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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士居-第30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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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这只队伍,继续的走下去,完成那个最终的目标。”

    我听査五爷说完,急忙说道:“五哥,老爷子走了。你就是我们的主心骨,你可不能说这话。再说,我也没有那个能力可以带好这只队伍。这艰巨的担子还是由你这肩膀宽的人来抗,我这单薄的小肩膀可受不了。”

    査五爷听完,笑着说:“你和胖子的能力我很清楚,而且大家也是有目共睹。我敢说。以你俩的能耐,在京城的倒斗手艺人中,也算是数一数二的高手了。”

    我谦虚的笑着说:“五哥,你太抬举我和胖子了,我俩有几斤几两我还不知道?之前我俩虽然是闯出了点名堂,但都是摸鱼耍滑靠运气,其实没什么真本事。”

    査五爷难得很真挚的看了我一眼,然后盯着査老的遗体感慨的说:“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终究会死在沙滩上,这是恒久不变的真理。”

    当时。听完査五爷的这句话,我就只是觉得很有道理,却没有想到他的这番话,具有更深远的意义。

    査老爷子在营地被袭中去世了,我陪着査五爷守棂,结果我却在不知不觉睡着了。

    醒来时,是被一阵吵杂的人声惊醒的,起来才发现我坐在椅子上,身上还盖着一条毛毯,而灵堂的帐篷内是人声鼎沸,正有人在将査老的遗体,抬进一口简易的棺材,还有人在撤下灵堂内的祭拜物。

    见到这般情景,我急忙起身,査五爷迎面向我走来,笑呵呵的说:“睡醒了?”

    我先是点点头,然后惭愧的说:“说陪你守夜,结果不争气的睡着了。”

    査五爷摆摆手,对我说:“你昨天经历一场激烈的战斗,身体不困乏才怪。”

    我问査五爷说:“要送老爷子走了吗?”

    査五爷点点头,我立刻对他说:“我要去送一程。”

    査五爷默默的点点头说:“好。”

    査老的遗体被装进了一口简易的棺材内,由车拉着送回京城,我和胖子坐在査五爷的车上,跟随在灵车之后,车内的气压低到了极点,大家都沉默不语,悲愤的苍凉渗透到空气中,让人呼吸都觉得难受。

    突然,前方的灵车停了下来,我们三人便鱼贯的跳下车,走到灵车近前,査五爷首先跪了下来,然后我和胖子也一同跪下,三人冲着灵车三叩首,査五爷便站起身摆摆手,示意灵车上路。

    我们三个和身后的一干人等,伫立在微风卷起的沙尘中,就像泥塑一样静静的目送灵车,远去的灵车渐渐变成一个黑点,最后消失在我们的视线中。

    査五爷旋即转身说了一句,“回去”。便大步流星头,也不回的回到车上,当我跨进车内时,看到了一丝晶莹的泪痕,挂在査五爷遍布刚毅沧桑的脸颊上,我默默的坐下没有说话。

    回去的途中我在想,倒斗手艺人一旦踏上艰险的历程,就代表他的一只脚已经跨进了棺材内,自此,此身由天不由我。

    査老算是幸运的,最起码他的遗体完好无缺,而且有一群人为其送终。而大多数的倒斗手艺人命丧时,陪伴他们的或许是机关重重诡异的墓穴,又或是荒凉冰冷的深林和沙漠,又或是死无全尸的葬身在不知名的鬼怪腹中。

    再倒斗这条不归路上,只有死亡的方式,永远好似魔术一般,让你意想不到,猜测不出它何时会伸出魔爪。

    回到营地时,早饭已经准备好了,査五爷说他没有食欲,昨晚没睡,先去睡一会儿。

    我和胖子点点头,然后吃起早餐,我俩最了解这样的征程中,每一顿饭都有可能成为人生中或者这趟行程中的最后一餐,所以要格外珍惜,能吃上饭的时候,尽量不要错过。

    早餐过后,大家开始拆卸帐篷。

    午餐之后,大家又踏上了这前路渺茫的未知征程。

    队伍行进的速度缓慢,气氛也不算乐观,就这样走走停停三天过去了,后方终于传来了振奋人心的消息,还有一天,后方的补给队伍就到了。

    我们行进的这三天,为了安全起见,也是受了先前的打击,几乎都是睡在车上,活动范围也是非常的有限。为了限制活动范围,减少意外发生,有能工巧匠还做了一个可移动式的简易厕所,解决了大家不得不单独去没人的地方解手的问题,

    行进的第四天,补给部队如天降神兵一样,迅速的追上了我们的队伍。

    当带队的领头人一到,胖子就乐了,立刻出言挤兑我说:“老郑,你的情敌来了。”

    胖子口中所说的我的情敌,其实是京城外八中排名第四的钱嘉英,长得风度翩翩,一看就像是个花花公子。胖子和他同姓,而且个性很谈得来,就是吃喝玩乐打架斗狠都行的那种人,跟胖子属于的一丘之貉,脾气秉性也跟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一样。

    我并不赞同他俩经常来往,因为只要他俩凑到一起,不是喝酒闹事,就是调v戏良家妇女,没少惹事,我竟给他俩擦屁股了,所以我不希望他俩经常来往,即使是来往,身边最好有个能压制,约束他俩的人在。

    我本是出于考虑周全,但胖子竟然不知好歹的曲解我的好意,说我是出于嫉妒,才不让他和钱嘉英来往。而且还说我一是嫉妒他俩的友情,二是嫉妒钱嘉英比我帅。

    胖子的眼睛真是出毛病了,这钱嘉英浑身上下哪点比我帅,不就是比我稍稍高了一点,谁让我娘亲把我生的太矮,这能怨谁。

    而胖子之所以胖子会说钱嘉英是我的情敌,是因为之前我和胖子经常去吃饭的一家饭馆,有个挺漂亮的女儿,一见到我就说女婿来了,天天缠着我不放。后来,我和胖子带着钱嘉乐一起去吃饭,那饭馆的女儿从此就迷上了钱嘉乐。自此胖子便说:这是嘉乐比你有魅力。然后就称呼钱嘉乐是我的情敌。

    钱嘉英看到胖子,不出意外,十分热情的和胖子拥抱,然后对我说:“hi,brother。”

    钱嘉英这家伙出生在国外,父亲是华侨,母亲是美国人,后来父亲带着他们回到了祖国生活,所以他经常是一副abc的腔调,个性也像外国人一样开放,不拘小节。

    我看不惯他仗着家里有钱,经常花天酒地的还带坏胖子,所以对他的态度向来不太友善,听见他不伦不类的和我打招呼,便没好气的对他说:“说人话。”

    钱嘉乐听到我不友善的口气,仍旧嬉皮笑脸的说:“假斯文别来无恙,你仍旧是这副臭脾气。”

    我还没有哦还嘴,这时,査五爷从一边带着人走了过来,高兴的说:“花公子来了。”

    “花公子”是我给钱嘉乐起得外号,意指他是花花公子哥,他自己倒是挺喜欢这个外号,说不喜欢“四爷”这个称呼,就让大家都叫他“花公子”,美名其曰是长相像花朵一样美丽的公子,我真是佩服他这种自我感觉良好的自恋行径。

    花公子看到査五爷,立刻埋怨说:“五爷,你太不够意思了,这么刺激好玩的冒险,你竟然没有通知我一声。”

    査五爷笑着对花公子说:“我是想通知你一声,可是找不到你的人,谁让你天天在各地四处游玩,居无定所,想要找你比大海捞针还难。”(。。)

第八十七章 好友重聚() 
西征队经历了重创以后,继续向西行进,走走停停经过了三天以后,迎来了后续补给队。

    当我看到补给队的领队是,不禁皱起了眉头,而胖子却是非常的欢欣鼓舞。

    领队的花公子是我和胖子的朋友,但花公子的个性太过于开放,十分保守的我老是嫌他经常带坏胖子,所有见到他便感到忧心,对他的到来并不感到十分的欢喜。

    花公子的父亲是富商,而他从小也是受的高等教育,听说都到了博士学位,具体那是什么学位,我也不是很了解,反正就是高级知识分子。

    我是实在想不通,像他这样衣食无忧又有学问的人,干嘛非得在险恶的倒斗手艺人的圈内插上一足。

    曾经,我忍不住好奇,问过他这个问题,结果他竟然回答说:是为了体验刺激。

    听完这句话,估计那些为了生活,不得不踏进倒斗这个险恶圈子的人,非得揍死他不可。

    査五爷热情的欢迎远道而来的花公子,我则是并不太高兴的对他说:“花花公子到处寻花问柳,日子过得有滋有味,非得跑来这穷山沟,大沙漠来遭罪干嘛?”

    花公子笑着对我说:“当然是怕你和胖子brother寂寞,才好心来陪你俩!”

    我没好气的说:“我可不用你陪,有你在我身边,我怕人家以为我是采花贼的同伙。”

    花公子听完,立刻哈哈哈大笑着说:“文brother。你不要一见到我,就失去了你脸上的虚假笑容,走。咱们找个地方喝酒叙旧去。”

    说完,不由分说便拉着我和胖子,往一处低矮的帐篷走去,然后回过头对査五爷说:“五爷,补给队就交给你了。”说完,直接把我和胖子,推进了帐篷内。

    我们三个进入一处临时搭建的低矮帐篷内。花公子便从他随身带的包包内,掏出两瓶红酒,分别递给我和胖子。

    我看到他放在地上的包。是个长条形的手提袋,于是问他说:“你把你老婆带来了。”

    花公子立刻点点头,然后拉开背包拉链,一挺赫克勒…科赫psg…1德产自动步枪。安然的躺在了提包内。这种步枪。是为了对付多名恐怖分子为目的而设计出来的狙击步枪。

    枪管特制加长,加重,扳机组件可从手枪握把处取出,扳机力可调,枪托可根据个人的需求,在各种方向进行调节。装备带标尺分划的6x42瞄准镜,300米的射程发射50发子弹,散布圆径不足8cm。还配有低噪音的助推器,号称是全世界最精准的半自动步枪。

    而且听说此枪制造价格高昂。大约要十万人民币,而且数量非常有限,是世界上最昂贵的枪。

    我对这种枪是一窍不通,之所以会这么了解,都是因为听花公子不厌其烦,反复的吹嘘他的宝贝,听得我耳朵里面都生茧了,自然而然就对其十分的了解了。

    胖子也是武器爱好者,一直非常羡慕花公子的这只狙击步枪,他看到背包里面步枪,便在一旁咂嘴道:“有个有钱的老爹就是好。”

    花公子听完,便笑着对胖子说:“brother,你的个性,不适合配备这种枪,冲锋枪才适合你的个性。”

    花公子这话说的对,狙击手一般都要好像隐藏在泥潭如枯木的鳄鱼一样,猎物没有出现前,全身都要保持高度的警戒,内心却要平静如水一般,千钧一发的机会出现之时,才能如同蓄势待发的毒蛇一样发出猛烈的一击,速战速决毫不迟疑。

    而且出手之后,就要迅速的转移阵地,以免因为暴露自身,而成为目标,被躲藏在暗中的其他敌人给干掉。

    胖子大大咧咧的性格,的确不适合当狙击手,他没那个耐性,正如花公子所说,胖子比较适合拿着冲锋枪,一马当先的冲在最前线。

    我见花公子又要开口炫耀他的宝贝,就急忙晃动手中的酒瓶说:“来荒漠,你怎么会想到带这种酒来?”

    胖子在一旁也开口说道:“就是,我和老郑都喝不习惯这种酒,酸了吧唧,有什么好喝的?”

    花公子笑着从包里拿出红酒开瓶器,拔下一瓶红酒的软木塞,然后对我俩说:“这酒得含在口中慢慢品尝,我喜欢它的情调。”

    胖子拿着酒瓶,对着瓶嘴直接灌了一口红酒说:“什么情调,我就觉得东北的二锅头比它有情调,火热的情调。”

    不只不觉中,我们三人就把两瓶红酒都干了,胖子竟然还意犹未尽的嚷着再开一瓶。

    花公子这时向我问起了营地被袭的事情,我便对他详细的讲述了一遍,大大的夸张了我和胖子的英勇智慧。

    花公子笑着赞扬说:“你俩可真有本事。不过这趟旅途,也太刺激了。”

    我对花公子说:“你要是这么想,我劝你早点回去。我们现在可是都把脑袋别在了裤腰带上,进了昆仑山境内,分分钟钟都会投入死神的怀抱。刺激,是最要不得的东西”

    花公子刚想要说些什么,帐篷的门帘突然被人撩开了,天雨一弯腰走了进来,看到帐篷内有外人,就站在门口对我说:“五哥找你们有事商量。”

    我看到花公子不知是因为喝醉了,还是别有目的,微眯起桃花眼,一副色迷迷诱v惑人的表情打量天雨。

    我对花公子这种不挑食的态度,心里真是感觉齐了怪了,以天雨现在一副村姑大妈的样子,怎么还有不少人对她感兴趣,难道是在这荒漠中,女人太过稀少的关系。还是花公子天生就爱对女人放电,无论美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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