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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大领主-第48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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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怎么看,都不太真实。

    在大多数低层人周薪只有5个银币左右的时候,100个金币是什么概念?!普通人需要不吃不喝,积攒2000个礼拜,才能积攒下这么多钱!需要38年多他们才能够挣这么多钱!

    那这个金币数量的购买力如何?

    在这个世界里,金币其实并不是真正的交易单位。数量庞大的铜币和银币才是最底层人民交易的货币。金币大多是数额庞大的货物和国与国之间的大额交易使用的货币。更多的时候,金币大都躺在金库里,处于静止的状态。

    如果要查证购买力的话,将金币换算成银币和铜币会很好计算。平民之间的交易大都是以大量铜币和少量的银币混搭交易使用的。

    要知道,一个苹果的价值还不到一个铜币。有些时候2…3个苹果才能卖1个铜币。毕竟苹果太高产了,高产到曾经提瑞斯法林地和壁炉谷的苹果仍在地上都无人问津。只能拿去酿酒或者喂给像希尔斯布莱德的牧场牲畜。

    平民们穿着的衣服大都是亚麻织成的,一团来自艾尔文的亚麻布卷价值10个铜币。大一点的比如说长裙类的衣服,只需要3…5卷亚麻布就能编织成。普通一些的男人的衣服,上衣和短裤什么的,或许只需要一卷亚麻布就够。

    这也是为什么,亚麻编织的原色衣服便宜的原因,因为不需要上色,只需要付出一些手工费。染了色的衣服,价值就不一样了,因为染色剂的价格向来都是以银币计算的。

    再将100个金币换算成银币是10000个。因为洛克的穿越,一些本不该出现的东西,也在这个世界提前出现了。

    比如说,房地产。。。。

    以前,只有在人类王国的王城或者城市里,才会存在土地房屋买卖的交易。但在现在,这个交易慢慢的在伊瓦的外围小城镇里也蔓延了起来。

    天灾亡灵的入侵,让所有人都对安全问题重视了起了,这也给了地产交易注入了活力。

    市政厅在伊瓦周边的小镇里修建的,用来提供给十字军士兵们居住的房屋,只有一层室内面积不到一百五十个平方。

    可能是最初的资本市场不大,也可能是希洛没有估算清楚房产对平民的影响。她严格规定这里的房屋,它们对外的售价是300…500个银币之间。得知这个消息的洛克心里有些骚动,但最终还是压制了下来。。。。房子对他来说,已经不是问题了。。。。

    这个价格还是因为地处伊瓦外围,价钱已经便宜许多了。当然,在无人的荒野里,一座房屋的面积没人会限制你。只要不是某个贵族的领地,你可以随便盖,只要你不担心安全的问题。。。。

    所以,这些金币够在伊瓦的外围城镇买上三十多栋房屋,依靠新兴的出粗房屋市场过活了。

    许多人并不愿意购买自己的房子,他们更乐意将钱投入到其他的地方。比如说地精的风投公司,以及其他提一些人类商人的风投公司选择每个月吃分红,自己租住每周50…1个银币的房屋生活。不过这些房子可能面积不够大,甚至还要和一些人合租。。。

    事实上,伊瓦周边发生的这些变化,正在潜移默化的影响所有人。不过无人知晓罢了,乐于看到这些变化的洛克,自然也就无视了它的影响。

    而在南海镇,20个银币能在镇子周围,向市政厅申请你看上的土地。一块将近三百平米的地皮,你可以自己雇佣石匠和木匠给你在地基上盖房子,石料和木料的费用大概花费在100…150个银币之间。

    为了收取契税,各地的市政厅都对自由民购买土地持鼓励的态度。

    100个金币对于贵族来说,可能不算什么。世袭的领地和来自其他渠道的收入,使得他们每年的财富都在增加。但对于平民来说,这是一笔能改变他们家境和地位的巨款!

    这就是为什么,南海镇人会对公告员巴尔干发出疑问。

    “呸!”巴尔干狠狠的向地上吐吐沫!他恶狠狠的看着周围人,有些发黑夹杂着部分黄色的牙齿对他们说,“如果不是要给你们这些不识字的蠢货们宣传这些东西,我早就出去寻找我的钱去了!!”

    “哈维老爷是洛丹伦最大的领主老爷!他说出来的话还有假的吗?哼!我告诉你们,我可是亲眼见过哈维老爷!他吃饭的餐具都是金子做的!”

    “哈维老爷现在就在我们南海镇!你们如果找到哪个背叛我们洛丹伦的奥特兰克贵族老爷,不妨带去找哈维老爷,看我说的是不是真的!”

    在远处某个角落里,一身便装的洛克尴尬的看着那个吹嘘自己的公告员,说的他真的跟亲眼见到自己一样。

    

第六百八十六章 赏金() 
    “不过我也得把话说明白!有些冒险者是什么样的人,咱们也都知道。杀害无辜的人来冒充辛迪加的渣滓?哼哼!哈维老爷说了,血债血偿!”

    “辛迪加的渣滓们身上都有什么样的标记,你们都应该知道,不知道的可以来问我。或者找街头巡逻的大人们询问。”

    “好了!如果你们对我的话有疑问的话,诺!”巴尔干从斜跨在肩上的挎包里取出来一沓子纸张,“识字的人,可以来找我领这份悬赏公告看!”

    几乎是瞬间的功夫,一群人就蜂拥着围住了巴尔干。。。。

    “这样做真的好吗?”布丽奇特有些不敢确定,她皱着眉头望着喧闹的人群,“让他们参与这场战争,是否对他们是一种伤害?他们没有经过系统的训练,怎么会是那些人的对手。”

    许多骨瘦如柴,穿着破烂短小的亚麻布衣物的贫民,兴奋的从南海镇向外走着,丝毫不管那些人是不是他们能对付的了的。

    所有人都被这些个赏金数额给调动起来了积极性。

    “阿比迪斯将军,你要这么想就大错特错了。”雷德帕斯像是看戏一样看着骚动的平民,他用手里的小木棍剔着牙齿缝隙里的碎肉,一边慢悠悠的说,“即便没有悬赏的存在,平民依然会受到辛迪加的欺负,该受的伤也一样不会少。”

    “没有经过训练的他们确实不是辛迪加的对手,但是谁说他们一定要在战场上和辛迪加的渣滓硬碰硬了?”雷德帕斯乐呵呵的将手中的木棍丢了出去,“这里人对辛迪加的仇恨谁也不能化解,哈维大人你赏金的出现,会让在他们土地上作威作福的辛迪加渣滓们,也尝尝被他们一直欺负的农夫,他们手中粪叉和斧头的厉害。”

    “或许开始会是如此,没有防备的辛迪加会被这里人打个措手不及。但是以后呢?他们不是要遭受难以从承受的报复?”布丽奇特依然对这件事有所担忧。

    “这就是战争,”雷德帕斯很遗憾的摊着手,“身为战争的组成部分,他们怎么可能真正的置身事外?”

    “战争总有人要牺牲,”洛克不着痕迹的点点头,他歪头对身侧的布丽奇特说道,“除了前线的第一军团,剩下三个军团我建议你还是把他们分散开来。每个军团负责希尔斯布莱德的一个区域,将军团的士兵以分队分出来,沿着各自的区域巡逻,配合这次悬赏。”

    “这个时间可能不长,最多也就一个月的时间。这个月可能会让辛迪加的匪盗们感受到希尔斯布莱德人的热情,想必到了那个时候就是我们发起总攻的时候。”

    布丽奇特没有再说话,事实上这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了。等过上几天,这个消息彻底的传出去,蜂拥而至的冒险者们或许会让这里人少受些伤害。。。

    热闹的人群很快就散开了,拿着纸张的和没拿纸张的人都蜂拥着出了城镇。南海镇热闹的街头竟然少见的沉寂了起来,许多商人都趁机关掉商铺,一起向南海镇外广袤的土地上走去。

    希尔斯布莱德丘陵的山狮和棕熊还是比较多的,出去赚赏金的人遇到这些野兽,自然不可能放它们离开。一块完整的山狮皮它的价值在10个银币左右,如果做成披肩或者毛领什么的,它的价值就更高了。

    这片大地在之前自然没有人敢去狩猎,因为这是亚拉伯罕家族的领地。但现在听说亚拉伯罕家族的继承人都被绑架了,也没人会在意他们是否是在贵族的领地里狩猎。

    同样,商人可不会管这合不合法,事实上现在也没人会管他们。商人们不介意跟在冒险者和赚赏金的人群后方,低价收购任何皮草材料,加工后以超过十倍百倍的价格出售出去。

    赏金的消息就这么传了出去。。。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知晓。。。。

    巨大的木头轮子在潮湿的泥地里走着,马车的轴承部位发出吱扭吱扭的令人心慌的声音。比奇尔用力拉动手中的缰绳,栗色的杂毛老马慢慢的停下了蹄子。

    从背后敞开着的拉车里,摸出一小瓶塞得紧紧的黑色润滑油油瓶,比奇尔来到发出声响的左侧木头轮子的位置。半蹲下身子,从地上捡起一根草茎的杆子,小心翼翼的拔出油瓶的木塞。

    草茎深入油瓶里,几滴黑色油腻的粘液顺着草茎滴在轴承上。来会波动草茎,让润滑油均匀密布在铺在轴承上。

    做好这一切之后,比奇尔抬头长出了一口气,他抬头看着一望无尽的丘陵土地。绿地上夹杂着点点红色或者白色的花朵,天空上的太阳温暖的照射在大地上。两辆马车并行的道路穿过两侧绿色的草场,蜿蜒着通向远方两侧丘陵下的村落。炊烟在这片宁静的土地上升起,牛羊的叫声也隐隐约约的传递了过来。

    多好的环境啊。。。。

    要是。。。没有他们,该多好啊!!

    比奇尔低头看向拉车里,那张崭新的手抄的悬赏令,他的面目变的狰狞起来!

    这里已经离南海镇足够远了,来自银松森林那位哈维大人的士兵也不会经常出现在这片丘陵地里。辛迪加的恶棍们,时不时就会来到这里抢走他们本就不多的钱财。

    半年前这个村庄里还有一个治安官和几个本地的民兵组成的守备队。辛迪加没来的时候,大家的生活虽然不是多美满,但至少不会担惊受怕。但是等他们来到这里之后,尽管治安官嚎啕大哭跪地求饶,还是被他们吊死了。

    比奇尔至今还记得治安官克雷斯那可怖的面孔,伸长的舌头。。。。

    从那以后,辛迪加将他们当做了奴隶,他们农场里羊圈里所有的牲畜都是辛迪加的财产。任何敢私自售卖牲畜和敢于逃离的人,都会被他们抓住,吊死在村口的磨坊上。

    辛迪加恐怖的统治,很快就在这片大地上随处可见。

    他们曾经的那个领主大人也不再发出自己的声音了,仿佛这一切都随着他的消失而兴起了。

    比奇尔阴沉着脸缓慢的赶着马车前行,过了前面的小河,就到他们的村庄了。

    “嘿!你!干什么去了?!”

    “聿!”比奇尔用力拉住套在老马身上的缰绳,他一改之前阴沉的脸,转头毕恭毕敬的对着桥下在小河里清洗马匹的几人。

    “各位大人,农场里没有酒了。巴依大人让我去镇子里买一些回来。”

    河道里五六个穿着黑色衣裤披风的人,正用石头摩擦着闪耀着刺眼光芒的长剑。领头的那人穿着带黑色毛皮围脖的大披风,坐在河道中间的一块石头上,他向上仰仰头说道,“你,后面那是麦酒?还是黑啤酒?”

    比奇尔看了那边一会儿,翻身下了拉车,他从座位下方的口袋里摸出一个粗糙的木头酒杯。来到马车后方,从带着水龙头的大酒桶里接了一杯还冒着酒花的麦酒然后缓慢的走下桥。深一脚浅一脚涉水来到河道的中间,将麦酒双手递给了坐在石头上的那人。

    “艾克大人,是麦酒。我从南海镇的旅馆里买的新的,据说是鹰巢山的矮人酿造的。”

    石头上坐着的这人脸白,收拾的干干净净,两撇小胡子修的整整齐齐。干净整洁的黑山羊皮披风紧紧裹在他的胸口。他随意的接过比奇尔递过来的酒杯,似笑非笑的看着比奇尔,直到后者低下头,他这才喝了一大口抬头继续看着老头。

    “叫我老爷!知道吗?!老头?!”艾克抬头,他不禁眯起了眼睛。阳光在比奇尔的背后照射着他的脸,这让他有些不自在,“出身低贱的人,是不能称呼我为大人的。”

    比奇尔平静的看着艾克好一会儿,艾克也平静的回望着他。

    最终比奇尔退让了,他半弓着身子低声下气的说,“是的,老爷。”

    “嗯,不错!”又喝了几口,艾克抹抹嘴,他笑着对周围的几个人喊道,“都过来,来尝尝。是矮人的麦酒!错不了!”

    其他人嘻哈着涉水走了过来,一人一口将这杯麦酒喝的干干净净。

    一把把刺眼的长剑就在比奇尔面前晃悠,他不禁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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