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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悲歌-第2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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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确定他来了吗?”侍从骑士突然发问。
“不错,我有肯定的消息,红叶诺萨穆的血脉来到了徳赫瑞姆。”
“过来,儿子。我的眼睛已经毁了。”看着那两名神秘的骑士消失在街角。老商人因为莫名的预感而感到不安,他掏出怀里一张皱巴巴的用火漆封住的信,递给马童。“好在我曾用皮鞭抽你逼你读书认字,你现在终于可以帮帮老欧德斯肯。告诉我,上面写的是什么地方?”
少年打开信封,瞪大眼睛结结巴巴地拼写起来。“文……鬼……酒店。我的儿子贝蒙德在那里等您。”
城的西北角,一座木质结构的二层小楼上,挂着被炊烟熏得发黑的招牌:玫瑰酒店。欢快的酒令声、煽情的吟诗声和酒店侍女忙绿的传酒声汇杂在一块,震得人耳朵嗡嗡直响。
“于是,”披着棕色斗篷的吟游诗人放下手中的书卷,用略带陶醉的声音腻歪地哼唱,“伟大的战士贝蒙德回归了奥丁的怀抱,而多情的诺萨穆红叶与比荷夫雪狼离开了卡拉迪亚。回到了海那边的大地……”
喝得醉醺醺的酒客异口同声地发出嘘声,个别人竖起了中指。就连穿着满是污渍围腰的侍女都朝落魄的诗人露出同情的神色。
“果然是个又臭又长又没趣的故事。阿雷德。怪不得咱们在这唱了三天,没赚到一个子。”尼扎翻了翻白眼,圆溜溜的大眼睛借着余光垂涎着隔壁桌姿容姣好的女士雪白的胸脯,脸上还露出一幅指点和教导的神色,“你难道不觉得杜撰一个莫须有的比荷夫家族是多么的费时费力吗?我看还不如写一篇《24年前的那一夜》,说说欧若雅和欧德曼缠绵悱恻的情史。”
“那你不如杀了我。”阿雷德放下斗篷,露出一张年轻俊朗的脸,还没有长出胡须的嘴唇出卖了他的稚嫩,而胸肌的轮廓昭示着他的健康与强壮。他抢过尼扎面前碗里的半块熏鱼,狼吞虎咽地吞食起来,嘴里喋喋不休,“我再给你强调第十四遍,比荷夫家族确有其事,他们曾是诺德最大的领主之一。”
“呸!”尼扎嗤之以鼻,说,“等着看哥哥的手段。”
他一下子跳到了桌子上,手叉着腰,脚掌有节奏地敲击着桌面,嘴里热情洋溢地喊道,“来来来,听一听卡拉德大陆上最浪漫的骑士传说,帕拉汶的红叶骑士!”
酒客打着酒嗝,向他投去迷迷糊糊的嘲笑的目光;而悄悄从家里逃到这的少男少女,认真地举着酒杯,朝他热切而憧憬地看过来。
尼扎黝黑的脸庞绽出迷人的笑意,露出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吟道:“
红叶骑士在月下跳入城堡,
披着黑纱的情人早已等候,
他听见少女的心跳如小鹿
他看见少女的脖颈如春雪,
他瞧见少女的眼眸如星空,
他品着少女的娇羞如美酒,
于是他唱着最动人的诗歌,
多情地轻解开少女的春衫。”
尼扎顿了顿,闭上嘴微笑着看向自己的听众。
数十个第纳尔伴随着笑声砸到了尼扎脚下,酒吧里响起快活的口哨声,害羞的少女尖叫一声把头埋到了桌子上,引起酒吧老板意味深长的大笑。喧闹中,阿雷德耸耸肩,低声说,“庸俗、无耻、下流,愿奥丁原谅他,赞美菲莱因哈特!”
“嘿,小伙子。”一只手搭在了他的肩头,阿雷德回头,看见隔壁桌的漂亮女士笑吟吟的看着他,“不介意一起喝酒吧。”这位不请自来的女士扎着精神的马尾,眉毛欣长而稍显刻薄,性感的嘴唇边有一颗小小的黑痣。
阿雷德爽朗地答应了。女士自称叫马蒂尔德,姿容动人,妙语连珠,与阿雷德交谈得十分开心。她看上去二十五六,谈吐老练、见闻广博,无论是库吉特的狼灾、萨兰德的沙暴、维基亚的风雪,都描绘得栩栩如生。尤其是谈起诺德和大海的时候,她眼里闪着温暖的光,简直化身成一个多情的女诗人,她忽而谈起幼年时与自己妹妹在提哈海边拾贝的轶事,忽而说起诺德人在提哈海岸一战的悲壮,句句都像漫不经心,却又似乎暗藏机锋。
“尊敬的女士,您对诺德简直是了如指掌。而我却像罗多克最偏远山区的农民一样,对大海闻所未闻。”阿雷德说,“与您相比,我不过是个游荡大陆的落魄诗人,靠编三流的诗歌混口饭吃,有时候连饭都混不上。”
“包括红叶诺萨穆和比荷夫雪狼的故事吗?”马蒂尔德笑了起来,“为了伟大的雪狼比荷夫家族,我向您敬酒。我是诺德人,很小的时候曾经听爷爷辈说过比荷夫的故事,那是在诺德这一代被禁忌的名字——我很想知道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故事?”
阿雷德饮了一杯酒,声音低沉下来,“其实……”
“其实他毫不知情,而且准备再编一个又臭又长而且没趣的故事。”笑吟吟的尼扎捧着一大把第纳尔坐回桌前,热情地靠近马蒂尔德,“嗨,我热情的女士,我想你一定知道我尼扎的大名!”
马蒂尔德眯起眼睛看着他,说,“当然知道。”
尼扎热络地把手搭在女士的肩膀上,摆出一副沧桑的表情,“是啊,你一定听说过来自阿哥尔隆堡的战士尼扎——我的白马如同闪电穿梭在卡拉迪亚的战场,而我的长剑如同冰霜给粗鲁的丈夫们留下毕生难忘的伤痕。”
“抱歉,我说的是我以前在萨哥斯养的一只狗,叫做泥渣。”马蒂尔德推开他的手,笑,“那只狗黑得像碳,见到漂亮的姑娘就会跑上去汪汪叫,有时候还有节奏,就好像在吟诗一般。”
有人噗地笑出了声,尼扎恼羞成怒地看向阿雷德,却发现他正乘他们聊得起劲,聚精会神地消灭马蒂尔德盘中的瓜果——于是他侧回头去,看见一个扎着黑色头巾、身穿山地部落服饰的少年正举着碗呵呵大笑。
少年有一双又大又亮的黑眼睛,健康的小麦色脸庞上,长着轮廓分明的五官,看起来英姿勃勃。尤其引人注目的是,在他的酒桌旁,放着一柄巨大的双手斩剑。
“小家伙,你笑什么?”
“那只黑狗……哈哈哈。”少年又喷出了一口酒,酒店的酒客们跟着哄堂大笑。
“很好,你当众嘲笑了我,我决定向你发起决斗。阿雷德,给我保护好美丽的女士,再随便给我一根木棒——我要让现在的年轻人明白随意讥讽一个武士是多么危险。”
马蒂尔德促狭地递过来一根长条凳,真诚地说,“我认为这个武器是你比较趁手的。”
以大剑少年和尼扎为中心腾出了一个半圆区,兴奋的酒客在老板的鼓动下不断发出火上浇油的助威声。然 而少年看看自己的大剑,又看看提着板凳在自己面前气呼呼站着的尼扎,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
然 而少年看看自己的大剑,又看看提着板凳在自己面前气呼呼站着的尼扎,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未完待续。。)
第048章()
“我不能打架的。”
“只要道歉我就原谅你,小家伙。”
“不是,我爷爷要是又知道我把人打趴下,我非得被打屁股。”
“拔出你的剑!”尼扎鼻子都差点气歪了,“否则我现在就要打你的屁股!”
少年突然动怒了,他提着自己没开刃的斩剑站了起来,接受了尼扎的挑战。
“拦住他们!”治安官气得直跳脚,他扔掉手中的轻弩,恼羞成怒地赤手空拳地追了上去,庞大的身躯挡住了身后弩手的视线。老兵们对视一眼,喊声动天地发动了冲锋。
“伙计!看你的了!”白马人立而起,载着四人从墙壁的大洞里奔腾而出。
弩箭射出的恐怖声响在脑后密集响起,远远近近都是追捕的呵斥声,大街小巷里门窗紧闭,发抖的狗贴着门朝逃跑的四人发出恐吓而胆怯的狂叫。游动追击的火把像是无数条蠕动的毒蛇,阴魂不散地四散又聚拢。
“阿雷德你这扫把星,扫把星!”尼扎咬牙切齿地诅咒着,“说好了!到了帕拉汶一定要散伙!”
“你不把你的爪子从我胸上放下来,我让你现在就散架。”马蒂尔德阴沉着脸,恨得要杀人。
“混蛋!”眼见着载着四人的马跑得非常吃力,身后的追兵越来越近,贝蒙德说,“分头跑!”
白马气喘吁吁地奔上城内小河的石桥上,贝蒙德一把抱住还没反应过来的布莱克。像块石头一样扎入水中, “不死的话老地方见!”
“呸!要死也是你先死!”尼扎大笑起来,带着马蒂尔德驰入了黑暗的巷角。
火光与喧腾之中。一个全身着甲的铁面骑士冷冷地立在德赫瑞姆最高的木楼之上,瞧着远处逃跑的四人,嘴角露出冷笑。他走下楼,一匹黑色的高头战马在等待着他。
“我们走吧,你和我要寻找的人,已经进入罗网。从此以后,我将以真面目夺回我的荣耀。”他轻轻地抚摸着黑马的额头。忽的翻身上马,向着小河的下流奔驰而去。
尼扎和马蒂尔德伏在白马上,发狂地策马奔逃。汇聚在一起的上百个追兵乱哄哄地追随而去。十多个来迟的士兵骂骂咧咧地在桥头上向着河面漫无目的地射着弩箭,倒像是在泄愤。
簌簌的水花溅起极高的白沫,然而河底下沉静得一点声音都没有,连条鱼都没有翻上来——于是剩下的人愤恨地朝河里唾了几口唾沫。搭拉着武器慢腾腾地朝着大部队追去。
“咕嘟——”满头水藻的贝蒙德从桥下的阴影里浮了起来。他如释重负地吐出一口河水,面色青紫地拖着早已昏迷、右眼高高肿起的布莱克,看样子恨不得将他的朋友扔到河中央去。
就在他们跃入水中的一刹那,贝蒙德看到布莱克漂亮的大眼睛猝然放大,露出一种极力想立马昏过去的复杂表情,他的嘴唇一下就乌紫了,神经质地一把抓住贝蒙德的脑袋,嘴里喊。“不要!我怕……高!”
“安静,布莱克!”贝蒙德捂住了他的嘴。冰凉的河水侵到了他的嘴巴里,“呜……别让后面的人听见我们的声音。”
“救……咕噜咕噜……”然而山地部落战士的牙齿打着颤,他紧紧地缠住贝蒙德的脖子,带着两个人沉沉地坠入河底,搅起了昏暗的河沙。坚韧的水草缠绕到贝蒙德的脚腕上,夹着腥臭味的河水猛的灌到他的鼻腔和肺里,呛得他差点窒息,反复几次沉浮灌了一肚子凉水之后,贝蒙德竭尽全力抽出自己的右拳,快意地对准了布莱克惊恐的右眼。
“砰——”河中想起低沉而短暂的闷响,一长串气泡咕嘟咕嘟地浮出水面。而后,河水平静下来,追赶的士兵恰恰赶到石桥之上,就着昏暗的月光向下四面张望,却只看到微波不兴的河水静静流淌。
两个时辰之后,德赫瑞姆城外的护城河里。
两个面色苍白的年轻人浮起在河面,他们踉踉跄跄地爬上河边的沙地,一个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另一个哇的一声吐出一团水草,头一歪在沙面上昏了过去。
“你这个混蛋……”看着又昏迷过去的布莱克,精疲力尽的贝蒙德气喘吁吁地诅咒着,他坐在地上勉强休息了半响,又跳进冰冷的河中,靠着运气捞出了沉到河底的斩剑艾比莉。
寒月滟滟地碎在清冷的波澜里。贝蒙德在树林里拾来枯木和柴火,又用石块猎来两只倒霉的兔子,在河边的平地里点燃了火堆,把湿漉漉的布莱克挪到火边,用火焰温暖和炙烤冻僵的少年。
兔肉的浓香催醒了饥肠辘辘、冰寒交迫的山地人。
“来一串吧。”贝蒙德麻利地切下一片金光发亮的兔腿,递给他,“我小的时候家里很穷,我们没有田地,我很长一段时间都以为自己是普通佃农的孩子。那时候,父亲常带我去家后的山坡上打猎,我就是这样学会了投掷和弓箭。每当我和我的父亲扛着大大小小的野味走回那栋破旧的茅屋,看到我的母亲带着笑容靠在门口望着我们,我就觉得,那是我最幸福的时刻。”
“我和爷爷一起长大,我甚至记不得父母的样子。”布莱克结果肉串,眼睛红了起来,“可是我老以为我爷爷一点也不喜欢我。直到我被赶出部落,我的爷爷陪着我走过整整三十里路,最后一言不发地递给我三口袋烤肉和酒——都是我最爱吃的。看着他驼着背慢慢走了,我这才发现,他真的已经好老了。”
“只要还活着,就一定还能回去找他们。”贝蒙德笑起来,“快吃吧。小东西。凑足力气,我们明天偷偷回去打探尼扎和马蒂尔德的消息。”
“恐怕你不再有明天——诺萨穆红叶的后人,比荷夫雪狼的子孙。”冰冷的声音响起在背后。沉重的马蹄得得的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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