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万界无尽神装-第6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几乎没有人能睡个好觉,一旦兵戈起,人人皆上阵。更不要说仪容仪表,和清洁卫生了。在这里,常常能看到灰头土脸的士兵,或是衣裳上血迹斑斑的军官。就算是这位“王大人”,一样发髻散乱,眼角乌青。
“能守一日,便是一日吧!”
不怪他信心不足,敌人实在是太多了。要不是前些日子,叛军忙于攻占其他地域,此城早就沦陷了。作为一个小小的县官,好不容易有指挥这样,大型战争的机会。可是结果却让人太无奈了,兵力悬殊,就算是固守不出,败落也只是时间问题。
城南方向,就是程远志的黄巾大军。这面城墙的损伤,是最严重的。炭火将青砖烧得焦黑,鲜血如同泼墨般撒在墙面,斑斑点点,触目惊心。
战鼓隆隆,黄巾军派遣一队五千人,又来消耗他们的力量了。黄巾军密密麻麻,最引人注目的,是他们共同扎着的黄巾了。怪不得大汉近些年,黄布销量突增。几十万人人手一件,布商着实大赚了一笔。
黄巾黄巾,一片黄色的海洋。这些被压迫太久的农民,已经豁出性命。他们一无所有,也就无所畏惧了。他们举着简易爬墙梯,携着长矛大刀,或是扛着锄头等农具,一拥而上。
论战力,这些杂牌军比不得官军的一半。战力不足,可以用人命来填。守军损失惨重,黄巾军更是其数倍伤亡。
“大人,不好了,城西方向发现大队人马。”
城内营地,传令兵慌慌张张的回报。
“哦?叛军改从西门进攻了?”
王大人知道,败亡是迟早的事儿,因此反而没那么惊慌失措。
“不是的大人,西门外十余里,有一队黑甲士兵出现。而程远志主力,还在猛攻南门。”
小兵心里已经绝望了,屋漏偏遭连夜雨,两军合围,上阳城失守就在今日。
“你说什么?黑甲士兵?黄巾匪徒不着黑甲,那一定是官军了!”
小兵就是小兵,同样的消息,王大人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儿。
果然,那处兵马,正是赵云率领的并州军。
黄巾军不愧是杂牌军,等他们到了近前,才发现官军来了援军。
这么大好的机会,赵云当然不会错过,率领大队人马,往叛军中冲杀而去。
原地留了一千士兵,应该是用来保护李牧的。
从战斗经验上看,此时的赵子龙,还远远没有达到巅峰。不过他的枪法,已经有了勇猛无敌之象。拳怕少壮,其实武艺大多如此。年青力壮,使枪的力气也大。
王大人是个合格的将官,能把上阳城守到今日,已经可以证明他的能力了。目前的形式,他看得清清楚楚,眼下只有尽快击退这一部叛军。
打开城门,率领余部,与援军夹击这几千黄巾军。
一直以来,李牧都无法想象。出入百万大军,如入无人之境是什么景象,当下他就小小的见识了一把。
凭借一手出神入化的枪法,以及能够清晰感应的强大气势,赵云一人一马,无人能近身。
(本章完)
第154章 意外之喜()
黄巾军只是临时拼凑的,说白了就是一群聚集起来的农民。
在打顺风仗时,也许能奋勇争先,不顾一切。可一旦落入下风,群体素质可想而知。大多数人都开始本能的逃命,遇山进山,见水扑水。
大约只有程远志的亲信主力,还在那里抵抗。
一枪在手,赵云每次出招,都能扫倒一片黄巾汉。进阵出阵,劈砍刺挑,枪出如龙!
战神一般的敌人,竟然是自己要搏杀的对象,这无疑是令人胆寒的。黄巾军的将官,此时也已经不支了。麾下士卒,各个无心再战,只等长官的撤退命令了。
在幽州本地守军,加入战场后,叛军更是一溃千里。
这时候正是捡人头的好机会,李牧毫不犹豫的出手了。率领身旁的一千人马,直追这些四散逃兵。剑是好剑,犀利锋锐,命工匠专门打造,花费了不少时日。
用来追砍这些逃兵,一刺一个准。一柱香下来,他收获颇丰。
紫晶币 35
人物等级 4级
技能将进酒、神来之笔、青莲剑歌
三十五连杀,妥得不要再妥的超神了。
“主公,这是黄巾叛军渠帅的首级。”
初战告捷,赵云很兴奋,献宝似的奉上了程远志头颅。
实际上,赵云此举有些唐突了。县令一般来说是文官,谁会喜欢这血淋淋的头颅。不过李牧是个例外,他自己就斩了许多人。放在和平年代,可能会被人们尊称为“杀人狂魔”。
看了一眼黄巾匪首,死不瞑目的白眼,他没什么反应。
“子龙真乃虎将也!”
激动的李牧,真心实意的夸了他一句,这次奔袭战役很成功。他一向不吝啬口头表扬,两人间气氛融洽。
谁也没想到,程远志竟然亲自指挥攻城战。怪不得啊,刚刚他还在纳闷呢,大溃败之下,竟然还有一部分人坚持抵抗。要是黄巾军个个都是如此,那么他们也就不用叫黄巾军了。
军队驻扎上阳城,得到了全城百姓的欢迎。过惯了雨打浮萍般的生活,哪怕是一时的安定,也是难能可贵的。男女老少,簇拥在街边,用热情和笑意欢迎援军。
李牧走在前方,与王县尉并列。偶尔转过头,发现赵云的状态,顿时黑线划满了内心深处。骑着马的赵云,沐浴在百姓们感激的目光中,眼神格外明亮。似乎感受到了一种莫名的责任感,将胸脯挺得笔直。
这货的正义感也太强了吧,难怪被同僚排斥。这种心态,高尚是高尚了,思想境界一般的人,还真接受不了。
“李大人要清扫叛军,王某誓死跟随!”
正想着赵云的事儿,李牧有些走神了,刚刚只是随意应付这个本地县尉。对方自己说着说着,就给他来了这么一句。
意外之喜啊,平白得了些许兵将。听这王县尉的意思,似乎还有心投靠他?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想必是刚刚赵云的神勇,震住了这人。让他认为,只要自己一路跟随,一定能混个助攻的。
仔细地瞧了瞧王县尉,国字脸,宽额头。看上去忠厚老实,说话也真挚诚恳。
“好,我等携手,定能扫平黄巾匪徒!”
王渊是否真心,他只能打一个问号。不过眼前的利益,不拿白不拿。那千余士卒,李牧倒是不太眼馋。收下王渊,主要还是为了一个大义的名声。
他们是从并州来的,想在幽州占利,找一个由头很重要。
黄巾军不愧是地道的杂牌军,军心不稳,后知后觉。待其反应过来,派兵遣将救援主帅,并州一路人在城中等待多时了。
“打!”
对方虽然人多势众,可是没有能人指挥。有一种情况,叫做群体无意识,说的就是眼前的黄巾军。
一声令下,早已等待多时的并州军,连同王渊部,一起冲上去围杀叛军。
在武器装备上,李牧一点都没有亏待自己人。他有的是黄金,些许上好兵刃甲胄,豪爽地发放给全军士兵了。黄巾军中,还有可怜的种田汉,没有武器可得。只能从家里拿来农具,往全副武装的敌人身上,用力一击。效果却不见多少,徒添笑料而已。
“程远志已死,降者不杀!”
环顾四周,官军像是排练好的一般,齐声大喊。
事实上,参加黄巾军的农民,对官军的畏惧感很深。之前在老实巴交地种田时,碰上一个小小的衙役,都要点头哈腰的。
原先仗着人多势众,底气十足。现在将军都死了,他们一个个的,趴在地上痛哭流涕。乞求官军的仁慈,放他们一马。
将整个幽州,搅的天翻地覆的叛军,很顺从地被李牧打包收编了。
壮大之后的队伍,规模不小。原先的并州军和王渊部除外,光是收拢的黄巾,就超过了三万。总计四万有余,人数上倒是很高了。只是这战斗力,不用说了,连之前凭一股热血,打拼的黄巾军,都有所不如。
当下所急,应是整合军队,提高士兵素质了。出于种种原因,李牧决定留在幽州琢郡。不止如此,借着“携防”的名义,实际上又占据了幽州西部的几个郡。
朝廷那边,只消一箱黄金就搞定了。有了这些黄白之物开路,大名鼎鼎的十常侍,全都相当于家养的狗一样。指挥他们说几句好话,容易的很。
况且李牧确实有功,剿灭五万黄巾军,功劳完全拿得出手。因此,在有心人的鼓动下,汉灵帝给他安了个“镇军将军”的头衔。让他更惊喜的是,他占据幽州数郡的事情,竟然被明面上同意了。
要说他的借口,也是低劣得可以。他谎称有黄巾匪徒,散落周围作乱,于是便打算震守在此。不知道是汉灵帝没脑子,还是送给十常侍的金子起作用了,竟然给他发来了官文。吃下去的地盘,打死都不吐出来。从此以后,小半的幽州就是他的了。
幽州本来是刘虞的地盘,李牧来插一脚,他当然不高兴了。可是朝廷诏书一下,此事已经算是板上钉钉了,刘虞只能徒呼奈何啊!
现在的大汉,乱象已生,倾覆只在某些人的反手之间。不过明面上,没人敢违抗天子的命令。关内之地,还在灵帝掌控中。因此皇帝说的话,依然管用。
得了个好差事,近些时日,也不用担心安全问题。同为大汉官员,刘虞不敢进攻李牧这个“大功臣”。
(本章完)
第155章 换地盘了()
当下是李牧军队最弱的时刻,刘虞错过了现在,以后再想翻身就难了。
距离真正的天下大乱,群雄并起,时日不多了。这段时间,赵云留在幽州练兵,而李牧带着王渊,返回滦平县一趟。
王渊知道这是不放心他,所以才带着他一起走的。不过他一字不提,反而热衷于打听李牧的家人。
到了滦平县的家,李牧笑着对他说,“去看看就知道了。”
门前的衙役换了人,但还是识得李牧的。行礼的行礼,还有个机灵鬼引路。“我自己家要你带个毛线路啊!”心里这么想,脸上仍是春风满面,毕竟人家也是好心。
两人毫无阻碍地进了前院,出现了眼前的一幕。
一个长相甜美的女子,姿态优雅地坐在院子里。而一个穿着衙役服装的年轻人,殷勤地端茶倒水,嘘寒问暖。
“这位就是小姐吧,果然是国色天香,气度不凡……”
王渊指着冬梅一阵猛夸,后者却把头缩得越来越低。
李牧翻了个白眼,指着儿子说道,“这是犬子李壮。”
愣了一下,王渊又继续说,“公子宅心仁厚,兄妹之间友爱可嘉……”
无怪乎别人这么想,任谁一进门看到他俩,主仆关系一眼就“知道”。
这个呆萌天真的冬梅小姑娘,都能把他儿子颠来倒去地玩儿。李牧暗自庆幸,还好当时坑了那,妖娆魅惑的春花一把。要不然只怕比现在的光景,还要过分数倍。
说起春花,他嘴角露出了个阴险的笑容。在把她交托给吴氏的那天,他就给吴氏讲明了,这个小狐狸想勾引主家男人。这还了得,当时吴氏的脸色就黑了。这些日子,那婢女要是能过得好就有鬼了。
现在还得给王渊捋一下人物关系,“这位是婢女冬梅。”
王大哥滔滔不绝讲了一堆好话,大多都是夸冬梅的。听到了真相,老脸一红,感觉自己像个逗X。
看着冬梅和王渊相似的尴尬,李牧哈哈一笑,根本没有在意。
在现代一些小情侣之间,这般献殷勤不算什么。借这个机会,他还真有事情要办。自从他出征以来,时日不短了。李壮小朋友太腼腆了,与整天朝夕相处的美人儿,一点实质性进展都没有。
话说占着个主人的名义,行事应该方便多了。只可惜啊,不知他是为人正派,还是单纯的呆。把冬梅当成那什么一样供着了,结果连拉拉小手都未必。
怎么看出来的呢?她眉眼间毫无少妇的媚意,走路的步伐一如从前。刚刚他俩在院子里的接触,还要隔着三尺,情侣间的依恋,是一点都看不出来。
“大壮啊,你年纪也不小了,是时候成家立业了。”顿了一顿,他又看向婢女,“我看你和冬梅感情深厚,不如纳她为妾如何?”
此话一出,冬梅小姑娘捏着手帕,咬着嘴唇,一言不发。李壮一看“女神”不乐意,连忙出声辩解,
“爹,我还不想成家,缓两年吧。”
傻小子,注定孤独一生。李牧有心想帮帮他,奈何他还不领情。罢了,你自己玩儿去。
“哼,”带着王渊,与家人认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