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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打印传送门-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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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长被说服,众人升起一团篝火,把狼肉切成一块一块的,没有环境,也不讲究,一块肉足有拳头大,血也没有洗掉。

    这头狼体长两米七,刨去内脏骨头等杂七杂八的东西,也够其余人吃的,可惜带的辎重在战斗时遗失了,没有盐,吃起来没什么滋味。

    狼肉又糙又硬,还没有调料,烧烤的手艺也不怎么好,柯明德勉强吃了几块,填饱肚子。

    吃完之后,倒是感觉能量充沛,但是远远比不上“生命之水”。

    “我能这么快突破大骑士,生命之水起了极大的作用。”柯明德心里清楚,并不是自己多么天才,而是靠了生命之水的功效。

    吃饱狼肉,众人也没有心思再睡觉,整顿一番,天一亮就上路。

    山路难走,骑马难行,众人牵马步行,柯明德的马被狼咬死,倒是省了这一桩麻烦。

    三千米外,山道中。

    一支五百人的步兵,正在艰难跋涉。

    “卡罗特,我们还要继续追吗?剩下的干粮只够吃两天,在追下去返程可就不够了!”

    “迭洛斯,我们还有退路吗?”卡罗特苦声道。

    他二人是这支军队的指挥官,就在前天,遭遇了一股前往塞门关支援的骑兵,他们人数占优,大胜一场,然而营长却被一名骑兵杀死。

    瓦罐不离井口破,将军难免阵上亡。兵凶战危,这本是寻常之事,然而这名死去的营长却是大有来头。

    他是波特公爵最疼爱的小儿子,波特家族是乔治亲王起兵作乱的支柱,公爵疼爱小儿子,担心他在战场上出什么好歹,又有心给他一些功劳资历,便把它安排到后勤团,想不到发上了这样的事。

    波特公爵生性残暴,又权势滔天,不但这两人的上司是波特家族的家臣,卡罗特与迭洛斯更是波特家族的护卫出身,此时护卫公爵最疼爱的小儿子不利,后果可想而知。

    “若是不为小公爵报仇,回去之后,不但你我性命难保,一家老小恐怕也”

    说到这里,两人不寒而栗。

    “如果追不上他们呢?”

    “尽力吧,唉”

    不多久,追兵发现地面一片狼藉。

    “停!”

    他们仔细观察此处。

    树皮上有摩擦的痕迹,野草留下马齿印与足印,最显眼的是几具野狼的尸体和一团篝火的残骸,有食腐的鸟类和野兽正在进食。

    “灰烬已经没有温度了!”

    “这些狼死于剑伤!”

    “这里曾有一头巨大的野兽活动过,你们看这足印爪印!”

    “遍地都是血迹,这还有一摊未干涸的鲜血,狼尸体上的肉并未变质”

    他们仔细检查,没有放过丝毫线索,最终得出结论。

    “他们在这里过夜,遭遇了一群狼袭击,其中一头体型巨大,将狼杀死后,他们点了一团火,烧烤了一些狼肉,之后离开,这一切距现在时间并不长,因为这些尸体上被野兽撕咬的部分还很少,肉质在这大夏天也没有变为并且,他们携带着二十余匹马,山路如此难走,绝对走不快!”

    卡罗特与迭洛斯对视一眼,眼神中藏着欣喜。

    “加快速度!就快要追上他们了!”

    山路越发陡峭,一侧是十余米深的悬崖,一侧是陡峭的岩壁,路很窄,仅能供一人行走,岩壁上偶尔会有山羊,柯明德的部队艰难的前进着。

    战马已经筋疲力尽,他们连续奔跑了三天,还吃不上精细的饲料,此时体力已经跟不上,山路又难走,士兵们扯一下缰绳,它们才往前走一步,严重的拖累了速度。

    一匹战马哀鸣不止,士兵怎么拽它都不走,堵在了路中间。

    “它的一只马蹄铁脱落了!”

    有人看了看,拿起这匹战马的前蹄,此时已经鲜血淋漓。

    马的蹄子有两层构成,和地接触的一层是坚硬的角质,上面一层是活体角质。马蹄和地面接触,受地面的摩擦,会很快的脱落。当马负担重物、在恶劣的路面行走时,马蹄受损更加严重,钉马掌可以有效的延缓马蹄的磨损。如果一匹马的脚趾脱落,它基本上就无法为人类所用了。

    “这些马已经走不动了!”

    有人说道。

    战马的喂养是十分重要的,它要承载几百斤的骑士与装备进行短距离冲刺,对于体力的要求极高,它们的饲料不同于民用的驮马与野马,需要精细的草料与豆类,战前有时还要掺到草料里鸡蛋等物,这样才能保持战马的体力。

    而这些战马连续多日跋涉,军队携带的草料还在战斗时遗失,只能靠野草来补充体力,此时已经到达了极限。

    “我们应该抛弃这些战马,它们已经拖累了我们的速度,我们也无法提供饲料给它们”

    有人这样说,却遭遇了一片反对,这些骑兵与战马是生死与共的搭档,怎能轻易放弃?

    营长有些犹豫,他是想放弃这些战马的,却又担心引起哗变。

    柯明德在一边看热闹,并不参与争吵,因为他的马已经被狼咬死了。

    忽然,随意扫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柯明德面色大变!

    追兵将至!

    “营长!”他高声呼道:“追兵到了!”

    “什么?!”

    众人纷纷变色,踮起脚尖向后张望,可惜山路弯曲,重重阻挡,什么也看不见。

    “追兵在那里?”营长问道。

    柯明德脑筋转的飞快,编出一个借口:“我自从晋升大骑士后,耳朵灵敏的很,我已经听到了他们的说话声与脚步声!”

    巴拿马营长紧锁眉头,思索了几秒,作出决定:“抛弃战马,加速前进!”

    虽然有些不相信,但这种事情,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转过一道弯,山路竟然走到了尽头,前面是一道岩壁,将这条临近悬崖的小路堵得严严实实。

    岩壁高约二十米,将前路封住,悬崖也到了尽头,是两座山之间的一个夹角。

    “可恶!”

    “天要亡我?”

    士兵们几乎绝望了,他们已经能够听到追兵的声音,相应的,追兵也已经发现了他们。

    “这峭壁上有人为凿出的台阶!”有人眼尖。

    说是台阶,不如说是一个个的石窝。

    “一个一个爬上去!”

    营长说道。

    三分钟后,一名士兵攀上岩顶,还有四人正在攀登。

    然而,此时他们已经能看到追兵的身影。

第22章 一夫当关() 
“快上快上!”

    巴拿马疾呼,在前几次战斗中,柯明德已经看出来他的贪生怕死,这次却一反常态,催促其他士兵抓紧攀岩逃生,自己在地上指挥。

    柯明德看了他一眼,营长那张微圆发胖的脸变得煞白,汗水流淌,滴到他的胡须上。

    烟尘滚滚,敌军离他们只剩下几百米的距离。

    “快追,不要让他们跑了!”敌军首领催促不断。

    大难临头,柯明德的心脏怦怦乱跳,他不住告诫自己要冷静。

    “山下旌旗在望,山头鼓角相闻。敌军围困万千重,我自岿然不动。”

    他口中念念有词,终于镇定了下来。

    “营长,你带领兄弟们先上,我在这顶住,让他们见识见识什么叫大骑士!”

    他开口说道。

    岩壁陡峭,上面的台阶仅能供一人攀援,若是乱了起来谁都跑不了。

    “好兄弟!”

    巴拿马双眼含泪,紧紧握了握他的手,然后抽出宝剑,递给柯明德。

    “兄弟,这把剑赠给你”

    柯明德接过宝剑,锋锐无比,寒光湛湛。

    山道狭窄,一夫当关!

    背后,士兵们一个接一个爬上去,骑兵营是维纳森领的精锐,各个都是骑士,攀岩这种事并不算多难;面前,敌军大步奔来,柯明德甚至能看清楚为首那人黑黄的牙齿。

    “放箭!”

    敌军指挥官下令道。

    一蓬稀松的箭雨飞来,射的极为不准,柯明德轻而易举拨开了一支飞来的箭。

    “啊!”岩壁上,一名倒霉的士兵屁股上中了一箭,他不管不顾,继续攀爬。

    山道极为狭窄,仅能容纳单人,在行军的时候弓箭手都在后方,视线受到阻碍,火力也不集中,效果极差。

    敌将见状大怒,命令士兵前进,短兵交接。

    此时已有六人登上岩顶,他们撕破衣服,绑在一起,串成一条五米多的长绳,抛下一端,岩壁最上面的士兵抓住绳索,被他们拽上去,不多会儿,绳索又被抛下,并且又延长了一截。

    “混账!”敌军首领气的七窍生烟,马上就要追上这伙残兵败将,却已经被逃跑了六七人,地面上的也就只剩下十六七人。

    “杀!”敌军大喊,冲了上来,挺枪刺向柯明德。

    “杀!”柯明德怒吼,向前猛踏一步,盾牌一举,往左一拨,这名敌军被他打下山崖,宝剑一刺一削,第二名敌军也被杀死。

    第三名士兵被柯明德的勇猛吓得魂不附体,就要后退,可后面的人不明所以,继续冲锋,推搡着他前进,他吓得丢掉了剑,用圆盾护住头脸,却被柯明德一剑砍伤双腿,扑倒地上,一双双的脚丫子踏在他的身上,不一会就断了气。

    有些人踩到尸体,站立不稳,惨叫着坠落悬崖。

    血花飞溅,血脉喷张,柯明德杀得兴起,越杀越勇,仿佛砍瓜切菜,敌军竟无一合之敌。

    “啊!”

    一时不慎,一支长矛刺入柯明德的腹中,他怒吼一声,扔掉盾牌,双手握剑劈出,一颗大好头颅飞起,面带惧色,鲜血喷溅三米多高,浇了他一头一脸。

    敌军似乎被他吓住,止步不前。柯明德一只手握紧刺入小腹的长枪,一剑将它砍成两段。

    “来啊!继续啊!杀啊!”他双眼通红,如同疯魔。

    “谁杀了他,奖赏一千银币!能伤了他的,奖励一百银币!被他杀的,我养你们的家小!”

    敌军指挥官许以重利,士兵们动心,又杀了上来。

    柯明德浴血奋战,身中数创,且战且退,杀得敌军胆寒不已。

    耳边隆隆作响,勉强听到有人再说:“牛顿,快上来!”

    柯明德回头看了看,士兵们都已经登上了崖顶,一根绳子垂了下来,还有几人弯弓放箭,为他掩护。

    他且战且退,走到绳索旁,左手挽住,在小臂上缠紧。

    上面的士兵立刻发力,将他提了上来。

    “放箭!放箭!”

    柯明德悬在半空,看见敌军的指挥官发疯般的怒吼,有敌军跳起来捉住他的脚,被他一剑销断了手腕,惨叫着掉了下去。

    几支箭射来,他身处半空无处借力无处闪躲,勉强用宝剑打掉几支箭,依旧有一支射中了大腿。

    终于,他被拉上了崖顶,一阵山风吹来,被鲜血和汗水染透的柯明德瘫软在了地上。

    “都给我爬上去!杀死他们!第一个爬上山崖的奖赏五千银币!”

    敌将怒吼,面目狰狞,心仿佛在滴血,五千银币啊,足够在王都置办一处产业了,不过为了杀掉这些人,为了自己的身家性命,他不得不这么做。

    一名又一名士兵攀上悬崖,被箭射落,不多时,山崖上再无箭支射下。

    他们已经将箭矢用尽了。

    敌军大为振奋,更加卖力的攀登,一人又一人,登上崖顶,被守军或杀死或推下。

    柯明德被抬到一处空旷的地方,一名士兵脱掉他的衣服,为他处理伤口。

    “嘶!”柯明德倒抽一口冷气,腿上的箭被拔掉,隔着皮质的裙甲,箭头入肉不足一寸。

    “兄弟,你肚子上这根枪头必须得拔出来,你把肌肉放松一点,不然拔出时更痛。”

    柯明德点点头,忍住痛苦,士兵把枪头拔出。

    “还好,没有伤到内脏。”士兵说道,撕下一块衬衣,为柯明德包扎伤口。

    疼痛不已,柯明德强行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兄弟你叫什么名字嘶我怎么没在骑兵营见过你?”

    “我叫詹姆斯亚当斯笛福,是团长的护卫,这次跟你们一起行动。”

    “我叫柯明德柯明德艾萨克牛顿嘶怪不得没见过你你学过医术?”

    “不,我的父亲是一名兽医,你为什么用这种眼神看我?放心,绝对没问题,你是大骑士,这种伤在普通人身上已经可以说是必死无疑,但对于大骑士来说仅需要一段时间休养。

    “但愿如此”柯明德忍着痛,打印了一瓶云南白药,自然,他没有打印标签:“给你,止血用。”

    柯明德有些后悔在地球时没有多扫描一些药品,尽管他对此一窍不通。

    “好兄弟,我们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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