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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漫威副本-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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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卡斯赶紧点头,腰板直的像根柱子,这是他宫廷骑士团后学会的第一件事,也是做的最好的一件事,所以李浩在他的身上,能找出很多共鸣的地方,因为他以前混佣兵团的时候,也是库卡斯这幅样子,很怕惹恼某些不该惹的人,直到他积累到足够多的实战经验,才敢单枪匹马的闯进魔兽森林,然后成为一名真正的独立佣兵,如果他能慷慨解囊,用赚来的薪水去救济穷人,那么他就是吟游诗人作品里出场率极高的游侠,那是比骑士更荣耀比魔法师更高贵比炼金术士更稀缺的职业。
库卡斯又是标志性的频频点头,依旧站的像根柱子,回答道:“能!”
李浩不想改变他身为军人的特质,理了理思路,说道:“除了那些招人烦的苍蝇们,骑士团的兄弟对我有什么成见吗?”
库卡斯诚实道:“至少有一半的兄弟,对您的做法表示认可。”
李浩眉头紧皱,苦涩道:“比我想象中的还要艰难啊,你见过没有指挥权的将军吗?”
执法骑士心里一沉,硬着头皮道:“长官,给我三天时间,我想剩下的另一半人也会同样认可您。”
李浩站在箭手台上,看着地平线上那些模糊的帐篷轮廓,唏嘘道:“恐怕来不及了,最多熬不过今晚,杂碎们就会出现在这道城墙下,更可笑的是,我们连援兵的影子都没看到,你相信说出这样的话的人,曾经是个乐观主义者吗?”…
库卡斯表情自然,不过在李浩看来更像是一种呆板,他振声高呼道:“我相信,可我更相信斯洛的骑士们,一定会全力以赴。”
李浩拍着额头,崩溃道:“好吧好吧,我会率领着你们全力以赴。”
他刚刚说完这句话,从城墙后方传来整齐的脚步声音,就像是一支编制完整的高素质军队,满头雾水的两人前后跑下去,这才现在通往市区的大道上,正走过来一群身穿教袍并带着红色头巾的人,手中清一色的陈旧十字弓,这些人的两翼,则是两队装备看起来乱糟糟的骑士,他们胸口上别着的徽章很有意思,一匹马上骑着两个人,应该是意寓着自身的清苦和窘迫。
等这些人走近了李浩才现,领队的赫然就是某位女武神啊,那戎装勾勒出来的和双腿见惯了优雅名媛的库卡斯春心荡漾,眼睛都快冒出绿光了,李浩动作隐晦的朝着他踹了一脚,然后迎着女武神走过去,审视着停留在原地的长队,迷茫道:“你别告诉我,这些教士们是你请来的援兵。”
丝蜜儿骑着火马,并不翻身下马,对着李浩翻了俩白眼,冷哼道:“修正一下,这些人不是教士,而是斯洛的护教骑士团,这些弓箭手也是教众们自组建的护教团体,明白了吗,逃兵先生?”
李浩哈哈一笑,并意“逃兵先生”这个新称呼,迷茫道:“那他们为什么是这种装扮?你看看那些马,有几匹甚至都是瘸的,难道这也是一种行为艺术的体现?”
丝蜜儿彻底服气了李浩的想象力,神情有些黯然的说道:“斯洛的教士们都很贫穷,他们从未得到过政府和社会的扶持,就连这些瘸马,都是从可怜的教堂捐款里硬挤出来的。”
李浩终于明白了,原来在这种奢华的大都市里,也有这样一群信仰坚定的虔诚者,他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动,但是很清晰的烙印在心里,他急忙招呼那些清苦骑士们城墙防御区,将他们全部交给驻守在这里的军事长官,等的事情都忙完,已经到了吃晚饭的时间,他原本想要邀请这位女武神共进晚餐的,但细细琢磨后又果断放弃,省的某女那细小如针眼的胸怀出现不稳定状态,在把自己劈头盖脸的骂一顿。
可等他想要悄悄离开的时候,丝蜜儿却主动拦住了他的去路,以一种千金大小姐的姿态质问道:“本公主就那么招你讨厌?连声招呼都不打就想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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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英雄情调()
李浩看着她那认真的表情,无奈道:“我那敢,只是害怕某位一骑当千的女武神,不愿意和某位丢人现眼的逃兵先生共进晚餐。”
丝蜜儿愤愤道:“说话少阴阳怪气的,你越是害怕,我今天就越不让你走!”
李浩哭笑不得道:“不走就不走呗,那我应该是以什么身份和公主殿下您共进晚餐呢?如果是未婚夫的话,我倒是可以考虑一下。”
丝蜜儿似乎和埃米尔一样,已经习惯了李浩这种不着边际的玩笑,她始终忘不掉自己胸前那两只玉兔被李浩亵玩过的场景,每次想到哪儿,内心深处就有种很难言语的羞涩,她特别想狠狠的揍李浩一顿,但却找不到足够的理由下手,导致每次看见李浩,都有点儿内分泌失调。
她狠狠心,愤愤的挽住李浩的胳膊,向着不远处一家咖啡馆走去,站在不远处的库卡斯,眼神崇拜的看着这位被女武神“挟持”的长官。
这样的画面,要是被小萝莉罗斯看到,会出现怎样无法估量的情况?李浩不知道,他只知道丝蜜儿的骨子里有着和埃米尔同样的特质,是那种即便经历过很多的挣扎与战火,依旧洗脱不掉的清新感,或者说被贵族少爷们津津乐道的少女情怀,那是一个女人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难以忘怀的时光,但绝不是最幸福的。
佣兵出身的李浩对食物并不讲究,因为他年幼时经常会填不饱肚子,即便是遇上了某个好心的佣兵团愿意收留他,得到的报酬也是杯水车薪,从那以后他就懂得要努力,要付出比别人数倍的努力才能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坐在他对面埋头切牛排的丝蜜儿若有所思,但绝不会是在幻想这个男人背后的那些故事。她的手纤细漂亮,并没有因为长期握着骑士枪而布满瑕疵,应该是保养措施做的很到位。她用餐刀将那些半熟的牛排弄成很考验功底的薄片,然后扔进李浩面前的煎锅里,这是斯洛牛排的特色吃法,很多贵族情侣都乐意在周末或者晚上,携带一瓶储藏在私人酒窖里的白葡萄酒,乘驾着奢华的家族马车,到这里消磨时光,探讨一些好玩的话题或者有趣的事儿,这种浪漫情调,几乎是每位本地贵族的必修课。
李浩一边吃着口感极佳的自制生煎牛排,一边打量着丝蜜儿专心致志的样子,喃喃道:“以前我一直以为,你这种被幸运女神恩宠的孩子,是绝不会自己动手做这些事的。”
丝蜜儿并不停下手里的工作,白眼道:“难道我每天自己打扫房间自己整理衣服也要告诉你?别以为贵族圈子里的女人都像你见过的那些一样,连个破花瓶都算不上。”
李浩有些崩溃,但还是很诚实的说道:“说实话,我认识的贵族女人,除了你和小埃米尔,在也没有别人了。”
丝蜜儿意识到自己措辞上的失败,喃喃道:“算了,不跟你玩这种文字游戏了,说点正事吧,你介不介意我把这这顿饭看做是最后的晚餐?”
李浩摇摇头:“我不介意,不过听起来有些悲观,我可是个乐观主义者,从来不会把很多情况想的很极端,就像现在这样挺好,我猜想,一定是小埃米尔告诉你什么了。”
丝蜜儿点点头,认真道:“恩,埃米尔告诉我,说你想离开斯洛,其实我并不想知道原因,只是觉得你很辛苦,从斯卡特那一次开始,到海港,到黑血,后来又到这里,却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报酬,我很愧疚,或者,这应该就是佣兵的处世准则吧?”…
李浩哈哈大笑,看着表情认真的丝蜜儿,说道:“得了吧,我可不喜欢你说话像个市侩商人似的,更不喜欢你装的像个老好人似的,斯卡特算我的半个故乡,看着那些无辜村民们被欺凌,我没有理由拒绝抗争。海港,一个充满谎言和虚伪的都市罢了,否则特维斯也不可能选择科特美斯为新的阵营信仰。至于黑血,我只当成是一次旅游,很久以前我就有计划要去哪儿玩几天,顺便见识一下“狂野部落”和“黑手盗贼团”这两个佣兵界的顶尖团体,不过现在看来,也就那么回事儿。至于斯洛之行,才是我真正选择你和小埃米尔的原因,明白了吗,我的公主?”
丝蜜儿皱皱眉头,思维逻辑完全跟不上李浩的语,她确定李浩说的这些都是真心话,扎眼道:“能不能别用‘我的公主’这种称呼?听起来好像你真是我的未婚夫一样。”
李浩尝了口斯洛本地的经典款红葡萄酒,感觉味道还不错,看着丝蜜儿轻佻道:“你是知道的,你这样的女人在我这样的男人眼里,是很容易引起某些情感反应的,所以我喜欢上你,这一点儿都不过分,至少比那些二流诗人写的三流抒情诗要好很多。”
丝蜜儿同样喝了口酒,但是并没有细细去品味,她的酒量很厉害,经常能把很多男人都吓唬住,听李浩这样描述自己和他之前的关系,她有些按耐不住道:“那为什么你不选择埃米尔?一位穷困潦倒的佣兵,一位身世显赫的公主,他们两人之间生了一段童话式的爱情故事,光是想想就很浪漫嘛,说不定还能被某位吟游诗人编成作品流传出去。”
李浩吃光最后一块牛排,唏嘘道:“我从来不会对打架打不过我的女人动心思,那是绅士和英雄们才配拥有的情调啊。”
丝蜜儿扑哧一笑,忍俊不禁道:“我感觉你身上长满了刺,所以你永远都在讽刺,而且隐藏的像是空气一样,别人很难觉察出来。”
李浩点点头,笑道:“看来你的智商并不低啊,胸部大就没有脑子这句话谁说的?完全是无稽之谈啊,如果我是女人,我更愿意我的智慧过我饱满的胸部。”
李浩在说话的同时,就想起了在卢森古堡前的那天夜晚,虽说现场有些漆黑,视野受到很大的阻碍,但确实香艳至极啊,至今李浩都能回忆起那种富有弹性的手感。
丝蜜儿已经习惯了他的这种轻佻,看了看时间,说道:“就到此为止吧,等我们离开斯洛的时候,我一定请你吃一顿真正的晚餐,佣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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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感慨()
李浩挠挠头,反问道:“不是逃兵先生?”
丝蜜儿有些招架不住,起身看着他说道:“或许,你的选择是对的,如果是我的话,恐怕今天这顿晚餐,就没有埋单的人了。”
李浩似笑非笑,看着女武神依旧妖娆的背影,感慨颇多,如果说丝蜜儿真是一头桀骜不驯的母狮子,他倒很愿意去挑战驯兽师的角色,前提是这头母狮子强悍的外表下,必须埋藏着一颗看不见摸不着,但是绝对柔软的心,那是一位女人的天性,没有这种柔软的天性,就不是一个完整的女人。他甚至荒谬而且坚定的认为,冰城女皇帝缪斯在黑暗执政官君士但丁的皮鞭下,会比丝蜜儿在自己的皮鞭下更为柔软。
城墙防御系统已经a级警备状态,神圣联盟军的残部加上护教骑士团,也不过寥寥四千人,除去一千名实力与装备参差不齐的弓箭手,三百名负责操控反攻城机械的士兵,几十名杯水车薪的魔法师,最多的其实不是骑士,而是在平原战役中,永远担任炮灰角色的步兵。在很多西方军事家和战争家的眼里,步兵的作用都是很微不足道的,尤其是对于远征军来说,所以这也是一场大型战役中,对峙双方更愿意轰轰烈烈的展开一场骑士战役,而不是毫无观赏性,就是一大群蚂蚁在相互啃食的步兵战役。
当然,与普通步兵比起来,在十大主职业中热度仅次于骑士的剑士们,也是很受青睐的角色,这其中以神圣牧卡斯特罗麾下的剑士团最为出名,因为那里边的很多成员,都是魔法师们的另类专职,曾经为“神圣联盟”建立过不少战功,那也是罗马方面最忌惮的势力存在。
骑士,弓箭手,剑士,魔法师,这四种职业基本是战役中的主流,骑士负责对敌军主阵营的冲杀,作用最大,弓箭手们负责狙杀敌军里某些特殊角色,比如勇敢穿梭在战火里的神宫骑士,为魔法师们运送补给的天马骑士,剑士则负责很多任务性阶段,他们因为不需要战骑,所以目标小,很适合掩杀,包围,突袭等等事情。至于魔法师,则是最具争议性的战役角色,因为在职业系统中,魔法师的两极分化现象是最严重的,混的不好的连佣兵团都不会收纳,混的好的能高级魔法协会,大型帝国的高层军团编制,甚至被邀请进宫廷成为皇家魔法师都不为过,像缪斯那样**的大魔导师,如果单论战场价值的话,其实已经贴近甚至越了神秘园里的魔法贤者,而一名正常些的大魔导师,在一场战役中杀敌数为五百,就已经算是神一样的存在了。所以魔法师的价值,绝不是用徽章或者魔法吟唱等级就能衡量的。这也是为什么秩序大6上每个国家对魔法贤者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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