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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第1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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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林怔了一下,哑然失笑。
不过这阵子她光顾着忙活,有点儿时间也扑在儿子身上,确实忽略了丈夫。朱慕贤那话里的酸味儿重得都能熏人好几个喷嚏。
又林心里有愧,诚心实意地跟朱慕贤赔不是。朱慕贤虽然嘴上发酸,心里还是理解妻子的。毕竟他自己也没少上心,毕竟好友在京城是孑然一身,蒋学政还在任上,蒋夫人又病了赶不回来。哪怕没有玉林这层关系,他能帮衬的也一定会帮。
李心莲的事情他也已经知道了。说实在的,虽然在于江时见过,还不止一次,可是李心莲的相貌在他的记忆中已经很模糊了,她有多高,眉眼长什么样子,朱慕贤已经想不起来了。大概记忆中最清晰的,就是她嘴唇偏薄,还涂着艳红的口脂,一说话的时候两片猩红的唇不停的开合开合开合……每次见她都代表着麻烦缠身,让人很是心烦气燥。
夫妻俩说了会儿话,朱慕贤还趁着妻子内心有愧的时候趁机讨要了不少福利——早就在图册上看到一个姿势,今天趁机会试了试。第二天朱慕贤走路轻快,嘴角含笑,一看就是心情极好的样子。
妻子还主动承诺,等忙过这几天腾出手来,亲自下厨给他做他爱吃的几样小菜。说起来成亲之前他去李家做客的时候尝到过,刚成亲的时候又林也给他做过几次,那些小菜和点心不管是从卖相、味道,乃至从上头引申出来的寓意都那么令人难忘。后来全家回了京城,事情繁琐细碎,加上后来又林有孕……这些事也就都顾不上了。
如果朱慕贤也是穿越的,那么他肯定会抗议妻子的注意力完全被其他事情转移,导致自己的生活品质以及另一种生活的品质同时直线下降了。
事实证明,委曲求全不是出路,应该奋起抗争,为自己的权益和幸(?)福努力争取,会哭的孩子有糖吃,果然老话就是有理。
已经摆脱十几岁少年身份,为人夫为人父的朱某人毫不觉得自己跟儿子、小姨子争夺妻子的注意力是什么丢人的事,正相反,他沾沾自喜,认为昨天晚上的努力争取以及后来的回报十分丰硕甜美,以后应该多来,常来,隔三差五甚至天天都来那么一回。
中午通常没有回家的功夫,吃了饭有时候能偷空打个盹,忙的时候都是一手拿着馒头一手拿着公文在那儿看。所以杨重光来寻他的时候,朱慕贤得跟宋学士告了个假才能出来。
宋学士也知道杨重光马上要成亲了,年轻有才的探花,跟王爷家受宠的郡主,这桩婚事现在差不多是整个京城注目的焦点。朱慕贤与杨重光念书时就是同窗,又是同榜同年,关系要好,宋学士很是欣赏他们之间这种信义。还是年少的时候好,那时候大家都一门心思向学,特别单纯,结交下的朋友,往往是终身的良师益友。等他们年纪再大些,见多了人心险恶宦海浮沉,见多了人心险恶,就没有这份可贵的真诚了。
“你吃饭了没?”
“还没有,特意来揩你的油。”
朱慕贤笑了:“走,我请你客,街口那家荷香鸡不错,香、酥、滑、嫩四字都占全了。”
因为下午两人都还有事,没有叫酒,荷香鸡确实不错,在小蒸笼里端上来,揭开笼盖,一股浓郁的荷叶香清香里混着酱汁的香。吃这个不用刀来切,两人洗净了手,剪断系绳,再揭开外头包裹的荷叶,一人撕下一大块来啃。
杨重光现在这吃相倘若让那些说他风度翩翩,君子如玉的人见了,一定会惊掉下巴。两手油腻腻的,啃鸡腿啃得那叫一个凶恶啊。
好吧,再君子的人,总会有那么一两个小小的,无伤大雅的癖好。好在杨重光在外人面前还是很重视形象的,也就是在朱慕贤跟前不用装。两人实在对彼此太了解了,装给谁看啊?
“还记得不?咱们以前在书院的时候肚里没油水,因为刘夫子食素,弄得咱们都跟着见不着油星儿,后来偷偷买了鸡自己烧叫花鸡?”
杨重光吮着鸡骨头:“怎么不记得?可是看书上说得风雅有趣,跟自己动手来做是两回事,外面都快烧成炭了,最里面还血淋淋的。”
“那是一开始,后来就不就好了嘛。”朱慕贤厚着脸皮说:“再说,圣人都说了,君子远疱厨,可见圣人他老人家也有不会、不能为之事,何况你我哉。”
“后来两回就烧得不错了。”杨重光对他们当初的努力做出了肯定和总结:“起码记得放了盐,而且烧熟了。”
两个人把一只荷香鸡连皮带肉给吃得只剩下了一点儿骨头渣。这店家眼睛最毒,看得出两个人身份不一般,有意巴结,又亲自送了两样这店的拿手菜来,朱慕贤给打赏,店家还不肯收,最后才说了真实目的——想求两人给写个招牌。
朱慕贤笑着说:“这可不是冲着我来的,杨兄你说呢?”
杨重光瞥他一眼:“你才是翰林老爷,哪有越过你反而来求我的道理?”
店家赔着笑说:“两位都是人中龙凤,随便哪一位赏字儿都是一样的。”
书墨不乐意了:“就这么两个菜,就想哄我们爷的字儿?告诉你,我们爷那可是跟着有名的书法大家练过的,别人出几百两润笔都未必请得动呢。”
这打交道是要讲个身份的,朱慕贤他们不好说拒绝的话,书墨一顿排揎就给那店家挡回去了。
等他们出去了,朱慕贤摇摇头:“得,吃人嘴软,可这字儿也不能随便给——看来以后不能再来这儿了,可惜了这荷香鸡。”
“你少来这套,你家里头,弟妹她手巧得很,女红厨艺样样拿得起放得下,她上次做的那小熏鱼,佐酒最佳。什么时候让弟妹把方子也给我抄一份。”
“你这马上就要成家的人了,以后还怕没人给你做好饭好菜?”
杨重光今天当然不是纯为了找朱慕贤一起啃只鸡就算了。
“初九那日,靖王世子约了我去赴诗会。我在那儿见着一个人。”
“谁?”
杨重光脸上的神情有些古怪:“就是……我未过门的妻子。”
“是郡主?”
靖王世子八成是一番好意,制造个机会让他们这对未婚夫妻能在成亲前见上一面。当然,靖王世子按理算,是郡主的堂兄,又和宏王世子一向关系很好。他邀杨重光赴会,主要是想让郡主偷偷看杨重光一眼。别人就算把杨重光夸得天花乱坠,文曲下凡,都不抵当事人亲自瞧上一眼来得真实。
朱慕贤心里感觉很是古怪。
虽然依着礼法,宏王爷的郡主那是宗室王亲,身份极为高贵。但是这位郡主不是旁人,正是妻子的妹妹,朱慕贤的小姨子。以前他常在李家进出,也没少见这小姑娘。后来娶了又林之后,德林玉林他们更是得乖乖地喊他姐夫,德林还从他这儿坑去不少小玩意儿。
当时杨重光也是到过李家的
虽然那时候玉林还小,两人没见过几面,可能也没有说过话。
但是玉林的相貌殊丽,令人很难忘记。
果然杨重光轻声说:“虽然只是隔着花树看了一眼,也没有说话,可是我觉得这位郡主……很象一位故人。”
他果然还记得。
两个人年少同窗,彼此十分了解。朱慕贤听他这么说,就知道杨重光并不只是猜测,他已经可以确定这位郡主就是昔日于江李家的那个庶出女儿。
话只要说到这儿就行了,涉及宗室私隐,不能再深究下去。李家的玉林已经“死”了,杨重光要娶的人是宏王府的郡主。
杨重光轻声说:“我猜她也认得我,当时那样碰上了,她看起来并不意外。”
“之前我也想过要不要告诉你,但这事儿不知道当事人的意思,我和内子不便擅自做主。”
杨重光并不放在心上:“不打紧的,我知道你是个稳重的人。要不是事关重大,你肯定不会对我隐瞒。”
既然他已经知道了,朱慕贤也总算放下一桩心事:“为着你的亲事,又林这些日子吃不香睡不好,生怕有什么地方考虑不周,又怕做得多了招人的眼——”
“你回头替我美言几句,说多谢弟妹费心。”
朱慕贤心里那种古怪的感觉更强烈了。
他娶了姐姐,杨重光娶了妹妹,两人成了连襟——而且论理说,杨重光是不是该喊他一声姐夫呢?瞧他一口一个弟妹的叫得挺顺,朱慕贤隐约觉得自己吃了大亏了。

第二百六十九章

宏王府嫁女的场面令许多人期待,早都有人算好了迎亲的路途,在沿途街口的酒楼定了包厢了,就为了那天看个盛况。不得不说这些人是有先见之明的,定得早的,位置又好价格也不贵,去的晚的,不但好位置都让人家早定下了,价格也翻了一倍不止。
因为之前几位公主都年长,嫁妆铺排的盛况已经渐渐淡出人们的记忆。而在她之后出嫁的郡主、公主们,只怕又都赶不上她的这份儿热闹了。
人们之所以对此事乐衷,还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这位郡马着实出众。这两人就象戏文上那才子佳人的故事一样。男的出身寒微,才貌出众,一朝鱼跃龙门,被点中探花。女的则是王爷的女儿,万千宠爱在一身。两人绝对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据说京城的茶馆和戏园子都改了本子了,虽然隐去了真名实姓,可是那讲的就是这二人的故事。男的成功历程可以说是天下读书人的终极向往,而姑娘们也无不憧憬着自己能象郡主一样万千宠爱在一身,最终还嫁得良人。
书墨特意去茶馆里听了一耳朵,回来绘声绘色的学给小英她们听。别看这边儿亲事还没办,茶馆里都已经说到七子八婿满床笏的大团圆结局了。这充份体现了京城艺人们丰富的想象力与创造力,也反应了人们心中对这一对新人美好前景的期待。
又林笑着听书墨又说又比划,要是不去追究背后的内情,那这一段良缘美好纯净得简直象是一段童话里才有的故事。英俊的白马王子,美丽的公主,然后就是结婚——从此他们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直到永远。
可惜这是现实,并非童话故事。
真正的生活与故事并非到了结婚就划下休止符,恰恰相反,是从结婚时才真正开始。
大太太又从外头寻了裁缝量体裁衣,还要打新的头面。在她看来,杨重光跟自家子侄一样,他也没有什么正经长辈,那自己可不成了位置举足轻重的长辈吗?到时候肯定人人都会敬着捧着她,暗中羡慕她慧眼识人,早早就照拂过这么一位探花郎,谁能比她更风光?就算郡主进了门,对她这位恩人也得客气恭敬。
早先她还觉得可惜,自己只有玉萱一个亲生女儿,早已经嫁了人,都生儿育女了。要是再有一个女儿,就能招探花郎当自己女婿了。
至于庶女们,大太太根本就从来把她们当回事。
她正在兴头上,老太太都不去泼她冷水。至于二太太的酸话,大太太只当她是眼红嫉妒。钟氏心里可酸得厉害。
能有这么个好友,将来能守望相助,得好处的全是老四,和他们夫妻又没什么关系。朱正铭自从锦珠被送到庄子上去之后,多少也猜到了一些其中的曲折。
对于亲生儿子,他当然是最关切的。可是锦珠肚子里怀的也是他的骨肉。就算锦珠存心不良,可是妻子完全可以等她生下孩子后再处置了她,而不是这么狠辣,立刻下手铲除了锦珠腹中骨肉
那也他的孩子。
他已经年近三旬,膝下只有一子,而且良哥儿身子骨还不那么康健,总是三天两头小病不断。上个月开蒙,刚念了三天书就又病了一场,钟氏急得说开蒙太早,先生太严厉,功课太艰难,把孩子逼得命都要没了。他劝两句,钟氏就说他是拔苗助长,根本不顾惜儿子的死活。
真是慈母多败儿。
他自己资质平平,只能把光耀门楣的希望牵托在儿子身上。只会躲在母亲裙子后面的男孩子,长大了会有什么出息?家里的男丁,哪个不是这个年纪开蒙的?旁人怎么都没事儿?良哥儿这样,跟他母亲的过份溺爱有分不开的关系。
倘若他还有别的儿子,那也不用象现在这样心焦。
可是锦珠的孩子没了,剩下的两个丫头妻子看得死死的,绝不允许她们象锦珠一样钻了空子偷偷有孕。
良哥儿现在都大了,他纵然再有庶子,也对良哥儿的嫡长地位没大妨碍,可妻子就是容不下。
夫妻俩的关系比以前更加僵硬了。要说年少夫妻,开始总会有几年恩爱,可他和钟氏之间现在已经全然没有什么柔情蜜意了。他也越来越不愿往钟氏屋里去。就算两夫妻必须在一起的日子,也是客客气气——完全不象枕边人,象陌路人。
反正在钟氏的心里,他这个丈夫已经无足轻重。她满心里只有自己的权力、银子和儿子。
杨重光的亲事,朱正铭倒是很热衷的。他自己知道自己的本事,祖父在时还能照看他一二,将来……父亲是指望不上的,儿子的前程,将来大约还得靠着弟弟的帮扶。杨重光娶了郡主,眼看着前程无量,这也是条路子。
可是这么简单的道理,妻子却不明白。朱正铭极不想见她,但是这事儿又不得不嘱咐她。
果然他问起预备的贺礼,妻子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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