怨了整整一天,觉得累了,才停下口来。他慢步走向湖边不远处的小树林,看看那里能否找到一些果子充饥。

    当李浩来到树林后才发现这里有间木屋,木屋面积不大,就百来个平方。看上去似乎好久没人住了,走进屋内,里面的家具还挺的,桌子,椅子,床……基本上都有。拍了拍椅子上的灰尘后,李浩舒服的坐了上去。

    黑夜,坐在椅子上睡觉的李浩肚子“咕咕”的叫了起来,饥饿的他从椅子上站起来,在木屋内找寻有没有什么可以吃的。翻了半天,食物没找到,却找到一大堆用竹子编成的书简,书简上面全是泥,一看这些书简都是上了“年纪”的了。李浩直接无视他们。

    出了木屋,李浩沿着湖边找寻着可以吃的食物,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胡的另一边找到了可以充饥的红色果子。

    吃饱了的李浩回到了木屋内,他准备今晚好好睡一觉,明天起来好好想想办法,看怎么出去。当他正准备上床睡觉的时候,突然发现那个竹简上有几个字很熟悉。他马上过去把其中一个竹简打开,放在窗前,靠着月光仔细观察。

    “是汉字,这一定是汉字。”李浩激动万分,他没想到自己在异世界里能看到自己家乡的母语,激动的李浩忘记了睡觉,他拿起的书简到湖边,一块一块的清洗上面的泥土。

    凌晨,当太阳的第一道阳光照射到深谷里后,李浩终于把的竹简清洗完毕。他抱着一大推的竹简回到木屋内,开始这些竹简上的。

    “你好,老乡,如果你能看的懂这些字,那说明你和我都是炎黄的子孙,喊你一声老乡应该不过分吧。先自我介绍,我名叫欧阳一天,在地球是一个散修,在渡天劫的时候,被仇家暗算,被迫之下自爆元婴,与仇家同归于尽。”看到这,李浩感叹道:“原来,地球上真的有修仙者啊!”

172。被发现了?() 
“当我同仇家同归于尽后,我的灵魂并没有消失,而是穿越到这片大陆上来。投胎到一个姓琼斯的家族里,当我出生后,并没有失去前世的记忆,这样的我都不知道,这是今生,还是我前生的延续。其实这些不,管它前生今生,我还是我。刚一出生的我,由于记得前世的修炼功法,便一出生就开始修炼,当我在十岁的时候,实力就达到了这个世界斗王的境界。”

    李浩惊吓道:“神啊!开玩笑的吧,十岁都到斗王了,奶奶的,马丁蒂尼十五岁才到魔导师的境界,和斗师比起来,境界等于斗灵,这样的她,还被称为天才。”说到这,李浩一把冷汗流了下来。

    接着往下看。

    “当我达到这个境界后,我并没有向人说起,因为,当时的琼斯家的仇敌太多,斗王境界的我还没有过多的力量能保护我所在的家族。所以,在十岁后我留了一封家书,离家出走,当时的我是想找个灵气充足的地方认真修炼,最后让我发现了这里,这里,不但灵气充足,还有修炼者梦寐以求的朱果,就是湖对面的红色果子,天天早上吃一颗朱果,修炼速度那是百倍递加。切记,每天一颗,因为连吃几颗的功效和吃一颗的功效一样的。”

    “那个晕啊。”李浩郁闷道:“老子都吃完了,现在才说,草。”

    “十年后,我终于达到了这个世界的斗尊境界,我强势的回到了琼斯家,并以雷乔纳森般的速度清扫了琼斯家的仇人。当我灭掉了仇人后,觉得自己没有了方向,找不到方向的我,便开始浏览这片大陆,我一边游览,一边用前世的修真功法和这个世界的斗气功法结合创造出新的功法,这个功法我命名为混元。”

    这时,李浩更激动了“哇,功法,一定很强,不知道这位老乡给我留下没有。”

    “我创造完这混元后,就回到了琼斯家。当我回到自己家后,我发现,现在的琼斯家变了,变的爱慕虚荣,不思进取。我在家族里待了几天,就根本没办法再住下去了,随后我留下了混元中的前面六剑给琼斯家修炼,便独自来到这深谷里居住。在我修炼到快渡天劫时,不把我这混元埋没,我就用汉字在竹简上留下了这封信,和这完本的混元中的十二剑。老乡,如果你修炼了这十二剑,我只有一个要求,就是帮我守护下琼斯家族,毕竟我也是琼斯家的一份子。信写到这里就完了,混元就在床底下,还是用汉字写的,老乡,保重。”

    砰的一声,李浩把手上的竹简丢向一边,来到床下,发现了一个木箱子,并很轻松的把它拖了出来。打开箱子,里面有一本书和一把剑。李浩当然是首先拿起那本书,“《混元》,哈哈,天啊,我得到混元了,我要成为高手了……”李浩拿着这《混元》满屋乱跳。

    激动完了以后,李浩安静的坐了下来,他把混元放在桌子上。打开第一页,几个大字出现在他眼中“混元共分十二剑,每提高一剑,实力就会倍增,第一剑练成者的实力境界达到四阶阶斗者,第二剑练成者达到二阶斗士,第三剑练成者达到一阶斗灵,第四剑练成者达到四阶斗灵,第五剑练成者达到一阶斗王,第六剑练成者达到三阶斗王。第七剑练成者达到一阶斗圣,第八剑练成者达到三阶斗圣,第九剑练成者达到五阶斗圣,第十剑练成者达到一阶斗帝,第十一剑练成者达到三阶斗帝,练成最后一剑者实力直达五阶斗帝,只要遇到机缘便可以突破斗帝,达到斗尊的境界。这混元和大陆上其它斗气功法修炼原理不一样,其它斗气功法修炼的原理是先修炼斗气,再练功法,而混元是现修炼功法,再练斗气。”…

    看完第一页,李浩闭上眼睛,思考着这部绝世功法,感叹道:“这部功法要是流传出去,世界必乱。”

    一阵煦风穿过万丈的山壁,打在深谷下的湖上,溅起了叠叠起伏的水浪。

    在这万丈的深谷中,李浩日夜不停的修炼这混元,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很短的时间里,他就突破了第一剑,境界达到斗者。

    这混元中的十二剑越练到之后,越是艰深奥妙,进展也就越慢。李浩在深谷中待了大楷有一年的时间,这一年的时间里,他终于突破了第二剑,达到了斗士的境界。就算现在碰上了马丁蒂尼那丫头,李浩很有信心就算打不过,逃跑应该问题不大。

    修炼的日子是枯燥的,在深谷的李浩早都想出去了,他想,以他现在的实力,保护自己应该没问题了。这几天他想了个方法出去,那就是做一个热气球。

    热气球制作的原理其实很简单,只要有足够的材料,制作出来问题不大。李浩不知在什么地方找来了几件衣服,可能是琼斯一天前辈留下来的。他把衣服拼凑起来,做了个球体,布料有限,这个球也不大。李浩心想:托我一个人够了吧。

    第二天,热气球准备完毕。心急的他,马上把自己捆在热气球下面,他现在一刻都等不了。放开热气球与地面联邦在一起的绳子,热气球按着李浩的想法升空了。

    ※※※

    米克帝国,斯古大陆上一个强大的国家,它雄踞大陆的葛洛,周围有数个王国,但没有一个是帝国的,所以它是实力在葛洛是最强的。

    米克帝国与瑞姆王国的边境小镇上,一个背着黑色长剑的男子穿行在大街上。他就是李浩,至于他身后的黑色长剑就和混元功法一起放在床下的箱子里的长剑,也是琼斯一天游览大陆时所带的配剑,李浩出谷时,唯一带的东西就是它了。至从他乘坐热气球出了深谷,就穿过了淮峰山脉。当他走出山脉后,便来到这个小镇上,他经过在小镇上短暂的休息,决定去米克帝国。因为他听说米克帝国里有一所著名的学院—米克皇家学院,他准备去这所学院学习。

    其实,李浩并不是去学什么功法,混元十二剑已经是大陆上顶级功法了,他根本没这需要。主要是,他想要去那所学院混个“文凭”。在这个世界上,他根本不认识这个世界的文字,文盲啊。只要在米克学院拿到毕业证书,在米克帝国内,那是很吃香的,比如说:米克学院的毕业生到军队去发展,一去,可能直接当个将军。

    由于米克皇家学院离这个小镇还有很远的距离,所以在李浩出发之前必须做好相应的准备,但是这下麻烦了,他没钱。李浩来到这个世界是两手内森,在马丁家族里劈了几天的柴,工钱还没拿到,就被人家活埋了,那里会有钱啊。

    李浩在原地自寻烦恼的时候,突然灵光一闪,他想到办法了,这个办法原来地球上电视里面侠士经常用到的,那就是—劫富济贫,当然,劫的富人,济的是自己。打订注意的他,消失在这街道上。

    黑夜风高的晚上,李浩穿上不知从那里偷来的黑衣,蒙着脸,偷偷摸摸的溜进了一家客栈。他白天,都打听好了,这家客栈是这个小镇最有名的,住的人大多是过往的商人。商人都是很有钱的群体。他来到后院阁楼的二楼处,选定了一个房间,就慢慢的移到窗户下面。用手指轻轻的捅破窗户上的宣纸。发现里面没人,就打开窗户跳了进去。…

    房间很大,里面家具的摆设都很豪华,要是按地球的酒店标准给这个房间打分的话,那一定是总统套房的分数。住这样房间的人,一般都是家财万贯,所以李浩选择住这样房间的人下手。在房间里,他从床上到衣柜,再到桌子,椅子,最后连铺在地上的毯子都没放过,也没找到半个金币。没找到值钱的东西的李浩,无赖坐在中间的椅子上。他想不明白,难道这个世界上的有钱人都喜欢把钱放在身上。

    这时,房间外传来脚步的声音,李浩知道可能是房子的主人回来了,轻轻一跃,转进了床底。

    “小姐,你刚刚说马丁家族和王室的联姻不会取消,这是为什么啊?”房间门打开了,一个很幼稚的小丫头声音从门口处传来。趴在床下的李浩隐约的听出,住在这房间的客人是两个女子,一个仆,一个主。刚刚说话的小姑娘是仆人,另一位就是那小姑娘的口中的大姐了。

    “小姐,告诉我吧,我真的想知道?”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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