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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泽拉斯死亡轨迹-第2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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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的古拉巴什巨魔统治着这里,它是远古赞达拉巨魔帝国的一支,在数年前,巨魔们在这片丛林里没有天敌,这里就是它们的乐土,而根据那些从荆棘谷幸运返回的探险家和寻宝者们的说法,在那片被密林笼罩的山脉深处,隐藏着一座布满了宝石与黄金的古城。
古拉巴什巨魔神圣的远古城市…祖尔格拉布,它们至今还生活在那里。
不过现在,在血环兽人入驻荆棘谷之后,这里的文明生态发生了一些小小的变化,因为时间线改变,而躲过了死亡的血环酋长基尔罗格。死眼带着自己那些狂暴而同样精于丛林作战的战士们,花了三年的时间,花费了极大的代价,硬生生从野蛮的巨魔猎头者们手中夺下了荆棘谷的三分之一。
在兽人的农田和农场出现在密林中的那一刻,就代表着来自另一个世界的遗民,那些曾被疯狂主宰的兽人们,开始被这个仁慈的新世界接纳了,尤其是在熬过了魔血后遗症的艰难时光之后,兽人的文明之火,迟早都会在这新世界生根发芽。
当然,今天要说的,和这些筚路蓝缕的兽人没什么关系,或者说,目前还没什么关系。
南荆棘谷,藏宝海湾,这片蛮荒山脉中唯一一个大型港口,由地精财团控制,是整个东部大陆南部最繁华的商业城市,没有之一。
管理此地的地精贸易亲王里维加兹也被为“大财主”,他是个典型的地精商人,狡诈,阴狠,贪婪又不失理智,还有独到的眼光,是个很难缠的人物,据说横行南海的黑水海盗,就是由他出资建立的,但里维加兹本人一直在否认这个说法。
每日站在藏宝海湾最高处,俯瞰自己的城市,看着那些忙碌的,进进出出海港的商船为自己带来无尽的财富,是大财主最喜欢做的一件事,甚至已经养成了习惯,不管有什么烦恼,只要他站在那里,就会感觉到简单而又充实的快乐。
但是今天除外。。。
“它们来了!”
一个高大的,甚至比最高大的德莱尼人还要强壮,体型堪比精锐恶魔的家伙出现在了里维加兹身后,他有黝黑健壮的皮肤,穿着海盗们的罩衫,腰间别着一把双手重剑,这玩意对于人类而言需要一双健壮的手来握持,但对于这个家伙来说,这只是一把单手剑。
最引人注目的,还是这家伙的脑袋,那是一个牛脑袋,惟妙惟肖,简直一模一样的牛脑袋,还长着犄角,穿着鼻环,两缕黑色的,编成鞭子的头发搭在肩膀上,在他的牛脑袋上,戳着一定黑色的海盗船长帽,点缀着白色的羽毛,应该很华丽,但现在已经被油渍,血渍弄得肮脏不堪。
这是一个在东部大陆罕见的牛头人,更奇特的是,这是一个牛头人海盗!而且看样子还是个海盗舰长。
不过此时,这个危险的庞然大物恭敬的站在只有他小腿高的地精大财主身后,低声说:
“老板,我手下的船长,重拳,一个棒小伙子,在海外发现了它们,我不确定它们是不是冲着海湾来的,但从它们航行的航线来看,我们需要准备好应对劫掠了。”
“劫掠?”
穿着黑色长裤,白色衬衫,手指上带着5个金戒指和3个宝石戒指的大财主用地精独特的声线尖声叫到:
“卡拉。海角!”
“在!老板!”
黑色的健壮牛头人猛地挺直了身体,然后就听到地精的声音变得危险起来:
“我每个月付给你4000枚金币,难道就是让你在我需要你的时候,告诉我说,我们必须准备好“应对劫掠”?劫掠?劫掠!蛆虫!恶心!辣鸡!”
地精大财主挥舞着拳头,狡诈的双眼里满是阴狠:
“我不怕花钱,但就算把钱扔进水里,我也能听到一个响声!如果你还想继续在藏宝海湾过你悠闲的日子,卡拉,就带着你的人,把那些蛆虫赶出我的城市!”
“藏宝海湾是属于我的!这个城市里的每一分铜板都是属于我的!任何人都别想拿走它们!”
地精看着高大的牛头人,他厉声叫道:
“听懂了吗?”
“呃。”
等到暴躁的地精发泄完了火气,看似憨厚实则狡诈的牛头人海盗摸了摸脑袋,他瓮声瓮气的说:
“我们是签了协议,但里维加兹,我可以为你抵抗哪怕是库尔提拉斯的海军,哪怕是戴琳的“海上王权号”我也不怕,但惟独这一次不行。。。我们的协议里,可没说让我帮你对付一群亡灵,对付一群吸血鬼。。。你看,我也只是照章办事而已。”
“见鬼的吸血鬼!那只是用来欺骗傻子的手段!”
地精大财主有些畏惧的后退了一步,但他依然咬着牙不愿意屈服:
“我才不相信这世界上有什么吸血鬼!那是骗人的!”
“嗡”
里维加兹话音刚落,一个暗红色的纤细身影就出现在了他身边,牛头人海盗唰的一声抽出长剑,却从背后被三把锋利的刀轮抵住了脖子。
“别动,小牛,你的角很漂亮,我猜你也不想失去它们,对吧?”
“嘿,放松点,伙计们。”
卡拉。海角是个老海狗,他知道什么时候该认怂,他顺从的举起双手,而娜萨看也不看他,她弯下腰,用血红色的眼睛盯着地精大财主:
“至于你。。。大财主,你应该相信任何和吸血鬼有关的传说,不过我们真正的名字,可不叫。。。吸血鬼。。。”
25。幽灵海盗。深红之剑………为白银盟主乌鸦1131加更【5/30】()
我叫里维加兹,是一名地精。
我和很多地精一样,出生在那环境糟糕,又让人怀念的海岛城市科赞,相信我,不管那里是好是坏,但那里肯定是个神奇的地方。
我是个与众不同的地精,当然我比百分之九十九的同胞更英俊。。。但真正让我和他们与众不同的地方在于,财富!
是的,财富!
英俊的外表、灵活的头脑、勇气、力量。
我得承认,总有些蠢货会把这些毫无意义的东西当成是自己的宝物,但对于我,对于一名地精,对于任何地精来说,真正让一个人蜕变的东西只有一样,财富!
自从30年前,我摆脱了贪得无厌的加里维克斯之后,我就孤身一人来到了荆棘谷,那时候的荆棘谷是一个蛮荒之地,到处都是吃人的巨魔,哦,对了,你有没有听说过那个关于地精和巨魔的可笑传闻?一些人类说,我们曾经是巨魔的奴隶,被关押在科赞,帮助巨魔开采神奇而又妙用无穷的卡加矿石!
愚蠢的言论,但不管过去的真相如何,总之现在,科赞岛上所有的蛮巨魔都已经成为了地精们最可靠的。。。奴隶!他们力量无穷,身材健壮,头脑愚笨,易于控制,除了不能干精细的活之外,他们绝对是最完美的奴隶。
那么到底是因为什么导致了这种变化呢?
是财富!
好了,让我们转回正题吧,当时我的冒险举动被整个锈水财阀的地精们嗤之以鼻,但30年后,当我低下头的时候,看到的是他们谄媚的笑容,人人都在夸奖我当年的勇气。。。拜托,勇气?不!那是眼光!那是基于财富的眼光!
这才是我真正的宝贝。。。当然,还有我那些藏在藏宝海湾宝库中的宝藏,瞧,我知道你们在想什么,但你们真的以为我会愚蠢到把我的宝藏隐匿点写在这里?
不,你们!任何人,都休想知道它们在哪!
不过话又说回来,无尽的财富也没办法帮你摆脱所有烦恼,实际上只要你活着,每天都会有烦恼,比如今天,我从我那毫无用处的麾下那里听到一个消息。。。一个糟糕的消息,深红之剑要来了!
拜托!你脸上呆滞的表情告诉我,你不知道深红之剑是什么,你犯了个错误,朋友,因为这让我知道了,你是冒险者这一行的雏儿,而我,我可以从你身上狠狠赚一大笔钱!
深红之剑在3年前在南海崛起的一支海盗舰队,那个鬼地方是黄金水道,靠着那里吃饭的海盗简直多如牛毛,每天都有新人加入这残酷的一行,怀着某种愚蠢的幻想,给自己起个拉风的名字,然后悄无声息的死在第一趟航海中,大海孕育着无尽的财富,但每一枚金币上,都缠绕着哀嚎的怨灵。。。只要你用心去听。
但深红之剑不一样。。。相信我,它们不一样!
它们的第一次亮相,是在血帆海盗和南海海盗争夺一块驻地的海战中,我听说起初双方都没有将这一艘破破烂烂的船放在眼里,因为当天参战的双方足有40条船!
但那一天发生了什么,根本没人知道,因为根本没人从那海面上逃出来,除了。。。除了深红之剑,除了那艘幽灵船。
我那愚蠢的下属卡拉。海角是第一批到达那海战战场的人之一,他想要从双方交战的残骸中捞一笔,但当他回到藏宝海湾之后,却将自己锁在房间里,把自己喝得烂醉如泥,那个黑色的大个子确实很狡诈,但他不是个胆小鬼,我知道这一点,而从他嘴里,我也是第一次听说深红之剑的名字。
这是那个海盗团的名字,也是那艘船的名字。。。
从那之后,这个名字就像是梦魇一样,以越来越快的频率出现在我耳中,刚来时的时候,每个月才能听到一些关于它们的散碎传闻,然后是每个周,最后是每天。。。直到现在,整个藏宝海湾,整个南海,没人会提起那个名字,那个被诅咒的名字,就好像他根本不存在一样。
没错,我害怕了,我有足够的理由害怕,因为根据我收集到的消息,但凡是深红之剑出现的地方,根本没人能活着逃离,而现在,那艘见鬼的船一路毁灭了37个可居住岛屿,收割了数千人的生命之后,终于驶向我的城市了。
而更糟糕的是,在我想要做一些事情来保护我的城市,保护我的财富的时候,深红之剑的海员,已经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了我身边。。。。。
我要死了!
从她们那充斥着鲜血的双眼中,我能看到的,唯有我的死亡。。。
我不想死的这么默默无闻,所以,如果有人捡到这瓶子,拜托将我的故事流传下来,一个名叫里维加兹的地精的故事,对了!记住我的称号,我很喜欢它!
大财主里维加兹!
我很早就将自己的遗嘱立好了,而且已经委托风险投资公司来监控,如果你传扬了我的名气,那么你可以得到我的一部分财富,它就在。。。
这里被撕掉了,然后又被加上了一句新结语,字体的颜色,很像是陈旧的鲜血。
“任何人!都休想得到我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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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朋友,你不必这么做的。”
被阴影锁链捆住双手的地精大财主一边跟着眼前晃动的影子,走向藏宝海湾的码头,一边低声说道:
“你想要什么?宝物?财富?金钱?我都可以给你,没必要威胁我的人身安全。”
走在前方的娜萨没有回答,里维加兹的内心开始不安了,他的眼珠子转了转,又说到:
“这座城市是属于我的,你知道吧?我在这里安排了一整只军队!是的,军队!配备大口径的矮人迫击炮,最优良的刀剑和盔甲,他们都是一群屠夫,一群没有感情的杀手,但我不是,只要我的生命遭受威胁,他们就会收到警报,然后赶来救我。。。你瞧,我们不需要面对这么尴尬的场景,对不对?”
“唰”
娜萨的身影在地精眼前消失,再次出现时,冰冷的刀刃抵在了地精的脖子上,她低声说:
“听上去你似乎在威胁我?让我想一想,你的“精锐”军团,首领是一个流亡的兽人,对吧?他的左眼有道疤痕,非常的冷酷,战斗技巧非常高明。”
“对!就是他,他一个人在战场上可以屠杀一个小队的士兵。”
里维加兹握紧了拳头,小心翼翼的劝说道:
“我现在就可以带你去我的宝库。。。你随便拿东西,只要不伤害我。”
说这句话的时候,地精大财主的内心都在淌血,而下一刻,一个兽人风格的骨牙吊坠就被扔在了地精脚下,上面还沾染着没有擦拭掉的血迹,然后他就听到了娜萨充满杀意的声音:
“他确实很能打,足足撑了3分钟才被我干掉。。。你猜,你这小身板能撑多久?而且我也不需要你的钱,那是活人世界流通的货币,我一个死人要它干什么?”
“所以你们到底要什么?”
地精大财主迫使着自己转移目光,不去看脚下的吊坠和那鲜血,他强迫自己沉住气,又猜测着问到:
“是加里维克斯雇你们来杀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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